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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3-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642 证券简称:荣之联 公告编号:2014-035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 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情况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之联"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3月14日以书面通知的方式发出,并于2014年3月20日在公司15层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同时进行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出售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对控股、参股公司的管理,实现公司资源的合理配置,提升公司的管理效率,经董事会审议,一致同意公司将所持有的深圳华大基因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大科技")0.4545%股权以1,50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公司全资子公司荣之联(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荣之联")。 本次交易资产所涉金额为1,500万元人民币,属于一般购买、出售资产的类别,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签署协议并办理本次交易事项的有关手续。 三、交易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对方荣之联(香港)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香港荣之联于2010年4月21日注册成立;注册地点为香港新界沙田火炭穗禾路1号丰利工业中心6字楼18室;注册资本金100万美元;主营业务为国际贸易,咨询、培训,技术服务;法定代表人为王东辉;注册证书编号:1446504。 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持有的华大科技0.4545%股权。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标的股权为公司于2013年1月以1,500万元人民币投资购得,现公司以1,500万元人民币转让给全资子公司。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直接持有华大科技的股权,转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荣之联持有该部分股权。本次交易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公司对控股、参股公司的管理,实现公司资源的合理配置,提升公司的管理效率,符合公司长远发展。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交易遵循了公平原则,定价合理、价格公允,符合上市公司利益,没有侵害中小股东权益。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向全资子公司出售资产的交易事项。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出售资产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四年三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642 证券简称:荣之联 公告编号:2014-036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3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出售资产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所持有的深圳华大基因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大科技")0.4545%股权以1,50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公司全资子公司荣之联(香港)有限公司。 本次公司的资产转让事项所涉金额为1,500万元人民币,属于一般购买、出售资产的类别,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35)刊登于2014年3月22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情请见公司2014年3月22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出售资产的独立意见》。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荣之联(香港)有限公司 注册地:香港 注册地点:新界沙田火炭穗禾路1号丰利工业中心6字楼18室 注册资本:100万美元 成立日期:2010年4月21日 主营业务:国际贸易,咨询、培训,技术服务 注册证书编号:1446504 法定代表人:王东辉 2、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基本信息 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持有的深圳华大基因科技服务有限公司0.4545%股权。 2、资产完整性 标的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 3、标的资产的账面价值 本次交易标的股权为公司于2013年1月以1,500万元人民币投资购得,该长期股权投资以成本法进行核算,截至公告日该股权账面价值为1,500万元人民币。 四、交易的主要内容 1、交易标的:公司持有的深圳华大基因科技服务有限公司0.4545%股权。 2、交易主体 出让方: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荣之联(香港)有限公司 3、交易价格 双方约定,以标的股权截至公告日的账面价值人民币1,500万元人民币为定价依据,本次交易标的股权的交易价格为1,500万元人民币。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资产转让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直接持有华大科技的股权,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荣之联持有该部分股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二)本次出售资产交易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公司对控股、参股公司的管理,实现公司资源的合理配置,提升公司的管理效率,符合公司长远发展。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交易遵循了公平原则,定价合理、价格公允,符合上市公司利益,没有侵害中小股东权益。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向全资子公司出售资产的交易事项。 特此公告。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四年三月二十二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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