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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报告摘要

2014-03-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行业分析及回顾

汽车业务

回顾2013年,全球金融危机和欧债危机影响继续发酵,全球经济增长乏力,经济复苏仍显脆弱。面对复杂多变的全球经济环境,中国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统筹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宏观经济呈现出平稳增长态势,全年经济增长7.7%。回顾年内,受惠中国经济稳定增长,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统计数据,中国汽车产销量双双突破2,000万辆,其中产量约为2,212万辆,同比增长约14.8%;销量约为2,198万辆,同比增长约13.9%,中国已经连续五年蝉联全球产销量第一。其中,自主品牌乘用车共销售约722万辆,同比增长11.4%,占乘用车销售总量的40.3%。

为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推动节能减排,促进大气污染治理,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发改委等四部委于2013年9月联合发布了《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宣布2013年至2015年在全国范围内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标志着新一轮新能源汽车产业支持政策正式开始。新能源汽车产业迎来新一轮发展契机。

手机部件及组装业务

根据市场研究机构Gartner的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全球手机出货量超过18亿部,同比增加约3.5%,其中智能手机出货量较2012年增加42.3%,至9.68亿部,在全球手机出货量中占比例达53.6%。强劲的市场需求使得手机厂商投入更多资源开发智能手机,各种价格区间的智能手机产品密集上市。为提升产品竞争力,越来越多的手机厂商选择更加高端的金属外壳,推动了全球智能手机金属外壳渗透率的持续提升,金属外壳行业实现快速增长。

二次充电电池及新能源业务

2013年,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的高速增长不仅带动了手机电池市场整体需求的增长,也带动了手机电池产品结构的优化和平均单价的提升,锂离子电池行业也因此取得平稳增长。在光伏领域,受益于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和海外市场需求的持续恢复,以及行业的整合和部分厂商的退出,2013年光伏行业已逐步恢复供需平衡,光伏行业逐渐走出低迷期。

业务回顾

本集团目前的主营业务为包含传统燃油汽车及新能源汽车在内的汽车业务、手机部件及组装业务,以及二次充电电池及新能源业务。报告年内,本集团各业务板块表现理想,整体收入约人民币52,863百万元,同比增长12.83%,其中汽车业务实现收入约人民币27,016百万元,同比增长9.62%;手机部件及组装业务实现收入约人民币19,868百万元,同比增长13.71%;二次充电电池及新能源业务实现收入约人民币5,323百万元,同比增长12.39%。

汽车业务

报告期内,集团共销售汽车约47万辆,同比增长14.38%,其中速锐、S6以及传统3系车型(F3,L3等)持续热销,充分体现集团过去三年于技术创新、质量改善、渠道梳理及品牌提升等方面努力的成果。

2013年是集团「二次腾飞」的开局之年,集团继续秉承」技术、质量、责任」的发展理念,加大创新投入并取得了一系列成果。技术方面,集团开发出全球领先的双模二代技术和TID技术(涡轮增压直喷发动机+双离合变速器),并将双模二代技术、双向逆变技术应用于新一代新能源汽车,同时实现TID技术于G6、速锐、思锐等车型的全面商用化。质量方面,集团建立了完备的质量控制体系,将质量标准细化到每个工艺流程,不断提升汽车产品质量并取得显着成效,以IQS为衡量指针的质量水平已处于业内领先水平。2012年8月上市的速锐车型以56.5分的总成绩获得五星安全评价,刷新了自主品牌碰撞测试得分的最高纪录。责任方面,集团向客户承诺「四年十万公里」超长保修期,保修范围不仅涵盖比亚迪全系车型,更延伸到全车绝大部份零部件,进一步显示集团对旗下产品质量的信心和对用户的责任。作为全球唯一一家横跨汽车和IT两大产业的集团公司,比亚迪在将领先的IT技术应用于汽车领域走在全球前列,为传统汽车向智能平台和车联网的演进做好了铺垫和准备。

传统汽车方面,集团旗下的多款车型于年内均取得理想销售。「速锐」凭借其全球首创遥控驾驶技术、TID黄金动力总成、美学造型设计、五星安全标准和优异的质量水平,树立了A+级轿车价值的新标杆,自推出以来广受欢迎,并于2013年实现销量约10万辆,推动了集团汽车销量的快速增长。SUV车型S6经历多年市场检验,积累了良好的用户口碑,全年产销达8万辆。同时,集团3系车型(L3、F3、G3)凭借突出的性价比优势,保持了良好的销售势头,并为集团带来稳定的利润贡献。此外,集团最新中高端轿车「思锐」于2013年4月成功上市,其配备了HUD夜市系统和全景影像等高端汽车电子技术,显着提升了消费者驾乘体验,备受消费者欢迎,进一步优化了集团汽车产品结构,提升了集团的品牌影响力。

新能源汽车方面,集团于2013年12月成功推出备受瞩目的针对个人消费者的双模电动车「秦」。通过短途用电,长途用油的运行模式,秦不仅满足了续航里程的需求,同时也摆脱了对燃油的依赖,并被国家界定为一款新能源汽车。凭借其5.9秒的百公里加速成绩、1.6L的百公里平均油耗和领先的汽车智能平台,秦在动力性能、节能减排和驾乘体验等方面全面超越同价位车型,一经推出即获得热烈的市场反响。在公共交通领域,集团继续推动新能源汽车在全国各大城市的应用推广。深圳作为全球应用电动汽车最多的城市之一,现时共有约800台e6纯电动出租车及220台K9纯电动大巴投入运营,累计行驶里程已分别达到1.57亿公里和2,434万公里,单车最高行驶里程已达到45.8万公里和17.6万公里,不仅奠定了集团于全球新能源汽车运营领域的领先地位,更充分验证了比亚迪电动汽车的质量和电池的耐久性及可靠性。此外,国内的其他城市,如长沙、西安、韶关、宝鸡等,也已相继开始电动汽车的商业化运营。

作为全球新能源汽车产业变革的坚定推动者和节能减排理念的切实践行者,集团将积极扩展新能源汽车于海外市场的推广。在香港,集团首批e6纯电动出租车已于2013年5月正式投入运营。在荷兰,集团电动大巴K9相继拿到斯希蒙尼克岛(Schiermonnikoog)国家公园和史基浦国际机场的订单;在美国市场,集团也成功赢得加州长滩运输公司及洛杉矶郡大都会公交公司的K9订单。目前集团的K9电动大巴已在英国、法国、德国、西班牙、丹麦、奥地利、匈牙利、罗马尼亚、波兰、比利时、以色列、马来西亚、巴西及加勒比海地区等海外10多个国家和地区顺利通过试运营,其环保性、经济性和稳定性获得了当地公交公司和社会公众的广泛认可,为未来集团新能源汽车于该等国家和地区的商业推广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手机部件及组装业务

在手机部件及组装业务方面,集团为客户提供垂直整合的一站式服务,设计及生产外壳、键盘、液晶显示模块、摄像头、柔性线路板、充电器等手机部件,并提供整机设计及组装服务。集团目前是全球最具竞争能力的手机部件及组装业务的供货商之一,主要客户包括诺基亚、华为、HTC、苹果、三星、惠普等全球领先的电子产品制造厂商。

2013年,集团积极争取国际智能手机厂商新客户并赢得智能手机新项目,推动了集团手机部件及组装业务的销售增长。同时,集团手机部件及组装业务的主要客户持续开拓智能手机市场,相继推出一系列智能手机,获得良好的市场回响。国内客户方面,集团已与众多增长迅速的中国智能手机品牌厂商建立了业务联系,为未来的业务拓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产品技术方面,集团成功开发出塑料与金属混融技术(PMH ),显著提升了手机金属外壳的机械性能、讯号接收能力和外观质感,赢得了客户的高度赞誉并成功取得国内外知名手机品牌厂商新订单。报告期内,集团金属部件业务收入快速增长,不仅成功扩大市场份额,更直接推动了集团手机部件产品结构的改善和盈利能力的提升,进一步推动了集团及旗下比亚迪电子(0285. HK)的盈利增长。

凭借集团于手机部件及组装领域的长期技术积累,集团于报告年内成功赢得全球领导品牌的平板计算机订单并实现批量出货,成 功拓展业务领域及市场份额,为集团带来新的增长动力。

二次充电电池及新能源业务

集团的二次充电电池主要包括锂离子电池和镍电池产品,广泛应用于手机、数码相机、电动工具、电动玩具等各种便携式电子设备,同时集团积极研发磷酸铁锂电池(铁电池)和太阳能电池产品,致力将该等产品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储能电站及光伏电站等领域。

作为全球锂离子电池研发和应用的领先厂商,集团报告期内成功赢得全球最大智能手机厂商的高端机型电池订单,带动了锂离子电池产品产品结构的改善和平均单价的提高,进而推动锂离子电池业务销售额的快速提升。报告期内,集团锂离子电池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4.57%至约人民币2,659百万元。

太阳能业务方面,随着行业的重组和整合,行业供需逐渐达成新的平衡,行业竞争渐趋缓和,太阳能产品价格也开始回升。在市场整体回暖的产业环境下,集团积极推动海外太阳能业务的发展并取得了良好的进展。年内,集团继续加大市场开拓力度, 加快推进现有项目,并采取适当的成本控制措施,亏损额持续收窄。

未来前景及策略

展望2014年,全球经济增长动力略有增强,全球经济发展将有所加快。国内方面,随着改革的全面深化,产业结构将加快转型升级,国民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将持续提高,并为企业带来更为健康的经营环境。未来,集团将继续坚持「技术、质量、责任」的发展理念,加强质量、品牌和渠道建设,致力提升技术水平,加速推进新能源相关业务的发展,巩固集团于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先行者地位。

汽车业务

2014年,面对越来越严重的城市交通拥堵和基础设施瓶颈,可能更多城市将采取限行限购政策,将给汽车行业的增长带来一定压力。然而随着城镇化的稳步推进以及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三四线城市的消费能力将持续提升,进而带动整体汽车需求。集团良好的渠道布局契合市场需求结构的转变,未来将显着受益于三四线城市的需求增长。

传统汽车方面,集团预期广受欢迎的S6、速锐及L3等车型有望持续热销,并将于年内推出备受期待的全新高端SUV车型S7及新款A+级车型。S7搭载的是全新2.0T涡轮增压发动机及适时四驱系统,通过智能分配动力提升了整车的越野能力及稳定性。集团预期相关车型的推出将进一步丰富汽车产品组合,为集团的汽车业务的成长增添新的动力。此外,集团将进一步强化于汽车、IT两大领域的协同优势,致力于提升汽车产品的电子化、智能化程度,丰富汽车的互联网应用,推动传统汽车向智能汽车的演变,全面提升消费者驾乘体验。

新能源汽车方面,随着政府支持政策的不断深化,新能源汽车发展趋势将更加明确,新能源汽车推广速度有望显著加快。2014年2月8日,财政部等四部委联合发布通知,纯电动和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2014年和2015年的补助标准将在原政策基础上分别上调5%和10%,同时明确2015年政策到期之后,中央财政将继续给予补贴。凭借政策的大力支持,集团于未来将积极推进新能源汽车在私家车市场的应用,并继续坚定不移地推行公交电动化战略。

推动公交电动化是提升能源利用效率、缓解城市空气污染的重要途径,也是集团长期关注和重点投入的发展方向。集团作为公交电动化的领导厂商,集团将努力把握公交电动化所带来的发展机遇,加快深圳模式向其他城市的复制推广。集团也将加速海外市场布局,积极推动新能源汽车于更多国家和地区的商业化运营,致力推动全球公共交通的电动化。

面对个人消费者市场,集团将积极推进第二代双模电动汽车「秦」车型于全国范围的销售,加速新能源汽车于私家车市场的普及。未来集团将推出更多新能源汽车,将在动力性能、经济性和驱动结构方面全面超越燃油汽车。另一方面,集团与戴姆勒的合资公司-深圳比亚迪戴姆勒新技术有限公司(「比亚迪戴姆勒」)所研发的首款DENZA「腾势」纯电动轿车将于2014年正式上市,预期在带动集团的电动车销量的同时,将有效提升集团的品牌影响力。

集团认为,2014年将成为新能源汽车发展的关键一年,汽车工业的发展将进入技术变革的崭新时代,技术创新将成为汽车工业发展的核心推动力。集团将把握历史性机遇,实现新能源汽车业务的突破创新。凭借集团领先的技术优势、强大的垂直整合能力、各产业的协同效应和商业化推广的先发优势,集团将持续巩固并提升新能源汽车的核心竞争优势,致力于成为全球新能源 汽车产业的领导者。

手机部件及组装业务

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快速普及和智能应用的不断丰富,未来智能手机市场需求仍将保持快速增长。根据市场研究机构Gartner的预计,2014年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将增长到12亿至13亿部。

未来,集团将继续加强研发,努力提升技术水平及产品质量,丰富产品组合,提升产品结构,加强与国内外品牌厂商的合作,积极争取高端电子消费品的订单,以提升于智能手机及其他移动智能终端的市场份额,抓住移动互联网和移动智能终端逢勃兴 起的历史性机遇,推动集团手机部件及组装业务的持续发展。

二次充电电池及新能源业务

二次充电电池方面,预计未来来自移动智能终端的市场需求仍将持续。集团将积极开拓锂离子电池的应用领域,丰富产品组合,提升市场份额。集团于未来将致力巩固于二次充电电池市场的领导地位,实现业务的平稳发展。

太阳能业务方面,随着欧洲市场的恢复和中国、日本、印度等市场的崛起,太阳能产业的复苏趋势将更加明确。未来,集团将继续坚持成本控制措施,并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捕捉未来光伏市场反弹的机遇,进一步缩减太阳能业务亏损。同时,集团将继 续推进储能电站相关业务,最终实现比亚迪新能源汽车、太阳能电站和储能电站的绿色能源三大梦想。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本年度本集团不存在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2013年,本集团新增14家子公司(2012年:4家),注销4家子公司(2012年:2家)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2013年度,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对2014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1-3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净利润为正,同比下降50%以上

净利润为正,同比下降50%以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王传福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94 证券简称:比亚迪 公告编号:2014-005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4年3月19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4年3月4日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全体董事均现场出席,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传福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董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审议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3年年度报告》中董事会报告章节。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李东女士、武常岐先生及李连和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拟在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二、《关于审议公司分别经境内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3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3年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章节。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审议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业绩公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业绩公告。2013年年度报告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3年年度报告》,其摘要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审议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1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75,431千元,依照《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7,543千元后,2013年度母公司本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7,888千元。加上以前年度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人民币2,238,462千元,2013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306,350千元。

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以及长期发展需要,建议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201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354,100,00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117,705千元,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进行分配。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李东女士、武常岐先生及李连和先生发表了独立意见:

董事会作出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是基于对目前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客观判断,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利益。

五、《关于审议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李东女士、武常岐先生及李连和先生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3年度,公司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能够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与完整,保证会计记录和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公司未有违反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目前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运作、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

公司保荐机构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公司已建立了相对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出具的《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六、《关于续聘公司2014年度境内外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境内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4年度境外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任期自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4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情况决定上述审计机构2014年度的酬金。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李东女士、武常岐先生及李连和先生发表了独立意见: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严格按照审计准则执业,熟悉公司及公司的经营环境,关注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实施情况,风险意识强,独立程度高,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为公司出具了客观、公正的审计意见,我们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境内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4年度境外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七、《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及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自本议案获得201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14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及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为公司境内控股子公司的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信贷业务以及其它业务提供担保,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向公司境外控股子公司的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信贷业务以及其它业务提供担保;

2、公司境内及境外控股子公司之间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相互进行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信贷业务以及其它业务的担保。

公司为公司境内及境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及公司境内及境外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额度合计须不超过人民币900亿元。

3.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为境内参股公司的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信贷业务按出资比例进行担保,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为境外参股公司的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信贷业务按出资比例进行担保,总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并要求参股公司进行反担保,且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李东女士、武常岐先生及李连和先生发表了独立意见:

1、上述对参股公司的对外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为参股公司从事业务活动所必须的,内容符合商业惯例和有关政策规定;

2、 上述对参股公司的对外担保事项在实施时,由该等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和公司一起按照股权比例提供相应比例的担保,并由被担保人提供反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公司保荐机构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1、公司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可以对参股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求所提出的贷款提供担保,但前述参股公司须确保其获得的贷款应有利于其经营发展。

2、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后,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公司在具体实施对外担保时,须确保每笔担保的相关内容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为其境内及境外参股公司的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信贷业务提供担保时,须符合按出资比例进行担保的要求;前述参股公司须就前述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且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当具有实际承担能力。

八、《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销售新能源汽车、新能源叉车及新技术产品为租赁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自本议案获得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4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为新能源汽车、新能源叉车及新技术产品租赁公司的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总担保额度须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在此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王传福先生签署相关协议并代表公司处理相关事宜。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销售新能源汽车、新能源叉车及新技术产品为租赁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李东女士、武常岐先生及李连和先生发表了独立意见:

1、上述对租赁公司的对外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为公司从事新能源汽车业务、新能源叉车及新技术产品推广活动所必须,内容符合商业惯例和有关政策规定;

2、 上述对租赁公司的对外担保事项在实施时,公司需从资信调查、资金实力等方面进行严格调查和筛选,挑选合适的第三方租赁公司,并对租赁公司进行严格监控,最大程度降低项目风险,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公司保荐机构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1、本次增加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亿元,占公司2013年末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2.30%。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659,707.20万元,占公司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76.45%;公司无其它对外担保事项;无逾期担保事项。

2、本次对外担保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公司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对新能源汽车、新能源叉车及新技术产品租赁业务合作方提供担保,但租赁公司应确保所获得贷款用于相关业务。

4、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具体实施对租赁公司的担保时,应确保每笔担保的相关内容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

九、《关于调整公司内部机构架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的内部机构设置作如下调整: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的内部机构设置作如下调整: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决定撤销第七事业部,相关职责和人员划入第六事业部。

十、《关于审议公司2013年度关联交易及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2013年度发生的超出第四届董事会二十次会议预计的关联交易,并同意2014年度与关联方深圳比亚迪戴姆勒新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鹏程电动汽车出租有限公司、西安北方秦川集团有限公司及天津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发生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技术开发服务及接受关联人提供劳务、向关联人购买产品、商品等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将不超过人民币235,159万元。

公司董事长及总裁王传福先生在深圳比亚迪戴姆勒新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鹏程电动汽车出租有限公司及天津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分别担任董事职务,已按规定回避表决,该议案获其余五位非关联董事全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李东女士、武常岐先生及李连和先生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所预计的2014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2014年度正常生产经营而发生,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于关联方,且公司近年来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低,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

公司保荐机构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1、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公司进行的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进行正常生产经营管理所需要,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交易事项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瑞银证券对于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十一、《关于授予公司董事会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在下列条件的前提下,授予董事会一般性授权以配发、发行及处理公司股本中的额外H股股份:

1.董事会根据一般性授权配发、发行及处理或有条件或无条件同意配发、发行或处理的股份面值总额不得超过公司同类股份总面值的20%;

2.根据适用法律(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公司法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并取得所有政府及/或监管机构的批准(如有)行使一般性授权;

3.一般性授权将一直有效,直到下列三者最早的日期止:

1)公司下届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

2)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后满12个月当日;

3)公司股东于股东大会上通过特别决议案撤销或者更改本议案所授予董事会的一般性授权之日;

授权董事会批准、签订及作出或促使签订及作出其认为与根据上文所述行使一般性授权而配发及发行任何新股份有关的所有文件、契约及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授予比亚迪电子(国际)有限公司董事会一般权利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予比亚迪电子董事会一般性授权以于有关期间(按下文的定义)配发、发行及处理比亚迪电子的额外股份,以及作出或授出将会或可能需要行使该等授权的售股建议、协议及购股权(包括债券、认股权证、公司债券及附有权利可认购或可转换为比亚迪电子股份的其它证券),并授权比亚迪电子董事会于有关期间内作出或授出将会或可能需要于有关期间结束后行使该等权力的售股建议、协议及购股权。

比亚迪电子的董事会根据上述批准所配发及发行或同意有条件或无条件配发(不论根据购股权或其它方式配发)及发行的股本面值总额,不得超过比亚迪电子201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当日比亚迪电子已发行股本面值总额的20%。惟根据(i)供股(按下文的定义);或(ii)根据比亚迪电子所发行附有权利可认购或可转换为比亚迪电子股份的任何现有认股权证、债券、公司债券、票据或其他证券的条款行使认购权或换股权;或(iii)根据任何当时已采纳以向比亚迪电子及/或其任何附属公司雇员或任何其他合资格人士授出或发行股份或可认购比亚迪电子股份的任何购股权计划或类似安排而发行股份;或(iv)根据比亚迪电子的组织章程细则发行股份以股代息者除外。

“有关期间”指由比亚迪电子201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有关议案当日起至下列最早日期止期间:

(i) 比亚迪电子下届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

(ii) 比亚迪电子的公司章程或任何适用法例规定比亚迪电子须召开下届年度股东大会的期限届满;及

(iii) 比亚迪电子股东于该公司的股东大会通过普通决议案撤销或修订比亚迪电子决议案所载授权之日;

“供股”指在比亚迪电子董事指定期间内向于指定记录日期名列股东名册内的比亚迪电子股份持有人(及(如适用)有权参与发售的比亚迪电子其他证券持有人),按彼等当时的持股比例(或(如适用)所持其他证券的比例)发售股份,或发行购股权、认股权证或赋予认购比亚迪电子股份权利的其他证券,惟比亚迪电子董事可就零碎股份,或于考虑比亚迪电子适用的任何地区法例,或该等地区任何认可监管机构或任何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任何限制或责任后,作出彼等认为必需或适当的豁免或其他安排。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19日

证券代码:002594 证券简称:比亚迪 公告编号:2014-006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会议于2014年3月19日以现场结合电话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4年3月4日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会议应出席监事4名,实际出席监事4名,其中,李永钊先生以电话方式出席,其他均以现场方式出席。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董俊卿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监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审议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3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审议公司分别经境内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3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分别经境内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3年度财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3年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章节。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审议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业绩公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业绩公告,确认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3年年度报告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3年年度报告》,其摘要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审议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1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75,431千元,依照《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7,543千元后,2013年度母公司本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7,888千元。加上以前年度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人民币2,238,462千元,2013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306,350千元。

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以及长期发展需要,建议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201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354,100,00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117,705千元,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进行分配。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审议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该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六、《关于续聘公司2014年度境内外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境内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4年度境外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任期自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4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情况决定上述审计机构2014年度的酬金。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审议公司2013年度关联交易及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2013年度发生的超出第四届董事会二十次会议预计的关联交易,并同意2014年度与关联方深圳比亚迪戴姆勒新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鹏程电动汽车出租有限公司、西安北方秦川集团有限公司及天津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发生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技术开发服务及接受关联人提供劳务、向关联人购买产品、商品等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将不超过人民币235,159万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备查文件: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3月19日

证券代码:002594 证券简称:比亚迪 公告编号:2014-008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其

控股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4年3月19日,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及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等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自该议案获得201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14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及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为参股公司等提供担保。

1、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

本集团(含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融资事务的基本操作为,由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各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签署统一的授信协议,在日常性的商业融资(含借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商票贴现、保函等)活动中,授信协议项下的授信额度由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共同使用,并同时构成授信协议项下公司对其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相应担保。此外,应公司日常业务的需要,公司可能会不时地为控股子公司或者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就其它业务提供担保。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过去三年获得的授信总额度分别为:

公司预计至2014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公司获得的授信总额度将不超过人民币900亿元。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同意并提请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获得201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14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1)公司为公司境内控股子公司的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信贷业务以及其它业务提供担保,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向公司境外控股子公司的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信贷业务以及其它业务提供担保;

2)公司境内及境外控股子公司之间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相互提供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信贷业务以及其它业务的担保。

公司为公司境内及境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及公司境内及境外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额度合计须不超过人民币900亿元。

2、 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同意并提请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获得201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14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为境内参股公司的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信贷业务按出资比例进行担保,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为境外参股公司的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信贷业务按出资比例进行担保,总担保额度须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并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

上述担保尚需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提请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提供担保额度的担保对象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包括全资控股子公司和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目前,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1、 控股子公司

(下转B51版)

股票简称比亚迪(A股)、比亚迪股份(H股)股票代码002594、01211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公司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吴经胜李黔程燕、张燕
电话(+86) 755-8988 8888(+86) 755-8988 8888(+86) 755-8988 8888
传真(+86) 755-8420 2222(+86) 755-8420 2222(+86) 755-8420 2222
电子信箱db@byd.comdb@byd.comdb@byd.com

 2013年2012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11年
营业收入(元)52,863,284,000.0046,853,774,000.0012.83%48,826,919,00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553,059,000.0081,377,000.00579.63%1,384,625,00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56,930,000.00-483,703,000.0088.23%628,945,000.0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2,436,169,000.005,555,331,000.00-56.15%5,984,526,000.0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30.03579.63%0.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58%0.38%2.2%6.98%
 2013年末2012年末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2011年末
总资产(元)76,392,911,000.0068,710,488,000.0011.18%65,624,392,00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21,709,764,000.0021,196,984,000.002.42%21,124,517,000.00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30,588(A股30,398户,H股190户)年度报告披露日前第5个交易日末股东总数28,823(A股28,644户,H股179户)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王传福境内自然人24.24%570,642,580570,642,580  
HKSCC NOMINEES LIMITED境外法人24.08%566,894,366   
吕向阳境内自然人10.16%239,228,620239,228,620质押114,000,000
MIDAMERICAN ENERGY HOLDINGS COMPANY境外法人9.56%225,000,000   
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6.91%162,581,860162,581,860质押94,630,000
夏佐全境内自然人5.05%118,977,06093,732,795质押7,170,000
杨龙忠境内自然人2.53%59,497,87035,147,870  
毛德和境内自然人1.14%26,922,30020,191,725  
王念强境内自然人0.81%19,049,74014,287,305质押8,810,000
刘卫平境内自然人0.52%12,355,38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吕向阳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王传福之表兄;吕向阳及其配偶张长虹分别持有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前称“广州融捷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89.5%和10.5%的股权。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本报告期末公司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股东高荣利的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数为200,017股,信用账户持有公司股份数为 9,102,883股。

2014年1-3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95.55%-86.65%
2014年1-3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区间(万元)5001,500
2013年1-3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11,239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受2013年下半年汽车节能补贴政策变化的影响,国内汽车市场需求结构出现一定变化,其中低端车型受影响最为显著,自主品牌市场份额有所下滑。集团传统汽车业务也受此影响,预计2014年第一季度传统汽车销量将有所下降。2014年第一季度,集团新能源汽车业务取得良好进展,纯电动大巴K9取得大额订单,双模电动汽车秦的推出也赢得个人消费者市场的热烈反响,集团新能源汽车的销售呈现快速发展的良好态势,但于本季度内仍没有抵消传统汽车业务下滑的影响,使得集团整体盈利同比有所下降。2014年第一季度,集团其他业务发展良好。

时间授信总额度(人民币亿元)
截至2013年12月31日700.9
截至2012年12月31日599.4
截至2011年12月31日683.7

序号公司名称成立日期注册地注册资本(授权资本)/实收资本(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币种为人民币)股东构成
1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1998-6-9深圳市16,000万元公司持有100%股权
2深圳比亚迪微电子有限公司2004-10-15深圳市4,000万美元公司持有17.5%股权,比亚迪(香港)有限公司持有82.5%股权
3深圳市比亚迪电子部品件有限公司2005-3-10深圳市40,000万元公司持有96%股权,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持有4%股权
4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2006-8-3深圳市44,800万美元公司持有73.05%股权,比亚迪(香港)有限公司持有26.95%股权
5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2004-3-24深圳市105,000万元公司持有4.2857%股权,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持有0.4762%股权,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持有95.2381%股权
6深圳市比亚迪汽车研发有限公司2007-10-31深圳市500万元公司持有100%股权
7惠州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2006-6-12惠州市15,000万美元/10,207.2095万美元公司持有55%股权,比亚迪(香港)有限公司持有45%股权
8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2007-6-12惠州市15,000万美元公司持有10%股权,比亚迪(香港)有限公司持有90%股权
9商洛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2008-12-17商洛市37,000万元公司持有91%股权,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持有9%股权
10上海比亚迪有限公司2002-8-12上海市6,350万美元公司持有75%股权,比亚迪(香港)有限公司持有25%股权
11欧比(上海)汽车技术有限公司2003-9-27上海市20万美元比亚迪(香港)有限公司持有 100%股权
12上海比亚迪电动车有限公司2003-4-14上海市1,000万元公司持有90%股权,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持有10%股权
13宁波比亚迪半导体有限公司2008-10-23宁波市20,000万元公司持有90%股权,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持有10%股权
14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1997-3-21西安市135101.0101万元公司持有99%股权,陕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股权
15长沙市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2009-8-11长沙市5亿元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持有75%股权,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持有25%股权
16韶关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2009-11-20韶关市3,000万元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17北京比亚迪模具有限公司2003-5-29北京市8,000万元公司持有75.63%股权,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持有11.87%股权,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持有12.50%股权
18惠州比亚迪物业管理公司2011-4-20惠州市100万元惠州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19合肥市比亚迪汽车销售公司2011-6-16合肥市100万元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20杭州市比亚迪汽车销售公司2011-5-27杭州市100万元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21上海市比亚迪汽车销售公司2011-6-15上海市100万元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持有90%股权,上海比亚迪有限公司持有10%股权
22长春市比亚迪汽车销售公司2011-7-29长春市100万元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23北京市比亚迪汽车销售公司2011-8-3北京市100万元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24韶关市绿动出租车有限公司2013-8-29韶关市1000万元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25惠州市绿动出租车有限公司2013-11-15惠州市1000万元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26梧州市绿动汽车运输有限公司2013-9-17梧州市1000万元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27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013-10-15深圳市1000万元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28广东比亚迪节能科技有限公司2013-10-18惠州市3000万元惠州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29惠州维士玛科技有限公司2013-11-14惠州市1500万元惠州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30深圳市比亚迪精密技术有限公司2013-11-5深圳市500万元比亚迪精密制造有限公司100%出资
31长沙市比亚迪客车有限公司1981-8-3长沙市12,178万元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32榆林市比亚迪汽车新能源有限公司2013-3-27榆林市1000万元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33比亚迪精密制造有限公司2003-1-10深圳市14,500万美元领裕国际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34惠州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2007-2-14惠州市11,000万美元领裕国际有限公司持有65.91%股权,比亚迪精密制造有限公司持有34.09%股权
35天津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2006-6-6天津市4,000万美元领裕国际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36比德控股有限公司BYTE HOLDING LIMITED2007-3-15英属维尔京群岛5万美元/100美元比亚迪(香港)有限公司持有69%股权,Techfaith Wireles Technology Group Limited持有31%股权
37日本馆林模具公司TATEBAYASHI MOULDING株式会社2010-3-15日本190,010,000日元BYD JAPAN 株式会社持有100%股权
38比亚迪日本公司BYD JAPAN 株式会社2005-7-28日本1亿日元公司持有100%股权
39比亚迪美国公司BYD AMERICA CORPORATION1999-11-22美国10万美元/3万美元公司持有100%股权
40比亚迪欧洲公司Byd Europe B.V.1999-1-21荷兰90,756欧元/18,151欧元公司持有100%股权
41比亚迪(香港)有限公司BYD (H.K.) CO., LIMITED1999-2-19香港31,230,000港元公司持有100%股权
42金菱环球有限公司Golden Link Worldwide Limited2005-4-22英属维尔京群岛5万美元/ 1美元比亚迪(香港)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43比亚迪美国汽车销售公司BYD Motor, Inc.2010-2-8美国500万美元/220万美元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44比亚迪加拿大有限公司BYD CANADA COMPANY LIMITED2011-11-22加拿大5万加元/5万加元BYD Motors Inc. 持有100%股权
45比亚迪哥伦比亚公司BYD MOTOR COLOMBIA SAS2012-12-21哥伦比亚10万美金/44445美金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46比亚迪俄罗斯有限公司BYD Russia Co. Ltd.2012-8-14俄罗斯280万俄罗斯卢布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47比亚迪巴西有限公司BYD DO BRASIL LTDA.2012-10-9巴西420万巴西里亚尔(约210万美金)/60万美金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持有99.99%股权;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持有0.01%股权
48比亚迪美国大巴有限责任公司BYD Coach & Bus LLC2013-4-2美国暂无BYD MOTORS, INC.持有100%股权
49比亚迪美国能源有限责任公司BYD Energy LLC2013-4-1美国暂无BYD MOTORS, INC.持有100%股权
50比亚迪墨西哥大巴公司Build Your Dreams Busses Mexico, S. de R. L. de C. V.2013-6-4墨西哥1000墨西哥比索BYD MOTORS, INC.持有@99% 股权; BYD Energy LLC 持有1%股权
51比亚迪巴拿马公司BYD DE PANAMA, S.A.2013-4-19巴拿马1万美元BYD MOTORS, INC.持有100%股权
52比亚迪澳大利亚私人有限公司BYD AUSTRALIA PTY LTD2013-9-26澳大利亚5万澳元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53比亚迪控股公司BYD Holding Inc.2013-10-18美国暂无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54比亚迪电子(国际)有限公司BYD Electronic (International) Company Limited2007-6-14香港44,000万港元/22,532.045万港元金菱环球有限公司持有65.76%股权,Gold Dragonfly Ltd.持有7.47%股权,公众股持有26.77%股权
55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BYD Electronic Company Limited2006-8-24开曼5万港元/ 1港元比亚迪电子(国际)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56领裕国际有限公司Lead Wealth International Limited2006-8-25英属维尔京群岛5万美元/1美元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57比亚迪匈牙利电子有限公司BYD Electronic Hundary Kft.2005-3-4匈牙利50万匈牙利福林领裕国际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58比亚迪芬兰公司BYD Finland OY2007-12-13芬兰2,500欧元领裕国际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59比亚迪电子罗马尼亚有限公司 BYD ELECTRONICS ROMANIA S.R.L.2007-9-12罗马尼亚10万美元领裕国际有限公司持有99.996%股权,孙一藻持有0.004%股权
60比亚迪电子美国公司BYD Electronic America Corp.2008-1-16美国1万美元/20万美元领裕国际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61比亚迪电子印度(私人)有限公司(BYD Electronics India Private Limited)2007-3-6印度25亿印度卢比/2,407,193,624印度卢比领裕国际有限公司持有100 %股权
62比亚迪电子欧洲公司(BYD Electronic Europe B.V)2008-3-25荷兰9万欧元/18,000欧元领裕国际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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