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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3-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97版) 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茵置业”或“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4年3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14年3月17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丁士威先生主持,经认真审议,通过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2013年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2013年年度报告》及《201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内部控制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也适应公司经营业务活动的实际需要。 2、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比较全面、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控审计报告》。 5、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 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3年度合并实现净利润60,792,524.64元,合并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02,061,433.14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8,103,702.64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无需计提法定公积金,加上年初可分配利润234,830,951.15元,截至期末母公司可分配利润为216,727,248.51元。 为使公司能健康、稳健、持续的经营、发展,获取更多的资源,为广大股东提供更好的投资回报,同时保证公司新项目的顺利运行,加快新项目投资进度,增强公司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持续稳定发展能力,公司董事会提议公司2013年度权益分派预案为:不进行分配,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我们认为:虽然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16,727,248.51元,但是公司目前同时有9个房地产项目正在建设,需要大量的投入资金,同时公司天然气新业务正处在起步阶段,也需要较大的投资,为保证公司新项目的顺利运行,加快新项目投资进度,同意公司将未分配利润用于充实目前在建项目的资金来源以及获取更多的土地储备及天然气资源用于未来发展。公司拟实施的201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也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以及未来发展的需要,考虑了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我们同意将《201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至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 上述对现金分红涉及章程条款的进一步强化和完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规定的要求,有利于更好维护公司股东的利益,同意对公司章程的修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以上第1、2、3、5、6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O一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558 证券简称:莱茵置业 公告编号:2014-023 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2013年与相关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发生情况及2014年预计情况如下: 一、 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关于表中所列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1、为支持本公司的发展,高继胜夫妇、莱茵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茵达控股集团”)为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 2、根据公司及子公司与莱茵达控股集团及其子公司杭州莱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骏投资”)签订的租赁合同及补充合同,具体如下: 目前公司承租莱骏投资所持有的莱茵达大厦20-21层用于总部办公,2013年需支付租金为259.39万元。 本报告期内,莱茵达控股集团已将莱茵达大厦作价出资投入莱骏投资。根据莱茵达控股集团、莱骏投资与本公司三方签订的补充合同,各方同意将原《房屋租赁合同》项下的出租方调整为莱骏投资,同时《房屋租赁合同》规定的出租方一切权利和义务自2013年11月1日起一并转让给莱骏投资。 待本次增发完成后,莱茵达大厦将成为公司自有物业,公司将莱茵达大厦22楼出租给莱茵达控股集团使用,并向莱茵达控股集团收取租金。 3、公司及其子公司经莱茵达控股集团许可无偿使用其持有的第4139697、4139705、4139747、4139750、4139754 号五项商标,《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已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备案,许可期限至2016年10月27日。此外,根据莱茵达控股集团与公司签署的相关《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莱茵达控股集团许可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无偿使用其持有的第1559968、1511887、4139700、4139749号商标。莱茵达控股集团已就许可公司使用该等商标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提交备案申请,许可期限至该等商标有效期届满之日。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莱茵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如下: 注册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535号莱茵达大厦22楼 法定代表人:高继胜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实业投资;纺织原料,建筑材料,金属材料,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品及易制毒品)的销售,物业管理及仓储服务,计算机软件设计及系统集成工程;经营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限制除外),停车服务。截止2013年3月27日,莱茵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审计工作尚未结束。 莱茵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目前共持有发行人315,564,765股,占发行人股份总数的比例为50.07%,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该公司资产、业绩优良,具备履约能力。 三、2014年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本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有关租赁业务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 2、公司及其子公司经莱茵达控股集团许可无偿使用其持有的第4139697、4139705、4139747、4139750、4139754、1559968、1511887、4139700、4139749号商标。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上述由莱茵达控股集团为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本公司正常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发展,没有损害上市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2、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3、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发表独立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经过了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查,所有独立董事均同意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经过认真地审阅及审慎地调查,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上述交易的关联董事就上述议案在董事会会议上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遵循了公正、公允的原则,符合法定程序。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有利于公司发展,对公司发展有积极的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会损害关联股东的利益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558 证券简称:莱茵置业 公告编号:2014-024 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董事会对子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4年3月27日,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自2014年4月18日(召开2013年股东大会之日)起至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止对下述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下同)提供新增担保,具体如下: 1、自2013年4月17日起至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止对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375,000万元人民币,对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如下:
2、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存在以下情形: (1)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2)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3、以上经股东大会授权批准的由董事会批准的担保事项,须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审议同意,同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 4、具体实施时,公司将根据与贷款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办理,同时非全资类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方将提供相应等比例担保或反担保,具体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上述授权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提供担保额度的对象系公司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一)被担保人名称:南京莱茵达置业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南京江宁科学园天元东路 228 号 (2)法定代表人:高继胜 (3)注册资本:伍仟万元 (4)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室内装潢、物业管理、金属材料、建筑装饰材料销售。 (5)与本公司关联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6)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28,299.65万元,负债总额17,545.96万元,所有者权益10,753.69万元,2013年营业收入41,738.10万元,净利润3,720.91万元。 (7)授权董事会对其提供担保额度为20,000万元。 (二)、被担保人名称:扬州莱茵西湖置业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扬州市扬子江北路 541 号 (2)法定代表人:高继胜 (3)注册资本:伍仟万元 (4)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室内装潢、物业管理、房产中介服务、 金属材料、建筑装饰材料(不含危险物品)的销售,商业用房经营管理(非市场经营管理) 。 (5)与本公司关联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6)截止2013年12月31日, 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39,501.02万元,负债总24,227.98万元,所有者权益15,273.04万元,2013年营业收入25,924.94万元,净利润5,127.60万元。 (7)授权董事会对其提供担保额度为10,000万元。 (三)被担保人名称:泰州莱茵达置业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泰州市海陵工业区七里河西侧一号标准厂房办公楼二层 (2)法定代表人:陶椿 (3)注册资本:伍仟万元 (4)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5)与本公司关联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6)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50,926.59万元,负债总额43,715.95万元,所有者权益7,210.65万元,2013年营业收入10,847.95万元,净利润1,509.41万元。 (7)授权董事会对其提供担保额度为20,000万元。 (四)被担保人名称:南通莱茵洲际置业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南通市洪江路9号 (2)法定代表人:高继胜 (3)注册资本:陆仟万元 (4)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5)与本公司关联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6)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30,325.88万元,负债总额22,186.23万元,所有者权益8,139.64万元,2013年营业收入6,781.85万元,净利润-777.02万元。 (7)授权董事会对其提供担保额度为15,000万元。 (五)、被担保人名称:浙江蓝凯贸易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杭州市文三路 535 号莱茵达大厦 21 楼 (2)法定代表人:陶椿 (3)注册资本:捌仟万元 (4)经营范围:金属材料、建筑及装饰材料、橡胶、塑料、油脂、纸浆、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纺织原料、陶瓷、玻璃制品、针纺织品、五金交电、包装材料、文教用本品、机电产品(不含汽车)、农副产品(不含食品)、苗木(不含种子)的销售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5)与本公司关联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6)截止 2013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70,931.22万元,负债总额65,377.92万元,所有者权益5,553.29万元,2013年营业收入62,526.03万元,净利润-2,325.61万元。 (7)授权董事会对其提供担保额度为80,000万元。 (六)被担保人名称:杭州莱茵达枫凯置业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经济开发区月荷路36号 (2)法定代表人:陶椿 (3)注册资本:贰仟万元 (4)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室内装饰工程施工、房产租赁、物业管理。 (5)与本公司关联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6)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85,133.36万元,负债总额83,593.93万元,所有者权益1,539.43万元,2013年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429.75万元。 (7)授权董事会对其提供担保额度为60,000万元。 (七)被担保人名称:杭州莱茵达枫潭置业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杭州拱墅区富强路38号1幢103-104室 (2)法定代表人:陶椿 (3)注册资本:壹亿玖仟陆佰万元 (4)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服务;自有房屋出租、物业管理、室内装饰工程施工。 (5)与本公司关联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6)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94,816.06万元,负债总额75,293.05万元,所有者权益19,523.01万元,2013年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943.95万元。 (7)授权董事会对其提供担保额度为60,000万元 (八)被担保人名称:杭州中尚蓝达置业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荆长路26-1号 (2)法定代表人:匡跃芳 (3)注册资本:伍仟万元 (4)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室内装饰工程施工 (5)与本公司关联关系: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0%股权。 (6)截止 2013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98,401.34万元,负债总额83,400.46万元,所有者权益15,000.87万元,2013年营业收入31,509.61万元,净利润5,609.33万元。 (7)授权董事会对其提供担保额度为20,000万元。 (九)被担保人名称:杭州高胜置业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萧山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心北路99号 907C (2)法定代表人:陶椿 (3)注册资本:壹亿元 (4)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5)与本公司关联关系:系公司参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36%股权。 (6)截止 2013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60,876.35万元,负债总额51,313.00万元,所有者权益9,563.35万元,2013年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436.65万元。 (7)授权董事会对其提供担保额度为50,000万元。 (十)被担保人名称:杭州枫郡置业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东湖街道东湖北路83室 (2)法定代表人:陶椿 (3)注册资本:伍仟万 (4)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室内装饰工程施工、房产租赁、物业管理 (5)与本公司关联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6)截止 2013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44,195.15万元,负债总额39,348.04万元,所有者权益4,847.11万元,2013年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152.89万元。 (7)授权董事会对其提供担保额度为30,000万元。 (十一)被担保人名称:浙江洛克能源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柳营路5-1号二楼 (2)法定代表人:高继胜 (3)注册资本:伍仟万 (4)经营范围:批发、零售;天然气(含甲烷的,液化的)(不含城镇燃气)(不带储存经营) (5)与本公司关联关系: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1%股权。 (6)截止 2013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9,390.99万元,负债总额4,328.10万元,所有者权益5,062.89万元,2013年营业收入24,011.96万元,净利润61.05万元。 (7)授权董事会对其提供担保额度为10,000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目前公司尚未与贷款银行签订担保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的授权额度为人民币375,000万元人民币,系满足子公司各项目生产经营之需要,符合公司战略发展。 五、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次被担保对象系公司的子公司,上述对象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均符合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本次拟授权董事会自2014年4月18日(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之日)起至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前批准公司为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净增加额为375,000万元,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担保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我们认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授权董事会批准提供担保额度的事项是合理的,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558 证券简称:莱茵置业 公告编号:2014-025 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事项: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4年4月18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4月17日—2014年4月1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4年4月18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4月17日下午 15:00 至 2014年4月18日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文三路535号莱茵达大厦20楼会议室@???? (三)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股权登记日:2014年4月14日 (五)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 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具体规则为: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七)出席对象: 1、截止2014年4月14日(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该等股东有权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该代理人不必为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3、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内容: (一)审议事项: 1. 《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5.《公司201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决定其报酬事项的议案》 7、《关于公司续聘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及决定其报酬事项的议案》 8、《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9.《关于授权董事会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1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参见2014年3月2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相关公告。 (三)特别强调事项 公司股东既可参与现场股票,也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股票。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 2、登记时间:2014年4月14日至股东大会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 3、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文三路535号莱茵达大厦20楼证券事务部及股东大会现场。 4、登记手续: (1)、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 (2)、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将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5、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股东单位)出席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证券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表决权限(请在选择栏目上划勾,单项选择,多选无效): 1、具有全权表决权; 2、仅具有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提及议案的表决权; 3、具有对本次股东大会部分议案的表决权。 (部分议案表决权必须另外单独说明,并附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印章)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4月18日 9:30~11:30、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0558;投票简称为:莱茵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流程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议案一,以相应的委托价格申报,具体如下表所示:
(3)在“委托股数”项上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4) 对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 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视为未参与投票。 (6)投票举例 股权登记日持有“莱茵置业”股票的投资者,如对公司议案一投同意票、反对票或弃权票,分别对应的申报如下:
(二)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14 年4月17日 15:00至 2014 年4月18日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如下: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帐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 4 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 11:30 前发出的,当日 13:00 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 11:30 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可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755-83991880/25918485/25918486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子邮件地址:xuningyan@p5w.net 网络投票业务咨询电话:0755-83991022/83990728/83991192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A)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B)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 证书登录; C)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D)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4、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4月17日15:00至2014年4月1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投票注意事项 (一)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二)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四)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时后登陆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三路535号莱茵达大厦20楼 邮政编码:310012 电话:0571-87851738 传真:0571-87851739 联系人:李钢孟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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