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3-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69版) 201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名称: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67,239.37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9,271.43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3487.43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1,055.90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20.06%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 | | | | | | | | 公司年150万张高档皮革后整饰新技术加工项目 | 否 | 19,978.21 | 19,978.21 | 3,448.77 | 12,868.32 | 64.41% | 2014-12-31 | 1,259.39 | 是 | 否 | 公司年加工150万张蓝湿皮扩建项目 | 是 | | 13,487.43 | 306.06 | 306.06 | 2.27% | 2014-12-3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年加工120万张牛原皮、30万张牛蓝湿皮项目 | 是 | 40,205.23 | 18,252.24 | 5,516.60 | 10,757.59 | 58.94% | 2014-12-3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60,183.44 | 51,717.88 | 9,271.43 | 23,931.97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 | | | | | |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否 | 6,000.00 | 6,000.00 | | 6,000.00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否 | 1,123.93 | 1,123.93 | | 1,123.93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7,123.93 | 7,123.93 | | 7,123.93 | | | | | | 合计 | — | 67,307.37 | 67,307.37 | 21,784.47 | 21,784.47 | — | — | | — | — | 募投项目实际投资进度与投资计划存在差异的原因 | 无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为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进一步提升公司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公司拟对“瑞森皮革年加工 120 万张牛原皮、30 万张牛蓝湿皮项目”进行变更。公司拟暂缓“瑞森皮革年加工 120 万张牛原皮、30 万张牛蓝湿皮项目”牛蓝湿皮加工到牛成品皮的生产线,将原定用于投资该生产线中的 13,487.43万元募集资金投资于“公司年加工 150 万张蓝湿皮扩建项目(安东园)”。本次变更募投项目金额合计13,487.43 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 20.06%。该事项于2013年10月24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通过,并于2013 年11月13日经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截止2013年12月31日止,公司已经从瑞森公司收回投资款3,487.43万元。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截至 2012年 6月 30日止,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项目先期投入7,778.53万元。本公司于2012年7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平安证券均发表了同意置换的意见。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2、本公司于2013 年 4月 24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6,000 万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公司实际于2013年4月25日将上述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13年6月27日将上述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6,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
3、本公司于2013年6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0万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议案于2013年7月18日通过本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公司实际于2013年7月22日、7月26日、8月8日分别将3,000.00万元、16,600.00万元、400.00万元合计20,000.00万元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 | 无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超募资金金额为7,055.93万元,根据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司将使用超募资金中的6,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归还银行贷款,根据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司将使用剩余超募资金1,123.93万元(含超募资金存款账户利息收入及支付银行手续费净额68万元) 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止2012年12月31日均已执行完毕。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无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6,668.74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3、2013年3月20日、25日,由于银行操作失误,误将本公司自有资金504万元、378万元存入募集资金定存专户(中国银行晋江安海支行409162647791账户)。2013年4月12日,本公司已将上述款项全部退回自有资金账户。
4、公司于2013年8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公司决定在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部分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涉及的款项,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一般流动资金账户。截止2013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款410.00万元,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回款项410.00万元 。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 注4: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市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比如固定收益类的国债、银行理财产品以及其他投资产品等,在上表的“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中填写。 |
附件2 2013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公司名称: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万元 |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资金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公司年加工150万张蓝湿皮扩建项目 | 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年加工120万张牛原皮、30万张牛蓝湿皮项目 | 13,487.43 | 13,487.43 | 306.06 | 306.06 | 2.27% | 2014-12-3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年加工120万张牛原皮、30万张牛蓝湿皮项目 | 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年加工120万张牛原皮、30万张牛蓝湿皮项目 | 18,252.24 | 18,252.24 | 5,516.60 | 10,757.59 | 58.94% | 2014-12-3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 —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 为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进一步提升公司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公司拟对“瑞森皮革年加工 120 万张牛原皮、30 万张牛蓝湿皮项目”进行变更。公司拟暂缓“瑞森皮革年加工 120 万张牛原皮、30 万张牛蓝湿皮项目”牛蓝湿皮加工到牛成品皮的生产线,将原定用于投资该生产线中的 13,487.43万元募集资金投资于“公司年加工 150 万张蓝湿皮扩建项目(安东园)”。本次变更募投项目金额合计13,487.43 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 20.06%。此次调整后原“福建瑞森年加工 120 万张牛原皮、30 万张牛蓝湿皮项目”仅建设年加工 120 万张牛原皮到牛蓝湿皮生产线,项目总投资为18,252.24 万元,项目建成后将剩余募集资金 8,465.56 万元,该部分资金将暂缓使用。该事项于2013年10月24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通过,并于2013 年11月13日经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截止2013年12月31日止,公司已经从瑞森公司收回投资款3,487.43万元。 |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 | 不适用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002674 证券简称: 兴业科技 公告编号:2014—011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事项 | 是/否/不适用 | 说明 | 一、内部审计和审计委员会运作 | 1、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是否为专职,并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 | 是 | | 2、公司是否设立独立于财务部门的内部审计部门,是否配置专职内部审计人员。 | 是 | | 3、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 | 是 | | 4、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如下事项进行一次检查: | --- | --- | (1)募集资金使用 | 是 | | (2)对外担保 | 是 | | (3)关联交易 | 是 | | (4)证券投资 | 是 | | (5)风险投资 | 是 | | (6)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 是 | | (7)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 是 | | (8)对外投资 | 是 | | (9)公司大额资金往来 | 是 | | (10)公司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资金往来情况 | 是 | |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 | 是 | | 6、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以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内部审计工作情况。 | 是 | |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按时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和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 是 | | 二、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 | 1、公司是否建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 是 | | 2、公司是否指派或者授权董事会秘书或者证券事务代表负责查看互动易网站上的投资者提问,并及时、完整进行回复。 | 是 | | 3、公司与特定对象直接沟通前是否要求特定对象签署承诺书。 | 是 | | 4、公司每次在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两个交易日内,是否编制《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并将该表及活动过程中所使用的演示文稿、提供的文档等附件(如有)及时在深交所互动易网站刊载,同时在公司网站(如有)刊载。 | 是 | | 三、内幕交易的内部控制 | 1、公司是否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登记管理制度,对内幕信息的保密管理及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登记管理做出规定。 | 是 | |
2、公司是否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填写《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档案》并在筹划重大事项时形成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相关人员是否在备忘录上签名确认。 | 是 | | 3、公司是否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相关重大事项公告后5个交易日内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员买卖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情况进行自查。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进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是否进行核实、追究责任,并在2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及处理结果报送深交所和当地证监局。 | 是 | |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及前述人员的配偶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是否以书面方式将其买卖计划通知董事会秘书。 | 不适用 | | 四、募集资金的内部控制 | 1、公司及实施募集资金项目的子公司是否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及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 是 | | 2、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存放情况进行一次审计,并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合规性发表意见。 | 是 | | 3、除金融类企业外,公司是否未将募集资金投资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未将募集资金用于风险投资、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或者用于质押、委托贷款以及其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投资。 | 否 | 报告期内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不超过2.5亿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购买理财产品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 4、公司在进行风险投资时后12个月内,是否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未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 不适用 | | 五、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 | 1、公司是否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10个交易日内通过深交所业务专区“资料填报:关联人数据填报”栏目向深交所报备关联人信息。关联人及其信息发生变化的,公司是否在2个交易日内进行更新。公司报备的关联人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 是 | |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是否至少每季度查阅一次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资金往来情况。 | 是 | | 3、公司是否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对关联交易的审批权限,制定相应的审议程序,并得以执行。 | 是 | |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间接和变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 是 | | 六、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 | 1、公司是否在章程中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审批权限以及违反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的责任追究制度。 | 是 | | 2、公司对外担保是否严格执行审批权限、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是 | | 七、重大投资的内部控制 | 1、公司是否在章程中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对重大投资的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有关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深交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 是 | | 2、公司重大投资是否严格执行审批权限、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是 | | 3、公司在以下期间,是否未进行风险投资:(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2)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3)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后的十二个月内。 | 是 | | 八、其他重要事项 |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签署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及承诺书》并报深交所和公司董事会备案。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的,新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在其完成变更的一个月内完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及承诺书》的签署和备案工作。 | 是 | |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已签署并及时更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后报深交所和公司董事会备案。 | 是 | | 3、除参加董事会会议外,独立董事是否每年利用不少于十天的时间,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现场检查。 | 是 | 独董姓名 | 天数 | 屈文洲 | 12 | 谢衡 | 12 | 杨玉杰 | 15 | 温桂林 | 15 |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03月21日 证券代码:002674 证券简称:兴业科技 公告编号:2014-012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兴业科技”)为规范经营行为,保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于2014年3月21日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14年3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关联董事李玉中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预计2014年度因生产经营需要向关联方富贵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贵鸟”)销售产品不超过1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44%,2013年度公司向富贵鸟销售产品金额为7,414.66万元。 公司预计与富贵鸟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已经超过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还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2014年度预计发生金额 | 上年实际发生 | 发生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 富贵鸟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 | 7,414.66 | 4.16 |
2014年1月1日至披露日,公司已与富贵鸟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70.94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富贵鸟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和平 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0万元 住所:石狮市八七路东段富贵鸟工业园 经营范围:生产皮鞋、皮带、皮包及其他皮制品;生产服装、服饰品、针纺制品;销售自产产品;鞋服技术研发。 截止至2012年12月31日,富贵鸟总资产14.62亿元,净资产8.02亿元。201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9.32亿元,净利润3.24亿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李玉中先生,为富贵鸟现任独立董事,按照《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认定为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富贵鸟的财务、资信状况及公司与其历年来的商业往来情况,公司董事会认为富贵鸟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富贵鸟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依据是以市场化为原则,双方在参考市场公允价格的情况下确定价格,并签订销售合同,交易公平合理,对公司及全体股东是有利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富贵鸟进行的关联交易主要是产品销售,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范围,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有利于巩固和扩大公司的市场占有率和影响力,保证公司的市场份额和经营业绩,对公司的经营发展有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认真查阅了董事会提交的有关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的相关材料后,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给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公司与富贵鸟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正常的业务往来,交易事项真实,所预计的关联交易金额是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战略,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按照市场价格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此类交易是一种完全的市场行为,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与富贵鸟2014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将该事项提交给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保荐机构对日常关联交易发表的核查意见 公司2014年预计与富贵鸟发生的关联交易系日常经营需要,该事项已经兴业科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李玉中已回避表决,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遵循了公平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预计与富贵鸟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已经超过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保荐机构对该项日常关联交易无异议。 特此公告。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3、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3月21日
发表评论:
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