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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报告摘要 2014-03-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2013年经营情况概述 2013年度,公司主要围绕精细化工和节能环保新材料两方面产业发展,同时在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范围内继续加强节能降耗工作的推进,并通过开展、落实全面预算工作和继续深挖技术潜力、严控成本消耗、拓展潜力市场。2013年度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状况较上年有了很明显地提升,泛酸系列产品、PVB和PBS销量均有增加,单位成本有所下降,报告期内,实现了经营性利润同比扭亏为盈。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69,802.08万元,同比增长8.36%;实现利润总额2,705.72万元,同比增长128.5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60.91万元,同比增长78.85%。 (二)公司回顾总结前期披露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进展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围绕精细化工和节能环保新材料两方面产业发展,在持续加强生产、质量、销售、安全、环保等管理的同时,通过继续深挖技术潜力、严控成本消耗、拓展潜力市场,取得了一定成效,主导产品泛酸系列和PVB、PBS的产销量均有所增长。 (1)保持泛酸系列产品的龙头地位 公司泛酸系列产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依旧保持行业龙头地位,报告期内泛酸系列产品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3.62%,其中D-泛酸钙同比增长13.96%,泛醇同比增长12.18%,继续保持稳定盈利能力。2013年11月公司宣布对D-泛酸钙提高报价,截止本报告披露日泛酸钙市场价格涨幅较大。 (2)积极培育PBS/PVB/EVA三个节能环保新材料产品和三氯蔗糖产品 1)PBS产品:积极组织生产,强化管理,控制消耗,提高品质,持续开展技术研究,不断探索工艺改进和优化。由于受国外市场不景气的影响,PBS产品的市场开拓进展缓慢,目前市场已有所转暖,报告期内PBS业务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1.63%,但该项目至今仍未能满负荷生产。 2)PVB产品:通过不断优化工艺,提高生产收率,已取得一定成效,生产线已处于较为稳定状态。通过积极拓展国内外市场,不断开发重点客户和国外客户,报告期内PVB产品营业收入同比增长67.65%,市场正稳步推进中,承建PVB项目的湖州公司也已开始贡献利润。 3)EVA产品:在太阳能行业持续低迷的情况下,公司通过合理安排生产,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费用,严控成品库存量,加强应收账款回笼,积极有序地拓展大、中型客户。为控制经营风险,把损失降到最低,报告期内,公司适当控制了销售,致使产能利用率不足70%,目前应收账款仍是这个行业的最大问题,公司正加强应收款催收。承建EVA胶片项目的节能材料公司依旧处于亏损状态。 4)三氯蔗糖产品:2012年7月28日第四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决定“安庆子公司恢复三氯蔗糖项目”,报告期内公司针对试生产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研发,并实施技改,提高工艺成熟度,2013年末已开始投料试车。报告期内,该项目一直处于技改、试车过程中,未能完成生产计划。 (三)2014年度经营计划 2014年,公司将继续推进节能降耗工作,提高企业的经济增长实力和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在保持泛酸系列产品稳步发展的基础上,进一步做优做强节能环保新材料产业。 2014年,公司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营销管理,坚持市场导向 公司要依据市场需求,准确把握市场变动趋势,制定灵活有效的价格政策,确保泛酸系列产品与PVB产品的市场巩固和有效拓展;加快PBS、EVA与三氯蔗糖等产品的市场开发力度,完善营销网络,强化售后服务,力争2014年各产品都要取得新的突破。 2.加强资金管控,合理安排生产 随着2013年度公司主导产品的产销量增加,形势好转,2014年三氯蔗糖产品也将全面推广,公司要进一步加强资金管控,根据各产品的市场推广情况,合理安排生产,确保公司资金合理有效的运用。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率,同时要加强应收账款的催讨,减少坏账产生。 3.重视人才使用,完善工作机制 人才的引进、培养和使用,关系到企业发展的方方面面,公司仍将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体系建设,完善相应的配套制度,加强激励、考核和约束,建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人才工作机制,实现人力资源优化配置。 4.推进技术创新,提高竞争能力 公司仍将进一步推进技术创新,努力开发新技术,加大技改力度,重点解决当前制约或影响企业发展、经济效益提高的关键技术难题,不断优化生产工艺,节约成本、降低消耗,提高公司核心竞争能力。 5.加强内部控制,以管理促效益 经过近几年的调整,公司的发展战略和产品结构逐渐明晰,这对公司的管理和控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抓好质量、技术、成本、营销等全方位管理,要明确权责分配,完善过程控制体系,确保有效沟通,要通过管理实现开源节流,增强企业盈利能力。 6.注重管理细节,保障安全生产 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强化安全制度执行力度,提升安全管理水平,落实安全责任,规范作业流程,加强现场管理,向细节要效益,要防患于未然,确保顺利实现公司的各项目标。 (四)可能面临的风险因素 1.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风险 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属于石油化工行业下游产品,其价格受国际原油市场价格的影响较大。原材料的大幅波动会对公司的销售和定价产生不利的影响。因此,公司可能存在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风险。 2.汇率波动风险 公司主导产品出口占比较高,人民币汇率的波动将会对公司产品的出口收入和应收账款汇兑损益带来一定的影响。对此,公司将继续加强对外币应收账款的管理,尽可能缩短应收账款的周转期,同时加强对人民币汇率波动的跟踪研究,开展远期结汇业务,最大限度地规避汇率风险。 3.经营成本上升风险 公司的经营成本除可控因素外,还将受自然灾害、通货膨胀、原料价格、劳动力价格攀升等因素影响,存在因这些因素影响造成经营成本上升的风险。 为此,公司将加强风险防范与应对,提高精细化管理能力,强化健全供应链的成本控制水平,尽可能减弱成本上升带来的压力,以确保经营成本在预算范围内。 4.管理风险 随着业务的拓展和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产销规模将逐步扩大,公司在管理上将面临新的挑战。如果公司目前的组织结构和管理制度未能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而及时调整和完善,将可能难以保证公司稳健和高效地运营,并使公司面临一定的管理风险。公司将本着“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原则,通过不断完善包括营销、生产、人力资源、材料采购、财务和行政等各项管理体系,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细化公司绩效考核制度,有效提升公司快速成长阶段所必需的管理水平。 5.环保、安全风险 公司属于精细化工行业,生产中所用的部分原材料为易燃、易爆、有毒的气体或液体,并且会产生一定数量的废水、废气和废渣。近几年来,虽然公司不断加大投入,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但在生产过程中若执行不到位或操作不当,仍可能会导致安全事故或对环境造成一定污染,从而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和经营。为此,公司将进一步完善组织结构,加大投入,落实责任制,及时开展培训教育,并通过严格管理和技术改进,不断降低公司的环保、安全风险。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对2014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1-3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净利润为正,同比上升50%以上 净利润为正,同比上升50%以上 ■ 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2019 证券简称:鑫富药业 公告编号:2014-012 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4年3月17日以电话、邮件和ERP办公系统方式发出通知,于2014年3月27日13:00在公司综合办公楼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过鑫富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6名,亲自出席会议董事5名,董事林关羽先生因出差无法参加会议,委托董事殷杭华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1.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3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60.91万元;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06,098.5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权益为50,764.46万元。 4.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14〕1608号《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13年度实现净利润25,609,109.62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5,609,109.6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30,607,559.72元,2013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4,998,450.10元。 鉴于公司 2013年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负,不具备向股东分红条件,故公司201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及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5.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4-014)登载于2014年3月29日《证券时报》和的巨潮资讯网;《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登载于2014年3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 6.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4-015)登载于2014年3月29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7.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8.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董事会对审计委员会提交的《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的自查和分析,认为:公司能够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等规定要求,不断完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梳理业务流程,开展风险评估工作,公司的各项内控制度在日常经营管理中能够得到较好执行,在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信息披露事务等重点控制事项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2013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 9.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登载于2014年3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 10.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审计业务合同范围: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表(含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审计、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等。聘用期限为1年,审计费用:50万元,其他审计业务双方协商确定。若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获证监会审核通过,授权公司董事长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重新确定审计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商谈、签订相关协议等。 11.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2014年度内计划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综合授信融资(包括短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短期贸易融资等)业务,授信期限为1年,时间自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之日起计算。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借款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12.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继续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只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美元、欧元,开展交割期与预测回款期一致,且金额与预测回款金额相匹配的外汇交易业务。 公司2014年度将继续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主体包含子公司、孙公司,预计在公司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累计金额不超过美元币种3,000万美元、欧元币种1000万欧元。授权总经理在上述金额范围内负责签署公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相关的协议及文件。 13.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4-017)登载于2014年3月29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以上第2、3、4、6、7、10、11、12项议案及第5项议案中的《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3.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4.《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19 证券简称:鑫富药业 公告编号:2014-017 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于2014年4月18日(星期五)在公司综合办公楼会议室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2014年4月18日上午9时起,会期半天。 2、会议地点:浙江杭州临安锦城街道琴山50号公司综合办公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5、参加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4年4月14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现场会议,可委托代理人出席。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特邀嘉宾。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 6、审议《关于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审议《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9、审议《关于2014年度继续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的议案》。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2014年3月29日登载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4年4月16日(上午8:30时-11:30时,下午14:00时-16:00时)。 2、登记办法: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及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到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但出席会议时须持相应证件的原件,以供查验。 3、股东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进行表决的应将授权委托书提前24小时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4、会议登记地点:浙江杭州临安锦城街道琴山50号公司综合办公楼董事会秘书处。 四、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2、联系电话:0571-63759205、63807806 传 真:0571-63759225 地 址:浙江杭州临安锦城街道琴山50号公司综合办公楼 邮 编:311300 联 系 人:吴卡娜、楼渊 五、特别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汪钊先生、刘梅娟女士的《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刊登于2014年3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3月29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或女士)代表我单位(或个人),出席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 注:委托人应在表决意见的相应栏中用画“√”的方式明确表示意见;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或签字):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2014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019 证券简称:鑫富药业 公告编号:2014-013 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4年3月17日以书面、电子邮件、ERP办公系统方式发出通知,于2014年3月27日15:00在公司总部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青女士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亲自出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登载于2014年3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 2013年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负,不具备向股东分红条件,故公司201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及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此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我们同意《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和《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过认真阅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交的《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与公司管理层和相关管理部门交流,查阅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遵循《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基本原则,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适合企业管理要求的内部控制制度,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在公司能够得到较好执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出具的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七、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4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19 证券简称:鑫富药业 公告编号:2014-015 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1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911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采用原A股股东优先认购与网上、网下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932万股。本次发行定价每股人民币11.98元,共计募集资金35,125.36万元,坐扣承销费1,053.76万元和保荐费260.00万元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登记费2.93万元后的募集资金33,808.67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于2009年9月2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707.15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3,101.5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浙江天健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浙天会验〔2009〕179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32,348.75万元(其中暂时补充流动资金8,000.00万元),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461.68万元。2013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07.33万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5.86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32,456.08万元(其中暂时补充流动资金8,000.00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97.54万元。 截至 2013年 12 月 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1,142.98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浙商证券于2009年10月6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1个募集资金专户和1个定期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的异常情况详见附件说明。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特此公告。 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3月29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3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注1]:年产20,000吨全生物降解新材料(PBS)项目分两期建设,第一期建设年产3000吨PBS生产装置,已于2008年完工投产;第二期建设在第一期年产3000吨产品成功推向市场后,将视市场情况将规模扩大至年产2万吨。由于近年来PBS产品的市场需求尚未恢复,基于谨慎原则,本公司适度放缓了募投项目投资进度,二期建设尚未完成。 [注2]:年产20,000吨全生物降解新材料(PBS)项目本年实现的效益根据PBS产品的销售收入、销售成本以及该部门的各项费用计算。 [注3]:该项目在本公司之子公司重庆鑫富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公司)实施,重庆公司本期生产和销售泛解酸内酯及副产品,以及以内酯为原料的左酯,不单独区分,以重庆公司的净利润作为该项目实现的效益。 [注4]:年产6,000吨泛解酸内酯、年产3,000吨羟基乙酸项目总投资额11,526.76万元。其中,年产3,000吨羟基乙酸项目投入1,550.63万元,该项目于2010年停止运行,公司已对该项目生产线上的全部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共计1,192.83万元。
证券代码:002019 证券简称:鑫富药业 公告编号:2014-016 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度继续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富药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继续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的议案》。根据经营需要,公司计划继续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的目的 由于公司主导产品D-泛酸钙、泛醇、PBS系列产品出口欧美等市场,自营出口收入在公司营业总收入中占比较大,主要采用美元、欧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较大影响。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公司计划继续在银行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交易、人民币与外汇掉期交易等。 公司远期结汇以正常生产经营出口业务为基础,锁定未来时点的换汇成本,规避汇率风险为目的,不投机,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 二、远期外汇交易品种 公司计划继续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只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美元、欧元,开展交割期与预测回款期一致,且金额与预测回款金额相匹配的外汇交易业务。 远期结售汇交易是指与银行协商签订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或支出发生时,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或售汇的业务。 人民币与外汇掉期交易是指与银行签订除利率互换以外的人民币对外币掉期合同,约定在期初以指定汇率进行一次交割,同时约定在期末按照另一指定汇率价格进行一次方向相反的交易。公司可以对掉期合约全额或部分金额进行履约期限调整(提前履约或展期)。 三、预计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的业务规模及投入资金 1、预计业务期间和交易金额 公司2014年度将继续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主体包含子公司、孙公司,预计在公司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累计金额不超过美元币种3,000万美元、欧元币种1000万欧元。授权总经理在上述金额范围内负责签署公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相关的协议及文件。 2、预计占用资金 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公司除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外,不需要投入其他资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的自有资金,缴纳的保证金比例根据与不同银行签订的具体协议确定。 四、2013年度已开展远期外汇交易情况 1、2013年全年共到期交割11笔远期外汇交易,总金额为550万美元,共产生结汇收益人民币61.34万元。 2、截止本报告披露之日,本公司已与中国银行临安支行签订但尚未到期结算的远期外汇交易合约共计200万美元,明细如下表: ■ 五、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回款期限和回款金额进行交易。 尽管远期外汇交易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通过有效操作可以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但此项业务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汇汇率报价可能低于公司对客户报价汇率,使公司无法按照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外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4、回款预测风险:公司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订单,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延期交割风险。 六、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专门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对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内部控制制度要求及董事会批准的远期外汇交易额度,做好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控制交易风险。 2、公司将采用银行远期结汇汇率向客户报价,以便确定订单后,公司能够以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当汇率发生大幅波动,如果远期结汇汇率已经远低于对客户报价汇率,公司将提出要求,与客户协商调整价格。 3、为防止远期结汇延期交割,公司将进一步严格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4、公司远期外汇交易须严格按照公司的外币收款预测进行,远期外汇交易额度不得超过实际进出口业务外汇收支总额,将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5、公司审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远期外汇交易的执行情况,并按季度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七、其他 本议案所涉及的累计金额占2013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须提交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八、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是围绕公司业务来进行的,不是单纯以盈利为目的远期外汇交易,而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以保护正常经营利润为目标,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已制定了《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并完善了相关内控流程,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同时,公司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保证金将使用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本项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按相关规定程序履行。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19 证券简称:鑫富药业 公告编号:2014-018 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 2014年1月1日-2014年3月31日。 2、预计的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其他 ■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14年第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大幅上涨的主要原因为公司主导产品D-泛酸钙涨价。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为准。 2、公司D-泛酸钙价格已处于相对高位,未来走势尚不确定,存在产品价格继续波动的风险,公司暂无法预计D-泛酸钙价格波动对公司2014年度业绩的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2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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