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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报告摘要 2014-03-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3年,受国际、国内宏观经济形势的影响,有色金属市场虽整体需求持稳,但基本金属市场环境依然严峻,与2012 年相比,2013 年锌均价下跌0.7%,铅下跌7.28%,铁矿石价格亦在低位徘徊,但原材料价格却同比大幅上升,人工成本亦不断攀升,公司经受了严峻的考验和压力。公司上下以全面开展管理提升活动为契机,深入分析公司经营管理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强化经营管控,深挖内部潜力,着力克服外部不利因素、解决内部短板问题,通过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促进全年生产经营平稳运行。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2,690.45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6.51%;实现利润总额8,545.32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46.42%;归属母公司净利润6,940.63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46.46%;根据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期间兴业集团与公司于2010年5月24日、2011年3月16日先后签署了的《盈利补偿协议》、《盈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置入资产中的采矿权资产2010年-2013年的净利润累计预测数为79,315.34万元,实际完成数为81,702.49万元,超额完成业绩承诺。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2013年8月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相关信息详见公司2013年8月3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兴业矿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44)) ①变更应收款项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比率,具体如下: ■ 上述会计估计的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该项变更减少201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616,576.53元。 ②变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及年折旧率 ■ 上述会计估计的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该项变更对公司201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无影响。 (2)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本期合并报表范围增加 单位:人民币元 ■
证券代码:000426 证券简称:兴业矿业 公告编号:2014-18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 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3月17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3月27日上午九时在公司总部十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13年度实现净利润89,626,808.40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规定,在剔除弥补以前年度未弥补亏损后,本年提取法定盈余公积8,962,680.84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剩余利润80,664,127.56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85,608,811.85元,扣除2013年现金股利及股票股利分配59,122,286.42元,2013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07,150,652.99元。 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96,944,528股为基数,用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0.20(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1,938,890.56元,分配后的未分配利润余额为295,211,762.43元留存至下一年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2014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公司审计与法律委员会推荐,拟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4年度会计报表、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用期限为一年,审计费用:150万元人民币(其中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费用1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5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审议〈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审议〈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关于〈审计与法律委员会2013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关于董事2014年度津贴的议案》 为于进一步调动董事的工作积极性,促使事更加勤勉尽责地履行义务,根据《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确定公司董事2014年度津贴标准为: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在次年1月,根据《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确定的考核指标与评价标准,结合董事履职情况,组织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及实际发放情况向董事会作专项汇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张侃思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张侃思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仍在公司其他单位任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张侃思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根据总经理吉兴军先生提名,并经提名与治理委员会资格审查,聘任杨大平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关于经理层2014年度薪酬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经理层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激励经理层勤勉尽责,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确定经理层2014年度薪酬标准为: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在次年1月,根据《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等制度确定的考核指标与评价标准,结合经理层履职情况,组织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及实际发放情况向董事会作专项汇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关于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并与上述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逐项对照,认为公司符合申请发行公司债券的有关条件与要求,具备发行公司债券资格。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关于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满足资金需求,结合目前债券市场情况和公司发展资金需求,公司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直接面向市场和公众发行,不安排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部分商业银行贷款。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发行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在获准发行后采用网上和网下相结合的方式,可以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由公司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在利率询价区间内协商确定,并将不超过国务院或其他有权机构限定的利率水平。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采取单利按年计算,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同支付。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上市场所 公司在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十七、《关于公司债券偿债保障措施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在公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之情形时,公司将至少采取如下偿债保障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依法调减或者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公司在按约定向偿债专项帐户足额支付当期债券本息后,上述限制性措施将自动解除。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根据公司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安排,为合法、高效地完成本次债券发行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品种、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包括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等)、是否设置担保、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等创新条款、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债券上市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全部事宜; (2)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申请的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保荐协议、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上市协议、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3)为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有关证券交易场所的债券发行及上市规则,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及上市事宜;办理公司债券的还本付息等事项; (6)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实施相关偿债保障措施; (7)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有关的其他具体事项。 (8)本授权在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为本次发行的获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董事会授权具体决定及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务。上述获授权人士有权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确定的授权范围及董事会的授权,代表公司在本次发行过程中决定并处理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上述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关于审议<公司募集资金2013年度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详见《关于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14年4月14日(星期一)下午14:00在赤峰市新城区玉龙大街76号兴业大厦主楼十楼会议室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提交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如下议案: 1、《关于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关于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债券偿债保障措施的议案》 4、《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个人简历 杨大平,男,大学本科,地质工程师。历任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韩国五矿株式会社副社长、中国五矿集团公司企业规划发展部副总经理、中国五矿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察部副总经理、新加坡南宇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甘肃宝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 杨大平先生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证券代码:000426 证券简称:兴业矿业 公告编号:2014-19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 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3月17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3月27日上午十时在公司总部十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201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13年度实现净利润89,626,808.40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规定,在剔除弥补以前年度未弥补亏损后,本年提取法定盈余公积8,962,680.84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剩余利润80,664,127.56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85,608,811.85元,扣除2013年现金股利及股票股利分配59,122,286.42元,2013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07,150,652.99元。 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96,944,528股为基数,用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0.20(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1,938,890.56元,分配后的未分配利润余额为295,211,762.43元留存至下一年度。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审议〈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审议〈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补选解家凯先生为公司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连瑞芹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连瑞芹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 连瑞芹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连瑞芹女士的辞职报告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填补其缺额后方能生效。在此之前,连瑞芹女士将继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其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大股东甘肃西北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占公司总股本的15.44%)提名解家凯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上述股东监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上述股东监事候选人在通过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后与现任2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监事2014年度津贴的议案》 为于进一步调动监事的工作积极性,促使监事更加勤勉尽责地履行义务,根据《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经监事会组织的薪酬与考核工作小组审议,确定监事2014年度津贴标准为: ■ 监事会将在次年1月组织成立薪酬与考核工作小组,根据《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确定的考核指标与评价标准,结合监事履职情况,组织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及实际发放情况向监事会作专项汇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关于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并与上述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逐项对照,认为公司符合申请发行公司债券的有关条件与要求,具备发行公司债券资格。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满足资金需求,结合目前债券市场情况和公司发展资金需求,公司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直接面向市场和公众发行,不安排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部分商业银行贷款。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发行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在获准发行后采用网上和网下相结合的方式,可以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由公司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在利率询价区间内协商确定,并将不超过国务院或其他有权机构限定的利率水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采取单利按年计算,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同支付。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上市场所 公司在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解家凯先生,1986年3月出生,硕士学历,曾任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经理,现任甘肃西北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解家凯先生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证券代码:000426 证券简称:兴业矿业 公告编号:2014-20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 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4月14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4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4月13日下午15:00至4月14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14年4月4日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5、现场会议地点:内蒙古赤峰市新城区玉龙大街76号兴业大厦十楼会议室 6、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三、参会人员 1、截止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上述公司股东有权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并进行表决,该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样本,参见附件一);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见证律师及其他获邀人员。 四、现场会议参加办法 1、登记方式及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法人股及社会机构股东持单位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需加盖证券营业部有效印章)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需加盖证券营业部有效印章)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预先登记; (3)代理人出席者需持有委托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需加盖证券营业部有效印章)以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14年4月13日全天。 3、登记地点:内蒙古赤峰市新城区玉龙大街76号兴业大厦807室(邮编024000) 五、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参见附件二。 六、其它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凭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登记文件原件入场。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为期半日,出席会议代表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3、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 斌 姜雅楠 联系地址:内蒙古赤峰市新城区玉龙大街76号兴业大厦 联系电话:0476-8833387 传 真:0476-8833383 邮 编:024000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账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A、可以 B、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426 2.投票简称:兴业投票。 3.投票时间:2014年4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兴业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2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2.00元代表对议案2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①,2.02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②,依此类推。 对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如议案3为选举非独立董事,则3.01元代表第一位候选人,3.02元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申报价格与议案的具体对照关系如下表所示: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但不包括累计投票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累计投票议案还需另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4月13日下午15:00至2014年4月14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身份认证的目的是要在网络上确认投票人身份,以保护投票人的利益。目前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 或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第二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业务咨询电话0476-8833387,业务咨询电子邮件地址nmxyky@vip.sina.com 。亦可参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证书服务”栏目。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0426 证券简称:兴业矿业 公告编号:2014-22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 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连瑞芹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连瑞芹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监事会成员为3人,连瑞芹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连瑞芹女士的辞职报告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填补其缺额后方能生效。在此之前,连瑞芹女士将继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其职责。 公司监事会藉此机会感谢连瑞芹女士于任内对本公司所作出的贡献。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426 证券简称:兴业矿业 公告编号:2014-23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管辞职及新聘高管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 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张侃思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张侃思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仍在公司其他单位任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张侃思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3月3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经总经理吉兴军先生提名,聘任杨大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公司及董事会对张侃思女士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的工作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426 证券简称:兴业矿业 公告编号:2014-24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上市公司 承诺解决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 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 于2014年2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内蒙古辖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工作的通知》(内证监上市字[2014]5号)的要求,现将截止公告日承诺相关方部分尚未履行完毕承诺解决进展情况予以披露如下: 一、置入储源矿业剩余 49%股权的承诺函 承诺主体:内蒙古兴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集团” ) 承诺时间:2011年10月24日 承诺内容:为保证上市公司利益,兴业集团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未来钼精矿价格稳定,储源矿业在一个完整会计年度盈利后的一年内,提出议案并依法履行相关程序,将持有储源矿业 49%的股权通过合法的方式置入上市公司,该等股权的交易价格不高于本次交易储源矿业的作价。”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履约方式:已签署承诺函 承诺履行进展情况: (一)2014年3月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兴业集团置入储源矿业剩余49%股权承诺的议案》,公司拟计划豁免兴业集团关于将储源矿业剩余49%股权注入上市公司的承诺。公司董事吉兴业、吉兴军、李建英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由其他6 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详见公司于2014年3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刊登的《兴业矿业: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2014年3月1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锡林矿业转让储源矿业51%股权及豁免兴业集团置入储源矿业剩余49%股权承诺的议案》,公司董事吉兴业、吉兴军、李建英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由其他6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详见公司于2014年3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刊登的《兴业矿业: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2014年3月28日,公司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锡林矿业转让储源矿业51%股权及豁免兴业集团置入储源矿业剩余49%股权承诺的议案》,关联股东兴业集团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142,528,002股;反对758,329股;弃权1股;议案获得通过。 综上,关于置入储源矿业剩余 49%股权的承诺经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承诺主体已豁免履行承诺义务。 二、兴业集团盈利预测补偿承诺: 承诺主体:兴业集团 承诺时间:2011年10月24日 承诺内容:兴业集团与上市公司于 2010 年5 月 24 日、2011年3月16 日先后签署了《盈利补偿协议》、《盈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协议约定: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后,置入资产中的采矿权资产在 2010 年、2011 年、2012 年及 2013 年的净利润预测数分别为14,051.77 万元、20,470.31 万元、22,410.29 万元及 22,382.97 万元。若置入资产中的采矿权资产在 2010 年、2011 年、2012 年、2013 年四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数累计至每一会计年度期末的合计值,未能达到同期累计净利润预测数,兴业集团应进行补偿。 承诺期限:2010年度-2013年度 履约方式:已签署承诺函 承诺履行进展情况: 1、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采矿权资产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报告》(天衡专字(2014)00196号)(详见公司刊载于2014年3月2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报告全文): 截止2013年12月31日采矿权资产的评估值为236,503.59万元,加计2012年度、2013年度子公司-内蒙古兴业集团融冠矿业有限公司向公司分配股利26,000万元。调整后的采矿权资产可比口径评估值为262,503.59万元。 2009年12月31日采矿权资产的评估值为135,764.01元。 2、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编制的《关于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进行了专项审核,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天衡专字(2014)00197号)(详见公司刊载于2014年3月2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报告全文),公司2010年度至2013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3、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2013年盈利预测实现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详见公司刊载于2014年3月2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核查意见全文): 置入资产中的采矿权资产在2010 年、2011 年、2012 年、2013 年四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数累计值高于盈利预测累计值,且置入的采矿权资产未发生减值,兴业集团无须进行补偿。 综上,承诺主体已经如期履行了承诺。 三、关于避免同业竞争及进一步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承诺主体:兴业集团 承诺时间:2011年10月24日 承诺内容: 兴业集团承诺: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有色金属采选及冶炼的平台,兴业集团未来主要从事业务为非金属矿的采选、有色金属探矿业务及其他行业的多元化投资等,兴业集团不会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同时,为避免与上市公司产生同业竞争,在兴业集团及下属子公司(除上市公司)从事探矿业务完成探矿权转为采矿权后,在上市公司要求时,兴业集团将积极配合完成相关收购或资产注入。 为了进一步避免与上市公司的同业竞争,兴业集团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有色金属采选及冶炼的平台,兴业集团未来主要从事业务为非金属矿的采选、探矿业务及其他行业的多元化投资等,兴业集团不会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 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起,兴业集团不再从事新的有色金属探矿业务,不再申请新的探矿权。同时为进一步避免与上市公司产生同业竞争,在兴业集团及下属子公司(除上市公司)从事探矿业务完成探矿权转为采矿权后,在相关采矿权或相关采矿业务子公司投产且形成利润后一年内,兴业集团将启动将相关采矿权或采矿业务子公司转让给上市公司工作。在兴业集团及下属子公司(除上市公司)相关探矿权转为采矿权的当年,兴业集团将相关采矿权或采矿业务子公司交由上市公司托管经营。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履约方式:已签署承诺函 履约能力分析: (一) 兴业集团下属探矿企业情况介绍 兴业集团下属的企业中,赤峰荣邦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河南唐河时代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哈密铜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及西乌珠穆沁旗银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目前的主营业务均为探矿业务。 截至公告日,上述探矿企业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探矿企业均未取得采矿许可证,尚不具备托管或注入上市公司条件,公司将督促兴业集团在满足承诺条件情况下及时履行承诺。 兴业集团为民营控股公司,其决策链条相对简单,无需履行主管部门审批;公司董事长吉兴业先生既是公司及兴业集团实际控制人,同时又兼任兴业集团董事长,其私人利益与公司利益一致,不存在主观不履行承诺的故意。 综上,承诺主体有能力如期履行承诺。 履约风险及对策: 1、探矿权转为采矿权无法办理的风险 截止公告日,上述探矿企业均未取得采矿权证,因办理采矿权证需要国土、安监、环保、发改委等多个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因此存在采矿权无法办理的风险。 针对以上风险,承诺主体将组织专人负责,加强与各行政主管部门间的沟通,积极落实主管部门提出的相关要求,从而降低审批过程中的风险。 2、矿产资源量和可采储量估测的风险 资源储量是通过勘查技术对矿产资源和可采储量进行估测,并据此判断开发和经营矿山的设计结构,如果上述探矿权子公司的矿产资源量和可采储量不具备开采条件,或由于矿山地质构造复杂且勘探工程范围有限,矿山的实际情况与估测结果存在差异,都将会对该承诺的履行带来一定的风险。 针对以上风险,承诺主体将通过加大勘探力度和补充勘探并加大深边部找矿潜力,力争通过发现新的矿藏和增加储量来降低风险。 3、市场风险 有色金属行业是典型的周期性行业,与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密切相关,由于经济发展本身存在周期性,所以相关采矿权或采矿业务子公司交由上市公司托管经营后,不可避免的会面临行业周期性的风险。如果我国经济景气指数不能持续回升或再次出现波动,可能会对相关采矿权或采矿业务子公司的利润产生较大影响,进而也会对该承诺的履行构成一定风险。 针对以上风险,承诺主体将通过密切关注有色行业及其下游行业的变化,加强行业研究工作,协助上市公司提升经营管理水平,进一步发挥规模、技术、管理优势,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产品成本,以最大限度减少行业周期变化所可能造成的市场风险。 不能履约时的制约措施: 如因宏观政策发生改变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兴业集团无法履行承诺,则公司将及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修改或豁免相关承诺;如因兴业集团存在主观故意不履行或拖延履行承诺的,公司将通过暂扣其分红款充抵履约保证金或罚金等经济手段,甚至通过诉讼等法律手段强制要求其履行承诺。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426 证券简称:兴业矿业 公告编号:2014-25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 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公司分别于2014年3月12日、2014年3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兴业矿业: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兴业矿业: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无修改提案的情况; 4、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3月28日(星期五)上午09: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3月27日-3月2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3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3月27日下午15:00至3月2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内蒙古赤峰市新城区玉龙大街76号兴业大厦主楼十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现场会议主持人:吉兴业董事长; (六)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含网络投票)4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25,386,37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4.5086%。其中: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31,919,1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8.8510%;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4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93,467,2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576 %。 (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锡林矿业转让储源矿业51%股权及豁免兴业集团置入储源矿业剩余49%股权承诺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控股股东兴业集团回避了表决,其所代表的股份数182,100,043股未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同意142,528,002股,占参与投票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数的99.4708%;反对758,329股,占参与投票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数的0.5292%;弃权1股,占参与投票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数的0.0000%。 其中:现场会议表决同意49,819,097股,反对0股,弃权0股;网络投票表决同意92,708,905股,反对758,329股,弃权1股。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由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同意324,668,045股,占参与投票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数的99.7792%;反对718,329股,占参与投票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数的0.2208%;弃权1股,占参与投票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数的0.0000%。 其中:现场会议表决同意231,919,140股,反对0股,弃权0股;网络投票表决同意92,748,905股,反对718,329股,弃权1股。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本决议公告当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谢元勋、姜翼凤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及会议记录; 2.法律意见书。 3.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各项会议资料。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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