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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报告摘要 2014-03-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3年公司面对严峻、复杂外部形势的状况较2012年并未发生实质性改变,业内普遍期待的4G投资较预期明显滞后,尽管如此,在国际经济缓慢复苏,国内宏观调控稳中求进,稳中有为,稳重提质的背景下,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全体员工积极把握国内外经济发展的有利因素,充分发挥公司在电力电子领域中技术研发、供应链管理、市场开拓方面的优势,稳步有序地推进各项工作,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在各个领域的竞争力和影响力,较好地完成了2013年的各项经营目标。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3188.53万元,比上一年度增长9.03%,实现净利润8894.84万元,比上一年度增长3.86%。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坚持技术驱动,自主创新,不断探索电力电子及电力信息化管理在绿色高效能源应用方面的巨大潜能,紧紧围绕公司年初的经营目标,公司各项工作均得以稳步推进: (1)加快产品升级与新产品的开发 技术的创新是中恒电气保持快速成长的动力之源,是中恒电气永远的核心竞争力。报告期内,公司继续以市场为导向,占据技术的制高点,不断完善高压直流电源(HVDC)系统的各项技术指标,使其转换效率和稳定性又上升了一个新台阶;电力操作电源在领先ZHR-5技术平台上研发了10A-50A系列产品,进一步丰富、完善了公司产品线。 报告期内,中恒博瑞将电力专业计算软件实现了离线应用向在线应用的升级,通过并行计算技术将效率提高了10倍以上,并成功在国家电力调度通信中心应用;将电力信息化应用延伸至新能源领域,实现风(光)电场设备的远程集中监控,实现生产管理的流程化、标准化和智能化;将物联网技术应用于国家电网的±800kV特高压换流站智能辅助一体化管控项目。 报告期内,中恒博瑞积极拓展电力专业计算的咨询服务,并充分整合南京北洋在电力行业规划咨询方面的优势资源,公司主营业务从单纯的软件产品转变为软件产品和咨询服务相结合的业务模式,实现了“软件产品支撑咨询服务,咨询服务进一步提升软件产品”的良性循环。 (2)加快市场的推广力度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巩固了传统产品在市场上的优势地位,保持通信电源产品的市场份额稳中有升,在电力市场方面,公司加大了对国家电网等客户的市场推广和营销,并取得了显著的突破。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加大了高压直流电源(HVDC)系统的推广力度。在通信运营商领域,除中国电信之外,公司成为中国移动在广东336V高压直流电源系统试点的主要供应商;在互联网领域,公司成功开拓了腾讯等国内大型互联网公司,腾讯新建的深圳坪山数据中心全部三期均使用了公司的高压直流电源(HVDC)系统,并获得了一致好评。 报告期内,中恒博瑞继续保持电力专业计算和电网信息化产品市场份额稳中有升。为进一步适应央企集约化管理的趋势,公司加大了对国家电网总部和发电公司总部的营销力度,并取得了显著的突破。2013年直接中标国家电网集中采购的《国家电网公司调度自动化系统软件竞争性谈判采购》、《国家电网公司信息化技术支持项目2013年第四次专项采购》等项目。同时,华电集团、国电集团、大唐集团、华能集团、国华电力等总部客户的市场推广活动也卓有成效,有效提升了中恒博瑞在电力信息化领域的市场地位,电力物联网、新能源领域的业务在2013年进入快车道,为后续增长打下坚实基础。 (3)充分发挥与中恒博瑞的协同效应 随着公司与中恒博瑞重组完成,双方的交流与协作更加紧密,在充分发挥中恒电气的硬件优势和中恒博瑞的软件优势的基础上,公司形成了一整套完善的电力信息化全面解决方案,相继推出了适用于风电场、光伏电站的新能源智能管控解决方案和适用于变电站、换流站、配电线路、通信机房和电动汽车充换电站的电力物联网监控解决方案。 (4)继续坚定不移做好资本运作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了预留限制性股票,同时公司在资本市场中就并购进行新的探索和尝试,中恒电气和中恒博瑞根据自身发展的需求,分别成功收购了鼎联科与南京北洋公司,经充分整合鼎联科在通信领域直流远供技术和市场优势以及南京北洋在电力行业规划咨询方面的优势资源后,进一步丰富了各自的产品线和业务类型,鼎联科与南京北洋也将为公司的后续持续贡献自己的力量。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致力于创新应用电力电子和互联网技术,以电力电子及电力信息化管理为技术支撑,公司产品和服务覆盖了通信行业、电力行业、互联网行业、新能源行业、智慧城市中的智慧能源管理和新能源汽车行业等相关应用领域。尽管处于不同行业会面对不同的市场环境和竞争压力,但公司经过了十几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一套成熟的管理体制,具备了高素质的人才队伍,无论是市场推广,还是技术研发,公司自信能够从容应对。 (1)通信电源市场方面 伴随国家4G大规模建设及应用,通信电源行业也将迎来新一轮的快速增长。公司通信用高频开关电源的市场空间和容量直观地反应在通信运营商的通信基站建设规模。市场公开数据显示,中国移动2013年计划投资建设的20.7万个4G基站,因各种因素影响,其最终完工的基站数量远没有达到预期规划,如今,我国4G发展的道路也随着4G牌照的发放开始全面提速,为了推进4G的规模商用,中国移动已全面推动4G网络的规模建设,中国移动计划在2014年底建成的基站总数将超过50万个,超过340个城市实现4G商用。在2014年3月揭晓的中国移动2013年电源集中采购项目中,公司成功中标三个标段,在所有中标单位中中标份额名列前茅。与此同时,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也开启了各自的4G战略,公司将力争在新一轮4G投资的高峰期中实现新的超越。 (2)电网领域 从国家电网、南网公司2014年工作会议的数据显示,国家电网及南网公司2014年投资均稳中有升,为公司进一步拓展市场,提升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提供了机遇。中恒博瑞继2013年在国网集采中直接中标特高压电网运行阶段配套项目“国家电网公司调度自动化系统软件”五个标段,在2014年将继续参与“国家电网公司调度自动化系统软件”建设,并直接参与国家电网公司统一推广的“设备(资产)运维精益管理系统”,“全国统一电力市场技术支撑平台”等项目的建设。中恒博瑞将进一步抓住机遇,在各级电网企业全面推广相关产品及整体解决方案,巩固并进一步扩大电力专业计算及电力信息化解决方案的市场份额。中恒电气继2013年在国网集采中取得历史性突破后,将进一步抓住机遇,充分利用与中恒博瑞的协同优势,巩固并进一步扩大电力操作电源及电力用一体化电源解决方案的市场份额,在各级电网、电厂和厂矿企业全面推广相关产品及整体解决方案。 (3)云计算、大数据产业建设方面 随着云计算、大数据等产业、行业的迅速崛起,智慧城市的全面铺开建设,国内IDC数据机房的建设规模将不断加大,为高压直流电源(HVDC)系统朝着进一步取代传统UPS的目标迈进提供了更好的机遇。高压直流电源(HVDC)系统在经过了最近几年的市场导入期之后,以较传统UPS不间断电源更高效、更稳定、更节能、更方便的优势获得了越来越多的认可,迎来较快的发展态势,继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开始集中采购高压直流电源系统之后,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也开始使用336V电压等级的高压直流电源(HVDC)系统。 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把以云计算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确定为战略新兴产业的发展重点,内蒙古自治区、贵州省已经发布了有关云计算、大数据相关产业发展建设规划及政策,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正成为信息技术的又一次重大变革,将带来人类工作方式和商业模式的根本性变革,而云计算、大数据产业链最核心的基础设施就是数据中心。但与此同时,数据中心的巨额电费已经逐渐超过了基础设施投入,成为数据中心运营的第一大成本。据专业机构预测,如果我国数据中心保持当前的能效水平,服务器销量保持目前增速,到2015年我国数据中心能耗将达到1000亿千瓦时左右,2020年将超过2500亿千瓦时,或将超过当前全球数据中心的能耗总量。而随着国家节能减排工作的深入,在全国范围内的数据中心建设热潮中,高压直流电源(HVDC)系统必将凭借其高效稳定的性能、绿色环保的节能效果为数据中心的节能减排提供切实可行的方案。实践证明,高压直流电源系统较传统UPS节能效果最多可达30%,国家发改委已于2012年将高压直流电源系统列入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目前,公司高压直流电源系统相继进入通信运营商、互联网厂商、广电系统的数据中心,2014年,公司将力争在金融系统、政府等目标客户的数据中心建设实现市场突破。 (4)新能源发电市场方面 在大型发电公司主导的风电场和光伏电站新能源建设方面,2013年国内并网风电新增1406万千瓦,年底装机7548万千瓦、同比增长24.5%;新增光伏装机1130万千瓦、同比增长953.2%。中恒博瑞将持续跟踪新能源领域的发展,凭借全面参与国家电网SG-186工程积累的大型电力信息化项目经验,同国华电力、大唐集团、龙源电力、华电集团等深入开展合作,通过提供一体化新能源信息化解决方案,实现远程集中监控、精益生产和运营优化的管理目标,致力打造智能、高效的友好型新能源。发电业务经过了最近几年的市场导入期之后,逐渐迎来了一个较快的发展态势。 分布式电源市场方面,《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显示,2015年我国将建成1000个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10个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示范区;分布式太阳能发电达到1000万千瓦,建成100个以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应用为主的新能源示范城市,分布式电源发展的新阶段即将到来。国家电网2013年2月27日向社会发布了《分布式电源并网服务工作意见》,2013年11月26日,国家能源局出台《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分布式电源市场。中恒博瑞持续积累在分布式能源精益管理、优化运营等方向的技术,提供从分布式能源建设规划、信息化规划到信息化实施运维的全过程服务。随着分布式能源的大量接入,中恒博瑞在该领域的业务拓展将成为其新的利润增长点。 (5)电动汽车充电设备及管理系统 新能源电动汽车及充电设施市场因国内持续加剧的雾霾天气和受到全球瞩目的特斯拉纯电动汽车进入国内市场等原因再一次引起了广大投资者及民众的广泛关注。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因素除了安全因素外,还包括价格、续驶里程和充电设施。在目前的动力电池技术水平下,充电设施正是现阶段新能源汽车发展普及的短板。公司作为最早参与国家电网在杭州试点建设电动汽车充电示范站点的企业之一,一直持续关注新能源汽车及其充电设施市场的发展,致力于新能源汽车充电技术的研发和充电装置及管理系统的市场推广,目前,公司电动汽车充电设备产品已经涵盖交流整车充电桩,直流整车充电机,电动汽车充换电站充电管理系统。 近期国内部分城市公布了新一轮电动汽车补贴方案,北京、上海、天津等城市先后推出了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规划。国家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和发改委也联合公布了第二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区域),加上2013年底第一批的28个,全国数量已达到40个,共含87个城市;又将2014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标准下调了5%。补贴推广政策到期后,中央财政将继续实施补贴政策,新政策加大了补贴力度,有利于新能源汽车的推广,也将推动相关充电设施的建设力度。公司目前已经具备整套成熟的与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设备及管理系统相关的技术和产品,能够满足即将兴起的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的市场需求。 (6)智慧城市智慧能源建设方面 2013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先后公布两批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名单,其中首批90个,第二批103个。国家开发银行表示,在“十二五”后三年,与住建部合作投资智慧城市的资金规模将达800亿元。智慧城市的重点集中在六大领域:安全、电力、医疗卫生、水资源管理、交通和服务型政府,其中智慧能源是其中重要的支撑部分,也是解决城市雾霾、电动汽车大量运用、实现绿色节能环保的重要依托。中恒博瑞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微电网、分布式能源等方向的研究成果将为智慧能源提供支撑,公司提供智慧能源规划设计、建设咨询到信息化实施运维等全过程服务,2014年将实现突破。中恒博瑞已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四川、江苏、浙江等地开展新能源城市及示范城镇相关规划设计和技术咨询服务工作,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新的增长点。 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及经营目标 公司将继续秉承“至诚至精,中正恒久”的经营理念,以电力电子技术为核心,面向通信、电力、大数据、新能源、智慧城市等领域,以市场为导向、以技术为动力、专注电力电子领域,加大研发力度,开发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新产品,为用户提供世界一流的产品。 2014年公司经营计划: (1)销售方面:进一步加大高压直流电源(HVDC)系统的市场开拓,加强服务资源和服务渠道建设;紧抓新能源汽车充电领域出现的新机遇,根据市场需求适时扩大产能及提高市场推广力度;通过对控股子公司的经营管理,加快公司相关产品的产业布局和发展步伐。通过推进产品标准化,渠道管理制度化,营销团队专业化,继续巩固和发展通信、电力、互联网公司等高端产品市场,在现有与各电信运营商、电网良好合作关系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与其合作的范围,同时,进一步深化与国内其他具有代表性的互联网企业的合作深度,加大公司主导产品的营销力度。 (2)研发方面:在继续加快现有产品的升级换代的同时注重新产品的开发;在开拓电力电子产品的同时重点投入对高压直流电源(HVDC)系统、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设备及管理系统等产品的研发与完善。 (3)管理方面:严格控制成本;加强生产和品质管理,进一步提升产品质量,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进一步强化合同管理,防范运营风险;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建立有效的人才培养和管理机制;加强信息化建设力度,提高供应链、财务管理和研发管理整体协同效率。 风险因素 (1)行业政策风险 公司产品目前主要应用于通信行业和电力行业。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不仅取决于国民经济的实际需求,也受到国家宏观政策(如宏观经济政策、能源政策、环保政策等)的较大影响。“十二五”期间,我国国民经济将继续保持平稳快速增长,将带动行业需求的刚性增长,加大国家对行业投资规模,加快发展低碳经济,大力发展新能源、新材料、电动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为企业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但也带来了一定的行业风险。 (2)市场竞争风险。 根据对移动运营商、国家电网公司选择集采招标的采购方式经验来看,公司集采产品存在毛利率下降,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的风险。因此公司在市场策略上在参与运营商集中采购的同时,更加注重以满足客户个性化需求为目的的市场策略,充分利用企业自身条件,发挥非标产品优势。 (3)技术革新风险 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技术更新换代周期越来越短。新技术的应用与新产品的开发是确保公司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之一,如果公司不能保持持续创新的能力,不能及时准确把握技术、产品和市场发展趋势,将削弱已有的竞争优势,从而对产品的市场份额、经济效益及发展前景造成不利风险,不能及时开发适应市场需求的新产品和新技术,将对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4)公司快速发展的风险 近年来,公司业务一直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未来我国电力行业将继续加快坚强智能电网建设,以及公司在国际市场拓展的力度加大,公司未来将继续保持较快发展态势,容易出现现有管理模式、基础设施及人员构成难以满足企业快速增长的发展模式需要,产生快速发展的风险。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本年新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 2013年7月30日,本公司向李咏、深圳市开放无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收购了其拥有的浙江鼎联科通讯技术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本次交易的购买日为2013年7月30日,系本公司取得对浙江鼎联科通讯技术有限公司的控制权的日期。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2013年12月27日,本公司子公司中恒博瑞向黄伟华、殷章海收购了其拥有的南京北洋电力咨询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本次交易的购买日为2013年12月31日,系中恒博瑞取得对南京北洋电力咨询有限公司的控制权的日期。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2)对2014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1-3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净利润为正,同比上升30%—50% 净利润为正,同比上升30%—50% ■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国锭 2014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64 证券简称:中恒电气 公告编号:2014-8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3月15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3月25日上午在杭州市滨江东信大道69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8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8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熊兰英女士、吴晖先生、易开刚先生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股东大会上述职,内容详见2014年3月2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下同)。 2、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3、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4、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2013年12月31日总股本254,137,19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计25,413,719.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的原则,有利于加强股票流动性,该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以及公司的分配政策。在披露该预案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5、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刊登于2014年3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公司2013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14年3月27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6、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相关鉴证报告、核查意见刊登于2014年3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 7、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2013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刊登于2014年3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 8、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4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9、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13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详见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 10、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11、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公告》详见2014年3月27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12、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于2014年4月16日召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14年3月27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64 证券简称:中恒电气 公告编号:2014-13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定,于2014年4月16日召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 3、 会议时间:2014年4月16日(星期三)10:00开始 4、 会议地点:公司五楼会议室 5、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方式。 6、 股权登记日:2014年4月10日(星期四) 7、 出席对象: (1)截至2014年4月10日(星期四)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列席会议。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 《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 《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 《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7) 《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8) 《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9) 《关于确认2013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在本次会议上独立董事熊兰英女士、吴晖先生和易开刚先生将分别作2013年度述职报告。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4年3月2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三、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4年4月15日上午8:00-12:00,下午13:00-16:00(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杭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信大道69号,邮编:310053) 3、登记方式: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法人股股东,请于会议登记日,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股权证明到公司登记;法人股股东委托代理人的,请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委托人持股清单到公司登记。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自然人股东,请于会议登记日,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股权证明到公司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请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委托人持股清单到公司登记。 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但是出席会议时应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方式: (1)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信大道69号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 联系电话:0571-86699838 (3) 传真:0571-86699755 (4) 联系人:陈志云 宋钰锟 特此公告。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27日 附:授权委托书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并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说明: 1、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若就某表决事项下未予填写、重复填写或无法辨认表决意见的表决票,视为就该表决事项予以“弃权”。 2、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会议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被委托人签字: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4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364 证券简称:中恒电气 公告编号:2014-9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3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3月25日上午在杭州市滨江区东信大道69号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准时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3名监事全部出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岑央群女士主持,以现场会议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与会监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1、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 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 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4、 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3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报,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201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3年度报告》刊登于2014年3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下同),《公司2013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14年3月27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5、 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 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自我评价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客观、准确。 7、 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 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9、 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可解锁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65名激励对象解锁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同意公司对激励对象进行解锁。 特此公告。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4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64 证券简称:中恒电气 公告编号:2014-12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 解锁期及预留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3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激励对象所持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以及预留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已经满足,根据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本次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04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050%,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1,983,2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804%。具体情况如下: 一、 董事会关于满足激励计划设定的本次解锁期解锁条件的说明 1、 禁售期已届满 根据公司《201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自2012年3月22日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之日起12个月为禁售期。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禁售期后36个月为解锁期,在解锁期内,在满足本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时,激励对象可分为三次申请标的股票解锁,分别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至24个月内、24个月后至36个月内及36个月后至48个月内分别申请解锁所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30%、30%、40%。 预留股份在首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后12个月内授予,锁定期后24个月为解锁期。在解锁期内,若达到本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激励对象可在首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起24个月后至36个月内、36个月后至48个月内分两期分别申请解锁所获限制性股票总量的50%和50%。 截至2014年3月25日,公司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禁售期已届满,且处于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至36个月内期限之内。 2、 解锁条件达成情况说明 ■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达成。董事会认为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二、 本期可解锁激励对象及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 ■ 注: 1、 公司201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了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 2、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规的规定,激励对象中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陈志云、徐增新)所持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为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剩余75%股份将继续锁定。 3、 公司于2012年3月22日向55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94万股,其中两名激励对象于2013年辞职,公司已将其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详情请见公司于2013年7月31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13年3月21日向12名激励对象授予33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 三、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锁条件满足情况以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可解锁激励对象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备忘录1-3号》及公司《201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的相关规定,在考核年度内均考核合格,且符合其他解锁条件,可解锁的激励对象的资格合法、有效。 四、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经核查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期解锁条件满足情况以及激励对象名单,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关于同意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65名激励对象在本期可解锁共2,046,000股限制性股票的决定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备忘录1-3号》及公司《201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符合解锁资格条件,其作为本次可解锁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64 证券简称:中恒电气 公告编号:2014-14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公司2013年度报告 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14年4月4日(星期五)下午3:00—5: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互动平台举行2013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届时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网站: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公司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朱国锭先生、总经理赵大春先生、财务总监兼董事秘书陈志云先生、独立董事吴晖先生。届时,出席说明会人员将就公司2013年度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方面与股东、投资者进行交流和沟通,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64 证券简称:中恒电气 公告编号:2014-15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投资者接待日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4年3月27日披露了《2013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待时间 2014年4月25日(星期五)下午13:00-15:00。 二、接待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东信大道公司五楼会议室。 三、预约方式 参与投资者请于2014年4月23—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5:00,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以便接待登记和安排。 联系人:宋钰锟 电话:0571-86699838 传真:0571-86699755。 四、公司参与人员 董事长朱国锭先生、总经理赵大春先生、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陈志云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会有调整)。 五、注意事项 1、来访个人投资者请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机构投资者携带机构相关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公司将对来访投资者的上述证明性文件进行查验并存档复印件,以备监管机构查阅。 2、保密承诺: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要求投资者签署《承诺书》。 3、为提高接待效率,在接待日前,投资者可通过电话、邮件等形式向董事会办公室提出所关心的问题,公司针对相对集中的问题形成答复意见。 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64 证券简称:中恒电气 公告编号:2014-11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61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定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68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2.35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37,548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674.83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35,873.17万元,已由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0年2月2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176.81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696.36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0〕41号)。 根据中国证监会会计部印发的《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及财政部财会〔2010〕25号《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1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公司将股票发行及上市过程中发生的广告费、路演费等共389.25万元从资本公积调整计入当期损益,相应增加了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经此调整,上述募集资金净额为35,085.61万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14,748.09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1,671.78万元; 2013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4,243.37万元,2013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530.61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8,991.46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2,202.39万元。 经2010年5月1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批准,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借款4,000万元。 经2011年6月28日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使用超募资金4,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经2012年12月12日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使用超募资金5,400万元为子公司北京中恒博瑞数字电力技术有限公司归还银行借款,该款项于2013年1月15日由募集资金专户转出。 经2013年7月3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批准,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456.02万元支付收购浙江鼎联科通讯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部分价款。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8,296.54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杭州银行钱江支行、浙商银行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2个定期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1.由于受运营商对运维项目集中化、精细化服务要求的影响,通信基站运营维护增值项目运营成本大幅度提高,致使该项目预计投资收益率下降。经2012年3月21日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停止实施该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划转至研发中心项目募集资金专户。 2.在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公司承诺用募集资金投入“智能高频开关电源(220V/110V,48V/24V)系统升级换代及一体化电源建设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后第一年(2010年3月-2011年2月)和第二年(2011年3月-2012年2月)分别投资7,520万元和2,730万元。截至2013年12月31日,该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为7,489.23万元,占计划投资金额的73.07 %。另经公司2010年7月22日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使用超募资金5,565万元实施“高压直流电源系统(HVDC)产业化项目”,该项目原计划于2011 年12 月建成投产,截至2013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投资5,365.40万元,占计划投资金额的96.41 %。 主要系因募集资金投资的厂房建设规划发生调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推迟及施工许可证延期取得,投资进度延后,目前各施工方已抓紧施工,预计该厂房将于2014年6月建成竣工。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研发中心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详见本专项报告四(二)之说明。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研发中心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主要原因 (1)研发中心项目旨在解决公司现有研发、测试场地不足的现状,为公司在“十二五”及未来的前瞻性研发提供配套基础研发用房,不直接形成产品及对外销售,不产生直接经济效益。 (2)研发中心项目的经济效益体现为对电源系统开发新产品、提供技术服务,以及通过公司研发技术水平的提升,扩大公司销售金额而产生的间接经济效益。归属于研发中心项目所带来间接效益无法单独核算,因此研发中心项目实现的效益无法单独核算。 2.研发中心项目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的影响 研发中心项目建成后,财务上将增加公司固定资产及相应累计折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造成重大影响。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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