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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68 证券简称:深圳惠程 公告编号:2014-042 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4-03-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3月21日以电话、传真及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了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于2014年3月23日晚7时30分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纪晓文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组织结构优化的议案》 自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推动职业经理人管理制度以来,以职业经理人CEO(总裁)杨富年先生为负责人的管理团队提出以"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民族品牌和知名企业、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规模化、实现惠程科技报国梦、追求和实现企业核心价值的持续增长、实现公司管理层的职业经理化(职业化、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国际化)"为战略使命,结合公司的经营实际和未来3-5年的发展目标,电气业务的全面升级固化和聚酰亚胺材料业务的产业化,还需要与之相适应的组织结构、管理层职能职责和绩效考核方案,为全面达成上述使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对组织结构进行了全面梳理和优化。 本次组织结构优化强调专业细分,同时兼顾各业务单元的自主性及灵活性。在公司总部管理层面设立管理职能部门:总裁办公室、高分子项目研究院、总工办、战略管理部、财务管理部、风险控制部、人力资源部、营销总部及电气事业部、PI事业部(长春、江西),公司实行职业经理人CEO(总裁)经营管理责任制,管理层、事业部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根据现有业务及未来发展战略设立各职能部门及事业部,各职能部门均由副总裁、总工、财务总监等负责,实行管理责任制,电气事业部和PI事业部(长春吉林、江西)两大事业部实行总经理负责制;为全面提升公司的技术研发管理能力,引导公司技术战略发展方向,建立国际化信息管理平台,增设高分子项目研究院。 公司组织结构由原直线式组织模式调整为事业部组织模式,通过各功能模块的独立运作与协调配合,结合科学有效的绩效考核,激发各层级员工的创造性和执行力,能够在电气和聚酰亚胺两大市场快速形成持续的核心竞争力,保障在职业经理人团队带领下实现公司使命。 下附优化后的公司组织结构图: ■ 二、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薪酬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经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审核及提议,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的薪酬安排如下: 薪酬分为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两部分,基本工资为月度税前数额,绩效奖金依据绩效考核方案执行,薪酬自任职月份起算。高级管理人员基本工资的标准:总裁(CEO)4万元,负责战略管理部的副总裁(CSO)4万元,负责财务管理部的财务总监(CFO)4万元,负责风险控制部的副总裁(CRO)4万元,负责人力资源部的副总裁(CHO)4万元,负责营销总部的副总裁(CMO)4万元,负责总裁办公室的副总裁(CPO)3万元。高级技术人员基本工资的标准:高分子材料研究院院长、副院长4万元,总工程师3万元。 独立董事已对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薪酬方案发表独立意见,《关于确定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详见2014年3月24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潘成东先生因个人原因向董事会申请辞去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选举王东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王东先生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四日 附:王东先生简历 王东,男,汉族,1965年9月出生,祖籍山东,武汉大学工学硕士、华南理工大学EMBA,高级经济师,具有律师资格,曾经担任中国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从1987年起先后在中国工商银行省行、总行从事人力资源、信贷业务、资产保全、风险管理、法律事务工作。最近五年在广东南粤银行负责法律合规部工作,担任广东银行业公会法律委员会常委。 王东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未持有公司股票,其与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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