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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43 证券简称:皖能电力 公告编号:2014-13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14-03-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流通数量为252,148,760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14年3月27日。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和股本变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2]1563号《关于核准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皖能电力向包括公司第一大股东安徽省皖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皖能集团”)在内的共计8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8,016.5289万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77,300.8816万股增加至?105,317.4105万股。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25,214.876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94%。剩余限售股份?2,801.6529万股为公司第一大股东皖能集团认购上述非公开发行股份,三年锁定期满后上市流通,可上市流通时间预计为2016年3月25日(如遇非交易日顺延)。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公司第一大股东皖能集团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承诺其认购的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自2013年3月25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除皖能集团外的其他7名投资者承诺其各自认购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自2013年3月25日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做出的上述各项承诺;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资金的情形,上市公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14年3月27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25,214.876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94%;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投资者7名,对应股东人数为8名。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作为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关于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宜进行了审慎核查,认为: 1、自2014年3月27日起,红塔红土基金公司-工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信基金公司-工行-中江国际信托·金狮205 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上海证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安徽省皖投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铁路建设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兴业全球基金公司-兴业-兴全定增8 号分级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中国工商银行-兴全绿色投资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八家所持皖能电力限售股份252,148,760股具备了上市流通资格; 2、皖能电力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不影响其余限售股份承诺的履行; 3、皖能电力本次部分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在关规定。本次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待上市公司履行完必要的申请和批准程序后,同意皖能电力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五、备查文件 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六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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