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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3-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77版)

1、2014年3月24日,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为建材公司1.25亿元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厦门市路桥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材公司”)向银行申请一年期1.25亿元人民币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2、此项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3、有关当事方目前尚未正式签署协议文件;

4、公司上次《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披露于2013年12月2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13-52。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被担保人名称:厦门市路桥建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5年10月24日

注册地点:海沧大桥西岸4号

法定代表人:蔡立群

注册资本:7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 1、预制商品混凝土二级、2、混凝土构件预制;3、从事混凝土及混凝土制品、建筑材料生产、加工及批发、零售;4、电器机械及器材的批发、零售及维修;5、仓储;6、涂料施工;7、土石方工程;8、园林绿化;9、提供内部劳务服务;10、架子(含毛竹、钢管)、防水堵漏、模板、钢筋、混凝土专项工程施工;11、露天开采花岗岩;12、加工、销售石材。(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办理审批许可证才能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在取得审批许可证明后方能营业)。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2、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3年12月31 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24531.62万元、负债总额12649.35万元、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2649.35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为0元,净资产11882.27万元、营业收入32256.25万元、利润总额3859.85万元、净利润2866.19万元。

最新信用等级:A+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期限:一年

担保金额:125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1、担保的原因:由本公司为建材公司提供担保的1.25亿元人民币银行授信额度即将到期,根据现有经营状况及市场形势,建材公司拟继续申请授信额度1.25亿元人民币,并向本公司提出担保申请。

2、董事会认为,建材公司所申请的银行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该公司业务经营活动的需要。在担保风险方面,本公司连年为建材公司的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均未发生过由本公司为建材公司履行担保义务的事项;建材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不存在不可控的担保风险;从建材公司建立的内控机制来看,该公司使用银行授信额度可能产生的潜在风险能够得到比较有效的控制。

3、建材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95%的股权,建材公司另一股东为厦门市路桥工程物资公司,持有其5%的股权。由于厦门市路桥工程物资公司所占比例很小,故未对建材公司提供担保。

4、作为本次担保的反担保,建材公司以账面价值为 1.25亿元的应收账款和存货作为此次担保的反担保标的物。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本公司担保余额为44109.0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27%,均为对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的要求,作为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继续为建材公司向银行申请1.25亿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继续为建材公司向银行申请1.25亿元人民币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该公司正常的业务经营需要,公司提供担保的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本项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上述担保。

七、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 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3. 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14-18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贸易公司2014年度开展套期

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4年3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贸易公司在2014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贸易公司”)2014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预计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情况

1、套期保值的交易市场

贸易公司仅限于在境内期货交易所进行场内交易,不进行场外和境外交易;拟进行套期保值交易的现货品种,仅限于在境内期货交易所与贸易公司主营相关的大宗商品。目前贸易公司拟开展套期保值的产品主要为大连商品期货交易所的LLDPE(线性低密度聚乙烯)、上海期货交易所的螺纹钢、卷板和郑州商品期货交易所的白糖等。

2、期货品种

贸易公司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公司已持有的,或正在有效履行的购销合同项下的与期货品种同类的产品,限于钢材、白糖、塑料米等产品范围内。

3、拟投入资金

2014年度内,贸易公司全年期货套期保值保证金额度在人民币1000万元以内的(含追加的临时保证金)。实际执行过程中,超年度套期保值计划或超过1000万元,应重新履行审批程序。

4、资金来源

贸易公司将利用自有资金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二、履行合法表决程序的说明

2014年3月24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贸易公司在2014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项套期保值业务不属于关联交易事项,不需履行关联交易表决程序;该议案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且为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主要条款

1、业务范围:根据现货需要开展钢材、白糖、塑料期货标准合约的交易,不进行投机。

2、交易品种:只从事钢材、白糖、塑料期货标准合约的交易,不进行场外交易。

3、交易所选择: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期货交易所、大连期货交易所。

4、合约的交割:实物交割。

5、交易数量:根据公司业务经营的情况而定,总成交金额不超过3亿元。

6、合约期限:不超过12个月。

7、交易杠杆倍数:按目前价格计算为10倍左右。

8、流动性安排和清算交易原则:根据建立头寸所对应的到期日进行资金方面的准备,并按照期货交易所相应的结算价格进行购入或卖出清算。

9、支付方式及违约责任:出现违约或者交易损失,按现金汇付结算。

10、履约担保:以期货交易保证金方式担保。

四、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

贸易公司主要从事钢材、化工原料等大宗商品的贸易业务,随着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贸易公司拟借助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和风险对冲功能,利用境内期货市场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从而更好地规避公司经营商品的价格波动所产生的风险,减少价格波动给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保证公司业务稳步发展。

五、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准备情况

1、贸易公司已制定《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套期保值工作按照以上制度严格执行。

2、贸易公司建立了完善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决策、操作、监督等工作分工和控制机制。公司董事会是期货业务的最高决策机构;贸易公司套期保值管理办公室是期货业务的日常管理机构,负责期货业务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相关人员遵守有关制度;负责制定、执行套期保值交易方案。

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因期货市场价格波动过大,造成保证金不足的风险。

控制措施:在制定交易方案时做好资金测算,做好实时监控。

2、信用风险:公司根据制度选择经纪公司,所选择的经纪公司运作规范信誉良好,发生信用风险的概率较小。

3、操作风险:公司在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期货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期货业务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控制措施:公司选用合适人员从事期货业务操作,降低操作风险。

4、法律风险:公司开展期货业务交易时,存在交易人员未能充分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和产品信息,导致经营活动不符合法律规定而造成的交易损失。

七、风险控制措施

1、贸易公司制定《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并严格执行。

2、严格规定该业务的操作程序,有效控制和规避操作风险。

3、为进一步加强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工作,健全和完善期货运作程序,确保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形成了董事会、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公室、合规检查员、风险控制员、会计核算员、资金调拨员、交易员、档案管理员、业务经理等多层次授权、制约和控制的业务流程,便于期货业务风险的防范和控制。

4、公司对套期保值业务实行董事会授权管理,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组织建立套期保值管理办公室,在董事会授权框架内行使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职责。公司根据制订的《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关于套期保值为目的的期货投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善,并建立了严格的风险分级报告制度和止损制度。内部控制组织架构设置科学合理,职权分工明确,套期保值计划严格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由公司业务部门负责拟定套期保值计划和套期保值可行性,报告初步方案;由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公室本着稳健经营、谨慎运作的原则,充分考虑公司的业务实际和资金状况、风险是否可控后,对业务部门提出的套期保值嘉华进行讨论并提出修订意见,修订完善后,报总经理审批,并向董事会备案。因此,公司能够将套期保值风险控制在可控范围内,能够有效规避内部控制缺陷和风险。

八、期货公允价值分析

公司衍生品交易所选择的交易所和交易品种市场透明度大,成交活跃,流动性较强,成交价格和结算价能充分反映衍生品的公允价值。

九、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保值》对金融衍生品的公允价值予以确定。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14-19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潮州港扩建

货运码头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基本情况

为参与潮州港的投资、建设与经营,加快实施公司主业“走出去”战略,拓展粤东赣西港口货源腹地。2012年12月25日,本公司与潮州海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合资设立潮州港务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潮州港务”),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本公司持有其70%的股比。

潮州港务现拟投资49412.29万元建设潮州港扩建货运码头项目(以下简称“小红山码头”),在小红山码头原有在建工程的基础上,建设1 个 5000 吨级杂货泊位(结构按 10000 吨级预留)和 1 个 5000吨级多用途泊位(结构按 20000 吨级预留)。

本次对外投资尚未签署协议。

2、董事会表决情况

2014年3月24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潮州港扩建货运码头项目的议案》。本次对外投资事项还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需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

3、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对外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1、投资主体:潮州港务发展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广东省潮州市新城西路联发花园市交委办公楼第九层(西侧)

3、法定代表人: 蔡立群

4、注册资本: 人民币一仟万元

5、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6、经营范围: 码头、港口配套设施以及港口服务设施的投资、开发与建设;整体物流方案策划与咨询、物流信息管理、物流供应链管理;代理报关报检业务;房地产开发;房产中介、筹办:在港区内提供货物装卸、仓储服务、集装箱装卸、堆放服务、船舶港口服务、进出港国际、国内船舶代理、国内货运代理(以上筹办项目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7、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三、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潮州港扩建货运码头项目

2、建设地点: 潮州市饶平县南面的柘林湾三百门水道西北侧沿岸

3、建设规模:本项目拟建设 1 个 5000 吨级杂货泊位(结构按 10000 吨级预留)和 1 个 5000吨级多用途泊位(结构按 20000 吨级预留),码头总长度 351m。年设计吞吐量 105万t/a,其中件杂货 25 万t/a,集装箱 10 万 TEU/a,根据年设计吞吐量合理配置装卸机械设备;陆域占地总面积约 17.67 万 m2,其中 6.99 万㎡为预留场地,设计通过能力 130 万 t/a,其中件杂货 28.4 万 t/a,集装箱 12.7 万 TEU/a;陆域主要设施包括建设道路、堆场、查验仓库、综合办公楼、食堂宿舍楼等辅助生产生活建筑物。

4、投资金额:49412.29万元

5、项目实施进度:前期阶段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次控制子公司投资建设潮州港扩建货运码头项目,是公司为了以 “小红山码头”为切入点,实现对潮州港三百门新港区的整体开发和运营,并逐步将本公司的拖轮、代理、物流、理货等业务延伸至潮州港,实现公司主业发展。

2、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

本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进行投入。项目开展后,根据项目的资金需求,如合资公司自有资金不足,将考虑通过银行贷款等方式来解决。

(项目建设资金30%为自有资金,70%为银行贷款,。即贷款31104万元,贷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五年期以上贷款现行年利率6.55%)

3、对外投资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1.政策风险与防控:

该项目投资规模大、经营压力重,投资回收期较长;

对策:在本项目复工建设前争取两地政府给予相关扶持政策。

2.市场风险与防控

该项目主要面临港口发展水平方面、陆路运输成本方面、内部经营管理方面及外部竞争方面的市场风险;

对策:在经营初期加大资源投入,大力培育货源市场,引导潮州本地及周边地区货物从码头集疏运。

3.建设风险与防控

码头建设是系统工程,本项目的建设应与公用航道、进港公路、外水外电、关检监管设施等公共配套的建设相衔接。

4.投融资风险与防控

该项目总投资规模较大,可能面临资金筹措与建设进度衔接风险。

对策:适时与银行方面进行前期接洽,制定更为详细的工程进度与投资实施计划;二是项目运营时要努力降低单位收入的流动资金占用,通过合理的融资方案组合降低利息支出;三可寻求外部合作者或战略投资者启动小红山后方临港工业园的开发,加快形成三百门新港区的物流聚集辐射效应。

4、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项目的投资建设,是公司实施“走出去”战略,拓展粤东赣西港口货源腹地的重要举措。

通过测算,本项目所得税后内部收益率为7.04%,所得税后财务净现值2481万元,投资回收期为13.67年,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为7.01%,项目资本金净利润率为12.02%。本项目从经济评价的角度看是可行的。而且,经营期内通过投资改造,小红山码头作业能力将有较大幅度提升,有助于未来进一步提升合资公司的经营业绩。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14-20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对潮州港务发展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增资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2012年12月25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潮州港务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潮州港务”)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700万元,占注册资本70%,潮州海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潮州海湾公司”)出资300万元,占注册资本30%。

现潮州港务拟在潮州港扩建货运码头(下称“小红山码头”)原有在建工程的基础上启动小红山码头续建项目,资金呈现较大缺口,为了支持潮州港务的发展,公司股东拟对其进行同比例增资,增资方案为:本公司拟投入货币资金9730万元人民币,潮州海湾公司拟认缴增资额为人民币4170万元,以小红山码头在建工程资产作价增资,不足部分以现金予以补足,目前,已完成小红山码头在建工程资产评估及报批,该在建工程资产评估值为人民币3328.1383万元,已由潮州市政府确认同意。增资完成后,潮州港务注册资本变更为14900万元人民币,其中本公司累计出资10430万元,占注册资本70%;潮州海湾公司累计出资4470万元,占注册资本30%。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4年3月24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潮州港务发展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公司决定对潮州港务增资9730万元人民币。

根据《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涉及金额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增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以及需经有关部门审批的说明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

二、增资主体及对手方介绍

(一)增资主体介绍

潮州港务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12年12月。本公司持有其70%股权,潮州海湾公司持有其30%股权;法定代表:蔡立群;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一仟万元;住所:广东省潮州市新城西路联发花园市交委办公楼第九层(西侧);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经营范围: 码头、港口配套设施以及港口服务设施的投资、开发与建设;整体物流方案策划与咨询、物流信息管理、物流供应链管理;代理报关报检业务;房地产开发;房产中介、筹办:在港区内提供货物装卸、仓储服务、集装箱装卸、堆放服务、船舶港口服务、进出港国际、国内船舶代理、国内货运代理(以上筹办项目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二)增资对手方介绍

潮州港务的另一股东为潮州海湾公司,成立于1996年7月,办公地址:潮州市城新西路联发花园市交委食堂三楼303室;法定代表人:李俊忠;注册资本:人民币一仟万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经营范围:服务港区建设设施的改造建设、港口规划的土地、岸线的建设、转让、参与房地产开发的投资;港区企业的合资合作经营;经营商业物资供销业。

潮州港务海湾的股东为:潮州港口管理局

与本公司的关系: 与本公司没有关联关系。

三、增资的基本情况

(一)出资方式:

本公司以现金方式增资9730元,增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潮州海湾公司拟认缴增资额为人民币4170万元,以小红山码头在建工程资产作价增资,不足部分以现金予以补足。

(二)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

 增资前增资后
出资金额持股比例出资金额持股比例
本公司700万元70%10430万元70%
潮州海湾公司300万元30%4470万元30%

(三)经营情况和主要财务指标

1、经营情况

潮州港务目前主要进行潮州港扩建货运码头(复工)项目和潮州三百门新港区综合开发项目的前期工作。

2、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潮州港务总资产为939.76万人民币,负债总额为7.67万人民币,净资产为932.09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为0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67.91万元。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成交金额和支付方式:

本公司以现金方式增资9730元,增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潮州海湾公司拟认缴增资额为人民币4170万元,以小红山码头在建工程资产作价增资,不足部分以现金予以补足。

2、支付期限:

增资合同生效一个月内,潮州海湾公司将小红山码头已建工程资产投资主体变更登记到合资公司名下;变更登记完成15个工作日内,本公司将认缴的增资额9730万元一次性缴付至合资公司指定账户。

3、协议生效条件和有效期:

协议在履行完内部审批程序后立即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五、本次增资的目的、影响及可能存在风险

潮州港务发展拟在潮州港扩建货运码头原有在建工程的基础上启动小红山码头续建项目,资金呈现较大缺口。为了支持潮州港务的发展,本公司决定对运输公司进行增资。

此次增资将有利于潮州港务增强企业实力和市场竞争力,本公司作为潮州港务的控股股东,将随着该公司的发展而取得长期的收益。

潮州港务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能够实际控制该公司的经营运作,且该公司拟开展的业务相对稳定,因此公司本次增资的风险较小。

六、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25日

    

    

股票代码:000905 股票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14-21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召开 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定于2014年4月16日(星期三)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规和制度的要求。

3、会议地点:厦门市湖里区东港北路31号港务大厦20层公司大会议室

4、会议时间:2014年4月16日(星期三)上午 9:30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4年4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3年度报告及摘要》;

有关内容参见3月2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报告》、《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报告摘要》。

4、审议《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有关内容参见3月2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5、审议《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有关内容参见3月2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6、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有关内容参见3月2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7、审议《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有关内容参见3月2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8、审议《关于投资建设潮州港扩建货运码头项目的议案》;

有关内容参见3月2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潮州港扩建货运码头项目的公告》;

9、听取《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

有关内容参见3月2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 2014年4月10日下午 3:00 收市后本公司股东名册,法人股东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出席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及授权人股票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时间:2014年4月11日、4月14日及4月15日的上午 9:00—11:00,下午 3:00—5:00。

四、其他:

1、会期半天,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2、联系人:朱玲玲

电 话:(0592)5826220 传 真:(0592)5826223 邮 编:361000

五、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3、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通知。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25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人)出席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并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权限: 委托日期:

    

    

股票代码:000905 股票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14-22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办公地址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经营发展需要,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4年3月26日起迁至新地址办公,现将公司新办公地址和联系方式公告如下::

办公地址:厦门市湖里区东港北路31号港务大厦20层

邮政编码:361000

联系电话:0592-5826220

传真电话:0592-5826223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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