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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报告摘要 2014-03-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2013年,外部经济环境仍持续疲软、能源产品市场持续低迷,公司大力拓展资源行业供应链业务,不断丰富和优化服务模式,营业规模大幅增长,提升了市场占有率和市场竞争力,年营业收入规模近300亿元;通过不断加强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紧密合作,外汇业务为公司带来了更多的收益;但由于受市场环境以及服务配套成本、人工成本、运营及管理成本等上涨的影响,以及能源资源类大宗商品的产品及公司业务的特性,公司业务综合毛利率较去年有一定程度的下降。2013年度公司业务规模、营业收入、总体业绩持续增长,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 二、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85,048.31万元,同比增长103.72%; 营业成本2,965,348.75万元,同比增长106.31%;收入与成本的增长主要是公司大力拓展资源行业供应链业务所致;销售费用2,001.44万元,同比下降24.08%;管理费用6,840.84万元,同比增长36.04%;财务费用-7,692.80万元,同比下降180.28%,主要是公司不断加强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合作,外汇业务为公司带来的收益增长所致;研发支出1,687.67万元,同比增长0.20%;实现营业利润13,081.75万元,同比增长19.78%;实现利润总额13,505.54万元,同比增长20.0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072.61万元,同比增长34.8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734.06万元,同比下降87.11%;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21,467.75万元,同比增长60.90%;经营活动现金流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前期延缓的现金流出在报告期内体现;期末现金余额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业务规模扩大,收到的资金增加。 公司回顾总结前期披露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进展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为实现和推进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计划,完成董事会的工作任务等方面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1、大力拓展资源能源行业的供应链业务 经过公司全体员工的努力,公司资源能源行业供应链业务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取得了良好的业绩,并与国内及海外多家大型矿业集团开展了业务合作。经过不断的努力,公司煤炭供应链网络建设项目已完成并投入运营,建立起了快捷高效、集约环保能源资源供应链通道,为国家电力、钢铁、化工等下游大型企业提供了优质供应链服务。在资源行业供应链业务方面,公司大力拓展市场,有效整合资源,业务量稳定增长。 2、完成募投项目建设,推行绿色物流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募投项目(煤炭供应链网络建设项目),为公司煤炭供应链业务的拓展及服务效率的提高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公司推行节能降耗、低碳环保活动,以LNG运输汽车取代传统的柴油运输车辆,大力推行绿色物流。 3、金融财务管理的创新优化 资源能源行业所涉及的基本都是大宗商品,公司要在该行业做大、做深,除自有资金外,还需得到金融机构的认可与支持。截至目前,公司已与众多大型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地区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了紧密的业务合作。公司不断优化服务模式及结算方式,在对外支付上更多地采用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支付方式,延缓了现金的流出。同时,与银行等金融机构保持紧密的沟通、联系,优化服务方案,通过外汇业务为公司带来更多的收益,充分发挥金融、财务管理的作用。 4、加强风险控制及内部管理,优化精简部门,有效节约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强风险控制管理,有效地降低业务风险;在内部管理方面,公司继续优化管理流程、进一步优化精简部门架构,加强费用管理,以有效地降低随着业务规模扩大而带来的费用增长率。 5、加强体系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了运作系统、办公管理系统,以保障公司的持续、稳健、快速增长。 公司实际经营业绩较曾公开披露过的本年度盈利预测低于或高于20%以上的差异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2、收入 说明 公司现主要业务包括供应链管理服务(主要是综合物流服务、贸易执行服务)以及物流园经营服务。综合物流服务主要是特种设备的国际物流综合服务以及物流、配送、进出口通关服务等。贸易执行服务,现主要服务的行业是矿产资源类的能源、资源类以及塑化、IT、电子等。物流园经营主要是公司在东莞的黄江塑胶物流园,为园区商家提供商铺租赁、仓库租赁、管理等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供应链管理服务收入随着能源资源行业供应链业务的拓展而大幅增长,综合物流服务收入及物流园经营服务收入受市场环境影响有一定的下降。 ■ 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 是 □ 否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贸易执行服务是指在国内、国际贸易中由公司先行“形式买断”供应商产品,通过公司的物流、营运网络将货物配送到供应商指定的产品经销商、代理商或最终用户,产品经销商、代理商或最终用户按预先约定的采购数量付款提货的综合物流服务,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拓展资源行业供应链业务,业务规模大幅增长,业务规模的增长导致公司营业收入的增长。 2、公司资源行业供应链业务提供服务的产品的单位价值较高,为标准化产品,主要集中在监管仓进行交割,运营成本较低、周期较短。目前公司对此项业务的操作基本是以月末零库存、不提供账期或账期控制在1-2周内的原则进行。期末,贸易执行服务货物销售结转导致库存量下降。 公司重大的在手订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 适用 □ 不适用 ■ 3、成本 行业分类 单位:元 ■ 产品分类 单位:元 ■ 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拓展能源资源行业供应链业务,主营业务收入298.50亿元(其中,矿产资源行业贸易执行收入291.23亿元,占比97.56%),比上年同期的146.53亿元(其中,矿产资源行业贸易执行收入140.14亿元,占比95.64% )增长103.72%, 主营业务成本296.53亿元(其中,矿产资源行业贸易执行收入的成本289.91亿元,占比97.77%),比上年同期的143.74亿元(其中,矿产资源行业贸易执行收入的成本138.02亿元,占比96.02%)增长106.31%;公司综合毛利率0.66%,比去年同期1.91%大幅下降,主要是公司大力拓展能源资源行业供应链业务,特别是资源行业供应链业务的拓展,而能源资源行业为大宗商品,其单位产品价值较高,其产品及业务的特性使能源资源行业供应链业务的毛利率偏低,随着该部分业务收入在公司总体收入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特别是资源行业供应链业务在公司总体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收入从2012年度的95.64%上升到97.56%,成本从96.02%上升到97.77%),其对毛利率的影响也越来越大,其偏低的毛利率大大降低了公司综合毛利率。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 适用 □ 不适用 ■ 4、费用 ■ 销售费用为2,001.44万元,较去年同期2,636.24万元下降24.08%,主要是公司加强内部管理,优化精简部门架构,有效节约费用所致。另由于资源行业货物的单位价值较高,为标准化产品,主要集中在监管仓进行交割,运营成本较低、周期较短;而能源行业供应链业务需根据客户要求提供物流运输服务等运营服务,运营周期相对较长。且资源行业供应链业务可共享公司在上海、深圳等地已建有的操作平台、运营人员等资源,所以该部分业务的增长没有导致营业费用同比的大幅增长。 管理费用为6,840.84万元,较去年同期5,028.67万元增长36.04%,主要是资源行业供应链业务规模的扩大,其相应的管理成本,如印花税等增长所致。 财务费用为-7,692.80万元,较去年同期9,582.19万元下降了180.28%,因公司依托供应链业务开展的外汇业务的收益是一揽子收益,包括了利息收入、利息支出、汇兑损益、投资收益(到期)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未到期)的汇总收益,但利息收入、利息支出、汇兑损益是作为公司的经常性损益项目在财务费用中核算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及投资收益,则是作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核算。综合考虑上述因素,公司2013年度财务费用较去年同期下降了117.89%,具体计算如下: ■ 报告期内,公司大力拓展资源行业供应链业务,资源行业产品主要是大宗商品,公司积极运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支付方式,在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前,已收取下游客户的回款,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了资金成本,同时也减少了流动资金的需求量,降低了流动资金贷款,银行借款利息支出下降了29.14%;贴现利息的增长主要是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收到的银行票据、信用证增长,为加快资金周转而办理了贴现所致。总体而已,公司利息支出(包括银行贷款利息及贴现利息)比去年同期下降了11.51%。同时,公司加强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沟通、合作,依托业务积极开展外汇业务,存入的保证金增长导致利息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了142.39%。汇兑损益结合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期末持有的DF/NDF等衍生金融产品按资产负债日远期外汇汇率核算的公允价值变动)及投资收益(报告期内到期的的DF/NDF等衍生金融产品确认投资亏损)计算,综合汇兑收益为2,110万,较上年同期的121万,增长了1,989万,主要是公司依托业务在锁定收益的前提下积极开展外汇业务,业务规模扩大,收益增长所致。 所得税费用2,419.20万元,较去年同期3,021.42万元下降19.93%,主要是递延所得税调整所致。 5、研发支出 ■ 6、现金流 单位:元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流出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80.03%、97.50%,净额比上年同期下降87.11%,主要原因是公司业务拓展,能源资源类供应链业务大幅增长,流入和流出的经营活动款项增加所致,净额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前期延缓了现金流出的部分,在本期支付的部分增加,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稳定,经营性现金延缓流出对公司总体经营活动流入和流出的影响会越来越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利润的差异会越来越小。 2、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入、流出和净额分别比上年同期下降87.88%、192.77%、126.81%,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上海合冠购买的理财产品(保本浮动型、在开放期的每个开放日都允许申购和赎回的)减少,以及公司投资成立了联营公司(青海合冠,未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3、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流出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26.75%、9.43%,净额比上年同期下降117.55%,主要原因是公司经营规模扩大,授信规模扩大所致;公司依托进口供应链业务开展的外汇业务增长,存入和转出的保证金增长所致。 4、以上因素综合导致公司报告期内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同比增长了96.79%,净增加额为45,974.68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主营业务构成情况 单位:元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无。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报告期公司新增合并单位2家,具体情况如下:? 1、2013年9月,公司出资1,000万成立飞马物流,公司持股比例100%。飞马物流自本报告期起,纳入合并范围。 2、2013年7月,香港飞马投资成立合冠国际,注册资本:美元100万元,持股比例100%,截止目前,注册资本尚未投入。合冠国际自报告期起,纳入合并范围。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飞马国际 公告编号:2014-003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3月1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3月27日在公司26楼会议室现场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的董事9人。会议由副董事长赵自军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2、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见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第四节“董事会报告”。 本议案提请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3、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全年完成营业总收入298.50亿元,实现营业利润1.31亿元,利润总额1.35亿元,净利润为1.11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11亿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为1.97亿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增加净额4.60亿元。 本议案提请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4、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4]第310172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确认,2013年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5,478,501.36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78,868,159.76元,减去报告期内分配利润15,911,999.97元,提取法定公积金9,547,850.14元,2013年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48,886,811.01元。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3年12月31日总股本39,78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人民币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人民币39,780,000.00元。尚余 10,910.00万元,结转下一年。 本议案提请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5、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全文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提请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6、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提请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7、审议通过了《2013年年度报告》及《201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3年年度报告》及《2013年年度报告摘要》全文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提请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8、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经过审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本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1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1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为本公司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4]第310172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议案提请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确保公司拥有充裕流动资金及时开展相关业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壹佰亿元(含)(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敞口,不含低风险业务授信),有效期限自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至2015年5月31日止。 本议案提请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10、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授权赵自军先生、张健江先生、徐志军先生共同决定并签署相关授信申请的议案》 为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公司相关业务开展,公司董事会拟授权赵自军先生、张健江先生、徐志军先生共同决定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壹佰亿元(含)(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敞口,不含低风险业务授信),有效期限自从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起至2015年5月31日止。具体授权内容包括:决定各银行的授信申请金额、融资币种、期限、担保方式(仅限于对上市公司授信的担保)、授信形式及用途等并签署相关授信申请决议,并在每季度向董事会汇报上季度银行授信情况。 如《关于公司2014年度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则可实施本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1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为上海合冠供应链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合冠供应链有限公司经营发展,公司拟为其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单笔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或等值外币)且连续十二个月内为其担保金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伍亿元(或等值外币),有效期限一年(自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公司为此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影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议案提请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12、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决定2014年度为上海合冠供应链有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提高上海合冠供应链有限公司办理银行授信时效,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为上海合冠供应链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单笔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或等值外币)且连续十二个月内为其担保金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伍亿元(或等值外币),有效期限一年(自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本议案提请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13、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对外投资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稳定可持续发展,公司拟继续大力扩展资源能源供应链领域相关业务。为提高经营决策效率,根据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管理层对资源能源行业相关配套建设、并购等对外投资作出决定。具体权限如下:自2013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2015年5月31日期限内,授权管理层在累计不超过人民币陆仟万元的对外投资作出决定,并由公司总经理签署相关决议;授权董事会在累计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的对外投资审议通过后实施。公司董事会、管理层需及时汇报并披露相关事项及办理进展。 本议案提请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14、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为壹年,并提请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业务量与审计机构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经审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一致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 本议案提请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交易事项—房地产租赁的议案》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黄壮勉先生于2014年3月25日续签《深圳市房地产租赁合同书》,续租其位于深圳市福田区深圳大道与香蜜湖路交界西北处的阳光高尔夫大厦房地产作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办公用途。租赁房地产建筑面积共计534.36平方米,租赁总金额共计人民币1,923,696.00元。公司按月向黄壮勉先生支付租金并于每月5日前完成支付,月租金总额为人民币53,436.00元。租赁期限自2014年4月1日起至2017年3月31日止。 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租赁场所为深圳市中心区、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为公司目前的办公所在地,其租赁价格参照深圳市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颁布的福田区房屋租赁指导租金及周边物业租赁的市场行情,控制了公司的经营成本,有利于公司的长远稳定经营。 二、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房地产租赁涉及的关联交易是公开、公平、合理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提请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关联董事黄壮勉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16、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上海合冠供应链有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的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合冠供应链有限公司拟向2家银行申请金额共计人民币壹亿壹仟万元,期限为一年的综合授信,其中:向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分行虹口支行申请金额为人民币伍仟万元,向招商银行上海大木桥支行申请金额为人民币陆仟万元,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17、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计划于2014年4月21日召开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有关事项。 详见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飞马国际 公告编号:2014-006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14年4月21日上午10:00在公司26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14年4月21日(星期一)上午10:00 起 3、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08号阳光高尔夫大厦26楼会议室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 5、会议期限:半天 6、股权登记日:2014年4月15日(星期二 )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3年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6、审议《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审议《2013年年度报告》和《2013年年度报告摘要》 8、审议《201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9、审议《关于公司2014年度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10、审议《关于2014年度为上海合冠供应链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11、审议《关于授权董事会决定2014年度为上海合冠供应链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12、审议《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对外投资的议案》 13、审议《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14、审议《关于关联交易事项—房地产租赁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2013年度工作述职报告。 上述审议事项的详细情况,请见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公告: 议案1、3、4、5、6、7、8、9、10、11、12、13、14见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议案2见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4年4月15日(星期二)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凡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的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均可以书面授权方式(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一)委托一名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委托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5、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其他人员。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08号阳光高尔夫大厦26楼董事会秘书办公室(邮编:518040); 2、登记时间:2014年4月16日(星期三)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6:00;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须在2014年4月16日(星期三)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张健江 谢宇佳 联系电话:0755-33356399、0755-33356333-8899 传真:0755-33356399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08号阳光高尔夫大厦26楼 邮编:518040 2、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 说明: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3、授权委托书用剪报或复印件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飞马国际 公告编号:2014-005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上海合冠供应链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数量为11,000万元人民币,累计为其担保数量为28,500万元人民币(实际担保余额21,567万元,包括本次担保的11,000万元,下同)。 ● 本公司累计生效的对外担保总额:28,500万元人民币 ● 本公司逾期对外担保:0元 ● 本次担保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注:根据公司于2013年5月7日召开的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董事会决定为上海合冠供应链有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上海合冠供应链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在单笔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或等值外币)且连续十二个月内对上海合冠供应链有限公司实际担保金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伍亿元(或等值外币)的连带责任担保额度内,可由董事会审议表决,有效期限一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故本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合冠供应链有限公司因业务运作需要,拟向2家银行申请金额共计人民币壹亿壹仟万元,期限为一年的综合授信,其中:向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分行虹口支行申请金额为人民币伍仟万元,向招商银行上海大木桥支行申请金额为人民币陆仟万元。本公司于2014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同意上海合冠供应链有限公司申请上述综合授信以及为此向银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一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合冠供应链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浦东牡丹路60号514-515室 法定代表人:黄壮勉 成立时间:二〇〇七年四月三日 经营范围: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计算机及配件、机电产品、仪器仪表、通信设备及相关产品、电子元器件、钢材、矿产品(除专项审批)、汽车零部件、五金工具、化工原料及产品(危险化学品见许可证)、百货、橡塑制品、医疗器械(具体见许可证)纺织原料及产品(除棉花收购)、鞋帽、工艺品、家用电器、家具及其他木制品的销售,普通货运,仓储(除危险品),物流服务及以上相关业务的咨询服务,食品销售管理(非实物方式),珠宝首饰的销售,国际货运代理(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上海合冠供应链有限公司目前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为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公司拥有100%的控股权。 经审计,截至201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114,013.74万元,净资产为13,346.78万元,2013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2,308.19万元,净利润1,485.54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合冠供应链有限公司”因业务运作需要,拟向2家银行申请金额共计人民币壹亿壹仟万元,期限为一年的综合授信,其中:向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分行虹口支行申请金额为人民币伍仟万元,向招商银行上海大木桥支行申请金额为人民币陆仟万元。公司同意上海合冠供应链有限公司申请上述综合授信以及为此向银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一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合冠供应链有限公司” 本次申请金额共计人民币壹亿壹仟万元,期限为一年的综合授信(其中:向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分行虹口支行申请金额为人民币伍仟万元,向招商银行上海大木桥支行申请金额为人民币陆仟万元。),有助于其业务的经营发展。 公司为此提供为期一年的连带责任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影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为上海合冠供应链有限公司的授信申请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累计生效的担保数量为28,500万元,占公司2013年经审计净资产63,490.36万元的44.89%,其中逾期担保数量为0元,全部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的情况。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飞马国际 公告编号:2014-007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3年年度报告网上 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2013年度报告全文及相关文件已于2014年3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司定于2014年4月4日(星期五)下午13:30-15:30举行2013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公司本次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黄壮勉先生,独立董事张革初先生,独立董事晏金发先生,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张健江先生以及公司部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飞马国际 公告编号:2014-008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上海合冠供应链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为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合冠供应链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单笔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或等值外币)且连续十二个月内为其担保金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伍亿元(或等值外币),有效期限一年(自2013年年度股东审议通过之日起)。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合冠供应链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浦东牡丹路60号514-515室 法定代表人:黄壮勉 成立时间:二〇〇七年四月三日 经营范围: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计算机及配件、机电产品、仪器仪表、通信设备及相关产品、电子元器件、钢材、矿产品(除专项审批)、汽车零部件、五金工具、化工原料及产品(危险化学品见许可证)、百货、橡塑制品、医疗器械(具体见许可证)纺织原料及产品(除棉花收购)、鞋帽、工艺品、家用电器、家具及其他木制品的销售,普通货运,仓储(除危险品),物流服务及以上相关业务的咨询服务,食品销售管理(非实物方式),珠宝首饰的销售,国际货运代理(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上海合冠供应链有限公司目前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为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公司拥有100%的控股权。 经审计,截至201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114,013.74万元,净资产为13,346.78万元,2013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2,308.19万元,净利润1,485.54万元。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合冠供应链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有助于其业务的经营发展。公司为此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影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合冠供应链有限公司”的授信申请提供担保。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累计生效的担保数量为28,500万元,占公司2013年经审计净资产63,490.36万元的44.89%,其中逾期担保数量为0元,全部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的情况。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下转B31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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