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600273 证券简称:华芳纺织 编号:2014-015 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4-03-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提案的情况 ●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新增议案递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于2014年3月25日上午在华芳金陵国际大酒店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月26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上。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共八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61,041,2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12%。
(三)会议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大会所做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戴云达先生主持。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公司在任董事九人,出席九人,公司在任监事三人,出席三人,公司董事会秘书赵江波女士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做记录,公司财务总监陈惠娟女士列席本次会议 。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对提交本次会议的提案进行了逐项审议,结果如下:
上述各项议案的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的《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上述第6项议案属涉及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该项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6中第4项和议案7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华芳集团有限公司及控股公司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故关联股东华芳集团有限公司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鲍金桥律师和束晓俊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华芳纺织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公告附件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五、备查文件 1、参会董事签署的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3、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 特此公告。 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3月25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