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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3-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新界泵业 公告编号:2014-010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4年3月20日在公司总部大楼三楼会议室召开,现将本次董事会决议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发出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1)会议通知发出时间:2014年3月12日; (2)会议通知发出方式:书面及通讯方式。 2、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会议时间:2014年3月20日14:00; (2)会议地点:公司总部大楼三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 3、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人数9人。其中董事郝云宏,独立董事张咸胜、朱亚元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 4、会议的主持人和列席人员 (1)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许敏田先生; (2)会议列席人员: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5、会议召开的合法性 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等事项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公司拟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11.20万元在江苏沭阳经济开发区购买约158亩的工业用地使用权,一部分用于大功率水泵生产项目及发展后备用地,公司计划将7.5千瓦以上的污水泵的研发和生产移至该地块;一部分用于铸件及其他水泵发展后备用地。详见公司于2014年3月2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土地使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12)。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14年3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购买土地使用权的独立意见》。 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指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购买土地使用权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新界泵业 公告编号:2014-011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4年3月20日在公司总部大楼三楼会议室召开,现将本次监事会决议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发出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1)会议通知发出时间:2014年3月12日; (2)会议通知发出方式:书面及通讯方式。 2、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会议时间:2014年3月20日15:00; (2)会议地点:公司总部大楼三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会议。 3、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人数3人。 4、会议的主持人和列席人员 (1)会议主持人: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宏先生; (2)会议列席人员:公司董事会秘书。 5、会议召开的合法性 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等事项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公司拟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11.20万元在江苏沭阳经济开发区购买约158亩的工业用地使用权,一部分用于大功率水泵生产项目及发展后备用地,公司计划将7.5千瓦以上的污水泵的研发和生产移至该地块;一部分用于铸件及其他水泵发展后备用地。本次购买土地使用权可以进一步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用地需求,并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本次购买土地使用权事宜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恰当的决策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新界泵业 公告编号:2014-012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3月5日与江苏沭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简称"沭阳管委会")签订了《协议书》,并于2014年3月6日对外发布了《关于购买土地使用权意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08)。2014年3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公司拟在江苏沭阳经济开发区购买工业用地使用权,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购买土地的基本情况 1、用地面积:总用地约158亩(实际尺寸以红线图为准)。 2、用地位置:位于慈溪路以北、瑞声大道以西地块。 3、用地性质:工业性质。 4、土地价格及取得方式:沭阳管委会通过公开挂牌方式出让土地,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6.4万元/亩的价格,即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11.20万元参与竞拍上述土地使用权,最终成交价以沭阳县国土资源局相关证明文件为准。 5、付款方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在20日内预付人民币474万元款项,余款在履行招拍挂程序并签署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支付。如招拍挂不成功,则沭阳管委会应在20日内退还公司预付土地款项。 6、土地使用规划:公司购买上述土地使用权,用于大功率水泵的研发、生产及其发展后备用地,以及铸件及其他水泵发展后备用地。 7、税收优惠:沭阳管委会按照当地政府相关文件兑现优惠政策,并根据公司实际投资额确定对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年限。 二、购买土地的审批程序 本次拟购买土地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购买土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购买土地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购买土地使用权,一部分用于大功率水泵生产项目及发展后备用地,公司计划将7.5千瓦以上的污水泵的研发和生产移至该地块;一部分用于铸件及其他水泵发展后备用地(本地块与本公司江苏铸件基地相邻)。本次拟购买土地使用权,可以进一步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用地需求,并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 公司将根据竞买进程等相关事项,及时履行本次购买土地后续进展情况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购买工业用地使用权,用于大功率水泵的研发、生产及其发展后备用地,以及铸件及其他水泵发展后备用地,符合公司战略发展对于经营用地的需要,能够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本次购买土地使用权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履行了适当的决策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此次购买土地使用权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拟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11.20万元在江苏沭阳经济开发区购买约158亩的工业用地使用权,一部分用于大功率水泵生产项目及发展后备用地,公司计划将7.5千瓦以上的污水泵的研发和生产移至该地块;一部分用于铸件及其他水泵发展后备用地。本次购买土地使用权可以进一步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用地需求,并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本次购买土地使用权事宜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恰当的决策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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