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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3-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45版)
(注: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赞成、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 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法人股东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438 证券简称:江苏神通 公告编号:2014-007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3年度 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为方便广大股东和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13年度生产经营、产品研发与市场拓展及未来发展战略等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年度报告披露相关事项》的相关要求,公司定于2014年3月26日(星期三)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互动平台举行201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与广大股东和投资者通过网络方式进行沟通和交流。 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广大股东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嘉宾有:总裁张逸芳女士、独立董事宋银立先生、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章其强先生、财务总监林冬香女士、审计经理洪学超先生、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代表人石丽女士等。 欢迎广大股东和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002438 证券简称:江苏神通 公告编号:2014-008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超募资金投资项目 完成时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3月1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完成时间的议案》,鉴于公司实施的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核电配套设备及环保设备生产基地”受项目建设用地交付时间延期、园区配套设施不完善等因素影响,项目实际建设进度较计划进度有所延后,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慎重研究决定,将该项目的完成时间延长至2015年12月31日,项目其他建设内容不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0]662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10年6月7日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600万股,每股面值1.00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2.00 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572,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5,507,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36,493,000.00元。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对江苏神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衡验字[2010]039号《验资报告》。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核电阀门扩大生产能力项目预计总投资229,490,000.00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169,350,000.00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536,493,000.00元,超募资金为367,143,000.00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1、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核电阀门扩大生产能力项目计划总投资22,949.00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16,935.00万元; 2、公司于2011年3月1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11年4月1日召开的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设立全资子公司并实施核电配套设备及环保设备生产基地项目的议案》,决定将超募资金中的30,000万元投资成立全资子公司江苏神通能源装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源装备公司”),用于实施“核电配套设备及环保设备生产基地项目”,项目建设投资为32,000万元,流动资金10,000万元,其中铺底流动资金3,000万元,按铺底流动资金计算的项目总投资为35,000万元。该项目使用的超募资金由江苏神通能源装备科技有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单独进行管理; 3、公司于2011年6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使用6,714.3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本次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所有募集资金均有使用计划。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情况 公司《招股说明书》承诺的募投项目——核电阀门扩大生产能力项目已按计划建成投产,募投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为138,871,393.33元,占承诺投资金额的82.00%,项目建设使用募集资金专户节余情况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鉴证,并由其出具了“天衡专字(2012)00206号”《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结余情况专项说明鉴证报告》。 公司于2011年3月1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11年4月1日召开的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设立全资子公司并实施核电配套设备及环保设备生产基地项目的议案》,决定将超募资金中的30,000万元投资成立全资子公司江苏神通能源装备科技有限公司,用于实施“核电配套设备及环保设备生产基地项目”,项目建设投资为32,000万元,流动资金10,000万元,其中铺底流动资金3,000万元,按铺底流动资金计算的项目总投资为35,000万元。全资子公司于2011年6月完成工商注册登记,且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启东支行、保荐结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 公司于2011年6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使用6,714.3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12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核电阀门扩大生产能力项目已按计划完工,并已完成竣工决算;2012年4月19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结余情况专项说明鉴证报告》(天衡专字(2012)00206号),截至2012年2月29日,核电阀门扩大生产能力项目的节余资金41,006,245.90元(其中:募集资金节余30,478,606.67元,募集资金利息净收入10,527,639.23元),占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7.64%;公司将核电阀门扩大生产能力项目的节余资金41,006,245.90元(含募集资金利息净收入)用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12年10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2012年11月9日召开的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江苏神通能源装备科技有限公司暨变更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江苏神通能源装备科技有限公司,并由公司承接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核电配套设备及环保设备生产基地项目”的实施,项目投资计划、投资规模、建设内容、生产纲领、实施地点及预期效益等内容均保持不变。截至2012年12月31日,江苏神通能源装备科技有限公司办理完成了注销工商登记手续,同时完成了募集资金专户(账号:702006629018010036427)的注销手续。2013年1月4日,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启东支行开设“核电配套设备及环保设备生产基地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702006629018010046646。目前项目正在按计划实施中。 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衡专字(2014)00100号”,截止2013年年末, “核电配套设备及环保设备生产基地”项目累计投入金额8,143.32万元,投资进度为27.14%。 四、调整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完成时间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2011年3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核电配套设备及环保设备生产基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核电配套设备及环保设备生产基地”项目建设周期为二年,投入计划为2011年4月起至2013年3月末止。 在公司确定超募资金投资计划后,启东市委市政府对项目建设给予了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在启东市建设用地指标非常紧张的情况下,积极协调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努力开展工作,经过近一年时间的紧张筹备,至2012年2月能源装备公司竞得了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见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竞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编号为:2012-004号)。 公司为落实项目建设用地花费了近一年时间,因此项目实施进度有所滞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的完成时间,项目建设完成时间由2013年3月末延长至2014年3月末(见公司《关于调整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完成时间的公告》,编号为2012-015号)。 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披露,截止2013年年底,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已使用资金8,143.32万元,占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总投资额的比例为23.27%。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核电配套设备及环保设备生产基地项目”的实施进度与项目计划进度相比出现延误,主要原因有:(1)在项目建设用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等出让手续完成后,办理后续土地交付手续(如发放征地补偿款、拆迁补偿款等)过程中进展较缓慢;(2)项目用地为政府新规划的工业用地,相关配套设施不完善,项目用地有关的供排水、供电等外部配套工程需要与市政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落实。以上多种因素影响项目进度,预计至2014年3月末,超募资金投资项目不能达到可使用状态,鉴于以上实际情况,公司调整 “核电配套设备及环保设备生产基地项目”的建设完成时间由2014年3月末延长至2015年12月31日,其他建设内容不变。 五、调整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完成时间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调整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的完成时间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没有改变项目的投资方向、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超募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拟调整的项目所面临的风险与公司已披露的相关公告所提示的风险相同; 2、本次调整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的完成时间是基于谨慎投资的原则使用募集资金,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保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 3、针对已延缓的项目进度,公司已组织人员进行分析研究、加强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加快项目实施进度,采取必要措施促进项目的实施,满足市场需求。 六、审议程序和有关核查意见 1、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完成时间的议案》,本次调整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完成时间是基于目前项目进度的客观事实情况,项目内容将不会发生变化,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本次调整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完成时间延长至2015年12月31日。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完成时间的议案》,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调整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完成时间符合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有利于项目建设的有序推进,公司董事会严格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审批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超募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调整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完成时间并延长至2015年12月31日。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认真审核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完成时间,符合公司超募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有利于保证项目的建设质量,更加有效地使用好募集资金,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超募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审批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本次调整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完成时间并延长至2015年12月31日。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2013年年报及其他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002438 证券简称:江苏神通 公告编号:2014-009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之规定,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3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滚动使用。募集资金闲置的主要原因是根据目前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部分募集资金一定时间内尚不需要使用,处于暂时闲置状态。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且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0]662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10年6月7日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600万股,每股面值1.00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2.00 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572,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5,507,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36,493,000.00元。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对江苏神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衡验字[2010]039号《验资报告》。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核电阀门扩大生产能力项目预计总投资229,490,000.00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169,350,000.00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536,493,000.00元,超募资金为367,143,000.00元。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由公司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并分别与募集资金各专户管理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招股说明书》承诺的募投项目——核电阀门扩大生产能力项目已按计划建成投产,募投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为138,871,393.33元,占承诺投资金额的82.00%,项目建设使用募集资金专户节余情况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鉴证,并由其出具了“天衡专字(2012)00206号”《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结余情况专项说明鉴证报告》。 公司于2011年3月1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11年4月1日召开的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设立全资子公司并实施核电配套设备及环保设备生产基地项目的议案》,决定将超募资金中的30,000万元投资成立全资子公司江苏神通能源装备科技有限公司,用于实施“核电配套设备及环保设备生产基地项目”,项目建设投资为32,000万元,流动资金10,000万元,其中铺底流动资金3,000万元,按铺底流动资金计算的项目总投资为35,000万元。全资子公司于2011年6月完成工商注册登记,且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启东支行、保荐结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 公司于2011年6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使用6,714.3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12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核电阀门扩大生产能力项目已按计划完工,并已完成竣工决算;2012年4月19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结余情况专项说明鉴证报告》(天衡专字(2012)00206号),截至2012年2月29日,核电阀门扩大生产能力项目的节余资金41,006,245.90元(其中:募集资金节余30,478,606.67元,募集资金利息净收入10,527,639.23元),占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7.64%;公司将核电阀门扩大生产能力项目的节余资金41,006,245.90元(含募集资金利息净收入)用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12年10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2012年11月9日召开的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江苏神通能源装备科技有限公司暨变更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江苏神通能源装备科技有限公司,并由公司承接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核电配套设备及环保设备生产基地项目”的实施,项目投资计划、投资规模、建设内容、生产纲领、实施地点及预期效益等内容均保持不变。截至2012年12月31日,江苏神通能源装备科技有限公司办理完成了注销工商登记手续,同时完成了募集资金专户(账号:702006629018010036427)的注销手续。2013年1月4日,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启东支行开设“核电配套设备及环保设备生产基地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702006629018010046646。目前项目正在按计划实施中。 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衡专字(2014)00100号”,截止2013年末,“核电配套设备及环保设备生产基地”项目累计投入金额8,143.32万元,投资进度为27.14%。 (三)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 截至2013年12 月31 日,募集资金存储专户余额为23,269.95万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公司以定期存单形式存放的募集资金明细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原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正常实施的情况下,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资金来源 公司计划用于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资金全部为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3、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产品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且约定保本或提供保本承诺。公司不会将该等资金用于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高风险理财产品。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4、决议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投资额度 公司使用不超过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决议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如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累积金额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第十章规定或公司《章程》规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将履行相应审议程序。 6、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具体操作。 7、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相关信息。 四、内控制度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相关要求进行投资。公司已制订的《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详细规范了募集资金使用及重大投资事项等行为,有利于防范投资风险,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和保值增值。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低风险、高流动性的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实际投资收益也存在不确定性。 2、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以及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二)为有效防范投资风险,上述投资应严格按照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执行,公司拟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如下: 1、理财资金只能购买不超过十二个月的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不得购买涉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所涉及的品种。 2、公司财务部应建立台账管理,对购买理财产品的经济活动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不利因素,应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理财资金使用及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5、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否则将承担相应责任。 7、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岗位分离。 8、资金密码和交易密码分人保管,负责投资的相关人员离职的,应在第一时间修改资金密码和交易密码。 六、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进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 2、通过进行适度的保本型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并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七、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公告日,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八、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并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现金流量和内控制度等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审核,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在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风险较小,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二)监事会发表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三)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1、江苏神通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2、江苏神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基于以上意见,本保荐机构对江苏神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计划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2、独立董事对2013年年报及其他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002438 证券简称:江苏神通 公告编号:2014-010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3月1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可循环滚动使用)购买低风险、高流动性的银行理财产品,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一) 投资目的: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发展的情况下,提高公司短期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为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 投资额度:根据公司自有资金情况以及以前实际购买的理财产品金额,拟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可循环滚动使用),投资额度包括将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 (三) 投资方式:投资于低风险、高流动性的银行理财产品,不包括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上述投资品种不得涉及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规定的风险投资。 (四) 额度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五) 资金来源: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公司拟进行上述投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闲置资金,不使用募集资金。 (六)关联关系: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七)审批权限:本投资额度不超过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信息披露: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低风险、高流动性的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实际投资收益也存在不确定性。 2、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以及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二)为有效防范投资风险,上述投资应严格按照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执行,公司拟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如下: 1、理财资金只能购买不超过十二个月的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不得购买涉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所涉及的品种。 2、公司财务部应建立台账管理,对购买理财产品的经济活动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不利因素,应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理财资金使用及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5、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否则将承担相应责任。 7、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岗位分离。 8、资金密码和交易密码分人保管,负责投资的相关人员离职的,应在第一时间修改资金密码和交易密码。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理财使用的资金为自有闲置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由管理层根据经营情况测算,公司在具体决策时也会考虑产品赎回的灵活度,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因此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日常业务的开展,而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收益。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日常实施,指派专人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市场风险。公司将按照相关制度进行决策、实施、检查和监督,确保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的规范化运行,严格控制资金安全风险。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已全部到期,且已收回全部本金和收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的议案》,并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现金流量和内控制度等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审核,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高流动性的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购买低风险、高流动性的银行理财产品,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的议案》,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目前,公司自有资金充裕,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和研发、生产、建设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高流动性的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购买低风险、高流动性的银行理财产品,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2013年年报及其他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3月1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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