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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3-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42版) 8、公司已签订的主要合同及所洽谈的主要项目能够实现; 9、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无舞弊、违法行为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10、无其他不可预见因素和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二)盈利预测的主要指标 公司第二届第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等议案,并披露了相关预案及大华核字[2011] 2117号《盈利预测审核报告》,相关公告参见2011年11月22日的巨潮资讯网。2012年3月28日,公司第二届第二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预测了2012年度本公司所购买的标的资产及本公司的盈利情况,相关公告参见2012年3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该盈利预测报告进行了审核,分别出具了大华核字[2012] 2695号《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大华核字[2012] 2696号《盈利预测审核报告》。根据上述盈利预测,本次非公开发行所购买的标的资产2012年度预计利润总额69,884,560.04元,预计实现净利润61,607,950.54元;本公司预计实现利润总额 89,884,560.09元,预计实现净利润76,607,950.58元。 (三)2012年度盈利预测的实现情况 1、非公开发行所购买的标的资产的盈利预测的实现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其中,上表中“实际数”一栏内各金额系根据所购买的标的资产2012年度实际经营状况,并按照与标的资产盈利预测报告相一致的所购买资产架构基础确定。 2、本公司的盈利预测的实现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四)结论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结果,公司及泵业公司均已完成基于非公开发行项目的2012年度盈利预测数。 三、业绩承诺及实现情况 (一)业绩承诺情况 为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泵业公司的大股东东方化工和北化集团于2012年6月29日作出不可撤销的《利润补偿承诺函》,承诺的补偿期间为2011 年 10-12 月、2012 年度、2013 年度、2014 年度,对应期间预测的净利润分别为 1,824.64 万元、6,438.35 万元、6,528.01 万元、6,650.14 万元。就泵业公司于补偿期间经审计的净利润(以泵业公司该年度审计报告中披露的净利润为准)与上述评估师预测的相应年度净利润的差额部分,北化集团、东方化工将共同对本公司进行补偿。由于天健兴业评估预测的上述补偿期间净利润是以泵业公司现有生产经营情况为基础,未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收益考虑在内,因此补偿期间对比泵业公司实际盈利与评估报告预测盈利差异时,泵业公司经审计的净利润将扣除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利息收入、节约的利息支出和募投项目产生收益的影响。 北化集团、东方化工于补偿期间的补偿比例将按本承诺函签署之日北化集团、东方化工持有的泵业公司股权比例为基础测算。据此,北化集团、东方化工补偿期间的补偿比例分别为22.52%、77.48%,北化集团、东方化工届时应补偿的数额分别为补偿期间内的各年度差额部分乘以其前述各自的补偿比例。 (二)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根据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瑞岳华审字(2012)第4720号审计报告、中瑞岳华审字(2013)第4828号及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审字[2014]第 01300053号审计报告, 泵业公司2011年10-12月、2012年度、2013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对净利润的影响说明: 泵业公司2013年11月22日收到公司增资款80,114,924.40元,募集资金进入资金专项账户管理,用于特种工业泵项目建设,由于募投项目处于规划和建设期,不会产生收入,且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在在建工程中核算,因此2011年10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期间募投项目产生收益及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对该期间泵业公司净利润无影响。2013年12月20日泵业公司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100万元,节约的利息支出=11,000,000*11/360*5.04%=16,940.00元,对该期间净利润的影响为16,940.00元。 (三)业绩承诺的差异说明 2013年,泵业公司烟气脱硫泵受国家大气污染治理政策积极影响,产销量增长,竞争对手同时加大促销力度,竞争加剧,产品价格降低;磷复肥、氧化铝等传统市场产销量均下降。此外,随着公司扩大经营规模,短期内固定成本费用有所上升,进一步挤压利润空间。 2014年,泵业公司将稳定传统市场、全力开发新兴市场,加快国际市场拓展,及时抓住烟气脱硫泵市场机遇,加强产品技术研发,全力优化升级环保脱硫系列泵产品,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对内降低成本为重点,狠抓精益管理、经营模式创新等工作,促进公司效益提升。 (四)补偿情况 前述经审计的扣除募集资金影响后各年净利润均未达到相应年度业绩承诺水平,根据业绩承诺, 2011 年 10-12 月、2012 年度、2013 年度东方化工和北化集团分别应补偿金额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泵业公司2011年10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期间业绩承诺未完成,公司原股东北化集团、东方化工将按照其原有承诺对盈利不足部分予以现金补偿。 同时,本公司将督促北化集团、东方化工按照承诺,在泵业公司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三十个工作日采用现金方式实施补偿,并将实施情况及时予以披露。 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46 证券简称:北化股份 公告编号:2014-012 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2014年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向泸州北方及其控股子公司、西安惠安及其控股子公司、东方化工、兵器集团其他成员单位采购燃料、动力、原辅料并接受劳务;向泸州北方、西安惠安、山西兴安等销售含能硝化棉、泵产品及备品备件;受北化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委托,代为经销TDI产品、液体化工产品;受华锦集团委托,经销其液体化工产品。 2014年,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的总额预计不超过3,130万元;向关联方采购能源、动力总额预计不超过8,000万元;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总额预计不超过13,890万元;接受关联方劳务总额预计不超过2,590万元;向关联方提供劳务总额预计不超过200万元;接受关联方委托销售产品总额预计不超过97,200万元。 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经公司第三届第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因上述关联交易均是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股东方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子公司产生的交易,公司董事长李春建是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北化集团(泸州北方、西安惠安为其全资子公司)的董事长,是泸州北方董事长、西安惠安董事长, 公司董事邹嵬是西安惠安董事、总经理,公司董事邓维平是泸州北方董事、总经理,公司董事王立刚、魏光源、张仁旭因其受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管理,可能会影响其独立判断,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5条的关联关系,因此上述关联董事审议时回避表决,由非关联方董事表决通过。本议案经三位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同意此项关联交易,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此次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益关系的北化集团、泸州北方、西安惠安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含年初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泸州北方化学工业有限公司(简称“泸州北方”)成立于2001年10月,是北化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43,23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邓维平,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为四川省泸州市高坝,主营业务为生产销售发射药、纤维素醚类产品等。 截止2013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33,3510万元,净资产为100,738万元。2013年实现营业收入149,820 万元,净利润为-13,776万元(经审计)。 2、四川省硅峰有机硅材料有限公司(简称“四川硅峰”)成立于2006年9月,注册资本6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张永明,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为泸州市高坝。主营业务为:生产、销售工业用氢氧化钠、工业用液氯、工业用合成盐酸等。 截止2013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13,412万元,净资产为11,455万元。2013年实现营业收入17,793 万元,净利润为-15,067 万元(经审计)。 3、四川五洲华普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简称“五洲华普”)成立于2002年8月,注册资本612万元,法定代表人于万河,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为泸州市高坝,主营业务为:第一类压力容器、第二类低、中亚容器;安防工程设计、安装、维护。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军工行业(防化、民爆器材)专业乙级;工程咨询丙级;机械设计。 截止2013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 1,443万元,净资产773万元。2013年实现营业收入 992 万元,净利润为118 万元(经审计)。 4、西安北方惠安化学工业有限公司(简称“西安惠安”)成立于2003年1月,是北化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14,331万元,法定代表人邹嵬,注册地及主要经营地为西安市户县余下镇,主营业务为危险货物运输、普通货物运输、危险货物铁路专用运输、军用产品、生产、销售纤维素系列产品、化工产品、医用材料、机电设备等。 截止2013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298,625万元,净资产为163,576万元。2013年实现营业收入215,089万元,净利润为4,713万元(未经审计)。 5、西安商惠酒精有限公司(简称“商惠酒精”)成立于2001年10月,注册资本3,137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邹嵬,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为陕西省西安市户县余下镇,主营业务为食用酒精;有机化工溶剂的生产和销售;玉米油、粗蛋白饲料的生产销售等。 截止2013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5,223万元,净资产为3,831万元。2013年实现营业收入7,765万元,净利润为-110万元(未经审计)。 6、中国北方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北化集团”)成立于1988年11月,是隶属于兵器集团的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本21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李春建,注册地及主要经营地为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81号院3号楼北方地产大厦11层,主营业务为销售民爆器材,开发、组织生产和销售军用火炸药、军用防护器材,以及开发、组织生产和销售化工原料、化工产品塑料和橡胶制品、轻工产品、建筑材料、化工机械设备等。 截止2013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2,344,475万元,净资产为1,019,381万元。2013年实现营业收入1,565,411万元,净利润为18,527万元(经审计)。 7、山西北方兴安化学工业有限公司(简称“山西兴安”)成立于2003年7月,注册资本25,928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崔敬学,注册地及主要经营地为太原市尖草坪区新兰路118号,主营业务为危险货物运输、国家批准研制与生产的火药、装药等。 截止2013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222,131万元,净资产为95,072万元。2013年实现营业收入40,098万元,净利润为749万元(经审计)。 8、甘肃银光聚银化工有限公司(简称“聚银公司”)成立于2001年8月,注册资本5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贺宜平,注册地及主要经营地为白银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南二环1号,主营业务为甲苯二异氰酸酯(TDI)、TDA、碳酰氯、液氯、盐酸、水煤气、乙炔、氯乙烯、聚氯乙烯(PVC)的生产、销售。 截止2013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80,076万元,净资产为126,607万元。2013年实现营业收入204,648万元,净利润为3,437万元(经审计)。 9、湖北东方化工有限公司(简称“东方化工”)成立于2005年7月,注册资本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史建春,注册地及主要经营地为宜城雷河东方,主营业务为芳香族硝基炸药科研、生产销售;高氯酸铵、一硝基甲苯生产销售;硫酸、硝酸销售。 截止2013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82,530万元,净资产为20,592万元。2013年实现营业收入45,705万元,净利润为14,623万元(经审计)。 10、辽宁北方锦化聚氨酯有限公司(简称“北方锦化”)成立于2004年11月,注册资本24,000万元,注册地及主要经营地为葫芦岛国家专利技术园区,主营业务为TDI项目的前期筹备及投资建设。 截止2013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64,407万元,净资产为2,592万元。2013年实现营业收入52,619万元,净利润为-5,768万元(经审计)。 11、北京北化维普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北化物流”)成立于2010年4月,注册资本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李东芝,注册地及主要经营地为北京房山区城关街道,主营业务为普通货物运输;危险货物运输、货运代理、仓储保管等。 截止2013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4,446万元,净资产为2,326万元。2013年实现营业收入18,605万元,净利润为264万元(经审计)。 12、北方华锦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华锦集团”) 成立于2002年8月,注册资本:258,803万元,法定代表人李金泉,注册地及主要经营地为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区红旗大街,主营业务为无机化工产品、石油及石油化工产品生产销售。 截止2013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3,244,890万元,净资产为722,416万元。2013年实现营业收入5,186,240万元,净利润为-1,675万元(经审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泸州北方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36.19%股权。四川硅峰是泸州北方的控股子公司。 西安惠安是公司的第二大股东,持有公司11.27%股权。商惠酒精是西安惠安的控股子公司。 北化集团是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共计51%的股权。泸州北方、西安惠安、山西兴安、聚银公司、北方锦化、东方化工、北化物流是北化集团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东方化工同时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襄阳五二五泵业有限公司(简称“泵业公司”)8.52%股权。 中国兵器集团工业公司(简称“兵器集团”)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其全资子集团北化集团是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兵器集团是华锦集团是控股股东,五洲华普是兵器集团下属子公司。 (三)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预计总额 2014年,公司与泸州北方及控股子公司的关联交易总额预计不超过11,700万元,公司与西安惠安及控股子公司的关联交易总额预计不超过7,320万元,与北化集团其他控股公司的关联交易总额预计不超过60,620万元,与华锦集团及其控股公司的关联交易总额预计不超过41,000万元,与兵器集团其他成员单位的关联交易总额预计不超过4,370万元。 (四)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是公司多年的合作对象,履约能力强,历年来均未发生未向公司支付款项而形成坏账的情况;供应能力充足,能够有效满足公司对能源动力、原辅料的需求。根据关联方经营状况以及与公司合作的经验来看,2014年基本不存在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依据 1、公司从关联方采购的产品或接受的劳务及销售给关联方的产成品等,按照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进行结算;若无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则比照当地的市场价格,市场价格获取办法为通过市场调研,了解其他方采购或销售价格;若无可比的当地市场价格,则经双方协商同意,以合理成本费用加上合理的利润确定产品价格或按协议价结算,价格与其向第三方销售(采购)价格相同,确保关联交易公允。 2、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含能硝化棉均按国家计划价格执行。 3、公司向泸州北方、西安惠安采购的工业用水和蒸汽,按照股东单位生产成本,加上相应分摊的管理费用、合理的利润定价。计算方式为:供水价格=生产成本+按工时分摊的供水部门管理费用+水资源费+利润;供汽价格=直接生产成本+按工时分摊供汽部门的管理费用+利润。价格由公司与股东单位每年复核相关成本费用后经协商确定。公司向其采购的电、天然气为转供能源,转供能源的交易价格以泸州北方、西安惠安、东方化工的购买价格加能源管网的合理损耗及其维修维护合理成本作为定价依据。 4、公司子公司广州北方化工有限公司(简称“广州北化”)经销兵器集团其他成员单位、北化集团及下属公司的TDI、液体化工等产品,是由供方根据市场情况,平衡各地区资源,按照一致性原则,统一确定各地区市场价格。广州北方根据终端市场价格并扣减供方规定的经销差价后结算,该差价折算成产品价格比例,该比例与供方的全国各地经销商一致。双方约定市场经营的原则是广州北方对客户实行先款后货,双方不能故意占用对方资金。 5、其他关联交易价格均比照当期市场价格确定。 (二)协议签署情况 2013年3月18日,公司与泸州北方、西安惠安分别签订了《能源供应协议》、《生产服务协议》、《综合服务协议》、《产品互供协议》、《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有效期为三年。公司与东方化工签订产品买卖合同,其他协议正在签署之中。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的必要性 1、公司与关联方的商品购销 公司各生产基地主要生产生活设施需要就近自行配置。泸州北方、西安惠安都建有能满足生产和职工生活需要的自备水厂,股东方及东方化工的水、能源管网、输配电等设施齐全配套,能够满足其自用和本公司、子公司需求,公司从股东方购买或通过股东方转供比较便利且不须重复投资。因此,公司向股东方采购能源动力分别满足泸州分公司、西安分公司、泵业公司所需。 泸州北方、西安惠安及其下属公司经多年积累,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纤维素衍生品生产体系,配套原辅料种类齐全,质量较高,公司系两个股东以与硝化棉生产经营相关的资产改制设立,生产基地分散,处在两股东方的生产中心区域,为发挥规模效益、优化资源配置、降低运输成本,公司向两股东及其子公司采购部分原、辅料。西安商惠酒精有限公司毗邻公司西安分公司,产品品质较好,为有效满足生产、降低运输成本,西安分公司生产使用的酒精从西安商惠酒精有限公司采购。 公司的股东方泸州北方、西安惠安是大型国有企业,具备完善的服务体系和丰富的项目建设经验,公司委托其进行理化、维修、工程设计等劳务,随着公司节能减排项目的实施,相关劳务量增加。 公司向泸州北方、西安惠安以及其他兵器集团成员单位销售产品,主要为含能硝化棉。含能硝化棉是国家指令性计划产品,必须按国家规定销售给具备生产资质的关联方。 上述关联交易均是合理、必要的,公司在今后年度可能持续与上述关联方保持交易。 2、接受关联方劳务服务 股东方及其子公司拥有纤维素衍生物相关成熟的工程安装、设计等技术经验,同其他社会协作单位相比,这些公司在技术水平、服务便利性和沟通效率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公司接受关联方的劳务服务,有助于提高项目实施效率。 3、接受关联方委托销售产品及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广州北化拥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资质和10余年的市场运作经验,并在华南地区拥有较为完善的销售渠道和广泛的销售网络。2014年,该公司仍作为华锦集团、北化集团TDI产品、液体化工产品在华南地区的一级经销商,负责华南市场的聚烯烃、TDI产品经销,将有助于增加广州北方经济效益。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各关联方的交易是基于资源合理配置,以效益最大化、经营效率最优化为基础进行的市场化选择,充分体现了专业协作、优势互补的合作原则。 公司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允、公正的原则进行交易,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实质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杨庆英、郭宝华、唐雪松对公司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预计的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发生的,是必要的、合理的。关联交易遵循了一般商业原则,确定的价格是公允的,充分体现了公平、自愿、等价、有偿的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拟发生的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已经2014年3 月26日公司第三届第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有关关联董事遵守了回避表决的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中介机构意见 宏源证券就公司关于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情况发表核查意见如下:北化股份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并经公司第三届第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无关联关系董事一致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所发生的,所涉关联交易事项的运营方式和定价原则公平,交易公允、合理、必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北化股份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第三次董事会决议;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三)保荐机构出具的专项意见书; (四)部分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书。 特此公告。 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002246 股票简称:北化股份 公告编号:2014-013 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第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召集人: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4月18日(星期五)上午9:30—12:00 (三)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工业园区三色路209号火炬动力港A区8栋9楼 (四)投票方式:现场投票 (五)股权登记日:2014年4月15日(星期二) (六)出席对象: 1、截止2014年4月15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1:董事会2013年度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李金林先生、邵自强先生、杨庆英女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议案2:监事会2013年度工作报告; 议案3:2013年度财务决算和2014年度财务预算; 议案4: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议案5: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议案6: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议案7:关于聘任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8:关于201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3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三、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4年4月16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登记。 (三)登记地点: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四)登记手续: 1、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 2、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将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相关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小燕、刘启锋 联系电话:028-85925759、85925760 传 真:028-85925759 联系地址:成都市锦江工业园区三色路209号火炬动力港南区8栋9楼 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 邮 编:610063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在下述授权范围内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议案1:董事会2013年度工作报告; 赞成□ 反对□ 弃权□ 议案2:监事会2013年度工作报告; 赞成□ 反对□ 弃权□ 议案3:2013年度财务决算和2014年度财务预算议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议案4: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赞成□ 反对□ 弃权□ 议案5: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议案6: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议案7:关于聘任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议案8:关于201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委托人盖章/签字: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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