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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05 证券简称:国统股份 公告编号:2014-011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报告摘要 2014-03-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3年,国内外经济形势错综复杂,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并波及到各行各业。在这种严峻的环境下,公司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年度经营目标,秉承“凝聚坚强、创造卓越”的企业精神,统一思想,团结奋进,积极应对各种复杂严峻的形势,努力防范和化解各种经营风险,保障企业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致力于持续推进PCCP行业领域的经营,主营业务构成未发生重大变化。与2012年同期相比,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7,097.23万元,同比增长84.39%,超额完成2013年度经营计划目标。 报告期内,公司在PCCP采购项目招标中保持了稳定的市场占有率,新增合同订单5.64亿元。 2013年,公司技术中心被认定为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是对公司技术创新能力及研发能力的肯定,是公司综合实力的体现,有利于加快对高端技术人才的引进,有利于提升公司自主创新能力和行业地位,进一步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共拥有专利权42项,其中发明专利5项;新产品、新工艺成果鉴定5项。代表性研究成果“沙漠、严寒地区长距离供水工程关键技术”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颁发的“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证书(二等奖)”;全资子公司四川国统“免振自密实混凝土PCCP管芯成型工艺” 取得科技成果鉴定证书,该项目为世界上首次成功将自密实混凝土用于PCCP管芯、并具备批量生产能力的生产工艺,在技术上属于世界领先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继续按计划进度实施,实施情况良好。 2014年公司的经营目标是:力争实现营业收入9000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432万元。 2014年国家总体经济形势不容乐观,投资增速趋缓,出口困难,消费疲软。公司要正视形势,克服困难,坚持以发展为主题,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的总基调,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前提,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根据各区域经济特点,加大产业链的延伸力度,持续拓宽市场营销渠道范围,寻找创新发展模式,改善区域发展不平衡的现象; (2)持续加强员工队伍建设,建立人才培养的长效机制。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和“以人为资源”的执行理念,因地制宜,因人而异,推行区域化的人才培养和人才共享战略,吸纳优秀的管理人员、研发人员和营销人员,充实人才队伍,提高员工素质,增强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 (3)重点推进全面预算管理工作,强化完善内部审计监督机制; (4)积极推进企业信息化建设工作,构建安全高效便捷协同管理平台,提升公司管理水平; (5)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营造健康和谐的发展环境。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未发生变化。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1、公司控股子公司顺达物流,持股比例55%,2012年12月31日尚在筹建期,未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本年已设立并正式经营,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2、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河海于2013年3月19日收购天津新天洋实业有限公司100%股权,支付收购款3800万元,本年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不适用 (5)对2014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1-3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净利润为负值 净利润为负值 ■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法定代表人:徐永平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05 证券简称:国统股份 编号:2014-012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3月12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送达,并于2014年3月23日上午10:3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9人,实际到会8人,分别为:徐永平、刘崇生、陈小东、卢兆东、陈正民、汤洋、陈彤、邓峰。董事梁家源先生因出差在外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卢兆东先生代为出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该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时,《2013年度报告摘要》还将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二、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赵成斌先生、占磊先生、汤洋女士向董事会提交了《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公司在总结2013年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和分析2014年经营形势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战略发展的目标及市场开拓情况,预计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90000万元,归属母公司净利润7432万元。同时,本预算报告仅为公司内部经营指标的测算和经营成果的考核依据,不代表公司盈利预测。 该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13年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合并数)70,789,371.45元,2013年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270,026,551.54元。 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13年12月31日总股本 116,152,018.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现金2元(含税),共计分配23,230,403.6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另外,公司本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合规合法,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分配预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七、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报告》。 独立董事对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发表专项意见认为: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出具的《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2013年度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4]第01780008号):国统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编制。 保荐机构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核查意见,认为: 国统股份2013年度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国统股份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报告》关于国统股份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 会计师事务所发表的《关于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独董意见及保荐机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也适合目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内部控制各项制度的规定规范运作,公司的组织架构和内部控制措施对公司各个过程、各个环节的控制发挥了较好的作用,有效防范经营风险,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健康稳定的运行。《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较为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运行的实际情况。 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独立董事对公司内部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2013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从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到执行公司本年度审计业务完毕,瑞华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服务,双方保持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根据瑞华的服务意识、职业操作和履职能力,在公司持续经营及国家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建议继续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 十、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3名关联董事徐永平、陈小东、刘崇生回避表决。 2014年度,本公司与新疆米东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金额预计在1120万元以内;与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金额预计在1120万元以内;与伊犁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金额预计在300万元以内;与新疆中材精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金额预计在150万元以内;与新疆天山建材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金额预计在40万元以内。以上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经营所需,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 独立董事对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公司本次审议的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客观、公允,交易价格遵循以市场作为定价原则,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发展造成影响。 该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2014年公司预算及生产经营计划, 2014年度拟向相关银行申请总额为 198,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含子公司办理保函27,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以上授信额度的贸易融资中包含以公司下属子公司名义申请的各类保函,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具体授信额度将视生产经营的需求来确定,但不超过上述具体授信额度;贷款期限、利率、种类以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授信担保方式采用信用、公司自有资产抵押、保证等方式。 同时,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徐永平先生签署办理授信的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预计为子公司办理银行保函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2014年度本公司部分子公司拟向银行(具体银行将根据实际获批情况确定)申请办理各类保函,包括投标保函、预付款保函、履约保函。按照银行的要求,需由公司对其申请开立的各类保函向银行提供担保,如子公司违约,造成保函项下被索赔,由公司承担全部责任。 担保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事项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母公司)为768,669,010.98元,因此以上第一、二项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审议的担保事项系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办理银行保函,向银行提供的非债务性担保,该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项担保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十三、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了保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并依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的服务意识、职业操作和履职能力,公司拟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为40万元人民币(不含差旅费),聘期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继续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4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财务审计服务机构期间,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我们同意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14年4月23日上午10:30,召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通知相关内容详见登载于2014年3月2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公司公告。 特此公告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05 证券简称:国统股份 编号:2014-013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单位:万元 ■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人系同一控制人或控股股东下的子公司,以上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其中3名关联董事徐永平、陈小东、刘崇生回避表决。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新疆米东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米东水泥”) 法定代表人:王鲁岩 注册资本:25648.08万元 注册地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华泰街586号 经营范围:水泥及相关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房屋、设备、土地租赁;财务咨询;技术咨询;装卸、搬运服务;仓储服务。 截止2013年12月31日,米东水泥总资产101,656.24万元,营业收入37,479.01万元,利润总额2,817.86万元。 (2)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山股份”) 法定代表人:张丽荣 注册资本:88010.1259万元 注册地址:乌鲁木齐市水泥厂街242号 经营范围:水泥及相关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建材产品进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或本企业成员生产、科研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等商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商品混凝土的生产、销售;石灰岩、砂岩的开采、加工及销售;房屋、设备租赁;财务咨询;技术咨询;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运服务;货运信息、商务信息咨询;钢材、橡胶制品、金属材料、金属制品、水性涂料、电线电缆、机械设备、机电设备、木材、石材、耐火材料、玻璃陶瓷制品、环保设备、五金交电、仪器仪表、电子产品、数码产品、电子元器件、通讯器材的销售。 截止2013年12月31日,天山股份总资产1 ,122,232 .17万元,营业收入791,094.14万元,利润总额44,743.60万元。 (3)伊犁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伊犁水泥”) 法定代表人:徐克瑞 注册资本:24100.00万元 注册地址:新疆伊犁察布查尔县伊南工业园区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砖瓦用页岩、粘土开采与销售。一般经营项目:水泥熟料生产与销售、石灰、矿粉、石灰石颗粒、干粉砂浆、粉煤灰生产与销售,技术推广服务,对外贸易经营和边境小额贸易(以上项目国家、行政法规有关专项审批的除外)。 截止2013年12月31日,伊犁水泥总资产102,556.76万元,营业收入30,656.04万元,利润总额2,729.02万元。 (4)新疆中材精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精细化工”) 法定代表人:华刚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 注册地址:米泉市城东工业开发区 经营范围:混凝土外加剂、石油助剂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以及其他建筑材料、建筑设备、仪器仪表的研究、开发、销售。销售:化工原料。 截止2013年12月31日,精细化工总资产6,831.60万元,营业收入5,201.24万元,利润总额142.65万元。 (5)新疆天山建材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山建材机械”) 法定代表人:陈小东 注册资本:500万元 注册地址:乌鲁木齐市水泥厂街242号 经营范围:建材机械设备的制造、安装和技术服务。环保设备的制造、销售;汽车配件、橡胶、五金交电产品、金属材料、机电产品的销售;房屋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场地租赁;耐磨材料的制造、销售。 截止2013年12月31日,天山建材机械总资产2,984.84万元,营业收入1,731.27万元,利润总额36.04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及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1)米东水泥与本公司是同一控制人下的子公司。本公司与米东水泥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主要为原材料水泥的采购。2013年度,本公司与米东水泥未发生关联交易; (2)天山股份与本公司是同一控制人下的子公司。本公司与天山股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主要为原材料水泥的采购。2013年度,本公司与天山股份发生该类交易金额为72.58万元; (3)伊犁水泥与本公司是同一控制人下的子公司。本公司与伊犁水泥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主要为原材料水泥的采购。2013年度,本公司与伊犁水泥未发生关联交易; (4)精细化工与本公司是同一控制人下的子公司。本公司与精细化工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主要为原材料减水剂的采购。2013年度,本公司与精细化工发生该类交易金额为51.94万元。 (5)天山建材机械与本公司是同一控股股东下的子公司。本公司与天山建材机械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主要为机械加工。2013年度,本公司未与天山建材机械发生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公司经营良好,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2014年度,本公司与米东水泥发生关联交易的金额预计在11,200,000元以内; 2、2014年度,本公司与天山股份发生关联交易的金额预计在11,200,000元以内; 3、2014年度,本公司与伊犁水泥发生关联交易的金额预计在3,000,000元以内; 4、2014年度,本公司与精细化工发生关联交易的金额预计在1,500,000元以内。 5、2014年度,本公司与天山建材机械发生关联交易的金额预计在400,000元以内。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的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值确定,定价须符合市场化原则,价格公允、合理,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存在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经营所需,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该等交易行为均按市场定价原则,不会出现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本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也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较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相关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汤洋、陈彤、邓峰对公司?2014年拟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事前认可,发表以下事前认可意见: 1、公司部分日常交易涉及的交易方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因此所发生的交易属于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 ??2、公司2014年拟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经营所需,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该等交易行为均按市场定价原则,不会出现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也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较大影响。@? ?3、我们同意将该项事宜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二)其他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汤洋、陈彤、邓峰根据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本次审议的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客观、公允,交易价格遵循以市场作为定价原则,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发展造成影响。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其他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05 证券简称:国统股份 编号:2014-014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 1773号文核准,公司于2010年12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1,615.2018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27.00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36,104,486.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4,523,134.5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21,581,351.42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2010年12月22日全部到位,已经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浩华验字[2010]第123号验资报告。 公司募集资金实际到位金额为423,021,351.42元,与募集资金净额421,581,351.42元相差1,440,000.00元,差异原因为发行费用1,440,000.00元已从公司基本户中支付,截止2013年12月31日,上述发行费用尚未从募集资金专户中置换。 2、募集资金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募集资金于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为169,777,450.54元,本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为156,561,168.36 元,累计利息收入净额3,682,846.22 元,募集资金年末余额98,854,582.35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下同),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母公司设立了8个募集资金专户分别在中国银行米泉市支行、交通银行乌鲁木齐新医路支行、招商银行乌鲁木齐人民路支行、华夏银行乌鲁木齐人民路支行、东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子公司设立了5个募集资金专户分别在工商银行天津宝坻支行、交通银行四川省分行、工商银行天津开元支行、兴业银行中山沙溪支行、农行法库县支行,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本公司于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三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①伊犁国统管道工程有限公司PCCP生产线建设项目:2013年度国家整体宏观经济增速减缓,经济下行压力加大,项目投资的实施节奏和进度均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本项目所覆盖区域范围内引配水工程主要是伊犁河流域的引配水工程,2013年度公司自有资金已建成的生产能力完全能够满足该区域范围内的引配水工程对管材的需求,所跟踪的大型引配水工程并未按最初规划预期得以实质性的开工建设,考虑到实施方案的复杂程度,在合理时间范围内预期的投资收益很可能无法得以实现,故公司在该投资项目的实施决策上保持充分的谨慎,暂时未实施该项目。2014年公司将依据该募投项目所覆盖区域市场的水利工程情况进展来决定项目的实施时机与进度,并按照相关监管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②中山银河管道有限公司PCCP生产线技改扩建项目:经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项目停止实施。 ③四川国统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成都盾构环片生产线技改扩建项目:经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项目停止实施。 ④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技术中心的建设必须紧密结合公司生产实际、行业发展趋势以及公司研发的最新进展相配套,公司已于2014年初取得国家级技术中心的资格认证,本年公司将结合整合各区域事业部技术研发工作,推进本建设项目的快速实施。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①四川国统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成都盾构环片生产线技改扩建项目:经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终止实施该项目,并将投资余额3378.54万元及专户利息共计3417万元,用于募集资金项目“天津河海管业有限公司PCCP生产线扩建项目”。 ②天津河海管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河海”)PCCP生产线扩建项目:该项目投资估算总额9135.46万元,其中利用募集资金投资4516.70万元,经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将该项目的土地购置调整为通过收购天津新天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经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终止实施原募投项目“四川国统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成都盾构环片生产线技改扩建项目”,投资余额3378.54万元及专户余额用于募集资金项目“天津河海PCCP生产线扩建项目”。调整后,天津河海PCCP生产线扩建项目投资估算总额9135.46万元,其中利用募集资金投资7933.70万元。除上述调整外,天津河海PCCP生产线扩建项目未发生其他变更和调整。 ③中山银河管道有限公司PCCP生产线技改扩建项目:经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终止实施该项目,并将该项目投资余额1995.62万元及专户利息用于募集资金项目“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辽宁PCCP生产线建设项目”。 ④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辽宁PCCP生产线建设项目:经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终止实施原募投项目“中山银河管道有限公司PCCP生产线技改扩建项目”,并将该项目投资余额1995.62万元及专户利息共计2027万元用于募集资金项目“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辽宁PCCP生产线建设项目”。调整后,辽宁PCCP生产线建设项目投资总额13,668.44万元,利用募集资金13,469.85万元。除上述调整外,辽宁PCCP生产线建设项目未发生其他变更和调整。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附表2)。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 ①公司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山银河管道有限公司PCCP生产线技改扩建项目”,由于市场状况的变化,公司决议停止实施该项目。将该项目投资余额及专户利息用于募集资金项目“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辽宁PCCP生产线建设项目”。 项目变更原因:近几年受国家整体经济形势的影响,广东省水利项目投资的实施节奏和进度也受到区域经济增速减缓的影响,公司所跟踪的大型输配水工程在未如期得以实质性的进展,考虑到所跟踪项目的设计、工况的不确定性,因此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亦放缓投资,在该项目未实施部分中应补充的设备选型、产能配备方面保持了一定的谨慎。公司基于整体战略布局以及内部生产设施可以灵活调配的考虑,在不明朗的整体形势下,谨防出现产能过剩,公司决议停止实施该项目。 ②公司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四川国统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成都盾构环片生产线技改扩建项目”,由于市场原因变化,公司决议停止实施该项目。将该项目投资余额及专户利息用于募集资金项目“天津河海管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河海”)PCCP生产线扩建项目”。 项目变更原因:公司募集资金于2010年底到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根据各区域市场的实际情况逐步进行建设。由于地铁建设属特殊行业,地铁建设的参与者基本都是行业垄断企业,进入壁垒极高。近几年受国家整体经济形势的影响,投资增速减缓,地铁建设项目也趋缓或暂停。地方投融资平台的清理整顿,对地方建设资金亦带来较大的影响。因此公司在“四川国统成都盾构环片生产线技改扩建项目”的实施决策和实施进度上保持了充分的谨慎。同时由于地铁建设的行业垄断性极高,通过实际的运作,公司认为竞争难度极大,继续实施该项目的经济效益不理想。综合分析经济环境、政策形势、公司竞争能力等,权衡该项目的实施利弊,公司决议停止实施该项目。 上述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13年6月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外公告。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1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205 证券简称:国统股份 编号:2014-015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子公司办理银行保函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2014年度本公司部分子公司拟向银行(具体银行将根据实际获批情况确定)申请办理各类保函,包括投标保函、预付款保函、履约保函。 担保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按照银行的要求,需由公司对其申请开立的各类保函向银行提供担保,如子公司违约,造成保函项下被索赔,由公司承担全部责任。公司于2014年3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全票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办理银行保函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提供上述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单笔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母公司报表口径)10%的担保事项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母公司)为768,669,010.98元,因此以上第一、二项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中山银河管道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04年3月24日 (2)注册资本:5,027万元 (3)注册地址:中山市三角镇金鲤工业区 (4)法定代表人:郑杏建 (5)经营范围:预应力钢筒砼管(简称PCCP)、PVC等复合管材及各种输水管道及其异型管件和配件、钢筋混凝土管片、混凝土预制构件、水泥制品的生产、销售(限自产)及与其相关的技术开发与咨询服务;水工金属结构(钢结构、机械设备)及化工建材的生产;管道工程专业承包(以资质证书为准)。 (6)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3年12月31日,中山银河总资产为13871万元,净资产为10507万元,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2234万元,营业利润-948万元,实现净利润-1018万元。 2、四川国统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04年12月11日 (2)注册资本:4,185万元 (3)注册地址:成都市新都区军屯镇工业园区 (4)法定代表人:张兴昌 (5)经营范围:预应力混凝土管道、各种钢筋混凝土输水管道及其异型管道、配件、预制混凝土衬砌管片、商品混凝土、混凝土制品、混凝土梁、轨枕、桩、玻璃钢制品及辅料、金属机构、输水钢管的生产、销售、安装、开发及技术咨询服务;生产、销售建筑材料、化工产品 (6)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3年12月31日,四川国统总资产为17567万元,净资产为11185万元,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6354 万元,营业利润4032万元,实现净利润3334万元。 3、天津河海管业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1年1月25日 (2)注册资本:16881.02万元 (3)注册地址:天津市宝坻区马家店镇津围公路东侧(开发区国泰路) (4)法定代表人:华宁 (5)经营范围:预应力钢筒砼管(简称PCCP)、输水管道及其异型管件和配件、钢筋混凝土管片、混凝土预制构件、水泥制品的生产、销售(限自产)及与其相关的技术开发与咨询服务;水工金属结构生产;管道工程专业承包(以资质证书为准);建材技术及咨询服务。 (6)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3年12月31日,天津河海总资产为28026万元,净资产为19248万元,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5035万元,营业利润1033万元,实现净利润1461万元。 4、哈尔滨国统管道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03年6月23日 (2)注册资本:4,000万元 (3)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经济开发区 (4)法定代表人:卢兆东 (5)经营范围: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等水泥制品及配件的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钢筋混凝土管片的开发制造。 (6)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3年12月31日,哈尔滨国统总资产为9236万元,净资产为7531万元,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4089万元,营业利润-155万元,实现净利润-157万元。 三、担保协议内容 担保合同尚未签署,具体担保金额和期限将以银行核准额度为准。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和期限,公司将跟进披露,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中山银河、四川国统、天津河海、哈尔滨国统分别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其生产经营正常,公司为其提供的以上银行保函担保均为非债务性担保,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有利于支持子公司的经营和业务发展。 以上担保不涉及反担保。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徐永平先生与相关银行签署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件。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目前,公司担保余额为3,989.89万元,均为向子公司提供的非债务性担保。该项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担保计划总金额为27,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母公司报表口径)的35.13%。各笔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情况如下: ■ 本次担保做出后,公司担保总额为3,989.8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母公司报表口径)的5.19%。均为向子公司提供的非债务性担保。 以上担保的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所的相关规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审议的担保事项系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办理银行保函,向银行提供的非债务性担保,该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项担保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05 证券简称:国统股份 编号:2014-016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4年3月12日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14年3月23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7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经审议,与会监事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需提交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1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该议案需提交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报告》; 七、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公司治理结构,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了较好的监督、指导作用,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切实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运行及监督情况。 八、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05 证券简称:国统股份 编号:2014-017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名称:2013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4月23日上午10:30(星期三) (2)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4月22日至2014年4月2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4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4月22日15:00至2014年4月2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投票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4年4月17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公司股东:截至2014年4月1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林泉西路765号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议题 1、审议《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审议《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审议《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201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9、审议《关于预计为子公司办理银行保函提供担保的议案》; 10、审议《关于聘任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以上各项议案内容均登载于2014年3月25日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赵成斌、汤洋、占磊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三、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法: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法人股股东,请于会议登记日,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股权证明到公司、登记;法人股股东委托代理人的,请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委托人持股清单到公司登记。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自然人股东,请于会议登记日,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股权证明到公司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请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委托人持股清单到公司登记。 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但是出席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2、登记时间:2014年4月18日-2014年4月22日,每日10: 30-13: 00、15: 30-17: 00。 3、登记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林泉西路765号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831407)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程序具体如下: 1、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2014年4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205 投票简称:国统投票 (3)在投票当日,“国统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4)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 ③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 ④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⑤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⑥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4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4年4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①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②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③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④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A、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B、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C、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D、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如适用)。 五、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林泉西路765号 联系人:陈 莹 郭 静 联系电话(传真):0991-3325685 2、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五日 回执及授权委托书 回 执 截止2014年4月17日15:00交易结束时,我单位(个人)持有“国统股份”(002205)股票__________股,拟参加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或名称):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股东账户号: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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