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3-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三泰电子 公告编号:2014-020 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简称:三泰电子,股票代码:002312)股票交易价格于2014年3月25日、3月26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及现场问询等方式,对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发现3月25日有公共传媒报道了题为《押宝快递最后100米,三泰电子“速递易”盈利模式尚不清晰》的文章,文章发布后公司众多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平台、公司投资者热线电话等多种方式咨询公司文章所述是否属实,并认为该篇报道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了较大影响,要求公司予以澄清。 针对上述事项,公司首先感谢投资者及公众媒体对公司及“速递易”业务的关注,同时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速递易”业务盈利模式十分清晰,已推行的盈利模式具体情况如下: ■ 2013年度公司在成都部分区域对上述盈利模式进行了有效尝试,根据公司披露的2013年年度报告,截止2013年12月31日,“速递易”业务为公司贡献营业收入126万元。 截止本公告出具之日,公司已在全国20个重要城市展开“速递易”业务,已拓展网点数量达4900余个,公司专职从事“速递易”业务拓展的员工已达800余人,加盟合作模式也在快速开展之中。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包括“速递易”业务在内的所有业务均正常有序开展。 4、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 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动期间,未发生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截止公告之日,公司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三泰电子 公告编号:2014-021 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受理公司配股申请的 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3月2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14年3月26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40266号)。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配股》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公司配股事宜能否获得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董事会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的进展情况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特此公告。 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六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