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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3-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101 证券简称:广东鸿图 公告编号:2014-19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二〇一三年度股东大会 通知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4年3月22日披露了《关于召开二〇一三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因工作人员工作疏漏,会议召开时间有误,现特作出以下更正公告: 原内容中: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3年4月25日(星期五),上午9:00 (二)股权登记日:2013年4月18日(星期五) (六)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13年4月18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更正为: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4年4月25日(星期五),上午9:00 (二)股权登记日:2014年4月18日(星期五) (六)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14年4月18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除上述内容外,其他内容不变,更正后的相关文件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关注。公司对因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101 证券简称:广东鸿图 公告编号:2014-17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公司二〇一三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共有八个议案需要提交二〇一三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董事会提议召开二〇一三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4年4月25日(星期五),上午9:00 (二)股权登记日:2014年4月18日(星期五)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高要市金渡世纪大道168号广东鸿图会议中心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六)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14年4月18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七)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的事项均经董事会或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审议的资料完备。 (二)会议审议的议案: 1、审议《公司二〇一三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审议《公司二〇一三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二〇一三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审议《公司二〇一三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关于公司二〇一三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审议《关于续聘二〇一四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8、审议《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适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8.1选举徐飞跃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8.2选举何荣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上述议案中议案1、3-8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议案2已经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3月2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或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其他相关公告。 其中议案8适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具体操作为: A.股东拥有的选举董事的总票数,为其持有的股数与2的乘积,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董事候选人徐飞跃先生、何荣先生,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2的乘积。 B.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对董事候选人集中或分散行使的投票总数等于或少于其累积表决票数时,该股东投票有效,累积投票表决数与实际投票数的差额部分视为放弃。 C.每位当选董事的得票总数必须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一)会议登记时间:2014年4月22日、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以4月23日17:00时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4、现场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其他事项 登记地点: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信函登记地址:董秘办,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广东省高要市金渡世纪大道168号; 邮编:526108; 传真号码:0758-8512658; 邮寄信函或传真后请致电0758-8512658查询。 会议咨询:董秘办 联系人:谭妙玲、邱津 联系电话:0758-8512658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二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4月25日召开的二〇一三年度股东大会,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说明: 1、上述审议事项1-7,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打“√”,做出投票指示。 2、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议案8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具体操作为: (1)股东拥有的选举董事的总票数,为其持有的股数与2的乘积,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董事候选人徐飞跃先生、何荣先生,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2的乘积; (2)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对董事候选人集中或分散行使的投票总数等于或少于其累积表决权数量时,该股东投票有效,累积表决数与实际投票数的差额部分视为放弃。 (3)每位当选董事的得票总数必须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附注: 1、如欲对议案投同意票,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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