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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恒盛 公告编号:2014-011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报告摘要 2014-03-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3年,是公司成立25周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国内环境,公司借助成立25周年之机,以营销转型为先驱,相继在研发、供应链端全面开启转型,并初步取得成果。报告期内,公司在UPS高端电源市场,除保持传统竞争优势外,不断加大对全国各地渠道分销力度,以产品整合方案,以方案营销服务,报告期成果显著;在数据中心领域,随着云时代各项技术的日益成熟,公司集中优势力量,定位准确,组建高专业数据中心团队,坚持个性化定制,主推生态节能型产品方案,云动力生态节能型数据中心业务体系已逐步发展为公司成长新的增长引擎。此外,随着国内石化能源的枯竭、环境污染的加剧以及欧美对华光伏出口的种种限制,国内能源结构正在以惊人的速度发生变化,新能源和节能领域蕴藏较多机会,报告期内,公司作为光伏、风电新能源技术应用的实践者,积极调整策略,应对市场需求,在我国新疆、青海、内蒙、四川、海南等地参与完成多个示范性光伏电站项目,行业地位日益凸显。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13,615,367.97元,同比增长8.5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3,967,512.28元,同比增长20.38%,基本每股收益0.51元,同比增长21.43%。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未发生变化。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新增三家子公司,分别是厦门华睿晟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佛山科华恒盛新能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广东科华恒盛电气智能控制技术有限公司。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恒盛 公告编号:2014-009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华恒盛”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3月14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14年3月26日9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也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成辉先生召集并主持。 与会董事经过充分的讨论,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2013年年度报告相关章节。 公司独立董事刘志云、肖虹、游荣义、汤金木、陈善昂、许顺孝向董事会提交了《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3月28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3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1,013,615,367.97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3,967,512.28元,基本每股收益0.51元,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542,963,835.72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043,932,071.58元。上述财务指标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致同审字(2014)第350ZA0341号审计报告确认。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33,200,942.42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按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3,320,094.24元,剩余净利润119,880,848.1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98,795,837.16元,减去已分配的公司2012 年度现金股利33,366,375.00元后,2013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85,310,310.34元。 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为:以公司2014年2月21日总股本219,775,5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转增不送股。本次分配现金股利32,966,325.00元,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252,343,985.34 元滚存转入下一期分配。 以上分配方案符合《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未来三年(2012年-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 董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符合公司发展的需求,因此同意上述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发表了意见,《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2014年3月28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摘要》内容详见2014年3月28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详见2014年3月28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发表了意见。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2014年3月28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发表了意见。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2014年3月28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2014年3月28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4年度经营目标测算,2014年公司(包括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总计为人民币6亿元整(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等综合授信业务。授信额度总额不等于公司的具体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的授权人签署相关法律合同及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2014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风险年薪收入由固定基础年薪、效益风险年薪、福利和津补贴构成,高级管理人员效益风险年薪与公司当年实际经营效益、个人年度综合考核分挂钩。具体效益风险年薪金额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绩效评估结果确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2014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发表了意见,《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2014年3月28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董事、监事薪酬预案的议案》。 2014年公司董事、监事风险年薪收入由固定基础年薪、效益风险年薪、福利和津补贴构成,董事长、副董事长、内部董事效益风险年薪与与公司当年实际经营效益、个人年度综合考核分挂钩。具体效益风险年薪金额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绩效评估结果确定。 其中,兼任总裁、副总裁的董事薪酬按公司2014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确定;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监事薪酬按公司管理干部的薪酬制度标准发放。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2014年董事、监事薪酬预案的议案》发表了意见,《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2014年3月28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董事会讨论了《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保险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期限为一年,保险费为不超过15万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在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及其他服务过程中表现出的良好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从事会计报表、咨询以及其他与公司投、融资有关的业务,聘期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意见,《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2014年3月28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网络披露模式,提高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水平,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董事会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详见2014年3月28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四、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事前咨询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重大事项事前咨询工作,确保公司重大事项信息披露符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相关政策的要求,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事前咨询制度》详见2014年3月28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五、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控股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求,降低财务成本,公司拟在2014年度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银行授信提供担保,并拟同意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为银行授信提供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2014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度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详见2014年3月28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六、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股权转让暨增资扩股协议的议案》。 公司为进一步延伸产业链,优化公司的产品结构,扩大公司的产业规模,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公司与深圳市康必达控制技术有限公司10名现有股东就股权转让暨增资扩股的相关事项达成一致,签订了《深圳市康必达控制技术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暨增资扩股协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签署股权转让暨增资扩股协议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股权转让暨增资扩股协议的公告》详见2014年3月28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七、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提请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14年4月18日召开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14年3月28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恒盛 公告编号:2014-017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根据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决定于2014年4月18日召开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2014年4月18日(星期五)上午9:30 (二)股权登记日:2014年4月14日(星期一) (三)召开地点:厦门市火炬高新区火炬园马垄路457号一楼会议室 (四)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五)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出席对象: 1、凡2014年4月14日(星期一)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二)本次会议拟审议如下议案: 1、审议《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2、审议《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3、审议《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4、审议《关于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5、审议《关于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6、审议《关于公司201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7、审议《关于公司2014年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8、审议《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六会议审议通过。 9、审议《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六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股东大会上将听取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 (三)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2014年3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或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披露于2014年3月28日的《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及相关公告。 三、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4年4月17日(星期四)(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二)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 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14年4月17日(星期四)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登记地点: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信函邮寄地址:厦门市火炬高新区火炬园马垄路457号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361006 传真:0592-5163990 四、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董超 赖紫婷 联系电话:0592-5160516 特此通知。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3月28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恒盛 公告编号:2014-010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华恒盛”或“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3月14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14年3月26日15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赖永春先生召集并主持。 与会监事经过充分的讨论,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能够真实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符合公司发展的需求。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年报编制和审议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的人员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公司客观实际,具有合理性和有效性,对保证公司持续规范运作具有指导意义。同时,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不存在明显缺陷,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六、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管理严格遵循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在募集资金使用方面符合《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未发现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七、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董事、监事薪酬预案的议案》。 2014年公司董事、监事风险年薪收入由固定基础年薪、效益风险年薪、福利和津补贴构成,董事长、副董事长、内部董事效益风险年薪与与公司当年实际经营效益、个人年度综合考核分挂钩。具体效益风险年薪金额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绩效评估结果确定。 其中,兼任总裁、副总裁的董事薪酬按公司2014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确定;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监事薪酬按公司管理干部的薪酬制度标准发放。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鉴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在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及其他服务过程中表现出的良好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同意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4年3月28日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字[2009]1410号文“关于核准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由主承销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1,95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实际发行价格每股27.35元。截至2010年1月7日止,本公司已收到社会公众股东缴入的出资款人民币53,332.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428.1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0,904.36万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0年1月7日出具“天健正信验(2010)GF字第020002号”《验资报告》审验。根据相关监管要求,本公司已将发行费用中的非直接相关费用335.02万元转入当期损益。 (二)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12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41,662.53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账户金额为9,656.39万元(其中募集资金9,241.83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414.56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13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实际使用募集资金9,813.38万元,累计实际使用募集资金51,475.91万元;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0.004497万元。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明细(单位:人民币万元)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置换日后募投项目建设资金使用金额13,044.91万元,其中:(1)1500万元系对信息设备用中大功率不间断电源产业升级项目投入的铺底流动资金,2010年本公司共计投入800万元,2011年本公司共计投入700万元;(2)1000万元系对工业动力用节能型不间断电源产业化项目投入的铺底流动资金,2011年本公司共计投入1000万元。 注2:“机电配件及配套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账户剩余金额已转基本户,但因要扣手续费等需要无法全部转出,留44.97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2008年经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0年2月25日经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根据《管理制度》(修订本)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对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详细严格的规定。 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分别与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隆支行以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金峰开发区分理处、保荐机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在以上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分别为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隆支行87500120540001054、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金峰开发区分理处161080100100059286、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角美支行开设账号为162030100100155427的募集资金专户。其中账号为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隆支行87500120540001054的专户,仅用于技术服务与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账号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金峰开发区分理处161080100100059286的专户,仅用于信息设备用中大功率不间断电源产业升级项目和工业动力用节能型不间断电源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账号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角美支行专户162030100100155427,仅用于机电配件及配套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执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等相关证券监管法规、公司《管理制度》以及公司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以确保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时候,公司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同时及时知会保荐机构,随时接受保荐代表人的监督,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3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0年3月29日,公司以25,988,678.20元的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该置换已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专项审核,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东北证券均发表了同意置换的意见。本次置换行为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 六、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11年5月27日,本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超募资金5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占本次募集资金净额50,904.36万元的9.82%),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6个月,且仅限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使用的意见,保荐机构东北证券对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发表了同意实施的意见。本公司于2011年6月10日将超募资金中的5000万元转至本公司在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隆支行开立的一般账户,并于2011年11月15日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本公司在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隆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合计人民币13,102,425.68元(截至2011年12月31日)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其中,信息设备用中大功率不间断电源产业升级项目及工业动力用节能型不间断电源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存放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金峰开发区分理处募集资金专户,由于募集资金建设项目已完成,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05月02日该募集资金专户的利息收入人民币11,677.20元一并转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012年05月02日该募集资金专户节余的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合计人民币2,229,365.11元全部转入一般户并予以销户;技术服务与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节余金额人民币10,884,737.77元于2012年5月10日从厦门银行专户转至厦门银行一般户。 根据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司于2012年9月将截至2012年7月31日未安排的剩余超募资金77,504,316.36元及专户存款利息净收入16,916,288.50元,共计人民币94,420,604.86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1、2010年7月9日,本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超募资金购买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的议案》,拟使用超募资金 1,511.88万元购买经营用地及其地上附着物,项目实施归属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东北证券均发表了同意使用超募资金的意见。针对该事宜,本公司已发布“2010-030号《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购买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的公告》”进行披露。截至2010年12月31日止,购买经营用地及其地上附着物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514.38万元,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的差额2.50万元,系为购买经营用地及其地上附着物所支付的评估费。 2、2010年11月17日,本公司召开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研发试制中心项目”的议案》,拟使用超募资金 5,150.34万元投资建设研发试制中心项目,项目实施归属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使用超募资金的意见,保荐机构东北证券对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研发试制中心项目”事项无异议。针对该事宜,本公司已发布“2010-052号《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研发试制中心建设项目的公告》”进行披露。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投资建设研发试制中心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5,384.73万元。 3、2010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整体机房产品项目”的议案》,拟使用超募资金2,713.40万元投资建设整体机房产品项目,项目实施归属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使用超募资金的意见,保荐机构东北证券对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整体机房产品项目”事项无异议。针对该事宜,本公司已发“2010-053号《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整体机房产品项目的公告》”进行披露。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投资建设整体机房产品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727.46万元。 4、2010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超大功率UPS产业升级项目”的议案》,拟使用超募资金4,507.00万元投资建设超大功率UPS产业升级项目,项目实施归属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使用超募资金的意见,保荐机构东北证券对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超大功率UPS产业升级项目”事项无异议。针对该事宜,本公司已发布“2010-054号《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超大功率UPS产业升级项目的公告》”进行披露。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投资建设超大功率UPS产业升级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4,511.19万元。 5、2010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新能源逆变装置设备项目”的议案》,拟使用超募资金4,660.00万元投资建设新能源逆变装置设备项目,项目实施归属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使用超募资金的意见,保荐机构东北证券对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能源逆变装置设备项目”事项无异议。针对该事宜,本公司已发布“2010-055号《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能源逆变装置设备项目的公告》”进行披露。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投资建设新能源逆变装置设备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4,671.54万元。 6、2011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用于建设“机电配件及配套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议案》,拟使用超募资金7,852.81万元增资全资子公司漳州科华新能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科华新能源)用于建设“机电配件及配套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使用超募资金的意见,保荐机构东北证券对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机电配件及配套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事项无异议。针对该事宜,本公司已发布“2011-012号《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用于建设“机电配件及配套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公告》”进行披露。截至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投资建设机电配件及配套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8,160.19万元。 九、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3年度,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附表: 1、201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03月26 日 201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名称: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恒盛 公告编号:2014-013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度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提供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3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控股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求,降低财务成本,公司拟在2014年度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银行授信提供担保,并拟同意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为银行授信提供担保。以上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且单笔担保额不超过最近一期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百分之十。以上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均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以上担保额度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属于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可审议批准的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担保有效期为2014年3月26日至2015年3月25日,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超出上述额度和情形的担保,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另行审议作出决议后才能实施。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概况: ■ (下转B14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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