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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908 证券简称:京运通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报告摘要 2014-03-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 重要提示 (一)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二)公司简介 ■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一)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三) 以方框图描述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国内光伏行业尤其是光伏设备行业仍然处于低谷,随着中欧贸易争端的和解,给光伏行业带来些许暖意,加之多种利好政策的支持,部分光伏企业已有触底反弹趋势,但传导到光伏设备行业的过程相对迟缓,公司光伏设备业务短期内仍难有较明显起色。 在这种不容乐观的环境下,公司上下积极应对、充分备战。公司管理层积极采取应对措施,一方面进军环保行业,收购一家专业从事催化剂研发、生产、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山东天璨,其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填补了国内外工业烟气无毒脱硝催化剂技术的空白,技术性能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另一方面,响应国家政策,积极投资光伏电站项目。公司收购的宁夏盛阳30MW光伏电站项目于2013年7月并网发电,对报告期的业绩做出了贡献;公司投资建设的宁夏振阳100MW光伏电站项目于2013年12月底并网发电,未能对报告期的业绩作出贡献,但该部分业务未来将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的现金流。而公司年产150吨区熔单晶硅棒项目处于试生产阶段,其与目前太阳能行业普遍应用的直拉单晶硅相比,生长速率高,耗电量低,转化效率高。同时,区熔单晶硅作为光电子及信息产业的基础材料被广泛应用于计算机芯片(IC)、高功率器件(IGBT)等产品,涉及航天、电子、微电子、新能源等各个领域,具有非常广阔的产业前景。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65,867,125.82元,同比下降18.0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6,909,470.72元,同比下降25.00%;实现基本每股收益0.07元,同比下降22.22%。 1、主营业务分析 1.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1.2 收入 1.2.1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因素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65,867,125.82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8.06%,光伏设备业务收入134,700,854.78元,同比减少47.87%。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受行业的影响,本公司的设备销售收入比上年减少。 1.2.2以实物销售为主的公司产品收入影响因素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65,867,125.82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8.06%,主要原因是受行业影响,本公司的设备销售收入比上年减少。 1.2.3新产品及新服务的影响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进军环保领域,收购了一家专业从事脱硝催化剂研发、生产、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山东天璨,其主要产品脱硝催化剂于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8,220,290.33元,占公司营业总收入的1.76%。 报告期内,公司开始投资具有收益稳定优势的光伏电站,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的光伏电站累计装机容量达130MW。该项投资可有效缓解光伏产品价格波动对光伏企业盈利能力带来的不利影响,对未来公司提高盈利能力以及保持盈利的稳定性起到重要作用。公司光伏发电业务于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9,929,059.84元,占公司营业总收入的4.28%。 1.2.4主要销售客户的情况 公司前五名客户销售金额合计为356,748,994.16元,占公司年度总营业收入的比例为76.58%。 1.3成本 1.3.1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 1.3.2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向前5名供应商采购额合计为471,302,430.86元,占年度采购总额的比例为71.42%。 1.4 费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1)销售费用本期金额比上期金额增加38.11%,主要原因是北京天能运通晶体技术有限公司与无锡荣能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销售规模增加,导致运输费等增加所致; (2)管理费用本期金额比上期金额增加30.70%,主要原因是新增合并宁夏盛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和山东天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及无锡荣能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增加研发费用及其他管理费用所致; (3)财务费用本期金额比上期金额增加?22,373,579.10元,主要原因是本期增加借款利息支出; (4)所得税费用本期金额比上期金额增加59.64%,主要原因是预计2013年度子公司无锡荣能所得税税率由12.5%变更为25%,于2012年度子公司无锡荣能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税率由12.5%变更为25%,形成2012年度确认递延所得税费较少。 1.5研发支出 1.5.1研发支出情况表 单位:元 ■ 1.5.2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研发支出较上年增加了48.01%,主要是报告期内收购了山东天璨,其研发费用纳入合并范围内,另外无锡荣能本报告期内的研发支出有所增加。 1.6 现金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金额比上期金额减少126.32% ,主要原因是本期销售收入降低导致回款减少所致。 (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金额比上期金额增加130,036,503.32元 ,主要原因是取得银行借款比上期增加所致。 2、 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2.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受光伏行业上年第四季度回暖影响,公司硅棒和硅片产品的销售大幅增加,同时成本也相应增加。 2.2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3.1资产负债情况分析表 单位:元 ■ (1)货币资金:主要原因是本期货币资金用于对外投资设立公司以及募集资金项目投入和理财产品的购买。 (2)应收票据: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到客户票据结算增加。 (3)应收款项: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入减少,而应收款逐渐收回所致。 (4)预付款项:主要原因是上期末预付工程款,本期工程投入,转入在建工程和固定资产。 (5)其他应收款:主要原因是上年末支付的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4,000,000.00元诉讼保全保证,本期案件结束,收回保证金。 (6)其他流动资产:主要原因是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购买了银行理财产品。另待抵扣进项税重分类到其他流动资产。 (7)固定资产:主要原因是本期新增子公司宁夏盛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宁夏振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和山东天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固定资产。 (8)在建工程:主要原因是本公司新厂区一期工程3#厂房完工转入固定资产。 (9)无形资产:主要原因是非同一控制下合并山东天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增加无形资产形成。 (10)商誉:主要原因为非同一控制下合并山东天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形成商誉。 (11)递延所得税资产:主要原因是本期坏账准备增加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12)短期借款:主要原因是本公司增加流资借款及香港子公司增加借款。 (13)应付票据:主要原因是上期开出票据支付工程款,本期陆续支付。 (14)应付账款:主要原因是本期销售收入降低,公司减少了原材料采购,导致应付账款减少且支付前期应付账款。 (15)预收款项:主要原因是江西赛维LDK太阳能高科技有限公司和光轩(中国)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预收账款转入营业外收入以及预收账款本期确认收入所致。 (16)应缴税费:主要原因是本期末待抵扣增值税重分类为其他流动资产。 (17)应付利息 :主要原因是本期借款增加,形成应付利息增加。 (18)其他应付款:主要原因是本期收购山东天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截止期末股权款尚未支付完毕。 (19)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主要原因是长期借款一年内到期转入所致。 (20)长期借款:主要原因是宁夏盛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及山东天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增长期借款。 (21)专项应付款:主要原因是上期收到专项应付管理人员政府补助,本期已陆续支付。 (22)递延所得税负债 :主要原因是合并山东天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评估增值确认形成。 (23)其他非流动负债 :主要原因是合并山东天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而增加。 (24)少数股东权益 :主要原因是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无锡荣能经营亏损。 4、 核心竞争力分析 4.1丰富完善且具有竞争力的产品结构 公司是目前国内唯一一家能够同时大规模生产多晶硅铸锭炉、单晶硅生长炉和区熔单晶硅炉等光伏和半导体设备的厂家,能够有效满足市场的需求。公司的这三类产品在性能、质量、售后服务及市场占有率方面均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4.2先进的机加工能力 单晶硅生长炉、多晶硅铸锭炉、区熔单晶硅炉都是融合多学科的大型精密真空设备,生产过程复杂,需要非常高的机械加工、炉体焊接以及质量检测等方面能力,本公司在产品制造和工艺积累方面一直保持优势。公司拥有自己的制造基地,积累了成熟的生产技术和精良的加工工艺,拥有技术水平先进、成熟稳定的机加工技师队伍,这使设备产品的成本控制、质量稳定性和交货期限等方面都能得到有效保证。目前本公司机械加工、炉体焊接以及质量检测等方面的技术水平都是国内领先的。 4.3区熔单晶硅为公司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 区熔单晶硅与目前太阳能行业普遍应用的直拉单晶硅相比,生长速率高,耗电量低,转化效率高。同时,区熔单晶硅作为光电子及信息产业的基础材料被广泛应用于计算机芯片(IC)、高功率器件(IGBT)等产品,涉及航天、电子、微电子、新能源等各个领域,具有非常广阔的产业前景。由于区熔单晶硅生长技术门槛高,全球的区熔单晶硅制造商远较直拉单晶硅制造商数量少很多。 公司是国内大型半导体设备及光伏精密设备制造商之一,是集单晶、多晶硅生长设备及配套设备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2012年6月,公司承担的“国家02专项--极大规模集成电路制造技术及成套工艺”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取得重大技术进展,研制的国产大型区熔单晶硅炉连续成功拉制出6英寸区熔单晶硅棒,故公司投资约2.9亿元建设年产150吨区熔单晶硅棒项目,项目建设有利于以 IGBT 为代表的新型电力电子器件产业的发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利于公司业务的结构性调整,增强盈利能力。 4.4光伏发电业务能够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的现金流 公司收购了宁夏盛阳新能源有限公司30MW光伏并网电站项目(以下简称“盛阳项目”)又投资建设了宁夏振阳新能源有限公司100MW光伏并网电站项目(以下简称“振阳项目”)。盛阳项目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迎水桥镇迎闫公路收费站西侧腾格里沙漠边缘,占地面积1100亩,全部为沙漠,总装机容量为30MW,该项目现已实现并网发电,年均上网电量约为4,500万度,年均发电收入约4,500万元左右(含税);振阳项目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迎水桥镇迎闫公路收费站西侧腾格里沙漠边缘,紧邻盛阳30MW项目,占地面积4400亩,全部为沙漠,总装机容量为100MWp,该项目现已实现并网发电,年均上网电量约为1.5亿千瓦时,年均发电收入约1.5亿元左右(含税)。未来,公司将继续加大光伏电站项目的建设力度。 4.5积极涉足节能环保领域 公司于报告期内收购了山东天璨,正式进入节能环保领域,为公司进一步增加业务种类、增加业务收入创造机会。 山东天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12月,位于山东省淄博高新区高科技创业园,主要致力于大气污染治理,是一家拥有深厚技术积淀的烟气脱硝催化剂研发、设计、制造和工程实施企业。经多年研究,公司开发出了新型高效环保的烟气脱硝催化剂产品,主要应用于燃煤电厂、水泥、钢铁、玻璃等生产领域的烟气氮氧化物治理。该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填补了国内外工业烟气无毒脱硝催化剂技术的空白,技术性能达到国际领先水平。新型烟气脱硝催化剂拥有国家发明专利若干项,同时获得产业化创新发展专项扶持资金、国家支撑计划等多项政府补助和资金支持。 公司是目前国内外唯一能够生产无毒脱硝催化剂的厂家,已建成年产12,000立方米的催化剂生产线,二期生产线正在建设中,建成后生产规模可达50,000立方米,是目前我国最大的“无毒脱硝催化剂”产业制造基地之一。 5、投资状况分析 5.1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5.2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5.2.1委托理财情况 本年度公司无委托理财事项。 5.2.2委托贷款情况 委托贷款项目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013年3月14日,宁夏盛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向本公司申请将上述委托贷款中的16,608.00万元(分为两笔,每笔8,304.00万元)期限展期1个月,原委托贷款到期日:2013年3月17日,展期后的到期日:2013年4月17日,委托贷款展期利率仍延用原利率8%。该委托贷款及其利息和违约金等由自然人张伟明、李正及中卫市银阳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13年3月14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截止2013年4月17日,公司对宁夏盛阳的委托贷款本金及利息已经全部收回。 5.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已在《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披露,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5.4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5.4.1子公司总体情况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报告期内,公司吸收合并北京京运通硅材料设备有限公司,其数据为截止到清算日2013年6月15日的数据。山东天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年非同一控制下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其本年净利润为该公司自购买日至本年年末止期间的净利润。 5.4.2本报告期取得子公司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收购了宁夏盛阳新能源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太阳能光伏产品的研发与销售,光伏发电;公司于香港新设全资子公司京运通(香港)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国际贸易;公司收购了山东天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脱硝催化剂、汽车尾气催化剂及其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 5.5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硅晶材料产业园(二期)项目主要建设研发、服务楼,总投资70,000万元,建设期五年。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一)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已将全部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本公司2013年度新设投资全资子公司京运通(香港)有限公司,非同一控制下合并山东天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宁夏盛阳新能源有限公司,故本期新增合并子公司京运通(香港)有限公司、山东天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宁夏盛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董事长:冯焕培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601908 证券简称:京运通 公告编号:临2014-005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4年3月23日在公司302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3月12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公司独立董事黄伟民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独立董事金存忠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冯焕培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经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中长期战略规划及2014年度经营计划,以经审计的2013年度的经营业绩为基础,在综合考虑国内外经济形势、政策环境和行业发展趋势,按照合并报表口径,确定公司2014年度财务预算如下: 2014年度,公司将认真贯彻执行年度经营计划,加大市场营销力度,着重开拓光伏电站项目建设和节能环保市场的产品推广,进一步强化成本控制,多渠道做好资产管理工作,力争实现全年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同比增长50%以上。 上述财务预算并不代表公司对2014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特别注意。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6,909,470.72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2,005,185.54元。 考虑公司长远发展与股东投资回报,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公司2013年末总股本85,977.0272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17,195,405.44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组织实施上述利润分配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现金红利的派发、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税费的扣缴等。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聘请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决定继续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审计费用由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详细公告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 十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4年度的薪酬将在2013年度薪酬水平的基础上,根据公司年度工作目标和经营计划的完成情况,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考评,确定其薪酬标准。 十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详细公告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详细公告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详细公告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抵押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细公告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召开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特此公告。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601908 证券简称:京运通 公告编号:临2014-006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4年3月23日在公司302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3月12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苏铁军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经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并且真实、全面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报告所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八、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及利息合计3.2亿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九、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募投项目,符合公司当前所处行业状况,有利于防范和规避未来的经营风险,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效用,完善公司的产业结构,增强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变更募投项目。 特此公告。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4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601908 证券简称:京运通 公告编号:临2014-007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的《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311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000万股,发行价格为42元/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2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06,286,885.14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13,713,114.86元。以上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已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利安达验字[2011]第1081号《验资报告》审验。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1,599,219,577.48元,募集资金余额为916,660,022.02元(包含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于2010年11月8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并经2010年11月23日召开的201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通过。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2011年10月31日发布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超募资金使用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公司对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并经2012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12年4月26日召开的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一直以来,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办法进行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反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情形。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及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望路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知春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三元桥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北京天能运通晶体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能运通”)增资后,天能运通与公司保荐人、厦门国际银行北京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人、上述商业银行严格履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约定的义务,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公司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程序,同时及时通知保荐人,随时接受保荐代表人的监督,未发生违反协议有关约定的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916,660,022.02元,其中活期存款7,203,602.02元、通知存款282,391,620.00元,定期存款154,064,800.00元,理财产品473,000,000.00元。 单位:人民币元 ■ 注:募集专户转账为募集资金专户之间的转账,另现金缴存转入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知春支行260.00元为其他行代付的手续费。 三、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1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认为,公司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的《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编制。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京运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按照募集说明书的承诺项目以及后续公告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所承诺的项目进行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1、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2、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3月23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项目金额及手续费”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项目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公司的募投项目为整体项目,将建成1~5#厂房,形成年产区熔单晶硅棒150吨、大尺寸单晶硅生长炉50台、区熔单晶硅生长炉30台以及多晶硅片4,800.00万片的生产能力,项目全部建成达产需要相当一段时间,而项目建设是一个陆续实施的过程,在此过程中产生的效益无法与募投项目完全达产后的效益进行相比。
证券代码:601908 证券简称:京运通 公告编号:临2014-008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3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2,520,000,0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100,000,000.00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6,286,885.14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13,713,114.86 元。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披露,上述募集资金净额中900,000,000.00元用于公司的募投项目硅晶材料产业园项目(一期),剩余1,513,713,114.86元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超过募投项目拟使用的募集资金(以下简称“超募资金”)。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验证,并于2011年9月2日出具了利安达验字[2011]第1081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制订了专户存储制度并采取专户储存。 二、截至目前公司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于2011年10月2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中的300,000,000.00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前述议案已经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公司于2012年8月1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内容和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同意对原募投项目3#厂房年产400台多晶硅铸锭炉建设内容进行变更。公司使用原建设内容尚未投入的金额11,094.00万元外加使用超募资金14,300.00万元在原募投项目3#厂房投资建设年产150吨区熔单晶硅棒内容。前述议案已经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公司于2012年11月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进行100MW光伏并网电站项目建设的议案》,同意通过设立全资子公司在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建设总装机容量为100MW的并网光伏发电项目,项目总投资为94,300.00万元,其中34,300.00万元使用超募资金,60,000.00万元采用银行贷款。前述议案已经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公司于2013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中的450,000,000.0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前述议案已经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使用的超募资金余额为277,713,114.86元。 三、本次使用超募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随着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公司日常经营流动资金的需求逐渐扩大。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结合发展规划及实际经营需要,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缓解公司流动资金需求压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剩余超募资金277,713,114.86元及利息42,286,885.14元合计3.2亿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使用超募资金277,713,114.86元及利息42,286,885.14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关于“超募资金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借款,每12个月内累计金额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的相关规定。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4年3月23日在302会议室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公司独立董事黄伟民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独立董事金存忠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冯焕培先生主持。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及利息合计3.2亿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上述议案须提请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公司承诺事项 公司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并履行披露义务。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及利息合计3.2亿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七、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及利息合计3.2亿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八、保荐人意见 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经核查后认为: 公司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目前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2014 年3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京运通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对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合理性、合规性和必要性进行了确认。该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并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中,公司已承诺在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并履行对外披露义务。同时,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 综上所述,中信证券对京运通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4、保荐人中信证券出具的《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601908 证券简称:京运通 公告编号:临2014-009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原项目名称:硅晶材料产业园项目(一期)剩余建设内容 2、新项目名称、投资总金额:宁夏远途50MWp光伏农业大棚项目,总投资42,000万元;宁夏银阳50MWp光伏农业大棚项目,总投资42,000万元 3、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50,400万元 4、新项目预计正常投产并产生收益的时间:2014年底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311号”文核准,公司于2011年8月29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2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06,286,885.14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13,713,114.86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1年9月1日全部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1,599,219,577.48元,募集资金余额为916,660,022.02元(包含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硅晶材料产业园项目(一期),调整后投资总额为104,300万元。将建成1~5#厂房,形成年产区熔单晶硅棒150吨、大尺寸单晶硅生长炉50台、区熔单晶硅生长炉30台以及多晶硅片4,800万片的生产能力,现已建成1#和3#厂房,主要功能为多晶硅锭生产(多晶硅片前道生产环节)和区熔单晶硅棒生产,其他厂房尚未建设,1#厂房的多晶硅切片功能未建设。截至2013年12月31日,项目累计投入金额49,992.92万元,剩余金额54,307.08万元尚未投入使用。 (三)本次变更募投项目情况 由于近两年来光伏行业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市场对光伏设备的需求急剧放缓,导致募投项目剩余建设内容的可行性发生了变化,继续投入将对公司产生较大的经营风险,为保证公司资产安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拟对原募投项目剩余建设内容进行变更,将剩余金额54,307.08万元中的50,400万元全部进行变更,占募集资金净额的20.88%;余下金额连同银行剩余利息全部用于原募投项目1#和3#厂房的项目收尾工作。 变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宁夏远途光伏电力有限公司50MWp光伏农业大棚项目和宁夏银阳光伏电力有限公司50MWp光伏农业大棚项目,两个项目的总投资分别为42,000万元和42,000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分别为25,200万元和25,200万元,差额部分将通过银行贷款解决。 本次变更不构成关联交易。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由公司新设立两家全资子公司宁夏远途光伏电力有限公司和宁夏银阳光伏电力有限公司负责具体实施。公司将不再新开设募集资金存储专户,而是通过现有的募集资金专户直接进行划付款业务。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4年3月23日在302会议室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原项目为硅晶材料产业园项目(一期),于2010年5月获得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京技管项核字[2010]16号”项目核准;后经2012年9月3日召开的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内容,并于2013年2月获得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京技管项函字[2013]11号”的项目批复。调整后项目投资总额为104,300万元,将建成1~5#厂房,形成年产区熔单晶硅棒150吨、大尺寸单晶硅生长炉50台、区熔单晶硅生长炉30台以及多晶硅片4,800万片的生产能力,原计划于2014年底前全部完成,实施主体为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北京天能运通晶体技术有限公司。 截止201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主要投向硅晶材料产业园项目(一期)的1#厂房(多晶硅铸锭切片车间)和3#厂房(区熔单晶硅棒车间),累计投入金额49,992.92万元;目前1#厂房和3#厂房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主要功能为多晶硅锭生产(多晶硅片前道生产环节)和区熔单晶硅棒生产,均由全资子公司北京天能运通晶体技术有限公司负责运营,其他厂房尚未建设;项目实施主体未发生变化;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54,307.08万元,仍存储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下转B51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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