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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60 证券简称:通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4-020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2014-03-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通达股份") 于 2014 年3月7日披露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12),并于2014年3月8日披露了《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14-016),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发行主体是商业银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期限在12个月以内(含)的银行理财产品(包括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保本保收益型现金管理计划、资产管理计划,保本浮动收益型现金管理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2014年3月19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通达铜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材科技")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偃师市支行(以下简称"中国农业银行")签署了《中国农业银行理财产品及风险和客户权益说明书》(保本浮动收益型)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基本情况 1、产品名称:"汇利丰"2014年第1016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理财产品 2、投资币种:人民币 3、产品风险评价:低风险 4、客户预期净年化收益率:5.20%/年或2.60%/年 5、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 6、产品期限:11天 7、挂钩标的:欧元/美元汇率 8、认购开始日:2014年03月19日 9、认购结束日:2014年03月19日 10、产品起息日:2014年03月20日 11、产品到期日:2014年03月31日 12、认购额:机构:起点金额1000万元,按1000万元递增。 13、销售机构:中国农业银行及其授权分支机构。 14、销售渠道:中国农业银行授权网点 15、产品认购规模:1.30亿元人民币 16、预计收益:203,726.03(最好情景)或101,863.01元(最差情景) 17、理财资金:投资人认购本理财产品资金净额。 18、实际理财天数:自产品起息日(含)至产品到期日(不含)或提前终止日(不含)的自然天数。 19、本金保证:本理财产品由中国农业银行为投资人提供到期本金担保,100%保障投资者本金安全。 20、适用投资者:本理财产品适合经中国农业银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风险类型为保守型、谨慎型、稳健型、进取型、激进型个人投资者、私人银行客户及机构投资者投资(不含金融机构客户)。 21、银行工作日:北京的银行营业日 22、计算方式:1年按365天计算,计算天数按实际理财天数计算。 23、投资范围:本理财产品本金由中国农业银行100%投资于同业存款、同业借款等低风险投资工具,收益部分与外汇期权挂钩获得浮动收益。 24、产品收益说明: 如在观察期内,欧元/美元汇率始终位于参考区间内,则到期时预期可实现的投资年化收益率为5.50%/年。扣除中国农业银行收取的管理费0.30%/年后,实际支付给投资者的净收益率为5.20%/年。 如在观察期内,欧元/美元汇率突破了参考区间,则到期时预期可实现的投资年化收益率为2.90%/年。扣除中国农业银行收取的管理费0.30%/年后,实际支付给投资者的净收益率为2.60%/年。 投资人收益=理财产品本金×实际支付给投资者的净年化收益率×理财实际天数÷365,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具体以中国农业银行实际派发为准。 25、资金划转:投资者签署或确认认购/申购委托后,中国农业银行将依据约定划款。划款时将不与投资者再次进行确认。投资者认购/申购风险较高或单笔金额较大的理财产品时,也适用前述操作规则。 26、欧元/美元汇率:取自每周一悉尼时间上午5点至每周五纽约时间下午5点之间,EBS(银行间电子交易系统)所取的欧元/美元汇率的报价。 27、观察期:产品起息日至产品到期前两个工作日北京时间下午2点之间。 28、参考区间:(期初欧元/美元汇率-0.3,期初欧元/美元汇率+0.3),不含边界点。具体以产品起息后中国农业银行通告为准。 29、期初欧元/美元汇率:产品起息日中国农业银行确定的欧元/美元汇率的即期报价,具体以中国农业银行相关通告为准。 30、还本付息:本理财产品到期日后2个银行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遇非银行工作日时顺延。 本理财产品到期前不分配收益。 31、到期清算:理财产品到期或提前终止至理财金返还到账日为理财产品清算期,清算期内理财资金不计付利息。 32、投资人理财收益情景分析: 投资人认购金额为10000000元人民币 情景1:最好情景 如在观察期内,欧元/美元汇率始终位于参考区间内, 投资人获得净年化收益率=5.20% 投资者到期获得理财本金+利息=10000000+10000000*5.20%*11/365 =10,015,671.23元人民币 情景2:最差情景 如在观察期内,欧元/美元汇率曾突破了参考区间, 投资人获得净年化收益率=2.60% 投资者到期获得理财本金+利息=10000000+10000000*2.60%*11/365 =10,007,835.62元人民币 本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到期保证100%本金安全,收益部分挂钩汇率从而具有市场风险,因而可能无法获得最高预期收益率。 33、各项费用:经初步测算,本理财产品预期实现的投资年化收益率为5.50%/年或2.90%/年,扣除中国农业银行收取的管理费0.30%/年后,实际支付给投资者的净收益率为5.20%/年或2.60%/年。本产品无认购费、申购费、赎回费。 34、产品质押:本理财产品可质押 35、提前终止条款:本理财产品投资者无权提前终止,产品存续期内如出现《协议》约定的情况,中国农业银行有权利但无义务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 如果中国农业银行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中国农业银行将在提前终止日前2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发出提前终止公告。 36、提前终止清算:如农业银行决定提前终止此产品,提前终止日即为产品实际到期日,本理财产品依产品实际投资收益率和实际理财天数进行清算,具体以农业银行相关通告为准。 中国银行农行将在提前终止日后2个工作日内将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如有)划转至投资者原账户。 37、申购和赎回:本理财产品在产品到期日之前不对投资者开放产品申购和赎回。 38、资金来源: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39、关联关系说明:本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二、主要风险提示 本理财产品有投资风险:在满足一定条件下,投资者可获得5.20%的净年化收益;在最差的市场情况下,投资者可获得2.60%的净年化收益。中国农业银行为公司提供到期100%本金安全保证。本理财产品存在各种风险,不被视为一般储蓄存款的替代品,公司可能会承担下列风险: 1、认购风险:如出现市场剧烈波动、相关法规政策变化或《协议》约定的可能影响本理财产品正常运作的情况,中国农业银行有权停止发售本理财产品,公司将无法在约定认购期内购买本理财产品。 2、政策风险:本理财产品是根据当前的政策、法律法规设计的。如国家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可能影响本理财产品的认购、投资运作、清算等业务的正常进行,导致本理财产品理财收益降低甚至导致本金损失。 3、市场风险:本理财产品涉及汇率风险,可能会涉及到利率风险等其他多种市场风险。 4、流动性风险:若出现约定的停止赎回情形或顺延产品期限的情形,可能导致公司需要资金时不能按需变现。 5、信息传递风险:中国农业银行按照《协议》及本理财产品说明书有关"信息通告"的约定,发布本理财产品的相关信息,投资者可通过中国农业银行营业网点以及中国农业银行官方网站获知。如公司在认购产品时登记的有效联系方式发生变更且未及时告知或因公司其他原因导致中国农业银行无法及时联系公司,则可能会影响公司的投资决策。 6、募集失败风险:产品认购结束后,中国农业银行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和《协议》约定的情况确定本理财产品是否起息。如不能起息,公司的本金将于通告募集失败后3个银行工作日内解除冻结。 7、再投资/提前终止风险:中国农业银行可能于提前终止日视市场情况或在投资期限内根据《协议》约定的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 8、不可抗力风险:因自然灾害、社会动乱、战争、罢工等不可抗力因素,可能导致本理财产品认购失败、交易中断、资金清算延误等。 三、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十二个月以内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且每次购买均需依照相关规定进行披露,坚决禁止购买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中所涉及的品种,不得购买以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 2、公司财务部将设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通报公司审计部、公司总经理及董事长,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3、委托理财情况由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公司委托理 财的进展情况、盈亏情况、风险控制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切实做好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能够获得一定投资效益;有利于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及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一)2014年3月12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签署了《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协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2,000,000.00元购买了"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理财天数为90天,收益率为5%(年利率),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3月13日《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19 号),该理财产品将于2014年6 月11日到期,预计理财收益为人民币517,808元。 (二)2014年3月12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偃师支行签署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总协议书(2013年版)》、《人民币"按期开放"产品认购委托书》和《人民币"按期开放"养老金客户专属产品说明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0,000.00元购买了人民币"按期开放"养老金客户专属产品理财产品,理财天数为18天,收益率为2.6%(年率),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3月13日《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19 号),该理财产品将于2014年3月31日到期,预计理财收益为人民币128,219元。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在过去12个月内购买的尚未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不包含本次)金额共计人民币142,000,000.00元,占最近一期(2012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5.98%。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意见 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具体详见2014年3月7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备查文件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协议》; 2、《中国农业银行理财产品及风险和客户权益说明书》; 特此公告。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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