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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3-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58版)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14-022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经常性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2014年经常性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13年1月15日,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三亚新大兴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园林绿化施工合同》、《商品混凝土及墙体材料销售合同》,2013年1月15日,公司与三亚四季龙湾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和三亚大兴集团有限公司半岛龙湾玛瑞纳酒店新签订《餐饮住宿服务协议》。上述两份合同分别将于2014年1月15日、2014年1月15日到期。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与上述两个主体续签2014年度协议,即将分别与三亚新大兴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续签《商品混凝土及墙体材料销售合同》、《园林绿化施工合同》;与三亚大兴集团有限公司半岛龙湾玛瑞纳酒店和三亚四季龙湾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续签《餐饮住宿服务协议》。 2、2014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预计经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经非关联董事全体通过。 3、回避表决的董事:张海林、张艺林。 4、该关联交易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三亚新大兴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三亚新大兴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原为“三亚大兴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8月18日;注册资本12,000万元;住所位于三亚市河东区迎宾路380号卓达巴哈马1B幢2、3层;法定代表人为张海林;经营范围是园林建设、园林绿化设计、施工、苗木销售、给排水管管道安装、室内装修、市政工程施工。截至2013年12月31日,该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56,928.06万元、净资产35,691.07万元、营业收入34,426.61元、2013年净利润3,544.93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海林、张艺林控制的其他企业,该关联法人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正常、资产状况良好,以往履约情况良好,目前不存在向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具有较强履约能力。 (二)三亚四季龙湾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三亚大兴集团有限公司半岛龙湾玛瑞纳酒店 1、关联方基本情况 三亚四季龙湾酒店、三亚大兴集团有限公司半岛龙湾玛瑞纳酒店是三亚大兴集团有限公司旗下的酒店。三亚大兴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实收资本9000万元。截至2012年12月31日, 三亚大兴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198,623.01万元、净资产68,250.25万元、营业收入35,992.76万元、2013年净利润4,574.2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三亚四季龙湾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三亚大兴集团有限公司半岛龙湾玛瑞纳酒店均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海林、张艺林控制的其他企业,该关联法人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正常,以往履约情况良好,具有较为丰富的餐饮服务经验,具有较强履约能力,本公司不存在支付餐饮、住宿违约问题。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三亚新大兴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公司的销售客户之一,公司对其销售管理模式以及与其签订的销售合同,和其他客户一致。本公司向三亚新大兴园林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的产品主要为本公司商品混凝土和灰砂砖、加气砖,其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 公司与三亚四季龙湾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三亚大兴集团有限公司半岛龙湾玛瑞纳酒店之间的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并结合本市旅游周期性特点确定。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分别与三亚新大兴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三亚大兴集团有限公司半岛龙湾玛瑞纳酒店和三亚四季龙湾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续签《商品混凝土及墙体材料销售合同》、《园林绿化施工合同》以及《餐饮住宿服务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经常性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对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是必要的,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相关经常性关联交易还会持续。公司与关联方的经常性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经常性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相关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其控制。 五、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方天亮、白静、毛惠清对该事项发表的意见: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遵守了回避原则,上述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进行,并经管理层充分论证和谨慎决策。关联交易按照等价有偿、公允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2、保荐机构对经常性关联交易发表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的意见: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经营需要,已经海南瑞泽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上述关联交易,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张海林先生、张艺林先生遵守了回避制度,程序合法。本保荐机构同意上述关联交易。 六、备查文件 1、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独立董事意见; 3、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预计经常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14-023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2及2013年度审计机构,两年来,能够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该事务所为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圆满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为保持审计工作连贯性及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素质,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就公司聘任2014年度审计机构发表如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在2012及2013两年的审计工作中,审计团队严谨敬业,计划安排详细,派驻的审计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审计工作经验丰富,熟悉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其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继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 。 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会计报表审计资格,在2013年度审计工作中,审计团队严谨敬业,计划安排详细,派驻的审计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审计工作经验丰富,熟悉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其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继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14-024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3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举行,决定于2014年4月10日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4月10日(星期四)10:0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4月9日-2014年4月10日 其中:(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4月10日交易日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4月9日15:00-2014年4月1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4年4月4日(星期五) 3.会议召开地点: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4年4月4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 (2)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并代其行使表决权,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13年度关联交易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关于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8、《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0、《关于修改<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2014年3月21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海南瑞泽: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海南瑞泽: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以及《海南瑞泽:2013年年度报告摘要》等文件。公司监事会主席将就公司2013年监事会工作情况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予以报告。《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须经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须经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听取独立董事述职。独立董事将在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参会方法 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件(股东代理人另需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代理人请持股东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明、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加盖法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于 2014年4月8日至9日(具体时间为9:00—12:00,14:00—18:00)到三亚市吉阳镇迎宾大道488号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四楼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传真及信函登记需经公司确认后有效。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96; 2.投票简称:瑞泽投票; 3.投票时间:2014年4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瑞泽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表1: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4月9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4年4月10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登记地址:三亚市吉阳镇迎宾大道488号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四楼证券部 联 系 人:冯益贵、程远亮 邮政编码:572011 联系电话:0898-88710266 传 真:0898-88710266 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自理。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2.股东登记表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单位(本人)系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于2014年4月10日召开的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对本次会议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否则,受托人有权自行对该事项进行投票。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单位委托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委托须经本人签字。 委托人名称(姓名): 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姓名: 证件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股东登记表 截至2014年4月4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我公司(个人)持有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________股,拟参加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股东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14-025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3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4年3月25日(星期二)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3年度报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张海林先生、总经理张艺林 先生、 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于清池先生、保荐代表人谭旭女士、独立董事毛惠清女士及公司证券部相关人员。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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