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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4-019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报告摘要 2014-03-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3年,面对严峻的经营形势,公司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全体员工共同努力,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按照“质量效益双增长,改革发展双突破”的工作总要求,围绕减亏止亏的总体经营目标和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凝心聚力,勇克难关,取得显著成绩。从提升企业根本盈利能力和绩效入手,外拓市场,内炼管理,内外兼修,双向提升。以抢发电量为手段,制订有针对性的营销策略,积极争取外部替代发电,大力开拓热力市场,确保公司效益。全力推进“走出去”战略实施,快速打造省内、华东、西北三个新能源产业基地。全年新增产能18万千瓦,其中,新投火电(松花江背压机项目6号机组)4万千瓦、光伏发电(青海格尔木一、二期光伏发电项目)4万千瓦,火电增容(四平热电一公司4号机组和松花江热电一公司4号机组)10万千瓦;关停火电(浑江发电公司5号机组)20万千瓦;项目核准(松花江背压机组项目13万千瓦、青海格尔木二期光伏发电项目2万千瓦、安徽章广风电项目4.8万千瓦)19.8万千瓦。全年完成发电量107.22亿千瓦时,供热量1,553.83万吉焦;实现营业收入43.47亿元,实现利润总额2,39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262万元,公司实现扭亏为盈。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2008年审计署对中电投集团公司财务收支情况进行检查时对本公司进行了延审检查,公司下属公司存在超比例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1,410万元的事项。根据2012年4月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批准,从2011年起至2013年,分三年从本公司当年工资总额中消化处理。本年从工资总额中消化处理追溯调增期初其他应收款,调增期初未分配利润744万元。该事项截至本年已全部整改完毕。 (2)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1、本集团本报告期内根据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青海中电投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格尔木20兆瓦并网光伏发电项目核准的批复》(青发改能源〔2012〕1501号)及青海新能源项目进展情况,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成立青海中电投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注册地青海省格尔木市。 2、本集团本报告期内根据安徽省能源局《安徽省能源局关于同意滁州南谯区章广风电场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函》(皖能源新能函[2013]34号),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批准成立吉电(滁州)章广风力发电有公司,注册地安徽省滁州市。 3、2013年4月控股子公司吉林中电投吉电特种钢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终止经营并依法开展清算,不纳入合并范围。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4-014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3月18日以书面送达方式发出。 2、2014年3月26日上午,在公司三楼第二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3、公司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 4、会议由董事长周世平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与会董事占公司全体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2013年度工作报告 会议以九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201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会议以九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批准了201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会议以九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同意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计差错调整事项的议案 会议以九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会计差错调整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从2011年起至2013年,分三年从本公司当年工资总额中消化处理,2013年是处理此事的最后一年。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相关要求,就处理浑江发电公司2005-2007年期间超比例缴纳住房公积金事项,调整2013年度期初数未分配利润增加744万元,其他应收款增加744万元。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对期初数调整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提高了公司会计信息质量,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五)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会议以九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会议以九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12年年初未分配利润为-618,131,239.00元。2013年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调增期初未分配利润7,437,808.38元;2013年4月子公司吉林中电投吉电特种钢制品有限责任公司进入清算期,不纳入合并范围,调整未分配利润455,477.10元。加上本年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转入42,620,933.92元,2013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575,054,827.98元。公司2013年度拟不分配股利,不转增股本。 同意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会议以九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同意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八)2014年度融资计划议案 会议以九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2014年度融资计划草案。同意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九)2014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会议以九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2014年度投资计划的草案。基本建设计划投资8.36亿元:其中长春东南热电项目2014年上半年前期费用500万元;长岭三十号风电二期6000万元;长岭腰井子二期6000万元;安徽章广风电项目2.55亿元。上述项目均已通过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长岭三十号风电三期前期费用200万元;长岭腰井子三期前期费用200万元;甘肃高台光伏发电项目4.5亿元;白城清洁供暖工程项目200万元。技术改造:4.25亿元(合计97项);科技与信息化建设:0.32亿元。 同意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投资甘肃省张掖市高台县5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的议案 会议以九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投资甘肃省张掖市高台县5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的议案》。 同意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一)与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款、贷款业务的议案 关联董事周世平先生和沈汝浪先生在表决该议案时,进行了回避,与会的7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通过了《与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款、贷款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结算户上的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15亿元,贷款额度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同意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作为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的股东,利用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金融平台,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符合公司的利益。由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的行为属于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的标的权属清晰,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交易行为遵循了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公允,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十二)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九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委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并编制了风险评估报告,该报告充分反映了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的经营资质、内部控制、经营管理和风险管理状况,未发现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在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的资金是安全的。 (十三)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情况的议案 会议以九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已建立的内部控制体系是健全的,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公司内部控制已涵盖了生产、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公司各项重点活动严格按照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制度的规定执行。公司2013年度建立了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十四)受托运行管理四平合营公司3台供热发电机组关联交易的议案 会议以九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受托运行管理四平合营公司3台供热发电机组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五)201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15.1关于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所持股权、资产委托吉电股份管理的议案 关联董事周世平先生和沈汝浪先生在表决该议案时,进行了回避,与会的7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关于2014年度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所持股权、资产委托吉电股份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签署《委托管理协议》,协议合同金额300万元。公司受托管理第一大股东—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所属资产的范围包括:全资子公司—白山市鸿成电力实业有限公司、通化能源实业有限公司;控股公司—白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74.34%的股权、通化热电有限责任公司81.36%的股权;以及参股公司—“四平合营公司”35.1%股权。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交易审议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为避免公司与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发生同业问题,公司受托管理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在吉林区域所持股权和资产。此项交易为正常的商业往来,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的标的权属清晰,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交易行为遵循了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公允,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15.2向通化恒泰热力有限公司销售热力的议案 会议以九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向通化恒泰热力有限公司销售热力的议案》,2014年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5,535万元。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交易审议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此项关联交易有利于扩大公司在通化市二道江区供热市场份额,增加公司供热收入;关联交易的价格执行吉林省人民政府有权部门的批复价格,定价公允;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15.3向白山鸿成电力实业有限公司销售热力的议案 会议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周世平先生和沈汝浪先生回避表决。与会的7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向白山鸿成电力实业有限公司销售热力的议案,2014年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 1,200万元。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交易审议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此项关联交易有利于扩大公司在白山市供热市场份额,增加公司供热收入;此项关联交易的价格执行吉林省人民政府有权部门的批复价格,定价公允;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15.4向吉林省博大生化有限公司销售蒸汽的议案 会议以九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向吉林省博大生化有限公司销售蒸汽的议案》。2014年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1亿元。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交易审议程序合法。吉林省博大生化有限公司是目前公司最大的工业蒸汽客户,该关联交易有利于扩大公司在吉林市工业蒸汽市场份额,提高热力收入;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交易行为遵循了平等自愿的原则,按市场化确定价格,定价公允,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15.5与吉林省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签订技术监督框架协议的议案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与吉林省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签订技术监督框架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委托吉林省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对公司下属发电公司进行技术监督管理与技术服务,预计2014年度关联交易金额约为1,579万元。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交易审议程序合法。该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掌握各台机组和各台设备的性能,有利于公司所管各台机组的安全、经济、稳定运行;该关联交易事项取费标准执行吉林省政府有权部门批复文件为依据,定价公允,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15.6重庆远达烟气治理特许经营有限公司对白城发电公司提供运维服务的议案 关联董事周世平先生和沈汝浪先生在表决该议案时,进行了回避。与会的7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下属白城发电公司与重庆远达烟气治理特许经营有限公司签订2×660MW机组脱硫检修维护及运行合同,2014年预计支付脱硫检修维护及运行费用678.27万元。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交易审议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重庆远达烟气治理特许经营有限公司为公司所属白城发电公司提供脱硫检修维护及运行专业化服务,为正常的商业往来。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的标的权属清晰,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交易行为遵循了平等自愿的原则,按可比的服务项目确定价格,定价公允,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15.7采购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燃料的议案 会议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周世平先生和沈汝浪先生回避表决。与会的7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采购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燃料的议案》,同意公司从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原煤,预计2014年采购金额不超过5.5亿元(不含运费)。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交易审议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由于吉林省电煤供应缺口在50%以上,且有逐年加大趋势,直接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采购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霍煤可保证公司电煤的稳定供应,确保机组安全稳定运行,并以霍煤为保障,平抑市场煤采购价格,控制燃料成本。上述关联交易为正常的商业往来,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的标的权属清晰,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交易行为遵循了平等自愿的原则,按市场化确定价格,定价公允,对公司的电力生产经营不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也没有构成对公司独立运行的影响。 15.8拟接受中电投物资装备分公司物资配送关联交易的议案 会议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周世平先生和沈汝浪先生回避表决。与会的7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拟接受中电投物资装备分公司物资配送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交易金额为3,400万元左右(含2013年已发生需2014年结算的756万元), 其中采购配送服务费按6.26%支付。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交易审议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公司利用中电投物资装备分公司服务平台,为公司下属发电公司提供所需基建物资、生产物资,为降低公司工程造价和采购成本提供了可能,为正常的商业往来。对公司的电力生产经营不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情况,也没有构成对公司独立运行的影响。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交易行为遵循了平等自愿的原则,按市场化,参考电力行业其他公司的取费标准确定服务费价格,定价公允。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达到了股东大会审议标准,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续聘北京中咨律师事务所为公司2014年度法律顾问的议案 会议以九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续聘北京中咨律师事务所为公司2014年度法律顾问的议案》,2014年度法律顾问费用为20万元。 (十七)召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以九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召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拟于2014年4月18日(星期五)在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699号,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4月14日(详细内容见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次董事会审议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有: 1、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7、2014年度融资计划议案 8、2014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9、投资甘肃省张掖市高台县5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的议案 10、与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款、贷款业务的议案 11、受托运行管理四平热电厂3台供热发电机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2、201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12.1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所持股权、资产委托吉电股份管理的议案 12.2向通化恒泰热力有限公司销售热力的议案 12.3向白山鸿成电力实业有限公司销售热力的议案 12.4向吉林省博大生化有限公司销售蒸汽的议案 12.5与吉林省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签订技术监督框架协议的议案 12.6重庆远达烟气治理特许经营有限公司对白城发电公司提供运维服务的议案 12.7采购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燃料的议案 12.8拟接受中电投物资装备分公司物资配送关联交易的议案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4-015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3月17日以书面送达方式发出。 2、2014年3月26日下午,在公司三楼第二会议室召开。 3、会议应到监事五人,实到监事五人。 4、会议由第六届监事会主席李厚新先生主持。 5、出席会议的监事占公司全体监事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会议以五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201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会议以五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批准了201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3、会计差错调整事项的议案 会议以五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会计差错调整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从2011年起至2013年,分三年从本公司当年工资总额中消化处理,2013年是处理此事的最后一年。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相关要求,就处理浑江发电公司2005-2007年期间超比例缴纳住房公积金事项,调整2013年度期初数未分配利润增加744万元,其他应收款增加744万元。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对以前年度会计差错的追溯调整,依据充分,符合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会计差错调整的意见,以及就其原因和影响所做的说明。 4、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会议以五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会议以五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12年年初未分配利润为-618,131,239.00元。2013年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调增期初未分配利润7,437,808.38元;2013年4月子公司吉林中电投吉电特种钢制品有限责任公司进入清算期,不纳入合并范围,调整未分配利润455,477.10元。加上本年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转入42,620,933.92元,2013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575,054,827.98元。公司2013年度拟不分配股利,不转增股本。 6、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会议以五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7、2014年度融资计划议案 会议以五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2014年度融资计划草案。 8、2014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会议以五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2014年度投资计划的草案。 9、关于投资甘肃高台50兆瓦并网光伏发电项目的议案 会议以五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甘肃高台50兆瓦并网光伏发电项目的议案》。 10、与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款、贷款业务的议案 会议以五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与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款、贷款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结算户上的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15亿元,贷款额度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 11、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五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12、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情况的议案 会议以五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 13、受托运行管理四平合营公司3台供热发电机组关联交易的议案 会议以五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受托运行管理四平合营公司3台供热发电机组关联交易的议案》。 14、201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14.1、吉林能交总所持股权、资产委托吉电股份管理的议案 会议以五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所持股权、资产委托吉电股份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签署《委托管理协议》,协议合同金额300万元。公司受托管理第一大股东—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所属资产的范围包括:全资子公司—白山市鸿成电力实业有限公司、通化能源实业有限公司;控股公司—白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74.34%的股权、通化热电有限责任公司81.36%的股权;以及参股公司—“四平合营公司”35.1%股权。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在表决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周世平先生和沈汝浪先生进行了回避。为解决与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的同业问题,公司在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授权范围内,受托管理其所持股权、资产。独立董事发表了书面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 14.2、向通化恒泰热力有限公司销售热力的议案 会议以五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向通化恒泰热力有限公司销售热力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审议程序合法。独立董事发表了书面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执行政府定价,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 14.3、向白山鸿成电力实业有限公司销售热力的议案 会议以五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向白山鸿成电力实业有限公司销售热力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本次交易审议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周世平先生和沈汝浪先生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 (2)独立董事发表了书面独立意见。本次交易价格采用市场价格,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 14.4、向吉林省博大生化有限公司销售蒸汽的议案 会议以五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向吉林省博大生化有限公司销售蒸汽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审议程序合法。独立董事发表了书面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价格采用市场价格,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 14.5、与吉林省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签订技术监督框架协议的议案 会议以五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与吉林省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签订技术监督框架协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本次关联交易价格执行政府批复价格,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 14.6、重庆远达烟气治理特许经营有限公司对白城发电公司提供运维服务的议案 会议以五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重庆远达烟气治理特许经营有限公司对白城发电公司提供运维服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在表决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周世平先生和沈汝浪先生进行了回避,本次交易审议程序合法。独立董事发表了书面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参考市场价格,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 14.7、采购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燃料的议案 会议以五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采购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燃料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在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董事周世平先生和沈汝浪先生履行了回避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发表了书面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价格执行市场价格,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 14.8、拟接受中电投物资装备分公司物资配送关联交易的议案 会议以五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拟接受中电投物资装备分公司物资配送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在表决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周世平先生和沈汝浪先生进行了回避,本次交易审议程序合法。独立董事发表了书面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参考同行业执行的价格,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4-018 关于召开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3月26日,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表决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三)现场会议: 1、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4月18日(星期五)上午9:30 2、会议召开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699号,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会议室 (四)网络投票 1、网络投票方式:(可选择以下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进行投票): (1)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2)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 2、网络投票时间: (1)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14年4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14年4月17日下午15:00至2014年4月18日下午15:00 (五)股权登记日:2014年4月14日(星期一) (六)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4年4月14日下午15:00 时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的法律顾问。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审议《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7、审议《2014年度融资计划议案》; 8、审议《2014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9、审议《投资甘肃省张掖市高台县5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的议案》; 10、审议《与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款、贷款业务的议案》; 11、审议《受托运行管理四平合营公司3台供热发电机组关联交易的议案》; 12、审议《201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12.1吉林能交总所持股权、资产委托吉电股份管理的议案; 12.2向通化恒泰热力有限公司销售热力的议案; 12.3向白山鸿成电力实业有限公司销售热力的议案; 12.4向吉林省博大生化有限公司销售蒸汽的议案; 12.5与吉林省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签订技术监督框架协议的议案; 12.6重庆远达烟气治理特许经营有限公司对白城发电公司提供运维服务的议案; 12.7采购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燃料的议案; 12.8拟接受中电投物资装备分公司物资配送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等方式。 2、登记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699号,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登记时间:2014年4月16日上午10:30—11:30,下午13:30-16:30(信函以收到邮戳日为准)。 4、出席会议所需携带资料 (1)自然人股东 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股东大会,应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受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股东账户卡、股东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2)法人股东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能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投票的相关事项 1、投票代码:360875 2、投票简称: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 3、投票时间:2014年4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4、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②输入证券代码“360875” ③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一,2.00元代表二,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议案对应的委托价格如下: ■ ④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⑤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⑥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视为未参与投票。 5、投票举例 以股东对公司全部议案投同意票为例,其申报情况如下: ■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的相关事项 1、投票时间:2014年4月17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4年4月18日下午15:00 2、股东办理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股东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服务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让机构申请,咨询电话:0755-93239016。 股东采用服务密码方式办理身份认证的流程如下: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点击“申请密码”,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9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激活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3、网络投票操作程序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投票”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4、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后,不能通过网络投票更改投票结果。 (三)查询投票结果的操作方法 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9:00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查询投票结果时需要输入您投票时使用的证券账户并输入“服务密码”,此“服务密码”与互联网投票时使用的“服务密码”为同一密码,未申请“服务密码”的股东请在使用功能前提前申请。 (四)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按以下规则处理: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五、其他事项 1、会务常设联系人 联 系 人:石岚 华子玉 联系电话:0431—81150933 81150932 传 真:0431—81150997 电子邮箱:jdgf875@cpijl.com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699号 邮政编码:130022 2、会议费用情况 会期一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六日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表本人(或单位)出席贵公司于2014年4月18日(星期五)在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699号召开的2013年度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对会议议案按下表所示进行表决: ■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名: 代理人签名: 股东账户卡号: 持股数: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4-020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4年3月26日在公司三楼第二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议案》,关联董事周世平先生、沈汝浪先生回避了本次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该项议案。 该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项议案的投票权。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201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向关联方出售热力产品不超过16,735万元; 受托管理关联方股权、资产,收取服务费不超过300万元; 委托关联方从事2×660MW机组脱硫检修维护及运行,支付费用不超过678.27万元; 接受关联方对公司下属单位进行技术监督管理与技术服务,支付费用不超过1,245万元; 向关联方采购燃料,支付燃料款不超过55,000万元; 委托关联方集中采购物资,预计交易金额3,400万元, 其中采购配送服务费按6.26%支付; 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2014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公司与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控股企业发生的交易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10.1.3规定,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电投”)控股企业发生的交易属于关联交易。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中电投控股企业为关联法人。 1、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以下简称“能交总”):国有独资,成立于1988年;注册资本:15.21亿元;注册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5688号;主要经营业务:从事地方能源交通项目的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除主导产业外还从事建筑装璜、能源新技术、石化等方面经营。2013年总资产2,327,707元,净资产379,995万元,主营业务收入527,832万元,净利润-32,973万元。中电投持有能交总100%股权。能交总直接持有公司25.58%的股权,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2、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露天煤业”):法定代表人:刘明胜;注册资本:110,557.18 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内蒙古霍林郭勒市哲里木大街(霍矿珠斯花区),主要经营业务:煤炭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土方工程,矿山设备,工程机械,发动机,电机,电器安装与维修,普通机械制造,机电、机械配件加工及销售;煤化工产品生产、销售;建材、化工产品(除专营)、金属材料(除专营) 销售;地质勘探、 工程与地籍测绘测量, 疏干及防排水设计及施工; 仓储、 房屋、 机电产品、 机械设备租赁; 油质检验, 技术服务, 信息咨询; 铵油炸药生产(自产自用);煤炭经营,金属检验服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审批的,未审批前不得生产经营)。2013年总资产987,573万元,净资产628,24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622,101万元,净利润91,359万元。中电投持有其母公司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65%股权。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直接持有其69.4%的股权,为露天煤业第一大股东。 3、重庆远达烟气治理特许经营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张金伦;注册资本:壹亿元整;住所:重庆市南岸区青龙路1号4- 6屋;主营业务:承接火电厂烟气脱硫脱硝节能减排项目投资、运营、改造、检修及副产品的销售;电力、环保新产品的开发、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或许可的项目,经批准后方可经营)。2013年总资产10,473万元,净资产8,43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2,535万元,净利润:-1569万元。 远达烟气治理公司是中电投远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公司同受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控制。 4、中电投物资装备分公司 负责人:琚立生;注册资本:伍佰万元;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南路32号1层东厅;主营业务:销售电能设备;电力及相关技术的开发、技术咨询;兼营业务:在隶属企业授权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招投标代理;物业管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截至2013年末总资产为235,362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178,680万元、净利润为14,756万元。 该公司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之下属分公司,与公司同受实际控制人控制。 (二)公司与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控股企业发生的交易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10.1.3规定,公司与第一大股东能交总控股企业发生的交易属于关联交易,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能交总的控股企业为关联法人。 白山鸿成电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山鸿成”),系能交总全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胜波,注册资本:伍佰伍拾万元;住所:吉林省白山市光明街8号,主营业务:资产租赁、供热管理、供水管理、物业管理、灰场管理、房屋及设施维修维护、医疗卫生及其它服务、普通货运、建材(不含木材)、粉煤灰销售、碳酸钙及其系列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能交总持有其100%股权。委托公司管理。2013年总资产11,803万元,净资产8,436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691万元,净利润-736万元。 (三)公司与参股企业发生的交易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10.1.3规定,公司与参股企业发生的交易属于关联交易,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公司参股企业为关联法人。 1、吉林省博大生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大生化”):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卢银存,注册资本:伍亿捌仟陆佰贰拾捌万元(人民币);住所:吉林市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号街东侧,主营业务:乙醇、乙二醇、DDGS蛋白饲料制造;粮食收购。公司持有其16.26%股权。2013年总资产117,625万元,净资产55,183万元,主营业务收入75,605万元,净利润261万元。 2、吉林省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国春;注册资本:伍仟万元;住所:高新区前进大街2000号阳光公寓1单元708室; 经营范围:电力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电力工程设备试验、电力技改工程开发,电力新产品开发、研究、销售,电力方面新能源开发利用、新技术研究,电力工程技术监督,计算机系统集成,网络管理,软件开发,污水处理,粉尘治理,期刊广告;电力工程咨询(按资质证核定范围经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编制(以上各项国家法律禁止的不得经营;应该专项审批的项目未获批准之前不等经营);2013年总资产12,546万元,净资产11,833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0,700万元,净利润2,541万元。 3、通化恒泰热力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刘仁峰;注册资本:叁仟柒佰万元;住所:通化市新华大街1516号;经营范围:供热;2013年总资产71,536万元,净资产-8,099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6,820万元,净利润1,137万元。 (四)以上关联方上年度与公司均发生了交易,履约情况较好。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出售热力:公司出售热力价格均依据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吉发改价格字【2005】1206号《关于调整电热联产热电厂供采暖用热出厂价格的通知》及吉发改价格字【2008】758号《关于调整热电联产企业供热出厂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 2、出售工业蒸汽价格:公司按工业蒸汽市场定价,确定出售工业蒸汽价格。预计蒸汽出厂价格: 100元/吨—112元/吨(含税) 3、采购燃料:公司向露天煤业采购燃料的定价原则是按热值计价,执行市场价格,同一站台、同一质量、同一价格,与非关联方定价原则无差异。 4、受托管理:公司受托管理第一大股东—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所属资产的范围包括:全资企业—白山市鸿成电力实业有限公司、通化能源实业有限公司;控股企业—白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74.34%的股权、通化热电有限责任公司81.36%的股权;参股企业“四平合营公司”35.1%的股权。根据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授权范围和权限,公司对受托管理的上述企业进行生产经营、人事劳动、股权、基本建设等经营管理。 5、接受关联方各类劳务服务:公司所属企业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工程劳务服务、采购服务和技术服务,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交易行为遵循了平等自愿的原则,按市场化价格或参考电力行业其他公司的取费标准确定价格。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是根据2014年度公司经营需要,预计有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司将根据经营活动的进程,与相应关联人及时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出售热力产品是公司主营业务之一,是公司主要收入来源,关系公司的生存与发展,是公司的生命线。(下转B6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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