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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无阴阳 价有虚实 2014-03-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汤亚平
大家知道,金融产品的涨跌与资金的进出有很大的关系,作为金融产品中具有代表性的品种——股票更能充分体现出资金的重要性。从量价关系来说,股票价格的涨跌与成交量大小之间存在一定的内在关系。量,指的是一只股票单位时间的成交量,有日成交量、周成交量、月成交量、年成交量等;价,指的是一只股票的价格,主要有开盘价、收盘价等。 就指数而言,周地量往往是判断短期底部的信号;就个股而言,立桩量是攫取个股利润的一把利剑。立桩量是指在一只股票在上升途中,在相对低位放出一根阶段性的大量(超越和覆盖掉前期的量),量的大小呈现阶段性放大趋势,同时,股票价格处于上涨的趋势,以上两点缺一不可。 量无阴阳,只有大小。例如,立桩量只出现在股票的上涨途中,而在下跌途中不可能有立桩量出现,所以说量无阴阳。但量有大小,也就是说,只有当后量超越前量,且此后股价突破放巨量日的股价最高价,则立桩量方成立。反之,不能突破高点且低点被击穿,则立桩量不成立。即使放再大的量,也应放弃不可介入。 价有虚实,不在高低。西方经济学的道理告诉我们,消费者剩余决定了交易能否达成。而消费者剩余,简单地说,就是消费者感觉到商品带给自己那份超过所支付价格的满足,显然,这个概念本身,是一个相当主观的东西。换句话讲,你说它有,它就有,你说它没有,它就没有。所以,有价值与否,最终的判定在于消费者,最终的答案,也藏在消费者的心中。证券市场的金融消费者更是如此。投资者实质上是金融消费的主力军,他们对股票的价格判断往往只顾高低,不论虚实。因此,当股市一日之内蒸发千亿市值时,只能徒唤奈何。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3月15日正式实施的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增加了网购商品的消费者后悔权,明确规定:除特殊商品外,网购商品在到货之日起7日内无理由退换货。也许证券市场的金融消费者并未纳入其中,也许股票是网购特殊商品被排除在外。投资者没有消费后悔权,我们只有捍卫和争取知情权,用好自己的选择权,该出手时就出手,该用脚投票时就用脚投票。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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