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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421 股票简称:南京中北 公告编号:2014-19 南京中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 2014-03-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中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于2014年3月3日开始停牌。停牌期间,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即 2014年3月10日、3月17日、3月24日,公司分别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相关公告见同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14-04、2014-06、2014-18)。 公司原计划最晚将在2014年4月2日前复牌,现公司申请继续停牌,最晚将在2014年4月30日前按照26号格式准则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3个月。 一、上市公司在停牌期间做的工作 自公司股票停牌以来,公司及有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资产重组各项工作,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审计、评估、法律顾问等中介机构,各中介机构已相继进场开展了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公司与相关各方就本次资产重组的方案和程序等进行了商讨、沟通。同时,公司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该事项进展情况公告。按照相关规则,公司还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和申报,并对其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截止本公告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工作仍在有序进行中。 二、延期复牌的原因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且重组有关各方仍在进一步完善重组方案,各项工作尚在积极推进之中。因此,公司预计无法按照原计划于2014年4月2日前披露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信息并复牌。为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特申请延期复牌。 三、承诺 公司承诺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3个月。在上述期限内若公司仍未能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者草案的,公司将发布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并复牌,同时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停牌期间,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上述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中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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