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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75 证券简称:立讯精密 公告编码:2014-023TitlePh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4-03-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2014年3月25日(星期二)15:00

2、会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青皇工业区东莞讯滔电子有限公司(立讯精密全资孙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来春女士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4人,代表股份395,857,86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547,470,000股的72.3068%。其中,参加本次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人,代表股份386,688,10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0.6318%;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并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7人,代表股份9,169,758.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6749%。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及以特别决议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募集资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进行认真自查,认为公司已经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表决结果:395,857,867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及表决情况具体如下: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

表决结果:395,857,867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A股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六个月内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395,857,867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对象不超过10 名特定投资者(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后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结束之前,若监管机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对象数量的上限进行调整,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对象数量上限相应调整为届时监管机构规定的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的数量上限),包括境内注册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以其自有资金认购)、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公司股东、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后提交认购意向书的投资者及其他合格投资者等。最终发行对象在公司取得本次非公开发行核准批文后由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根据发行对象申报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确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A股股票。

表决结果:395,857,867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4)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A股股票的数量为6,400.00 万股(含6,400.00 万股)普通股,发行数量占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人股本总额的10.47%。

若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数量将根据其认购金额及除权、除息后的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395,857,867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5)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4年3月5日)。

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31.74元/股。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将对发行价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中所规定的计算公式确定的“除权(息)参考价格”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395,857,867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6)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03,100.00万元,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用途:

序号项目预计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

拟投资额

1收购昆山联滔少数股东股权项目60,000.0045,000.00
2增资昆山联滔并进行智能移动终端连接组件产品扩产及技术改造项目51,400.0051,400.00
3增资苏州丰岛并进行复合制程机构件及机电模组扩建项目50,700.0050,700.00
4增资珠海双赢并进行FPC技术升级及扩产项目56,000.0056,000.00
 合计218,100.00203,100.00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实施进度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395,857,867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7)、锁定期及上市安排

本次发行的特定对象所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如特定对象属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则该类对象所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的股票在限售期满后,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395,857,867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8)、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新老股东共同享有公司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

表决结果:395,857,867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9)、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二十四个月。

表决结果:395,857,867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向不超过十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5 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的规定,公司编制了《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395,857,867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4、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公司为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拟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并编制了《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将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以下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1)、关于收购昆山联滔电子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项目

公司拟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45,000 万元收购明志国际实业有限公司持有昆山联滔电子有限公司17.78%的股权、巨联发展有限公司持有昆山联滔电子有限公司6.67%的股权、富康科技有限公司持有昆山联滔电子有限公司5.55%的股权,并用自有资金15,000 万元收购昆山联泰投资有限公司所持昆山联滔10%的股权。本次合计收购昆山联滔电子有限公司40%股权。本次收购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昆山联滔的股权比例将增至100%。公司独立董事就前述收购事项已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就公司拟以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收购昆山联滔40%股权的事项,公司聘请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昆山联滔近一年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聘请了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以2013 年12 月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对昆山联滔电子有限公司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评估报告。

目前,该等机构已完成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根据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苏中资评报字(2014)第2003 号),截至评估基准日,采用收益法评估,评估后昆山联滔电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150,271.78 万元。由以上评估结果来看,公司以60000 万元收购该等昆山联滔40%的股权,定价科学,合理。

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具备证券业务资格的专业评估机构,除业务关系外,其与公司及本次非公开发行所涉及各方均无关联关系,具有独立性。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在本项目的评估过程中资产评估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对涉及评估的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核实;评估方法选用恰当,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影响资产评估价值的因素考虑周全;资产评估价值公允、准确;评估工作未受任何人为干预并独立进行。

表决结果:395,857,867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关于增资昆山联滔电子有限公司并实施智能移动终端连接组件产品扩产及技术改造项目

公司拟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对控股子公司昆山联滔电子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并实施智能移动终端连接组件产品扩产及技术改造项目。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就前述项目已发表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395,857,867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3)、关于增资丰岛电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并实施复合制程机构件及机电模组扩建项目

公司拟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对丰岛电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并实施复合制程机构件及机电模组扩建项目。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就前述项目已发表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395,857,867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4)、关于增资珠海双赢柔软电路有限公司并实施柔性印刷电路板技术升级及扩产项目

公司拟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对珠海双赢柔软电路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并实施柔性印刷电路板技术升级及扩产项目。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就前述项目已发表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395,857,867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5、审议通过《关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公司拟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用于收购明志国际实业有限公司持有昆山联滔电子有限公司17.78%的股权、巨联发展有限公司持有昆山联滔电子有限公司6.67%的股权、富康科技有限公司持有昆山联滔电子有限公司5.55%的股权。并用自有资金收购昆山联泰投资有限公司所持昆山联滔10%的股权。

为此,同意公司与明志国际实业有限公司、巨联发展有限公司、富康科技有限公司分别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关于昆山联滔电子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

表决结果:395,857,867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6、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发布<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同时,公司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出具了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395,857,867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7、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公司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安排,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其中包括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日期、发行价格、发行对象的选择、发行方式、认购办法、认购比例以及与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若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董事会有权对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2)、决定并聘请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报事宜;

(3)、授权董事会批准、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上市协议、股权转让协议等;

(4)、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和上市事宜向有关政府机构和监管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提交的合同、协议、决议等其他法律文件,全权回复证券监管部门及相关政府部门的反馈意见;

(5)、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有关事宜,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运营情况,在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决议允许的范围内,董事会可适当调整募集资金运用的具体时间和实际使用金额;

(6)、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结果,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7)、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的实施情况、市场条件、政策调整以及监管部门的意见,在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决议允许的范围内,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或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继续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事宜;

(9)、授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本授权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二十四个月。

表决结果:395,857,867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8、审议通过《关于<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股东同意通过《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95,857,867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9、审议通过《关于<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股东同意通过《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95,632,468股同意,225,399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31%。

10、审议通过《关于<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与会股东同意通过《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95,857,867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1、审议通过《关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与会股东同意通过《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2013年度实现净利润96,893,914.46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21,957,682.54元,减去2013年度提取的法定公积金9,689,391.45 元及派发现金红利36,498,000.00元,可供分配的利润272,664,205.55 元。公司2013年12月31日资本公积金为866,362,578.10元。

公司本年度进行利润分配,以总股本547,47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息0.7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38,322,9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234,341,305.55 元暂不分配。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766,458,000股。

表决结果:395,857,867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2、审议通过《关于<2013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与会股东同意通过《2013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95,857,867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3、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与会股东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395,857,867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4、审议通过《关于立讯精密为境外全资子公司提供内保外贷的议案》

为满足下属全资子公司ICT-LANTO LIMITED(联滔电子有限公司)、LUXSHARE PRECISION LIMITED(立讯精密有限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公司决定向境内外银行申请内保外贷业务,担保总额分别不超过等值5亿人民币、3亿人民币。本次申请办理的内保外贷融资性保函业务,融资期限为一年。

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王来春女士代表公司办理相关内保外贷的手续及签署相关协议、文件。

表决结果:395,857,867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周陈义,习丽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司公章的股东大会会议纪要;

2、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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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股权收购意向书的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内蒙古四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2013年度报告网络说明会的通知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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