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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74 证券简称:丽鹏股份 公告编号:2014-10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4-03-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新增、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3月26日(星期三)下午13:30分,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3月25日-3月2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3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3月25日15:00至2014年3月26日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烟台市牟平区姜格庄街道办事处丽鹏路1号丽鹏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采用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孙鲲鹏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或代理人)共9人,代表股份82,580,1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3.1432%;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6人,代表股份82,436,6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3.0683%;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43,4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749%。 2、公司董事、监事以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并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提案的表决方式:各项提案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表决。 (二)提案的表决结果: 1、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82,573,1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5%,反对7,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现场会议表决同意82,436,680股,反对0股,弃权0股;网络投票表决同意136,440股,反对7,00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为通过。 2、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82,573,1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5%,反对7,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现场会议表决同意82,436,680股,反对0股,弃权0股;网络投票表决同意136,440股,反对7,00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为通过。 3、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82,573,1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5%,反对7,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现场会议表决同意82,436,680股,反对0股,弃权0股;网络投票表决同意136,440股,反对7,00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为通过。 4、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82,573,1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5%,反对7,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现场会议表决同意82,436,680股,反对0股,弃权0股;网络投票表决同意136,440股,反对7,00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为通过。 5、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82,573,1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5%,反对7,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现场会议表决同意82,436,680股,反对0股,弃权0股;网络投票表决同意136,440股,反对7,000股,弃权0股。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82,573,1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5%,反对7,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现场会议表决同意82,436,680股,反对0股,弃权0股;网络投票表决同意136,440股,反对7,00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为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申请银行信用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82,573,1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5%,反对7,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现场会议表决同意82,436,680股,反对0股,弃权0股;网络投票表决同意136,440股,反对7,00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为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82,573,1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5%,反对7,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现场会议表决同意82,436,680股,反对0股,弃权0股;网络投票表决同意136,440股,反对7,00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为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82,573,1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5%,反对7,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现场会议表决同意82,436,680股,反对0股,弃权0股;网络投票表决同意136,440股,反对7,00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为通过。 10、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82,573,1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5%,反对7,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现场会议表决同意82,436,680股,反对0股,弃权0股;网络投票表决同意136,440股,反对7,00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为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82,573,1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5%,反对7,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现场会议表决同意82,436,680股,反对0股,弃权0股;网络投票表决同意136,440股,反对7,00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为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82,573,1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5%,反对7,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现场会议表决同意82,436,680股,反对0股,弃权0股;网络投票表决同意136,440股,反对7,00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为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沈国权律师、杨依见律师现场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3月2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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