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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04 证券简称:东光微电 编号:2014-027 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14-04-0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4年4月21日(星期一)9:00点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形式 股权登记日:2014年4月10日(星期四) 二、会议出席人员 1、截止2014年4月10日(星期四)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保荐机构指定的代表人、公司聘任的律师。 三、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3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2013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201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审议《关于续聘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审议《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7、审议《201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4年度银行贷款额度》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张波先生、王焱先生、宋长发先生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述职。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内容详见2014年3月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4年4月18日(星期五)9:00—11:30、13:30—16:00; 3、登记地点: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应在2014年4月18日(星期五)16:00前传真至公司证券法务部。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周玲燕、胥驰骋 联系电话:0510-87138930 传 真:0510-87138931 地 址:江苏宜兴新街百合工业园 邮 编:21420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场。 特此公告。 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一: 股 东 参 会 登 记 表 股东名称(姓名): 地 址: 有效证件及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股东盖章(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行使表决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第1-8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本次委托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该次股东会结束时止。 注: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弃权或者反对并在相应栏内打“√” ,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委托人单位(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权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单位公章(签名): 委托日期: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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