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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3-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14—014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3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3月17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牟金香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章程》全文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为台州市黄岩联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并需提请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外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15)。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通知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4—016)。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三月十八日 附件: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现修订如下: 原文: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25,235,815元。 现修订为: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33,332,215元。 原文: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525,235,815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525,235,815股。 现修订为: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533,332,215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533,332,215股。 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14—015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为参股公司台州市黄岩联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具体事宜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拟为小额贷款公司向浙江省内银行(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在浙江的分支机构)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担保期限三年(自其银行融资发生之日起),占公司经审计的2012年末净资产的4.74%。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2014年3月17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需经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小额贷款公司成立于2009年5月20日,为公司参股公司,注册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台州市黄岩区西城街道西街社区7、9、11号,法定代表人张贤桂,经营范围:办理各项小额贷款;办理小企业发展、管理、财务等咨询业务;经省金融办批准的其它业务。 截至2013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4,650.40万元,净资产14,699.53万元;2013年实现营业收入1,444.15万元,净利润180.31万元(以上数据经浙江华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截至2014年2月28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5,089.99万元,净资产15,117.55万元;2014年1-2月实现营业收入481.87万元,净利润418.0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与本公司关系 小额贷款公司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出资3,000万元,股权比例为30%,为其主发起人。公司高级副总裁张贤桂先生担任该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系关联担保。 三、担保主要内容 担保人名称: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台州市黄岩联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三年(自其银行融资发生之日起) 担保金额: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为小额贷款公司提供保证担保的同时,将由小额贷款公司对公司提供同等金额的反担保。 上述担保是公司为参股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提供的最大担保额度,为连带责任保证。在担保额度内,将按实际担保金额签署具体担保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当前国家实施的稳健货币政策,为小额贷款公司业务快速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机遇,可在严控贷款业务风险的前提下,进一步优化和拓展贷款业务。 当地有关政府部门对小额贷款公司采取了较为严格细致的监督管理,不断规范其经营。而小额贷款公司坚持风险严控、稳健经营,夯实基础、加快发展;且小额贷款公司的董事长由公司指定委派,能及时掌握发展目标并了解其日常经营情况,公司为其提供担保,风险较小。 五、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能够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避免违规担保行为,保障公司的资产安全。 2、公司为参股公司台州市黄岩联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该公司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均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公司章程》及《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公司为小额贷款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人民币10,000万元,符合其正常经营的需要。在当地有关政府部门对小额贷款公司较为严格的监督管理和小额贷款公司自身的规范稳健经营下,公司为其提供担保,风险较小。同时小额贷款董事长为公司委派,能及时掌握了解其日常经营情况,我们同意上述担保事项。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对外担保余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0元,公司对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14,469万元,占公司经审计的2012年末净资产的6.86%,其中对江苏联化科技有限公司担保余额为14,469万元。 若本次对外担保生效,则公司提供对外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50亿元(其中对进出口公司担保不超过3亿元,对江苏联化担保不超过4亿元,对永恒化工担保不超过1.50亿元,对小额贷款公司担保不超过1亿元),占公司经审计的2012年末净资产的45.03%。 除上述担保事项外,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其它任何法人和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三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14-016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4年4月2日(星期三)14时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4月1日—2014年4月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4月2日9:30 至11:30,13:00 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4月1日15:00至2014年4月2日15:00。 5、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2)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表决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4年3月27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14年3月27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到会,可书面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出席会议;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劳动北路总商会大厦17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为台州市黄岩联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详情见公司2014年3月1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关于对外担保的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法人股东凭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手续登记。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4年3月31日16: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14年3月31日9:00-11:00,14:00-16:00)。 6、登记地点: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劳动北路总商会大厦17楼联化科技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250。 2、投票简称:联化投票。 3、投票时间:2014年4月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联化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4)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14年4月1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4年4月2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登陆网址: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点击“申请密码”,填写“姓名”、“证券帐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申报成功后在半日后“服务密码”即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 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方 屹 叶彩群 联系电话:0576-84275238 传真:0576-84275238 联系地址: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劳动北路总商会大厦17楼 邮 编:318020 2、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六、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八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致: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赞成□、反对□、弃权□ 2、《关于为台州市黄岩联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赞成□、反对□、弃权□ 委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帐号: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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