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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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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报告摘要

2014-03-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概述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贯彻执行既定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全年实现营业总收入117,391.0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6.6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509.7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3.80%。同时紧密围绕客户需求,重点投入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车联网和智慧城市领域,进一步改善了收入结构,为后续高速发展增加了新的驱动力量,整体上实现了当年的业务发展目标。

  (2)主营业务构成情况

  单位:元

  ■

  (3)公司经营状况分析

  本年度公司营业收入117,391.05万元,较上年增长36.68%,主要系公司通过营销服务网络扩建和收购兼并,加强了客户覆盖能力,在金融、能源、电信、制造、政府和生物医药行业都保持了增长势头。其中系统集成收入67,505.84万元,较上年增长22.70%,保持收入和利润稳定发展;系统产品收入15,048.40万元,较上年增长1.61%;技术服务收入32,121.06万元,较上年增长99.99%,服务业务贡献的毛利占公司毛利额的53.75%,同比增加12.18%,服务业务(含软件开发)对公司的利润贡献持续增长;车载信息终端收入2,715.74万元,系本年度新并购的车网互联的销售收入。报告期内公司持续贯彻大客户战略,努力成为与客户共同发展的IT合作伙伴,帮助客户实现以IT为中心的业务转型和战略变革。公司积极挖掘老客户的新业务,拓展行业新客户,新增中国移动广东有限公司、黑龙江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客户。报告期内公司签订合同总额15.28亿元,较上年增长40.18%,其中500万以上的销售合同共47个,合计6.0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1.60%。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已签约未确认收入4.25亿元。

  本年度销售费用增长32.41%,主要系本期业务规模增长,增加了营销人员,由此带来人力资源费、市场活动费等较上期增加;管理费用增长119.66%,主要系本期研发人员以及管理人员增加,研发投入增长98.85%,由此带来的人力资源费和房租折旧等支出较上期增加、以及本期发生的并购重组中介费用增加所致;财务费用增长122.5%,主要系公司本期银行存款利息收入较上期减少和银行贷款利息支出较上期增加。

  (4)公司财务状况分析

  单位:元

  ■

  (5)公司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元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265.26%,主要系本期销售收入增加,由此收到的现金增加;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下降5.4%,主要系公司本期收购北京车网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75%股权,合并车网互联期初现金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173.74%,主要系本年度偿还借款较上年减少。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无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如下:

  ■

  北京一维天地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于2013年1月以货币资金出资购买的非同一控制下的子公司,出资金额1100万元,持股比例64.71%。

  成都荣之联科技有限公司、荣联数讯(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吉林荣之联信息产业有限公司系公司本年投资设立的子公司,持股比例均为100%。

  北京车网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于2013年11月以发行股份购买的非同一控制下的子公司,发行股份62,086,092股,持股比例75%。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42 证券简称:荣之联 公告编号:2014-038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情况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之联”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3月16日以书面通知的方式发出,并于2014年3月27日在公司15层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同时进行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同意提交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3年年度报告》与《2013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2013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2、审议通过《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提交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第四节“董事会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13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201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提交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14]京会兴审字第03010034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13年度主要经营指标情况如下:201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17,391.0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6.68%;实现利润总额14,763.2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5.6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509.7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3.80%。

  5、审议通过《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13年度实现净利润为58,389,608.19元。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2013年度净利润按照10%的比例计提盈余公积,计5,838,960.82元,母公司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52,550,647.37元。截至2013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共计118,075,665.35元。

  会议同意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2014年3月27日公司总股本366,801,092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5元人民币(含税),共计人民币12,838,038.22元,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符合公司章程及审议程序的规定,有利于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2014年3月29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6、审议通过《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2014年3月29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与保荐机构分别对本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7、审议通过《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2014年3月29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与保荐机构分别对本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鉴于此,同意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9、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信贷计划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高效合理利用银行的信贷服务,构建公司运营资金保证体系,同意公司在2014年度向各商业银行申请短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商业票据贴现、保函等业务,总额度人民币不超过60,000万元、美元不超过6,000万元。

  公司经营管理层将根据实际经营的需要,在上述总额度内有计划地开展与各商业银行之间的综合信贷业务。本议案有效期为201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日至201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10、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评,并经董事会审议,2013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共计484.05万元;其中兼任董事的总经理张彤女士、副总经理樊世彬先生、鞠海涛先生、张明先生领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无董事薪酬。公司董事中仅独立董事领取董事津贴,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经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均领取职务薪酬,未领取董事、监事津贴。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2014年3月2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1、审议通过《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2、审议通过《关于2013年度重大资产重组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北京车网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实现净利润6,587.06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6,542.87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722.17万元。北京车网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2013年度净利润全部来自于物联网技术解决方案和服务以及行业性的运营服务平台业务。北京车网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现了2013 年度的业绩承诺。《关于2013年度重大资产重组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说明》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审计机构出具了《2013年度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重组2013年度持续督导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3、审议通过《提请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同意公司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并于该股东大会上审议本次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及相关事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14、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管理办法>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2014年2月14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司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4年修订)》深证上【2014】93号,现拟对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管理办法》进行修改,修改的具体内容如下:

  ■

  原《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管理办法》其它条款内容不变。

  15、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年12月28日修改、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现决定将公司章程变更如下,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16、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保持公司管理制度的一致性,公司拟对现行的《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如下修改:

  ■

  原《董事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4、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5、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

  6、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北京车网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7、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8、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重组2013年度持续督导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42 证券简称:荣之联 公告编号:2014-039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召开情况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已于2013年3月16日以书面通知的方式发出。并于2013年3月27日在公司15层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审议的情况

  经过审议,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同意提交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发生公司资产被非法侵占和资金流失的情况。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1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报告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2013年年度报告》与《2013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2013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2、 审议通过《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提交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审议通过《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提交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3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

  4、 审议通过《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订的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遵循了证券监管机构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

  5、 审议通过《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与保荐机构分别对本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6、 审议通过《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同意提交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各个过程、各个关键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状况。

  《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与保荐机构分别对本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三、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42 证券简称:荣之联 公告编号:2014-040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3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荣之联”)《2013年年度报告》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13年年度报告》与《2013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2013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公司将于2014年4月4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 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3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总经理张彤女士、独立董事林钢先生、财务总监鞠海涛先生、董事会秘书李志坚先生、保荐代表人常青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42 证券简称:荣之联 公告编号:2014-041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14年3月27日召开,决定于2014年4月22日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提请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14年4月22日9:30-12:00,会期半天

  4、股权登记日:2014年4月16日

  5、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6号辉煌时代大厦2层公司培训教室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方式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4年4月1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

  (1)审议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审议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续聘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2014年度信贷计划的议案》;

  (8)审议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9)审议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修改<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管理办法>的议案》;

  (10)审议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1)审议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王东辉、张彤、鞠海涛、方勇、黄翊、张春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任光明、林钢、靳东滨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的简历详见2014年3月11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12)审议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提名解晖、高少薇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的简历详见2014年3月11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13)审议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其中第5、8、13项议案需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第11、12项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2、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3、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4、上述议案的内容详见2014年3月29日、2014年3月11日、2014年2月2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内容。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凡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委托出席者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到本公司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请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其他有效证明、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采用现场登记方式或通过传真方式登记。异地股东可凭有关证件采取传真方式(010-62602100)登记(须在2014年4月18日17:00前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2、登记时间:2014年4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6号辉煌时代大厦15层公司第五会议室。

  四、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2、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6号辉煌时代大厦11层

  4、公司邮编:100080

  5、联系人:李志坚、史卫华

  6、联系电话:010-62602016

  7、联系传真:010-62602100(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特此公告。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4年4月22日召开的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为自本次授权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

  说明: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议案11、议案12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如下:

  ■

  说明:

  1、请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写票数。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2、选举董事和监事,采取累积投票制投票。

  3、每次采用累积投票时,股东拥有的投票权总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与应选出董(监)事人数的乘积。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全部投票权按意愿进行分配投向某一位或几位董(监)事候选人。各候选人在所得赞同票数超过出席该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2(含1/2)的前提下,根据所得赞同票多少的顺序依次当选董(监)事。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证券代码:002642 证券简称:荣之联 公告编号:2014-043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要求,编制了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903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由主承销商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5.00元,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25,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50,625,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74,375,000.00元,由主承销商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12月13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费、验资费、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和股份登记费等其他发行费用8,694,15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65,680,85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2011)京会兴验字第3-025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65,680,850.00元。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535,603,765.73元,收入利息共计13,108,874.85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43,185,959.12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已于2011年12月30日连同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分别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地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双榆树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公司在各银行专户存放的募集资金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2年12月7日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批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批准对营销服务网络扩建项目的实施方式做以下调整:1、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年度内,加大区域中心的扩建,加强区域中心对各地区的覆盖能力,扩建7个区域中心,原定第一年扩建7个区域中心变更为第一年扩建北京、上海、广州三个区域中心,第二年扩建西安、沈阳、成都、武汉四个区域中心;原定第二年扩建10个地区办事处和新建13个地区办事处改为第二年扩建5个地区办事处、新建5个地区办事处,原募投计划中未新建和扩建的办事处将根据实施进度由公司自有资金出资建设;2、原计划北京总部(华北区域中心)购置办公场所变更为租赁办公场所,取消扩建或新建的办事处的实施费用中装修费和租金转至北京总部;上海、广州、成都三个区域中心租赁办公场所变更为购置,其中上海的办公场所已经使用公司自有资金购置,广州和成都的办公场所使用原募投项目中北京总部的办公场所投资,以上办公场所购置均为自用,不以出租、出售为目的,上海、广州和成都原计划投入的租金和装修费转至北京总部;西安、沈阳、武汉原计划第一年扩建所需的租金转到北京总部;本次取消扩建或新建办事处的机器设备投资以及实施费用中的人力资源费用投资转入原所在的区域中心。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3年度,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附件: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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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报告摘要

2014-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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