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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36 证券简称:人人乐 公告编号:2014-012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4-03-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3月21日(星期五)上午9:30。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路心语家园裙楼公司一楼多功能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何金明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5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300,000,2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5.00005%。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00,00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00,00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二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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