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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报告摘要 2014-03-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本年度公司不断努力开拓市场,实现了营业收入 179,918.66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8.39%;营业成本 119,015.82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19.31%;销售费用8,268.11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15.33%;、管理费用9,292.5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7.85%;财务费用 -3,653.35万元,上年度为-2,739.90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703.11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14.75%;研发投入2,228.44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上涨了6.33%。 公司凭借多材质成型、多材质表面处理能力;同步设计开发、整体配套方案设计和模块化供应能力以及丰富的配套经验等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提升公司在行业中的领先优势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未发生变化。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单位:万元 ■ 2013年9月23日,京威股份和秦皇岛国昌冷弯型钢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京威股份收购秦皇岛国昌冷弯型钢有限公司持有威卡威密封件50%股权,转让价格以天兴评报字2013第(660)号的评估值为2,044万元为基础,协商收购价格为人民币2,150万元,经本次股权转让后,京威股份持有威卡威密封件100%股权。 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李璟瑜 2014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62 股票简称:京威股份 公告编号:2014-019 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释义: 本公告中,下列词汇具有如下含义: ■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和《中 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7 号: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根据2013年度关联交易的实际情况,现对2014年关联交易情况作如下预计: 1.销售货物及劳务单位:元 ■ 2. 采购货物和劳务单位:元 ■ 3. 承租情况单位: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市场价格双方协商定价。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实属必要的关联交易,已严格按照《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相关法规的要求履行了合法、必要的程序,并经董事会或(和)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且关联董事和股东回避表决,确保了交易价格的公平合理,有效保障了股东的合法权益,遵守了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本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认为上述交易属于公司的日常经营事项,且定价、结算方法公允合理,有效保障了公司的利益。公司在该项交易中拥有充分的主动权,亦不存在任何重大风险。在董事会审议该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六、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1、上述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合理、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保荐人对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662 股票简称:京威股份 公告编号:2014-015 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会议通知于2014年3月15日发出,会议于2014年3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 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5人,菲特豪斯先生由于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已书面委托克鲁夫特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张志瑾女士由于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已书面委托李璟瑜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会议由董事长李璟瑜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占全体董事的100%;反对 0票;弃权 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占全体董事的 100%;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细内容见《2013年度报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7票,占全体董事的100 %;反对 0票;弃权0 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7票,占全体董事的100%;反对 0票;弃权 0票。 依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XYZH/2013A7009号《审计报告》,截至2013年12月31日,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共计人民币876,567,106.51元(母公司)。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30%。同时,根据公司上市前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公司上市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上市后的新老股东共享。为了实现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拟进行2013年利润分配,具体方案如下: 以公司截止2013年12月31日总股本600,000,000股为基准,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15,600万元。公司本次分配的现金红利占公司2013年度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49.21%。 以上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中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以上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中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本议案需提交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7票,占全体董事的 100%;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董事会在审议表决时,关联董事李璟瑜、张志瑾、菲特豪斯、克鲁夫特回避表决。 2014年关联交易预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3票,占全体非关联董事的100%;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7票,占全体董事的100%;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7票,占全体董事的100%;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7票,占全体董事的100%;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7票,占全体董事的100%;反对 0票;弃权 0票 2013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662 股票简称:京威股份 公告编号:2014-020 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度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14年4月25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4月25日(星期五)下午14:00 4、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4月24日至2014年4月2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4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4月24日15:00至2014年4月2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龙熙温泉度假酒店会议室(三层百合厅) 6、股权登记日:2014年4月21日(星期一) 7、参加会议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三、会议审议事项 1、 《关于<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关于<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4、 《关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5、 《关于<201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6、 《关于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7、 《关于聘任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本次会议上独立董事将做年度述职报告。 上述七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四、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4年4月21日(星期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参加会议。该等股东有权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该代理人不必为股东。 2、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股东大会见证律师、保荐机构代表人。 4、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 五、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4年4月24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3:00 —17:00)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异地股东书面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信函登记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魏永路(天堂河段)70号北京威卡威汽车零 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102609(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政编码:102609;传真号码:010-60279917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鲍丽娜 联系电话:60276313 传真:60279917 通讯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魏永路(天堂河段)70号 邮编:102609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七、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操作流程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4月25日的9∶30-11∶30和13∶00-15∶00。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以下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362662; (3)在“委托价格”项下输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元代表议案1,2元代表议案2,总议案对应申报价格100元,代表一次性对所有议案进行投票表决。议案相应申报价格具体如下表: ■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申报股数,具体如下表: ■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计票规则: 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5、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操作流程 1、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时,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4年4月24日下午15∶00至2014年4月25日下午15∶00间的任意时间。 八、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现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参加公司于2014年4月25日召开的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 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表决意见如下: ■ 注:1、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相应“□”中用“√”明确授意受托人投票;委托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2、在本表的表决意见栏中选择相应的表决意见,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画“√”,画其他符号无效,一项议案画两次符号无效。 3、本授权委托书打印件和复印件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2014年 月 日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股东参会登记表 姓名(单位名称): 身份证号(注册号): 股东账号: 持 股 数: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 编: 注:股东参会登记表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单位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662 股票简称:京威股份 公告编号:2014-017 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第二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14年3月14日书面送达,会议于2014年3月25日以现场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赞成3票,占全体监事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赞成3票,占全体监事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赞成3票,占全体监事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赞成3票,占全体监事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关键环节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董事会《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 表决结果:赞成3票,占全体监事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13年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3票,占全体监事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赞成3票,占全体监事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662 股票简称:京威股份 公告编号:2014-016 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13年度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50号”文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发行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 7,5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500,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59,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1,441,000,000.00元已于2012年3月5日存入本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支行营业部开立的11-110801040193466号银行账户。另外,本公司累计发生8,862,039.05元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上述募集资金扣除承销费用以及本公司累计发生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32,137,960.95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验证,并出具XYZH/2011A7020-10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止201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2008年2月第二次修订)的相关要求制定了《京威股份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存储、所有募集资金项目资金的支出,先由资金使用部门提出资金使用计划,报财务负责人审核,并由董事长签字后,方可予以付款;凡超过董事长授权范围的,必须报董事会审批。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1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根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约定,本公司部分募集资金以定期存单的形式存放,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 (三)三方监管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如下: 1.2012年3月23日,本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2012年11月15日,北京威卡威会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3.2012年11月15日,埃贝斯乐铝材会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4.2012年11月15日,北京阿尔洛会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深交所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汽车内外饰件产能扩充项目:拟投入49,017.00万元,2013年度实际使用10,472.71万元。 (三)本期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432,137,960.95元,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490,170,000.00元,超额募集资金为941,967,960.95元。2013年4月9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超募资金收购北京中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厂房的议案》、 《关于以部分超募资金收购北京中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铝板技术的议案》,本次交易的具体情况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截止2013年12月31日,本公司超募资金余额 800,001,239.13 元(包括银行存款利息),存放在公司银行募集资金专户中(包括定期存单),将全部用于本公司主营业务,并根据本公司的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妥善安排使用计划。本公司实际使用超募资金前,将履行相应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662 股票简称:京威股份 公告编号:2014-018 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3年年度报告 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4年4月3日(星期四)下午15:00-17:00 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3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李璟瑜先生、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鲍丽娜女士、独立董事马朝松先生和保荐代表人李明克先生。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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