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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3-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1601 证券简称:中国太保 编号:临2014-005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费收入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子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2月28日期间累计原保险业务收入,分别为人民币259.19亿元、人民币149.48亿元,上述数据将于中国保监会网站(www.circ.gov.cn)公布。 上述累计原保险业务收入数据未经审计,提请投资者注意。 特此公告。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601 证券简称:中国太保 编号:临2014-006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78,412,727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4年3月24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456 号文批准,本公司于2007 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 亿股,于2007年12 月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2009年6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94号)(以下简称“办法”),社保基金于2009 年底转持本公司部分国有股股份,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为78,412,727股。 二、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本公司A 股发行时适用的法律法规和本公司A 股招股说明书的披露,部分国有股股东所持A 股股份自本公司A 股上市之日(2007 年12 月25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据此,部分国有股股东持有的公司限售股限售期为2007年12 月25 日至2010年12月25日。 依据办法规定“转由社保基金会持有的境内上市公司国有股,社保基金会承继原国有股东的禁售期义务。对股权分置改革新老划断至本办法颁布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转持的股份,社保基金会在承继原国有股东的法定和自愿承诺禁售期基础上,再将禁售期延长三年”。近日,根据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转持一户申请,该笔股份应予解禁。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2014年3月24日,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一户持有的公司限售股限售期满将上市流通,上市流通数量为78,412,727股。 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表:
四、股本变动结构表
特此公告。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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