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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翔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3-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192 证券简称:路翔股份 公告编号:2014-022 路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路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4年3月24日召开,会议决议于2014年4月16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为2013年度股东大会。 2、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并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为: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4月16日(星期三)下午02:00 网络投票时间: 2014年4月15日—2014年4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4月16日上午 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4月15日下午15:00 至2014年4月16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14年4月11日(星期五)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4年4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广州天河软件园国际会议交流中心205室(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886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以下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给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审议《关于201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4、审议《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审议《201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7、审议《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8、审议《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9、审议《201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10、审议《关于增补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1、审议《关于聘任柯荣卿先生为公司总裁的议案》 12、审议《关于向各子公司担保不超过4.5 亿元银行授信的议案》 13、审议《关于控股股东拟向公司提供人民币1.5亿元的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议案》 14、审议《关于拟接受公司关联方财务资助及担保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13年度股东大会作述职报告。 上述待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中,其中议案2、议案12按股东大会特别决议的方式通过,其他议案只须按普通决议的方式通过。 会议审议的议案有关内容请参见2014年3月15日披露的《路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会议决议》、《路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及2014年3月26日披露的《路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会议决议》、《路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和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凭单位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权证明及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现场会议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现场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广州市天河北路890号9楼路翔股份董秘办,邮编:510635 3、登记时间:2014年4月14日~4月15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3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以下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进行具体说明: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92 2、投票简称:路翔投票 3、投票时间:2014年4月16 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路翔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包括子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1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1.00元代表对议案1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1.01元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1.1,1.02元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1.2,依此类推。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本次股东大会需表决的议案事项及对应申报价格,具体如下表所示: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如下: ■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4月15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4年4月16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公司可以写明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如适用)。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会务联系人:陈新华 联系电话:020-38289069 传真:020-38289867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890号9楼路翔股份董秘办,邮编:510635 六、备查文件 1、路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及第五次会议决议; 2、路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及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路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24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NO.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 (姓名/单位名称)出席路翔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受托人具有表决权并按如下所示表决: ■ 特别说明: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192 证券简称:路翔股份 公告编号:2014-025 路翔股份有限公司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路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3月26日披露《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4-014)和《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4-022),因笔误出现日期错误,现就有关内容更正如下: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更正前: 17、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时间为2013年4月16日下午02:00,会议通知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4-022)。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更正后: 17、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时间为2014年4月16日下午02:00,会议通知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4-022)。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更正前: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4月15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3年4月16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更正后: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4月15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4年4月16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更正后的《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新后)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网(www.cninfo.com.cn)。公司对本次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路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2192 证券简称:路翔股份 公告编号:2014-026 路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路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柯荣卿先生的通知,柯荣卿先生以其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高管锁定股)股份8,100,000股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并于2014年3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为3个月;柯荣卿先生并于2014年3月6日以其持有的本公司流通股4,300,000股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质押期限为12个月。 柯荣卿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28,035,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73%。本次质押8,100,000股,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8.89%,占公司总股本的5.70%。截止公告日,柯荣卿先生已累计质押本公司股份15,200,000股,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54.22%,占公司总股本的10.70%。 特此公告。 路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2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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