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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12;200012 证券简称:南玻A;南玻B 公告编号:2014-008
112021;112022 10南玻01;10南玻02TitlePh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报告摘要

2014-03-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3年世界经济仍然延续了低速增长态势,发达经济体、新兴经济体都面临不同程度的发展困境,各种形式的贸易保护主义明显抬头。中国经济不仅继续面临外需不足、贸易摩擦增多、输入性通胀压力增大以及热钱冲击等挑战,同时还面临房地产调控、经济结构转型及多数行业产能过剩的多重压力。面对诸多的不利因素,国内实体经济的复苏之路依旧坎坷。面对跌宕起伏的经济环境,南玻集团在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在管理层的辛勤耕耘以及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充分利用自身优势,积极应对市场环境的不利影响。公司不断优化研发创新机制,加强研发体系和研发能力的建设,加大研发投入,进一步以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深化差异化经营策略,夯实精细化管理基础。2013年公司共提交了84项专利申请,新获专利授权60项。目前,公司共拥有授权专利195项,其中发明专利授权44项,占比22.6%。201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7.34亿元,同比增长10.57%;实现归属母公司净利润15.36亿元,同比增长459%。

  (1)公司2013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同比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

  ■

  (2)公司2013年度主营业务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元

  ■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为了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便于投资者进行价值评估与比较分析,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以及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于2013年10月1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对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年折旧率和残值率进行如下变更:

  ■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有关规定,对上述会计估计的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须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2013年度利润无重大影响,也不会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2)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与去年相比本年(期)增加合并单位1家,原因为:

  宜昌南玻光电玻璃有限公司(原宜昌合晶光电陶瓷材料有限公司)为本年度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因此将该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与去年相比本年(期)减少合并单位3家,原因为:

  中国南玻(澳洲)有限公司、深圳南玻显示器件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包括:深圳南玻伟光导电膜有限公司、深圳新视界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南玻虹旭科技有限公司、宜昌南玻显示器件有限公司、深圳南显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年度因出售部分股权而丧失控制权,从而不再纳入合并范围。深圳南玻彩釉钢化玻璃有限公司为本年度因注销,从而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0012;200012;112021;112022 公告编号:2014-009

  证券简称:南玻A;南玻B;10南玻01;10南玻02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4年3月22日在成都南玻玻璃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曾南先生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3月12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形式向所有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此议案需要提交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此议案需要提交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此议案需要提交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财务报表,本公司201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35,929,739元,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净利润为868,321,430元。

  鉴于公司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基于母公司的可分配利润,因此按照本公司2013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净利润数868,321,430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86,832,143元。2013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1,619,838,105元。

  董事会建议按目前公司总股本共计2,075,335,560股计算,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总额为622,600,668元(含税)。

  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此预案需提交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13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董事会承诺本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所披露的信息是真实、准确与完整的。

  详见同日公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南玻集团《2013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全文。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南玻集团《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的公告》。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聘请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建议继续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将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4年度的审计费用确定为人民币280万元,公司不承担审计期间的差旅费、住宿费。此议案需提交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聘请2014年度法律顾问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聘请北京国枫凯文(深圳)律师事务所孔雨泉律师为本集团2014年度法律顾问。

  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1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详见同日公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南玻集团《201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全文。

  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将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条款规定,经股东单位及公司董事会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确定曾南先生、李景奇先生、陈潮先生、严纲纲先生、郭永春先生、吴国斌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张建军先生、符启林先生、杜文君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此议案需提交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张建军先生、符启林先生、杜文君女士须经深圳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确定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事项;

  董事会决定于2014年4月14日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南玻集团《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十二、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董事长曾南、董事吴国斌、董事柯汉奇作为该计划的受益人回避表决);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管理层及核心员工的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南玻集团《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计划采取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形式,按照一次授予方式,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不超过9,000万份南玻A股限制性股票,拟获授对象在符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下方可获授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本计划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且中国证监会无异议、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确定。该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48个月,自授予日起前12个月为锁定期、后36个月为解锁期。解锁期内,若达到解锁条件,激励对象可分三次申请解锁,解锁比例分别为不超过限制性股票总量的40%、30%、30%。

  公司独立董事均对《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激励计划的详细内容详见同日公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该议案须经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备案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时间将另行公告。届时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信息披露、股份登记、过户等。

  十三、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考核办法的议案》(董事长曾南、董事吴国斌、董事柯汉奇作为该计划的受益人回避表决)。

  配合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南玻集团《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考核办法》,以对激励对象进行有效考核。

  该考核办法全文详见同日公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南玻集团《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考核办法》。

  本议案须待《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材料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时间将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

  董事候选人简介

  董事简历:

  曾南:男,69岁,高级工程师。历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董事总裁、副董事长,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目前,持有“南玻A”股份4,500,388股。

  李景奇:男,57岁,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银行深圳分行外汇资金处处长、中国银行深圳沙头角支行行长、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总裁助理、深圳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深圳市西部物流有限公司监事、本公司董事长,现任股东单位深圳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裁、党委副书记,兼任深国际控股(深圳)有限公司董事、新通产实业开发(深圳)有限公司董事、亦任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Ultrarich International Limited董事、本公司董事。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陈潮:男,58岁,高级经济师、工程师。历任交通部副处长、交通部副部长秘书、交通部属下中通集团工贸公司副总经理、原怡万实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长、新通产实业开发(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深圳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副主席兼总裁、本公司董事长、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渤雄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深圳红晶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合伙人、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严纲纲:男,54岁,律师。历任深圳市法制局法规处副处长、深圳市钧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广东梁与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广东中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本公司董事。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郭永春:男,46岁,高级工程师。历任中国北方工业公司经营管理处处长、中国北方工业公司信息部主任、北方展览广告公司总经理、中国北方工业公司投资二部总经理兼成都银河王朝大酒店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北方工业公司投资经营部经理,现任北方工业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董事。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吴国斌:男,49岁,工学硕士。历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副总裁兼工程玻璃事业部总裁,现任本公司董事、总裁。目前,持有“南玻A”股份1,810,000股。

  独立董事简历:

  张建军:男,49岁,博士研究生。历任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副总裁、深圳大学经济学院院长兼教授、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深圳大学会计与财务研究所所长、教授,兼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符启林:男,59岁,博士研究生。历任暨南大学法学院院长,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院长,现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广州、深圳、天津、西安、海南等地仲裁员。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杜文君:女,45岁,硕士研究生。历任君安证券公司研究所IT研究组组长、国泰君安证券公司收购兼并总部董事总经理、国泰君安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现任国海创新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任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以上各位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证券代码:000012;200012;112021;112022 公告编号:2014-010

  证券简称:南玻A;南玻B;10南玻01;10南玻02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4年3月22日在成都南玻玻璃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3月12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形式向所有监事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此议案需要提交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对该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如下:

  1、该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2、该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能真实反映出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没有发现参与报告编制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13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审议了公司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在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内部控制部门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该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情况。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将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条款规定,经股东单位及监事会推荐,确定龙隆先生、洪国安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此议案需提交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该激励计划的详细内容详见同日公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该议案须经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备案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时间将另行公告。

  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核查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监事对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激励对象名单与《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所确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2、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实施本计划时在公司任职并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4、上述人员均不存在下述任一情形:

  ① 最近3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② 最近3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③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公司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没有作为激励对象。激励对象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经核查,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激励对象具体名单请参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特此公告。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

  监事候选人简介

  龙 隆:男,58岁,主任研究员。历任综合开发研究院对外开发研究所副所长、周边地区研究所所长,现任综合开发研究院(中国.深圳)理事会理事、产业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深圳市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兼本公司监事会主席、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贵州华能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洪国安:男,59岁,在职博士研究生,高级律师。历任广东省深圳市鹏城律师所主任律师、广东天浩律师所主任律师、广东星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律师兼管委会业务委员、上海市建纬(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北京中伦文德(深圳)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律师兼本公司监事。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以上各位监事候选人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证券代码:000012;200012;112021;112022 公告编号:2014-011

  证券简称:南玻A;南玻B;10南玻01;10南玻02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3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2014年4月14日上午9:30。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6、A股股权登记日/B股最后交易日:2014年4月8日。

  7、会议出席对象

  ① 截至2014年4月8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含A股及B股股东)。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③ 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工业五路南玻科技大厦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南玻集团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审议《南玻集团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听取《南玻集团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 审议《南玻集团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5、 审议《南玻集团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 审议《南玻集团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 审议《关于聘请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 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本议案逐项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将在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9、 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本议案逐项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以上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于2014年3月25日公告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等相关公告。

  三、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

  ①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②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传真、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2、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工业六路一号南玻大厦四楼股证事务部。

  3、登记时间:2014年4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四、其他事项

  1、参加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及授权文件的原件。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涛、梁绮婷

  电话:(86)755-26860666/26860660 传真:(86)755-26860641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股东代码: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 可以 □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二○一四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012;200012;112021;112022 公告编号:2014-012

  证券简称:南玻A;南玻B;10南玻01;10南玻02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14年3月2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15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的议案》。为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成都南玻玻璃有限公司、宜昌南玻光电玻璃有限公司、宜昌南玻硅材料有限公司、清远南玻节能新材料有限公司合计等值为80,500万元人民币的融资额度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在董事会的权限范围内,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

  目前,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银行借款担保余额为54,647万元人民币。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成都南玻玻璃有限公司

  南玻集团控股比例:75%

  法定代表人:张凡

  注册资本:16,666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开发、生产和销售各种特种玻璃(包括超薄玻璃、薄玻璃、超白玻璃等)。

  截止2013年底,公司资产总额14.68亿元、负债总额8.45亿元、净资产6.23亿元;公司2013年度实现净利润2.22亿元。

  2、宜昌南玻光电玻璃有限公司

  南玻集团控股比例:73.58%

  法定代表人:张凡

  注册资本:12,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开发、生产和销售各种超薄电子玻璃、新型显示器件基板玻璃等。

  截止2013年底,公司资产总额3.06亿元、负债总额1.63亿元、净资产1.42亿元;该公司生产线已于2014年2月点火。

  3、宜昌南玻硅材料有限公司

  南玻集团控股比例:100%

  法定代表人:柯汉奇

  注册资本:146,798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及销售半导体高纯硅材料、高纯超细有机硅单体,以及多晶硅、单晶硅、硅片及有机硅材料的高效制取、提纯和分离。

  截止2013年底,公司资产总额26.85亿元、负债总额17.87亿元、净资产8.98亿元;公司2013年度亏损0.61亿元。

  4、清远南玻节能新材料有限公司

  南玻集团控股比例:100%

  法定代表人:张凡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开发、生产、销售各种屏蔽电磁波及各种超薄电子玻璃、新型显示器件基板、太阳能玻璃等。

  截止2013年底,公司资产总额2.94亿元、负债总额0.05亿元、净资产2.89亿元;目前该公司项目尚在建设中。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为控股子公司成都南玻玻璃有限公司在建设银行等值为12,500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2年。

  2、为控股子公司宜昌南玻光电玻璃有限公司在中信银行等值为8,000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3年。

  3、为控股子公司宜昌南玻硅材料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等值为30,000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1年。

  4、为控股子公司清远南玻节能新材料有限公司在农业银行等值为30,000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3年。

  5、成都南玻玻璃有限公司、宜昌南玻光电玻璃有限公司的少数股东已按照相应投资比例向南玻集团提供了反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在董事会的权限范围内,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以上被担保控股子公司财务状况稳定,经营情况良好,上述担保符合南玻集团整体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目前,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银行借款担保余额为54,647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截止2013年底经审计的归属母公司净资产的6.79%,占总资产的3.62%。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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