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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3-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94 证券简称: 华斯股份 公告编号:2014-018

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3月18日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2013年年度报告摘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年报事后审核反馈意见,现对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相关内容进行更正如下:

一、 对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董事会报告——二、主营业务收入——2、收入”更正披露如下:

更正前:

行业分类项目2013年2012年同比增减(%)
裘皮服装(单位:件)销售量82,62686,740-4.74%
生产量90,62789,62977.97%
库存量18,26210,26177.97%

更正后:

行业分类项目2013年2012年同比增减(%)
裘皮服装(单位:件)销售量82,62686,740-4.74%
生产量90,62789,6291.11%
库存量18,26210,26177.97%

二、对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更正披露如下:

更正前: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14,310年度报告披露日前第5个交易日末股东总数14,958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报告期末持股数量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贺国英境内自然人42.29%48,000,000036,000,00012,000,000质押10,000,000
肃宁县华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2.37%2,694,278-85714002,694,278  
贺树峰境内自然人2.22%2,520,00001,890,000630,000  
中国建设银行-上投摩根阿尔法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1.98%2,252,122+2,252,12202,252,122  
贺增党境内自然人0.93%1,057,7460793,309264,437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其他0.56%639,903+639,9030639,903  
郭艳青境内自然人0.53%600,000-4500000600,000  
吴振山境内自然人0.53%598,093-418257508,17589,918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境内非国有法人0.52%594,775+594,7750594,775  
刘红军境内自然人0.52%590,000+590,0000590,000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3)不适用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前10 名股东中贺国英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贺树峰、郭艳青分别是贺国英的堂弟、侄女婿,构成关联关系。上述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数量
贺国英12,000,000人民币普通股12,000,000
肃宁县华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694,278人民币普通股2,694,278
中国建设银行-上投摩根阿尔法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252,122人民币普通股2,252,122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639,903人民币普通股639,903
贺树峰630,000人民币普通股630,000
郭艳青600,000人民币普通股600,000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594,775人民币普通股594,775
刘红军590,000人民币普通股590,000
肃宁县华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81,821人民币普通股581,821
劳瑞清533,599人民币普通股533,599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前10 名股东中贺国英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贺树峰、郭艳青分别是贺国英的堂弟、侄女婿,构成关联关系。上述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十大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4)不适用

更正后: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14,310年度报告披露日前第5个交易日末股东总数14,958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报告期末持股数量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贺国英境内自然人42.29%48,000,000036,000,00012,000,000质押10,000,000
肃宁县华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2.37%2,694,278-85714002,694,278  
贺树峰境内自然人2.22%2,520,00001,890,000630,000  
中国建设银行-上投摩根阿尔法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1.98%2,252,122+2,252,12202,252,122  
贺增党境内自然人0.93%1,057,7460793,309264,437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其他0.56%639,903+639,9030639,903  
郭艳青境内自然人0.53%600,000-4500000600,000  
吴振山境内自然人0.53%598,093-418257508,17589,918  
刘红军境内自然人0.52%590,000+590,0000590,000  
肃宁县华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境内非公有法人0.51%581821-9419720581821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3)不适用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前10 名股东中贺国英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贺树峰、郭艳青分别是贺国英的堂弟、侄女婿,构成关联关系。上述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数量
贺国英12,000,000人民币普通股12,000,000
肃宁县华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694,278人民币普通股2,694,278
中国建设银行-上投摩根阿尔法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252,122人民币普通股2,252,122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639,903人民币普通股639,903
贺树峰630,000人民币普通股630,000
郭艳青600,000人民币普通股600,000
刘红军590,000人民币普通股590,000
肃宁县华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81,821人民币普通股581,821
劳瑞清533,599人民币普通股533,599
陈金华532,696人民币普通股532,696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前10 名股东中贺国英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贺树峰、郭艳青分别是贺国英的堂弟、侄女婿,构成关联关系。上述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十大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4)不适用

三、对《2013年年度报告摘要》中“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做如下更正披露如下:

更正前: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14,310年度报告披露日前第5个交易日末股东总数14,958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贺国英境内自然人42.29%48,000,00036,000,000质押10,000,000
肃宁县华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2.37%2,694,278-857,140  
贺树峰境内自然人2.22%2,520,0000  
中国建设银行-上投摩根阿尔法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1.98%2,252,1222,252,122  
贺增党境内自然人0.93%1,057,7460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其他0.56%639,903639,903  
郭艳青境内自然人0.53%600,000-450,000  
吴振山境内自然人0.53%598,093-418,257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境内非国有法人0.52%594,775594,775  
刘红军境内自然人0.52%590,00059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前10 名股东中贺国英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贺树峰、郭艳青分别是贺国英的堂弟、侄女婿,构成关联关系。上述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不适用

更正后: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14,310年度报告披露日前第5个交易日末股东总数14,958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贺国英境内自然人42.29%48,000,00036,000,000质押10,000,000
肃宁县华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2.37%2,694,278-857,140  
贺树峰境内自然人2.22%2,520,0000  
中国建设银行-上投摩根阿尔法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1.98%2,252,1222,252,122  
贺增党境内自然人0.93%1,057,7460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其他0.56%639,903639,903  
郭艳青境内自然人0.53%600,000-450,000  
吴振山境内自然人0.53%598,093-418,257  
刘红军境内自然人0.52%590,000590,000  
肃宁县华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境内非公有法人0.51%581821-941972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前10 名股东中贺国英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贺树峰、郭艳青分别是贺国英的堂弟、侄女婿,构成关联关系。上述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不适用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002494 证券简称: 华斯股份 公告编号:2014-019

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3月18日,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由于工作疏忽,造成部分内容遗漏,由此对投资者造成不便,深表歉意。现补充如下:

一、原公告:“四、审议通过并决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需要补充披露:

根据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告,公司(母公司)2013年度实现净利润95,453,052.61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77,224,332.36 元,减去本期提取的法定公积金9,545,305.26元,减去2012年度已分配的利润22,700,000元,截至2013年12 月31 日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240,432,079.71元。截至2013年12 月31 日,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660,914,645.06元。

公司2013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以2014年3月4日总股本13,403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总计转增40209000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金额,转增完成后的资本公积金结余62,070,5645.06元。

补充后正文如下:

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4年3月17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召开的方式举行。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4年3月13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应该出席本次会议人数9名,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4名,董事毛宝弟先生、刘雪松女士、王志雄先生、丁志杰先生、杨雪飞女士因在外出差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的会议。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贺国英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批准《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公司总经理贺素成先生向董事会报告了公司2013年度公司的经营情况以及对公司未来的展望,董事会对总经理2013年度的工作表现及其工作报告均较为满意。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并决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较为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董事会2013年度的工作及运行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13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同意通过该报告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并决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3年,公司业务进展情况良好,业务规模继续保持增长。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638,715,511.60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18.78 %;实现利润总额 99,454,675.83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4.9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4,232,763.30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13.88%,取得了较好的经营业绩。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并决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告,公司(母公司)2013年度实现净利润95,453,052.61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77,224,332.36 元,减去本期提取的法定公积金9,545,305.26元,减去2012年度已分配的利润22,700,000元,截至2013年12 月31 日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240,432,079.71元。截至2013年12 月31 日,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660,914,645.06元。

公司2013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以2014年3月4日总股本13,403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总计转增40209000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金额,转增完成后的资本公积金结余62,070,5645.06元。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待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通过并决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六、审议批准《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报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大华核字[2014]003160号鉴证报告。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七、审议批准《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出具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大华核字[2014]003159号鉴证报告。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八、审议通过并决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1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公司201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出具了独立董事意见,并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同意通过该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九、审议批准《关于申请银行借款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高公司运营效率,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贷款,贷款担保方式主要为信用担保或资产抵押担保,主要用于公司采购和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贺素成先生代表公司与各银行机构签署上述银行借款事项的有关法律文件。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十、审议通过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关于使用完工募投项目资金及超募资金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关于使用完工募投项目资金及超募资金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详见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

《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公告》详见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十三)审议批准《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2014年4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须由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备查文件:《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文件》

特此公告。

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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