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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3-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717 证券简称:岭南园林 公告编号:2014-011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3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4年3月28日上午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董事尹洪卫、冯学高、刘勇、陈刚、包志毅、岳鸿军参加了现场会议,董事章击舟以通讯方式表决,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尹洪卫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园林工程施工项目营运资金需求项目201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随着公司业务不断拓展,公司对园林工程施工业务营运资金需求持续增加,为支持公司园林工程施工业务快速发展,进一步提高市场占有率,巩固公司在行业竞争中的优势地位。经研究,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的要求,计划使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园林工程施工项目营运资金需求项目的募集资金9,000.00万元。为有效控制项目资金运作的风险,本公司财务部根据各工程项目的运行情况制定年度运营资金使用计划,该计划已经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报董事会审批,董事会批准后,财务部按批准后的使用计划支出相应募集资金,如超过年度计划的额度,需另行报董事会审批。 公司园林工程施工项目营运资金需求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仅涉及该笔募集资金投入安排,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不会对已实施的项目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并与公司现阶段经营状况相匹配。 《关于〈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园林工程施工项目营运资金需求项目201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参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一致同意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详细内容参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同意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核查意见,详细内容参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园林工程施工项目营运资金需求201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议案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717 证券简称:岭南园林 公告编号:2014-012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3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14年3月28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梅云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经全体监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园林工程施工项目营运资金需求项目201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仅涉及该笔募集资金投入安排,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不会对已实施的项目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并与公司现阶段经营状况相匹配。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特此公告。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O一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717 证券简称:岭南园林 公告编号:2014-013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园林工程施工项目营运资金需求项目2014年度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概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49号)文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072.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2.32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3,927.04万元,扣除保荐费及承销费等相关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000万元。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4年2月14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编号为“广会验字[2014]G14000120025号”的《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旗峰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如下: (1)人民币97,189,967.68元存入公司园林工程施工项目营运资金需求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其中7,189,967.68元为发行费用,90,000,000元用于公司园林工程施工项目营运资金需求项目募集资金),开户银行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账号为395000100100459268; (2)人民币65,000,000.00元存入公司监利苗场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账号为00392556000120109006328; (3)人民币55,000,000.00元存入公司泸县苗场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旗峰支行,账号为769903251510768。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表列示: 单位:万元
二、园林工程施工项目营运资金需求项目201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原因 2014年,园林工程施工项目营运资金需求项目募集资金计划使用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主要从事园林工程施工项目,属于建筑行业,与其他建筑工程类似,存在不同程度的垫付资金的情况。2014年在公司运营的各阶段对资金的需求主要集中在: 1、市场开拓的费用开支 市场开拓过程中需要一定量的费用支出,如差旅费、管理费和其他费用等。另外,现场勘察、资料查询、聘请专家、组织研讨等,存在一定的费用支出。 2、项目投标阶段的投标保证金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37条规定:“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除现金外可以使用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 投标保证金一般为项目总标的的5%左右。 3、合同签订后的项目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 根据《招标投标法》第46条第二款规定:“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本公司从事的园林工程施工项目,通常需要在开工前向客户开具履约保函或支付一定的履约保证金,其中:市政园林工程项目的履约保函或保证金一般为合同价款的10-20%,地产景观工程的履约保函或保证金一般为合同价款的5-10%。工程项目的履约保函或保证金通常在合同签订后支付,待项目竣工验收后再予以退还。由于市政园林工程项目施工周期多为8个月-2年,地产景观工程施工周期通常为6个月-1.5年,开具履约保函或支付履约保证金所占用的资金对公司资金需求构成一定的压力。 4、工程质量保证金 市政园林工程项目和地产景观工程项目的工程质保金通常为合同价款的5%-10%,一般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待质保期满后再退回,质保期一般均为项目竣工后1-2年。 5、在建工程的项目进度款 在园林工程实施阶段,本公司通常在月末时对当月完成的工程量进行计量统计,如采用形象进度结算方式的则一般在完成一个阶段的工程量后进行计量统计,并提交相关资料给发包方。从申请日开始至进度款到账,市政园林工程一般需要4个月,地产景观工程项目一般需要3个月。由于发包方的工程结算和公司对上游供应商的结算存在时间差异,公司在收到相关工程款之前需先以自有资金垫付工程施工成本,在项目施工和养护管理过程中会占用大量运营资金。 6、原材料采购费用 由于受园林绿化业务的合同订单模式的限制,本公司目前供应商较为分散。根据本公司与原材料供应商签订的采购合同的规定,通常情况下,本公司购买石材、水泥、钢筋、水电材料、绿化苗木等主要原材料的支付方式为“月结付款”,而对于辅助材料的采购则采用“款到发货”的方式。 三、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对公司募投项目及经营的影响 公司园林工程施工项目营运资金需求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有利于改善公司资金流转情况,进一步提升公司对项目的经营、管控能力,能更好的回报广大股东。 公司园林工程施工项目营运资金需求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仅涉及该笔募集资金投入安排,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不会对已实施的项目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并与公司现阶段经营状况相匹配。因此,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专项意见 (一)监事会审查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园林工程施工项目营运资金需求项目2014年度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仅涉及该笔募集资金投入安排,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不会对已实施的项目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并与公司现阶段经营状况相匹配。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二)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充分发挥募集资金效益,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履行了董事会审批程序,并取得了监事会同意,其内容和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同意此次园林工程施工项目营运资金需求项目201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后认为: (1)公司拟定的园林工程施工项目营运资金需求项目201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是经公司财务部根据各工程项目的运行情况制定的年度运营资金使用计划,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报董事会审批。公司2014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审议,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明确同意意见。上述审批程序符合招股说明书披露的程序及适用范围、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的要求。 (2)公司拟定的园林工程施工项目营运资金需求项目201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符合目前公司的发展现状,及时补充园林工程施工项目营运资金将有利于公司满足流动资金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快资金的内部流转速度,为公司业务稳定持续发展做出有力支持;其内容及程序符合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募集资金管理的规定,有利于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及控制项目资金运作风险,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3)保荐机构对公司拟定的园林工程施工项目营运资金需求项目201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无异议。 特此公告。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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