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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77 证券简称:浙江美大 公告编号:2014-013TitlePh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报告摘要

2014-03-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3年,在中国经济形势呈现回升态势的大背景下,公司抓住机遇,紧紧围绕年初制订的发展规划和经营目标,一方面,致力于对集成灶主业务的建设和发展,重点抓好募投项目建设、新产品研发、营销网络渠道的完善和拓展、品牌建设等工作。报告期内共研发新产品4个系列,研发核心技术25项,申请专利40项,获批专利39项,列入本级重点科技计划项目和省级新产品试制计划5项,产品荣膺2013浙江省工业设计大赛铜奖和创意奖等殊荣。成功开发了鼓风式全预混燃烧器技术以及其集成灶产品,为国家能效标准的即将出台和执行做好了积极储备,并作为集成灶行业发展的一项重大技术突破,将为行业的发展起到更为积极的推进作用。新开发市场终端39家,新开设生活体验馆33个,进入KA渠道30家,以及拓展电子商务营销渠道等,确保了产品销量的稳步上升;另一方面,积极延伸产业链,向整体厨房进军,引进德国豪迈公司生产的先进设备,建立了标准化专业化橱柜生产线,并成功开发五大系列橱柜产品,成为了公司新的业务经济增长点。

  此外,公司积极响应政府号召,作为海宁市机器换人示范基地,以募投项目建设为根本,大力引进国际先进水平的高智能化生产装备和全自动机械手,建成冲压机械手自动线4条,连续模生产线2条,自动部装线2条,自动总装线2条,并建造国内首个集成灶整机全自动化立体仓库,大幅提升企业制造水平和劳动生产效率,进一步巩固了行业领军企业的地位。在此基础上,公司坚定不移地实行管理机制创新,积极推行现代化企业制度建设,导入了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和标准,引导和激励员工不断追求卓越质量管理,强化经营管理工作,提高企业整体管理素质和经营绩效,并获得了海宁市市长质量奖。同时导入安全标准化二级(省级)管理标准,建立以危险辨识与控制为基础,职责明确、组织完善、具有持续改进功能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系统,并通过了现场考评验收,达到国内先进的安全管理水平,为企业可持续发展起到根本性的保障作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9,085.4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96%,实现利润总额12,795.19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767.7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2.2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92,009.7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6.69%,基本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增长10.20%,总体保持了较好的发展趋势。

  单位:万元

  ■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未发生变化。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无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夏志生

  二O一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77 证券简称:浙江美大 编号:2014-015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4年3月15日以邮件或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3月26日在浙江省海宁市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夏志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参加会议的董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会对经营层的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认为经营管理层在2013 年度充分有效地执行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在管理团队和全体员工共同努力下,较好地完成了2013 年度的各项工作。

  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上的《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董事会报告”部分。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陆致远、崔明刚、赵敏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13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13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9,085.4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9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767.7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2.29%。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2013年度末总股本20,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50元(含税),共计派发7,000万元人民币,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分配预案符合公司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作出的相关承诺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分配政策。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13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对该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对该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聘请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额度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

  理财产品,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额度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具体实施和办理相关事项。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一年内。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的《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四条利润分配内容进行修订,详见巨潮资讯网刊载的《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稿》。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上刊载的《关于公司聘请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召开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的《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暨投资者接待活动的通知》。

  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77 证券简称:浙江美大 编号:2014-017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3年度股东大会暨投资者

  接待活动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4年3月26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14年4月18日召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同时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召开日举办投资者接待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股东大会召开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三)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省海宁市袁花镇谈桥81号(海宁市东西大道60KM处)

  (四)召开时间:2014年4月18日(星期五) 下午1:30 (请提前15分钟报到)

  (五)股权登记日:2013年4月14日(星期一)

  二、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审议《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6、审议《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审议《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8、审议《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9、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0、审议《关于聘请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3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董事会、监事会决议及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4-015、2014-016)。

  三、出席股东大会会议对象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4月14日,截止2014年4月14日15:00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

  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或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保荐机构代表、见证律师。

  四、股东大会登记办法及其他事项

  (一)登记时间:2014年4月16日(星期三)上午9:30-11:00、下午13:30-16:00。

  (二)登记地点: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浙江省海宁袁花镇谈桥81号(海宁市东西大道60km处)。

  (三)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4年4月16日下午4:0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联系人:夏兰 徐红

  3、联系电话:0573-87813679 87812298 传真:87813990 87816161

  4、邮政编码:314416

  5、联系地址:浙江省海宁市东西大道60km处

  五、投资者接待活动

  (一)活动时间:2014年4月18日(星期三)下午3:00;

  (二)活动地点: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省海宁市袁花镇谈桥81号(海宁市东西大道60KM处);

  (三)公司拟参与人员:董事长夏志生先生、总经理夏鼎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夏兰女士、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王培飞先生等;

  (四)预约方式:参与投资者请于2014年4月16日下午4:00前通过传真、邮件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登记。

  联系电话:0573-87813679 87812298 传真:87813990 87816161

  邮箱:meida@meida.com

  (五)注意事项:

  1、证明文件:参与活动的个人投资者请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卡原件及复印件;机构投资者请携带机构和个人相关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公司将对上述证明性文件进行查验并存档复印件,以备监管机构查阅;

  2、保密承诺: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要求投资者签署《承诺书》;

  3、为提高沟通效率,请投资者预先通过传真、邮件等形式向董事会办公室提出所关心的问题,公司领导将在会上就投资者关注度较高的问题先作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二)股东登记表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3月28日

  附:

  (一)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女士/先生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1、审议《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反对□ 弃权□

  2、审议《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反对□ 弃权□

  3、审议《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 反对□ 弃权□

  4、审议《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5、审议《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同意□ 反对□ 弃权□

  6、审议《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 反对□ 弃权□

  7、审议《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 反对□ 弃权□

  8、《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9、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10、审议《关于聘请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 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授权委托书用剪报或复印件均有效。

  附:

  (二) 股东登记表

  拟参加会议: □ 2013年度股东大会

  □ 2013年度投资者接待日活动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股东帐号: 持股数: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关注问题:

  

  证券代码:002677 证券简称:浙江美大 编号:2014-016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4年3月15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3月26日在浙江省海宁市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蒋志洪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参加会议监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刊载的《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第八节。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项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9,085.4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9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767.7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2.29%。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项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2013年度末总股本20,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50元(含税),共计派发7,000万元人民币,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分配预案符合公司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作出的相关承诺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分配政策。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项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项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采取了有效措施保证内控制度得以严格执行。公司内控制度对强化经营管理、控制经营风险、规范财务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堵塞漏洞、防止舞弊、防范案件发挥了重要作用,能满足公司的管理实际,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有效保障了公司财产安全、完整,维护了投资者、股东及公司相关利益各方的权益,增强了公司的信誉度和市场竞争力,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该项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执行,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去向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

  该项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财务状况良好,自有资金充裕,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公司流动资金和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在额度范围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额度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额度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和非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具体实施和办理相关事项。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一年内。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四条利润分配内容进行修订,详见巨潮资讯网刊载的《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稿》。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项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项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4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77 证券简称:浙江美大 编号:2014-019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475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询价发行与上网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9.60元,共计募集资金48,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344.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5,656.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5月1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025.0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4,631.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2〕150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18,487.01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632.57万元;2013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9,816.68万元,2013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34.30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收到的收益为453.87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8,303.69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和理财产品产生的收益为1,420.74万元。

  截至 2013年 12 月 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7,748.05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和理财产品产生的收益),其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金额448.05万元,未到期银行理财产品17,3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6月15日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市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以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截至2013年12月31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明细情况

  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研发及测试中心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但通过研发及测试中心的建设,公司将加强自主创新,提高检验能力,增加公司产品的技术含量和产品竞争力,提高单品售价,从而间接提高公司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3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注1]: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4,631.00万元,小于上述项目承诺投资总额,缺口部分由本公司自筹解决。

  

  证券代码:002677 证券简称:浙江美大 编号:2014-018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2013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4年4月8日(星期二)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3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夏志生先生,总经理夏鼎先生,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王培飞先生,董事会秘书夏兰女士,独立董事赵敏女士,保荐代表人徐巍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发展的关心与支持!

  特此公告。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77 证券简称:浙江美大 编号:2014-020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3月26日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25,000万元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资金到位及存放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475号文《关于核准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2年5月14日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5,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9.6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8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3,369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44,631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确认,并由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2〕150号)。浙江美大已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

  (二)募集资金项目及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决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按照项目轻重缓急程度按以下顺序排列:

  ■

  2012年6月1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同意对公司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资金使用的具体内容进行调整,调整后计划为:产品体验展示中心3,539.60万元,路演车辆3,750.00万元,营销信息化系统733.58万元,流动资金2,000.00万元(用于营销费用等)。

  2012年10月1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0,825.37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截至2013年12月31日,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8,303.69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和理财产品产生的收益为1,420.74万元。

  截至 2013年 12 月 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7,748.05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和理财产品产生的收益),其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金额448.05万元,未到期银行理财产品17,300.00万元。

  二、使用募集资金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提高闲置募集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和股东收益。

  2、投资额度: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3、投资品种:投向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用于证券投资,不购买涉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中的投资品种。

  4、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资金来源: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6、决策程序:此项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使用自有资金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提高闲置自有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和股东收益。

  2、投资额度: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公司一届十八次会议、二届三次会议决议通过的4,800 万元和15,000万元额度在股东大会通过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后失效,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最高额度不超过25,000万元。

  3、投资品种:主要投向保本型和非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

  资,不得购买涉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中的投资品种。

  4、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资金来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6、决策程序:此项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政策及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投资的实

  际收益不可预期。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负责对本项授权投资进行审计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各项投资进行全面审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董事会负责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各项投资及损益情况。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并授权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

  公司董事会负责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等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利用闲置募集和自有资金适度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公司承诺

  公司承诺在近12个月内不存在,以及购买本银行理财产品后的12个月内不实施下述行为:

  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3、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资金充裕,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额度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同意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额度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和非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目前财务状况良好,自有资金充裕,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公司流动资金和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在额度范围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额度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同意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额度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和非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认为:浙江美大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择机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监事会也出具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上述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 号:风险投资》\《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7 号: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因此,本保荐机构对浙江美大本次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5、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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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报告摘要

2014-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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