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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3-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34 证券简称:英威腾 公告编号:2014-019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14年3月14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14年3月20日(星期四)上午9:30时在深圳市南山区龙井高发科技工业园4号厂房英威腾大厦六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由董事长黄申力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亲自出席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将“年新增500套高压变频器扩建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1,413.1971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及《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将超募资金16,000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及《关于将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在保障日常经营运作和投资项目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超募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上述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各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及《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共使用不超过120,000万人民币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银行理财产品,上述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各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及《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002334 证券简称:英威腾 公告编号:2014-020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14年3月14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14年3月20日(星期四)上午11:00时在深圳市南山区龙井高发科技工业园4号厂房英威腾大厦六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由监事会主席杨林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亲自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全体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年新增500套高压变频器扩建项目”已经建设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节约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16,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决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另外根据募集资金项目现有的实际进度,此举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该决定经过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超募资金用于购买短期的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滚动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超募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的自有资金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4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002334 证券简称:英威腾 公告编号:2014-021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英威腾”)于2014年3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年新增500套高压变频器扩建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1,413.1971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将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项目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359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6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68,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27,105,329.00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40,894,671.00元。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深鹏所验字[2010]007号《验资报告》。根据财政部财会[2010]25号文《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1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公司对发行费用进行了调整,最终确定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49,985,000.00元。

根据公司2009年2月8日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年新增20万台低压变频器扩建项目和年新增1,200台中压变频器扩建项目,投资金额合计160,000,000元,本次发行超募资金合计589,985,000元。

二、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1年4月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年新增500套高压变频器扩建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7,200万元,投资“年新增500套高压变频器扩建项目”。

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年新增500套高压变频器扩建项目”募集资金累计投入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投资项目名称募集资金投资总额实际累计投入金额节余资金募集资金使用比例
年新增500套高压变频器扩建项目7,200.005972.391227.6182.95%
加:利息收入--185.80-
减:手续费支出--0.22-
合计7200.005972.391413.20 

三、募集资金节余原因:

关于公司“年新增500套高压变频器扩建项目”实施中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年新增500套高压变频器扩建项目”项目存在后期尚需支付的部分质保金,未来公司将以自有资金予以支付;

2、为提高设备的使用效益,通过与现有其他产线共用设备,节约了购置费用,使得实际投入比原项目方案有所减少;

3、公司自主开发了部分生产和测试设备,比规划外购设备节约了大量资金,如功率单元自回馈测试设备;

4、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受经济环境影响,建造材料价格处于下降趋势,同时公司进一步加强了项目费用控制、监督和管理,减少了项目总开支;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公司对市场进行了较为充分的调研,采购优质且具有价格优势的国内设备,降低了设备采购成本;

5、工程项目均采用公开或自主招标形式,招标过程中将工程设计、管理等费用进行了打包,项目培训费用未有使用;

6、由于项目建设过程控制严格,加上自主建设节约了大量资金投入,项目预备费全部结余未有使用。

四、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支出,减轻财务负担,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将“年新增500套高压变频器扩建项目”节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1,413.1971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截止2014年2月28日,公司募集资金到账超过四年。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承诺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年新增500套高压变频器扩建项目”已经建设完成的情况下,将节余募集资金1,413.1971万元(包括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对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英威腾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本保荐机构同意实施上述事项。本次英威腾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事项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七、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年新增500套高压变频器扩建项目”已经建设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节约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将节余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002334 证券简称:英威腾 公告编号:2014-022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部分超募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英威腾”)于2014年3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超募资金16,000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将超募资金16,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将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359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6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68,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27,105,329.00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40,894,671.00元。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深鹏所验字[2010]007号《验资报告》。根据财政部财会[2010]25号文《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1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公司对发行费用进行了调整,最终确定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49,985,000.00元。

根据公司2009年2月8日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年新增20万台低压变频器扩建项目和年新增1,200台中压变频器扩建项目,投资金额合计160,000,000元,本次发行超募资金合计589,985,000元。

二、超募资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2010年9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相关决议,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3,940万元设立控股子公司徐州英威腾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根据2011年1月1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相关决议,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2011年3月15日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相关决议,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5,140万元,投资入股上海御能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2011年4月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十八次会议的相关决议,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7,200万元,投资“年新增500套高压变频器扩建项目”。

根据2011年6月2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相关决议,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2,600万元,投资西安合升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2011年7月13日公司《关于归还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公司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超募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根据2012年1月1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相关决议,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8,000万元,投资苏州英威腾御能电气有限公司。

根据2012年5月10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的相关决议,公司使用超募资金6,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2012年7月26日公司《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年产600台防爆变频器建设项目>的公告》,公司对徐州英威腾电气设备有限公司进行注册资金减资,减资的3,000万元募集资金返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2013年4月1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相关决议,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000万元受让上海御能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苏州英威腾御能电气有限公司20%股权。

截至2014年2月28日,公司剩余超募资金为人民币17,118.5万元。

三、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着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支出,在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求的前提下,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16,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止2014年2月28日,公司募集资金到账超过四年。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承诺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结合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拟将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决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16,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维护股东利益。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度而做出的决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董事会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五、公司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英威腾对超募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同时英威腾承诺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并对外披露。英威腾本次将16,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在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

本次将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本保荐机构同意实施上述事项。本次将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六、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就该事项发表如下意见: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16,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决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另外根据募集资金项目现有的实际进度,此举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该决定经过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将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002334 证券简称:英威腾 公告编号:2014-023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超募资金

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3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在保障日常经营运作和投资项目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超募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上述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各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359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6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68,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27,105,329.00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40,894,671.00元。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深鹏所验字[2010]007号《验资报告》。根据财政部财会[2010]25号文《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1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公司对发行费用进行了调整,最终确定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49,985,000.00元。

根据公司2009年2月8日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年新增20万台低压变频器扩建项目和年新增1,200台中压变频器扩建项目,投资金额合计160,000,000元,本次发行超募资金合计589,985,000元。

二、募资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2010年9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相关决议,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3,940万元设立控股子公司徐州英威腾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根据2011年1月1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相关决议,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2011年3月15日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相关决议,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5,140万元,投资入股上海御能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2011年4月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十八次会议的相关决议,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7,200万元,投资“年新增500套高压变频器扩建项目”。

根据2011年6月2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相关决议,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2,600万元,投资西安合升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2011年7月13日公司《关于归还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公司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超募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根据2012年1月1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相关决议,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8,000万元,投资苏州英威腾御能电气有限公司。

根据2012年5月10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的相关决议,公司使用超募资金6,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2012年7月26日公司《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年产600台防爆变频器建设项目>的公告》,公司对徐州英威腾电气设备有限公司进行注册资金减资,减资的3,000万元募集资金返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2013年4月1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相关决议,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000万元受让上海御能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苏州英威腾御能电气有限公司20%股权。

截至2014年2月28日,公司剩余超募资金为人民币17,118.5万元。

三、本次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运作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闲置超募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选择的理财产品不包括《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中涉及投资品种。

上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4、投资期限

本次公司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5、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6、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

1、投资风险

(1)公司购买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管理层进行具体实施时,需得到公司董事长批准并由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具体实施部门要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对公司短期理财业务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审计部负责审查理财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及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购买短期的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是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影响公司投资项目的实施。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对闲置超募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六、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1、公司于2013年7月11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滨海支行签订了《利多多公司理财产品合同》,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购买“利多多财富班车3号产品”。详见公司于7月1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40。该产品已到期。

2、公司于2013年7月16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滨海支行签订了《利多多公司理财产品合同》,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6,000万元购买“利多多财富班车3号产品”,详见公司于7月1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41。该产品已到期。

3、公司于2013年8月1日与平安银行深圳长城支行签订了《平安银行卓越计划滚动型保本人民币公司理财产品合约》,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5,600万元购买“卓越计划滚动型AGS131431保本人民币公司理财产品” ,详见公司于8月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46。该产品已到期。

4、公司于2013年8月2日与平安银行深圳长城支行签订了《平安银行卓越计划滚动型保本人民币公司理财产品合约》,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700万元购买“卓越计划滚动型AGS131196保本人民币公司理财产品” ,详见公司于8月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46。该产品已到期。

5、公司于2013年9月5日与平安银行深圳长城支行签订了《平安银行卓越计划滚动型保本人民币公司理财产品合约》,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购买“卓越计划滚动型AGS131566保本人民币公司理财产品”,详见公司于9月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委托理财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57。该产品已到期。

6、公司于2013年10月11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滨海支行签订了《利多多公司理财产品合同》,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购买“利多多保证收益型-财富班车3号” 产品,详见公司于10月14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委托理财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61。该产品已到期。

7、公司于2013年10月17日与兴业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了《兴业银行深圳分行人民币常规机构理财计划协议》,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6,000万元购买“兴业银行深圳分行金雪球人民币常规机构理财计划” 产品,详见公司于10月2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委托理财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63。该产品已到期。

8、公司于2013年10月29日与兴业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了《兴业银行深圳分行人民币机构理财计划协议书》,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1.3亿元购买“兴业银行深圳分行金雪球1010期人民利常规机构理财计划”,详见公司于10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以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3-68。该产品未到期。

9、公司于2013年11月1日与平安银行深圳长城支行签订了《平安银行卓越计划滚动型保本人民币公司理财产品合约》,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6,000万元购买“卓越计划滚动型AGS131716保本人民币公司理财产品”,详见公司于2014年1月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以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03。该产品已到期。

10、公司于2013年11月8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利多多公司理财产品合同》,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6,000万元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利多多财富班车3号”,详见公司于2013年11月12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以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3-70。该产品已到期。

11、公司于2013年11月14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签订了《人民币“按期开放”产品认购委托书》,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9,000万元购买“利多多财富班车3号产品”,详见公司于2013年11月1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3-71。该产品已到期。

12、公司于2013年12月5日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长城支行签订了《平安银行卓越计划滚动型保本人民币公司理财产品认购确认书》,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购买“平安银行卓越计划滚动型保本人民币公司理财产品”,详见公司于2014年1月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以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03。该产品已到期。

13、公司于2013年12月12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签订了《人民币“按期开放”产品认购委托书》,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2,000万元购买“人民币‘按期开放’产品”,详见公司于2014年1月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以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03。该产品已到期。

14、公司于2014年1月2日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长城支行签订了《平安银行卓越计划滚动型人民币保本理财产品认购确认书》,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6, 800万元购买“平安银行卓越计划滚动型人民币保本理财产品”,详见公司于2014年1月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以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03。该产品未到期。

15、公司于2014 年1月2日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长城支行签订了《平安银行卓越计划滚动型保本人民币公司理财产品认购确认书》,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购买“平安银行卓越计划滚动型保本人民币公司理财产品”,详见公司于2014年1月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以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03。该产品未到期。

16、公司于2014年1月22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订了《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集合理财计划协议》,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购买“蕴通财富·日增利” 产品,详见公司于2014年1月24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12。该产品未到期。

17、公司于2014年1月15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滨海支行签订了《利多多公司理财产品合同》,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利多多财富班车3号” 产品。详见公司于2014年2月1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以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14。该产品未到期。

18、公司于2013年1月9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签订了《人民币按期开放产品认购委托书》,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购买“人民币‘按期开放’产品”。详见公司于2014年2月1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以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14。该产品已到期。

19、公司于2014 年1月23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签订了《人民币按期开放公司理财产品认购确认书》,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1,500万元购买“人民币‘按期开放’产品”。详见公司于2014年2月1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以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14。该产品未到期。

20、公司于2014年2月12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滨海支行签订了《利多多公司理财产品合同》,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利多多财富班车3号”产品。详见公司于2014年2月1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以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14。该产品未到期。

21、公司于2014年3月10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人民币“按期开放”产品认购委托书》,使用超募资金20,000万元购买人民币“按期开放”产品。详见公司于2014年3月1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18。该产品未到期。

七、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次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 号: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购买短期的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是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求,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实施短期银行理财产品投资,可以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同意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滚动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超募资金购买短期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2、监事会的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超募资金用于购买短期的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滚动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超募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3、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1、本次闲置超募资金的使用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次超募资金使用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2、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

3、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其使用是合理、必要的;

4、保荐人将持续关注公司其余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在实际使用前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确保该部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作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等,切实履行保荐人职责和义务,保障全体股东利益。

保荐人对本次超募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002334 证券简称:英威腾 公告编号:2014-024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

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3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共使用不超过120,000万人民币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上述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各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运作的情况下,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20,000万人民币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选择的理财产品品种为不涉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中的投资品种。

4、投资期限

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5、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6、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

1、投资风险

(1)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管理层进行具体实施时,需得到公司董事长批准并由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具体实施部门要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对公司理财业务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审计部负责审查理财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是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对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1、公司于2013年7月11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滨海支行签订了《利多多公司理财产品合同》,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购买“利多多财富班车3号产品”。详见公司于7月1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40。该产品已到期。

2、公司于2013年7月16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滨海支行签订了《利多多公司理财产品合同》,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6,000万元购买“利多多财富班车3号产品”,详见公司于7月1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41。该产品已到期。

3、公司于2013年8月1日与平安银行深圳长城支行签订了《平安银行卓越计划滚动型保本人民币公司理财产品合约》,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5,600万元购买“卓越计划滚动型AGS131431保本人民币公司理财产品” ,详见公司于8月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46。该产品已到期。

4、公司于2013年8月2日与平安银行深圳长城支行签订了《平安银行卓越计划滚动型保本人民币公司理财产品合约》,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700万元购买“卓越计划滚动型AGS131196保本人民币公司理财产品” ,详见公司于8月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46。该产品已到期。

5、公司于2013年9月5日与平安银行深圳长城支行签订了《平安银行卓越计划滚动型保本人民币公司理财产品合约》,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购买“卓越计划滚动型AGS131566保本人民币公司理财产品”,详见公司于9月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委托理财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57。该产品已到期。

6、公司于2013年10月11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滨海支行签订了《利多多公司理财产品合同》,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购买“利多多保证收益型-财富班车3号” 产品,详见公司于10月14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委托理财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61。该产品已到期。

7、公司于2013年10月17日与兴业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了《兴业银行深圳分行人民币常规机构理财计划协议》,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6,000万元购买“兴业银行深圳分行金雪球人民币常规机构理财计划” 产品,详见公司于10月2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委托理财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63。该产品已到期。

8、公司于2013年10月29日与兴业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了《兴业银行深圳分行人民币机构理财计划协议书》,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1.3亿元购买“兴业银行深圳分行金雪球1010期人民利常规机构理财计划”,详见公司于10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以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3-68。该产品未到期。

9、公司于2013年11月1日与平安银行深圳长城支行签订了《平安银行卓越计划滚动型保本人民币公司理财产品合约》,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6,000万元购买“卓越计划滚动型AGS131716保本人民币公司理财产品”,详见公司于2014年1月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以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03。该产品已到期。

10、公司于2013年11月8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利多多公司理财产品合同》,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6,000万元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利多多财富班车3号”,详见公司于2013年11月12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以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3-70。该产品已到期。

11、公司于2013年11月14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签订了《人民币“按期开放”产品认购委托书》,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9,000万元购买“利多多财富班车3号产品”,详见公司于2013年11月1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3-71。该产品已到期。

12、公司于2013年12月5日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长城支行签订了《平安银行卓越计划滚动型保本人民币公司理财产品认购确认书》,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购买“平安银行卓越计划滚动型保本人民币公司理财产品”,详见公司于2014年1月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以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03。该产品已到期。

13、公司于2013年12月12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签订了《人民币“按期开放”产品认购委托书》,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2,000万元购买“人民币‘按期开放’产品”,详见公司于2014年1月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以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03。该产品已到期。

14、公司于2014年1月2日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长城支行签订了《平安银行卓越计划滚动型人民币保本理财产品认购确认书》,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6, 800万元购买“平安银行卓越计划滚动型人民币保本理财产品”,详见公司于2014年1月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以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03。该产品未到期。

15、公司于2014 年1月2日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长城支行签订了《平安银行卓越计划滚动型保本人民币公司理财产品认购确认书》,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购买“平安银行卓越计划滚动型保本人民币公司理财产品”,详见公司于2014年1月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以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03。该产品未到期。

16、公司于2014年1月22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订了《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集合理财计划协议》,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购买“蕴通财富·日增利” 产品,详见公司于2014年1月24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12。该产品未到期。

17、公司于2014年1月15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滨海支行签订了《利多多公司理财产品合同》,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利多多财富班车3号” 产品。详见公司于2014年2月1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以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14。该产品未到期。

18、公司于2013年1月9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签订了《人民币按期开放产品认购委托书》,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购买“人民币‘按期开放’产品”。详见公司于2014年2月1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以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14。该产品已到期。

19、公司于2014 年1月23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签订了《人民币按期开放公司理财产品认购确认书》,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1,500万元购买“人民币‘按期开放’产品”。详见公司于2014年2月1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以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14。该产品未到期。

20、公司于2014年2月12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滨海支行签订了《利多多公司理财产品合同》,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利多多财富班车3号”产品。详见公司于2014年2月1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以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14。该产品未到期。

21、公司于2014年3月10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人民币“按期开放”产品认购委托书》,使用超募资金20,000万元购买人民币“按期开放”产品。详见公司于2014年3月1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18。该产品未到期。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议,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是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求,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实施银行理财产品投资,可以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同意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滚动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的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2、监事会的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的自有资金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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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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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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