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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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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77 证券简称:中核科技 公告编号:2014-007TitlePh

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报告摘要

2014-03-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3年,公司面临着国内外经济增速趋缓,阀门市场竞争更加激烈等各种因素影响,为保持公司经营业务的持续稳步发展,提升主营业务阀门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公司在石油、石化、电力、水处理等传统市场的阀门业务基础上,加大力度开发相关行业的高端阀门市场,包括核电、核化工建设项目配套所需的阀门市场,加快关键阀门国产化的自主技术创新与科研开发的步伐,优化产品结构,提升阀门产品技术档次和附加值;同时,在提升公司产品品牌效应,巩固提高国内市场营销规模的基础上,利用企业产品长期出口的业绩和质量保证,以及历年来已取得的一系列的国际相关行业许可的各种资质认证的有利因素,努力承接国外工程项目的阀门订单,大幅度扩大阀门出口,增加主营业务收入,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2013年,公司营业收入94,161.53万元,比上年81,213.04万元,增长15.94%;实现营业利润6,154.34万元,比上年4,593.34万元,增长33.98%;归属于上市公司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434.05万元,比上年6048.73万元,增长6.37%。公司经营保持了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法定代表人签名: 张宗列

  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五日

    

      

  股票代码:00077 公司简称:中核科技 公告编号:2014-005

  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4年3月7日以书面和传真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全体会议于2014年3 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

  会议由董事长邱建刚先生主持。会议应参会董事九人,实际参会董事八人,董事陈鉴平先生因公出差,委托董事张宗列先生代行表决权。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管列席了本次董事会。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一、会议内容:

  1.听取了《公司2013年度经营层工作报告》;

  2.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公司年报及摘要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同日刊登于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2013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公告。

  4.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相关内容。

  5.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税后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13 年度实现利润总额为69,838,554.78元,按规定计征所得税和少数股东权益结转,归属于上市公司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4,282,469.11元。按本年度实现净利润计提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6,704,328.41元后,加年初未分配利润331,629,203.31元,减2013年实际对股东分配25,561,172.88 元,2013年度期末实际可供分配利润363,646,171.13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和公司制定的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政策,以及公司(2012年-2014 年)股东回报规划,并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阶段需要和年度计划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实际情况, 维护股东权益,促进公司长期发展,2013年度税后拟进行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13年末公司总股本213,009,774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每10 股送红股3股(含税), 并以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 5股;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共计分配股利85,203,909.6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的会计报告期分配。

  此议案尚须提交公司第十八次股东大会(2013年年会)审议。

  6.审议《关于2014年度预计日常经营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在董事会审议此议案中,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关联交易事项,由于公司9名董事会成员中,关联董事为6人,分别为董事邱建刚、潘启龙、陈鉴平、张宗列、杨同兴、刘焕冰,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次董事会会议对此项议案无法形成有效决议。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预计发生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尚须提交公司第十八次股东大会(2013年年会)审议。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及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苏州阀门厂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4年度预计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公告”。

  7.审议并通过了《2013年度经营班子绩效考核情况的报告》(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⑴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规定,拟对《公司章程》第九十七条作修改;⑵为进一步明确现金分红在公司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强化现金分红政策的合理性、稳定性和透明度,为股东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和公司实际情况,以及其他需调整的事项,拟对《公司章程》第一百七十三条和第一百七十四条修改。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修正案》。

  9.审议并通过《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的《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10.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201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根据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财务报告或其他事项进行审计、审核应支付相应费用的规定,对其年度报酬,参照上年度的实际支付和公司经营业务规模变动情况确定。公司将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关于主审会计师服务年限的有关规定。

  根据有关规定,该事项已征得独立董事事前同意,独立董事对此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聘请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在为公司提供的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中恪尽职守,尽职、尽责,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的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及会计报表发表了意见。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公司董事会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决议合法有效。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并通过《董事会关于201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关于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2.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第十八次股东大会(2013年年会)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决定于2014年4月23日(周三)上午9:30在苏州市珠江路501号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十八次股东大会(2013年年会),并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公司董事长邱建刚先生因公务无法参加此次股东大会,经全体董事一致推选,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副董事长陈鉴平先生主持。

  《关于召开第十八次股东大会(2013年年会)的通知》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

  13. 公司独立董事分别作了2013年度的述职报告。

  二、会议一致同意将下列议案提请公司第十八次股东大会(2013年年会)审议:

  1.审议公司《2013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3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关于2013年度公司年报及摘要的议案》;

  5.审议《公司“2013年度税后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审议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7.审议《关于2014年度预计日常经营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8.审议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

  特此公告。

  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777 证券简称:中核科技 公告编号:2014-006

  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4年3月17日以书面和传真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14年3 月21日在苏州公司会议室举行。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丁淑英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讨论并举手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和摘要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全体成员认为: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和《上市规则》的要求,内容真实反映了公司201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监事会未发现披露过程中有故意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本公司2013年度会计报表进行审计。经审计,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监事会全体成员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允、真实地反映了本公司2013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同日刊登于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3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并通过《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 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利用专项检查加强对公司规范运作情况的监督。监事会认为董事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董事会在公司重大问题决策上是维护公司和股东根本利益的。

  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2013年工作中,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制度,勤勉尽职,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开拓创新,沉着应对外部经济环境变化等不利因素,实现了承接任务、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总额的稳步增长。报告期内监事会未发现董事、经理班子成员在履行职务行为时有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损于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 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结合监事会对公司财务情况的检查了解,认为该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 监事会对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项目一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五、监事会对公司投资收购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投资收购资产的情况。

  4. 监事会对公司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修订完善了《对外担保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本年度无对外担保事项。

  5. 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公平合理、决策程序规范、价格公允,交易内容明确,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6. 公司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审阅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议,监事会认为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7. 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内部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要求,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内部涉及公司信息的相关知情人建立完善档案资料,加强内幕信息管理工作。

  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八次股东大会(2013年年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阅,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同日刊登于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参加会议的全体监事,均列席了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的“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监事会全体成员认为:本次董事会所提议案和所形成的决议均真实、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777 证券简称:中核科技 公告编号:2014-008

  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预计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法人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及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苏州阀门厂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一、交易概述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直接持有本公司1986.3233万股,占本公司股本9.33%;中核集团苏州阀门厂系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全资下属企业,中核集团苏州阀门厂持有本公司3817.52万股,占本公司股本的17.92%;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本公司股本27.25%,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中国中原对外工程有限公司、中核新能核工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直接控股的企业,公司和上述企业以及与上述企业直接控制的其他下属企业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根据上年实际经营情况和2014年年度经营预测,公司预计在2014年与关联方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中国中原对外工程有限公司、中核新能核工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及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直接控制的其他下属企业发生阀门产品销售关联交易14850万元,预计与关联方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苏州阀门厂及本公司参股的其他企业发生零星材料采购及劳务服务关联交易3000万元。

  经营关联交易类别与金额: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对上述2014年度预计日常经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其中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根据相关制度规定,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勤

  注册资本:1998738万元

  住 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一号。

  经营范围:核燃料、核材料、铀产品以及相关核技术的生产、专营;核军用产品、核电、同位素、核仪器设备的生产、销售;核设施建设、经营;乏燃料和放射性废物的处理处置;铀矿勘查、开采、冶炼;核能、核技术及相关领域的科研、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国有资产的投资、经营管理;自有房屋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承包境外核工业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报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兼营:机械、化工材料、电证券代码:子设备、建筑材料、有色金属(须专项审批的除外)的销售。

  关联关系: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直接持有本公司1986.3233万股,占本公司股本9.33%。中核集团苏州阀门厂系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全资下属企业,中核集团苏州阀门厂持有本公司3817.52万股,占本公司股本的17.92%。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本公司股本27.25%,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直接控制的其他下属企业与本公司之间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方履约能力:关联方经营状况与以往履约情况良好,完全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交易,公司不存在履约风险。

  2、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晓明

  注册资本:2 亿元人民币

  住 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7 号

  经营范围:主营核电与其他核工程项目管理;工程建设咨询服务;与工程有关的设备采购、材料订货、施工管理、试车调试、人员培训,工程总承包;核电工程以及其它核工程的前期项目策划、项目咨询,提供相关劳务;工程设计、勘察、环境评价、工程监理;与上述业务相关的产品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和技术转让等。

  关联关系: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直接控股的企业,公司与其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方履约能力:关联方经营状况良好,完全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交易,公司不存在履约风险。

  3、中国中原对外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朝东

  注册资本:22422.212万元

  住 所:北京市海淀区花园路B3号

  经营范围:主营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等。

  关联关系:中国中原对外工程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直接控股的企业,公司与其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方履约能力:关联方经营状况良好,完全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交易,公司不存在履约风险。

  4、中核新能核工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梁志强

  注册资本:1 .1亿元人民币

  住 所:山西省太原市并州南路西一巷九号

  经营范围:主营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设计、科研、工程总承包。工程设备、物资、材料的经销。计算机软件开发应用。承担各类设备及一、二、三压力容易的设计、科研。承担项目环境影响综合评价及监测。智能建筑系统工程设计;晒图、CAD出图、彩图制作。涉及国家秘密载体需持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经营与工程勘察、监理(仅限有资质证的分支使用);建筑项目的投资估算,经济评价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写,编制招标文件及投标报价文件,编制审核工程概、预、决算,工程造价及相关经济信息的咨询服务,工程造价业务培训,物业管理,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除土木建筑工程)。

  5、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苏州阀门厂

  法定代表人: 杨同兴

  注册资本: 3100万元

  住 所:江苏省苏州市人民路2114号

  经营范围:工业管道阀门制造。兼营:金属制品研制、其他机电产品制造、加工;经营本企业生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及生产与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设备、仪器仪表与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开展本企业对外合资合作生产及“三来一补”业务;汽车货运;固定资产租赁,产品研制设计、开发咨询服务。

  关联关系: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苏州阀门厂持有公司3817.52万股,占本公司股本的17.92%,为本公司股东,与本公司之间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方履约能力:关联方经营状况正常,前期履约情况良好,完全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交易,公司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包括:本公司与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中国中原对外工程有限公司、中核新能核工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直接控制的其他下属企业之间发生的是本公司阀门产品的销售;与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苏州阀门厂、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直接控制的其他下属企业之间发生的是本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原辅零星材料采购、提供的服务与劳务。

  2、交易合同签订: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均根据自身面向市场经营的需要,公开公正,招投标比价择优方式进行。上述预计金额是根据公司预测2013年度内可能发生多次交易的累计数预计,每笔交易确定发生时双方签订合同。

  3、结算方式:按双方实际签订的交易合同规定执行。

  4、定价原则: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公允原则进行交易,根据市场原则定价,交易一方与向第三方购买或销售相同或类似产品的价格相当。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随着国内核工业系统经济和核电建设发展,以及公司阀门产品的市场开发,预计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今后还会持续。

  2、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对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是必要的;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股份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3.因预计关联交易类别事项所涉及的金额比例仅分别占预计年度公司相关业务收入的15.63%和3.50%左右,且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并根据自身面向市场经营需要,公开公正,招投标比价择优方式进,因此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崔利国先生、余慧浓女士、顾国兴先生对该日常关联交易事前表示认可,事后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1.议案中预计的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议案中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对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作出的预计金额合理;关联双方签署交易协议,确定定价原则,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商业惯例,体现了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3.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777 证券简称:中核科技 公告编号:2014-009

  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第十八次股东大会(2013年年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14年4月23日召开公司第十八次股东大会(2013年年会)。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安排

  (一)、召开方式:公司第十八次股东大会(2013年年会)现场召开,并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二)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4月23日(星期三) 上午9:3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4月22日-2014年4月23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4月23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4月22日15:00—2014年4月2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股权登记日:2014年4月17日(星期四)

  (四)、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珠江路501号,公司412会议室。

  (五)、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六)、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4年4月17日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代为出席,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二、会议议程与表决方式

  (一) 主要议程:

  1.审议公司《2013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3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关于2013年度公司年报及摘要的议案》;

  5.审议《公司“2013年度税后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2014年度预计日常经营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7.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9.参与现场表决的股东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

  以上议案分别经公司第五届第二十八次董事会议、第五届第十九次监事会议审议通过,详细情况请查阅同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 会议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其中《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加盖营业部公章的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3.登记时间:2014年4月18日(星期五)和2014年4月21日(星期一)的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现场会议允许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在现场会议召开的当日进行登记。

  4.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珠江路501号,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现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进行如下说明:

  1、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77

  (2)投票简称:“中核投票”

  (3)投票时间:2014年4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4)投票当日,“中核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①进行投票买卖方向为应选择“买入”;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 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 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 1;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

  具体如下表:

  ■

  ③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④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⑤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⑥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4 年4 月22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 2014年 4 月 23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五、提示性公告

  公 司 将 于 2014 年 4月18日 ( 星 期 五) 在 《 证 券 时 报 》、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的提示性公告。

  六、其他事项

  本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联系地址: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联系人: 袁德钢 0512-66672245 传 真: 0512-67526983

  陈 维 0512-66672245 传 真: 0512-67526983

  邮 编: 215011

  七、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第五届第二十八次决议;

  2、公司监事会第五届第十九次决议。

  特此通知

  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八次股东大会(2013年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一、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二、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三、经委托人授权,受托人有以下表决权:

  ■

  备注:委托人对上述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按自己的意见表决。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2014年 月 日至2014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2014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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