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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银策略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3年度报告摘要

2013年12月31日

2014-03-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纽银策略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基金管理人:纽银梅隆西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1重要提示

  1.1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4年3月2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期自201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基金简介

  2.1基金基本情况

  ■

  2.2基金产品说明

  ■

  2.3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2.4信息披露方式

  ■

  §3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4.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1年1月25日,合同生效当期不是完整报告期(一年)。

  3.2基金净值表现

  3.2.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纽银策略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1年1月25日至2013年12月31日)

  ■

  注:1)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1年1月25日生效,截至2013年12月31日,基金运作未满五年。

  2)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自2011年1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未进行过利润分配。

  §4管理人报告

  4.1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纽银梅隆西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纽银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864号)批准,于2010年7月20日成立。公司由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纽约银行梅隆资产管理国际有限公司合资设立,注册资本3亿元人民币,其中中方股东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51%,外方股东纽约银行梅隆资产管理国际有限公司出资49%,注册地上海。

  截至2013年12月31日,纽银基金共管理四只开放式基金——纽银策略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纽银新动向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纽银稳健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纽银稳定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4.1.2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

  ■

  注:1.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若该基金经理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即任职,则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了《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纽银策略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基金管理人已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制定了公司《投资管理制度》、《集中交易室部门规章》、《公平交易管理制度》及《异常交易监控及报告制度》并遵守上述制度和流程,严格规范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投资管理活动,在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的各个环节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严禁直接或者间接通过与第三方的交易安排等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环节严格控制公平交易执行,以公平对待投资人。

  控制方法包括:1.研究环节:公募基金投资和专户投资共用研究平台、共享信息。2.投资及授权环节:公司建立不同投资组合层面的投资对象与交易对手备选库。公司建立了分层投资授权制度,投资组合经理在授权范围内可以自主决策,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3.交易环节:为确保交易的公平执行,将公司投资组合的投资决策过程和交易执行过程分开,各投资组合的所有证券买卖活动须通过交易室集中统一完成。(1)所有交易所指令必须通过系统下达,通过系统方式进行公平交易。(2)对于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非集中竞价交易的交易分配制度。在参与申购之前,各投资组合经理独立地确定申购价格和数量,并将申购指令下达给交易室。交易室以价格优先、比例分配原则进行分配。(3)对于银行间交易,交易室在银行间市场上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进行分配。

  此外,公司通过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分析评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公司建立异常交易监控及报告制度,通过事前监控、事中监控、事后监控三个异常交易监控体系环节、建立异常交易行为日常监控和分析评估制度、异常交易分析报告和信息披露,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投资和交易管理,以确保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获得公平对待。

  4.3.2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对于场内交易,本基金管理人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对满足限价条件且对同一证券有相同交易需求的基金,采用了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进行操作,实现了公平交易;对于场外交易,本基金管理人按照公司制度和流程执行。

  本基金管理人监察稽核部及风险管理部负责对各账户公平交易进行事后监察,在每日公平交易报表中记录不同投资组合当天整体收益率、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同向(1日、3日、5日)交易价差分析、银行间交易价格偏离度分析;并分别于季度和年度末编制公平交易季度及年度收益率差异分析报告,对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不同时间窗口同向(1日、3日、5日)交易的交易价差以及T检验、银行间交易价格偏离度进行了分析。

  当监控到疑似异常交易时,本基金管理人监察稽核部及时要求相关投资组合经理给予解释,该解释经监察稽核部辨认后确认该交易无异常情况后留档备查,公平交易季报及年报由投资组合经理、督察长、总经理签署后,由监察稽核部妥善保存分析报告备查。

  报告期内,通过对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收益率差异比较、对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监控分析,公司未发现整体公平交易执行出现异常的情况。

  4.3.3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5%的交易。

  4.4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3年A股市场呈现结构化单边行情,在中性偏紧的货币政策和疲弱的宏观数据面前,投资者的注意力焦点集中在了消费、医药和各类新兴成长行业上,此类股票在2013年整年度表现得淋漓尽致。这一方面体现出了A股市场既有的追逐热点和概念的特点,但另一方面也展现了投资者对新经济的深刻认识和热切期盼。本基金2013年在稳健均衡布局的基础上,努力在各类快速成长或稳定增长的行业中精选个股,主动偏离基准,大幅增加TMT、医药、食品等行业配置,同时大幅降低银行、地产、原材料等周期类和传统类行业的配置,获得了较好的投资收益。

  纵观全年,新兴行业股票时常挑战我们的理解能力,尤其是下半年,流动性、季报和政策相互交织,错综复杂的经济形势和行业波动也时刻挑战我们的持股信心,在巨大的市场波动面前,我们采取了稳中求进的操作思路,努力控制业绩回撤风险,事后看,也许本基金并未获得更高的收益,但将投资者的确实收益放在相对排名之前,我们认为这也是2013年工作中的一大进步。

  感谢持有人的支持,我们将继续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基金,努力为持有人带来良好的回报。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834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7.63%,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5.30%。

  4.5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2014年基调: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预计2014年政府将平衡增长和调结构的关系,在确保一定的经济增速的前提下,尽力推动结构调整和经济改革。我们认为在经济增速整体继续趋缓的背景下,通胀压力不大,货币政策可调节空间较2013年更大,我们认为股票市场将迎来更多的投资机会。

  我们认为未来的一段时间,2013年领涨的部分股票可能面临季报的考验,但同时我们也认为长期看,信息技术的革命和与各产业的融合将催生更多的投资机会,我国产业升级也将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党十八大会议上提出的深化改革的总方针必将深刻的影响我国未来十年的经济生活,尽管行业的波动不可避免,但我们认为未来的机会主要集中于此。短期看,本基金倾向于认为上半年投资机会更多,在宏观数据也保持大体平稳的背景下,流动性的相对宽松有利于股票市场整体表现,而至年中,信用风险的不确定性可能给股票市场带来冲击,本基金拟定继续在新兴成长类、消费类和产业升级类行业中精选个股,在控制净值波动风险的前提下,积极寻找股票投资机会。

  4.6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制订了证券投资基金估值政策和程序,并经本基金管理人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成立了估值委员会。估值委员会主要负责基金估值相关工作的评估、决策、执行和监督,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允与合理。具体职责包括对本基金管理人估值政策和程序的制订和解释;在发生影响估值政策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以及在采用新投资策略或投资新品种时,估值委员会负责对所采用的估值模型、假设及参数的适当性进行重新评估或修订,必要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核并出具意见。针对个别投资品种的估值方法调整,均须通过托管银行复核。

  估值委员会的成员包括投资管理部、风险控制岗、监察稽核部、基金运营部等有关人员组成。各成员平均具有7年以上的基金相关从业经验,且具有风控、证券研究、合规、会计方面的专业经验并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独立性,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没有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并按照制度规定的专业职责分工和估值流程履行估值程序。

  基金经理如认为持仓品种的估值有被歪曲或有失公允的情况,可向估值委员会报告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通过参与对估值问题的讨论和与估值委员会共同商定估值原则和政策等方式,对估值议案提出反馈意见。作为公司估值委员会委员,基金经理有权投票表决有关议案。

  本基金管理人尚未签订任何与估值相关的定价服务。

  4.7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基金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要求,结合本基金实际运作情况,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暂未进行利润分配。

  §5托管人报告

  5.1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

  5.3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审计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纽银梅隆西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纽银策略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3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3年度的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4)第20618号)。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年度报告正文查看该审计报告全文。

  §7年度财务报表

  7.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纽银策略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3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

  ■

  注:1.报告截止日2013年12月31日,纽银策略优选基金份额净值0.834元,基金份额总额346,477,090.67份。

  2、本摘要中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所列附注号为年度报告正文中对应的附注号,投资者欲了解相应附注的内容,应阅读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的年度报告正文。

  7.2利润表

  会计主体:纽银策略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

  7.3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纽银策略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陈喆,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喆,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健

  7.4报表附注

  7.4.1基金基本情况

  纽银策略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1645号《关于核准纽银策略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纽银梅隆西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纽银策略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纽银策略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1,062,757,169.06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1)第035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纽银策略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1年1月25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1,063,046,976.37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289,807.31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纽银梅隆西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纽银策略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最新公布的《纽银策略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60%-95%;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占基金资产的0%-35%;权证投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3%;本基金保留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8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20%。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纽银梅隆西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4年3月21日批准报出。

  7.4.2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纽银策略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7.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7.4.3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3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7.4.5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7.4.5.2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7.4.5.3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7.4.6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不予征收营业税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自2013年1月1日起,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 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7.4.7关联方关系

  ■

  注: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8.1.1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4.8.1.2权证交易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期内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7.4.8.1.3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 上述佣金参考市场价格经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与对方协商确定,以扣除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的证管费和经手费的净额列示。

  2. 该类佣金协议的服务范围还包括佣金收取方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等。

  7.4.8.2关联方报酬

  7.4.8.2.1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1.5% / 当年天数。

  7.4.8.2.2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25% / 当年天数。

  7.4.8.3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4.8.4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于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4.8.4.2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期末,无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

  7.4.8.5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7.4.8.6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7.4.9期末(2013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流通受限证券。

  7.4.9.2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基金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持有以上因公布的重大事项可能产生重大影响而被暂时停牌的股票,该类股票将在所公布事项的重大影响消除后,经交易所批准复牌。

  7.4.9.3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1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2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0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 公允价值

  (a)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b)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根据在公允价值计量中对计量整体具有重大意义的最低层级的输入值,公允价值层级可分为:

  第一层级: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级:直接(比如取自价格)或间接(比如根据价格推算的)可观察到的、除第一层级中的市场报价以外的资产或负债的输入值。

  第三层级:以可观察到的市场数据以外的变量为基础确定的资产或负债的输入值(不可观察输入值)。

  (ii) 各层级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3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中属于第一层级的余额为239,812,283.51元,属于第二层级的余额为12,809,598.59元,无属于第三层级的余额(2012年12月31日:第一层级306,127,972.09元,无第二层级和第三层级)。

  (iii)公允价值所属层级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级;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和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级还是第三层级。

  (iv)第三层级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2)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8投资组合报告

  8.1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3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的年度报告正文。

  8.4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表“本期累计买入金额”按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2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

  注:本表“本期累计卖出金额”按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3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表“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5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6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7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合约。

  8.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合约。

  8.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0.1 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的投资政策

  国债期货不在本基金投资范围内。

  8.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国债期货不在本基金投资范围内。

  8.10.3 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的投资评价

  国债期货不在本基金投资范围内。

  8.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1.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8.11.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

  8.11.4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1.5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11.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本报告中涉及比例计算的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9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

  9.2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注:1.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2.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数量的数量区间为0。

  §10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11重大事件揭示

  11.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未召开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1.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重大人事变动如下:根据基金管理人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276号文核准,陈喆先生自2013年3月25日起担任本基金管理人总经理职务,董事长安保和先生不再代为履行总经理职责。

  本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重大人事变动如下:本基金托管人2013年12月5日发布任免通知,聘任黄秀莲为中国建设银行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

  11.3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1.4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11.5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进行审计。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改聘为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应支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费人民币60,000元。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本基金成立以来一直提供审计服务。

  11.6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无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1.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基金租用席位的选择标准是:

  (1)资力雄厚,信誉良好;

  (2)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3)经营行为规范,在最近一年内无重大违规经营行为;

  (4)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5)公司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能及时、全面、定期提供具有相当质量的关于宏观经济面分析、行业发展趋势及证券市场走向、个股分析的研究报告以及丰富全面的信息服务;能根据基金投资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告。

  选择程序是:根据对各券商提供的各项投资、研究服务情况的考评结果,符合席位券商标准的,由公司研究部提出席位券商的调整意见(调整名单及调整原因),并经公司批准。

  2.报告期内新增交易单元为:

  1)长江证券

  2)招商证券

  3.报告期内退租交易单元为:

  1)东海证券

  11.7.2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纽银梅隆西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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