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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06 证券简称:海 利 得 公告编号:2014-026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期权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2014-03-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4年3月25日完成了《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股票期权登记工作,期权简称:海利JLC1,期权代码:037645,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票期权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14年1月1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期权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将股权激励计划及相关资料报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公司于2014年1月28日获悉,证监会已对公司报送的股权激励计划确认无异议并进行了备案。 2、2014年3月3日,公司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与委托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期权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3、2014年3月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股权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股票增值权的议案》,确定2014年3月20日(星期四)为首次授予日,向股权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股票增值权。同日,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公司股票期权与股票增值权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认为本次授权的激励对象与公司股票期权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以及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对象名单相符,其作为公司股票期权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律师以及独立财务顾问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 二、股票期权与股票增值权授予的具体情况 1、股票期权与股票增值权的首次授予日:2014年3月20日(星期四) 2、股票期权与股票增值权的行权价格:5.68 元 3、授予对象及数量:向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部分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等共56人授予777万份权益工具,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74%。其中,向55名中国籍激励对象授予747万份股票期权,向1名非中国籍激励对象授予30万份股票增值权。 4、股票来源:公司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拟授予的股票增值权不涉及实际股票,仅以公司股票作为虚拟的标的股票。 5、行权安排:自本计划授权日起满12个月后,激励对象在可行权期间按 30%、30%、40%的行权比例分批逐年行权。 三、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情况 1、期权简称:海利 JLC1 2、期权代码:037645 3、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和股票增值权分别为 747 万份和 30 万份,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注:(1)本次激励对象中无公司独立董事、监事,无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无持股5%以上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配偶及直系近亲属。 (2)本次激励对象均未同时参加两个或以上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 (3)本激励计划中的任一激励对象获授的权益工具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或虚拟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4)姚峻先生于2014年3月3日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约定,姚峻先生成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后,其在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中拟获授的权益工具不作变更。 上述激励对象以及获授的权益数量与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公示内容一致。 四、股票期权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对公司发展的影响 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能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2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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