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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98 证券简称:*ST大荒 公告编号:2014-031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黑龙江省北大荒米业集团有限公司资产出售交易的公告 2014-04-0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3年8月5日召开的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的议案,批准将本公司持有的黑龙江省北大荒米业集团有限公司98.55%的全部股权出售给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总公司,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及关联交易相关事宜。 2013年9月4日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提交了《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申请行政许可。 2014年3月25日本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根据本公司聘请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13年度审计报告,对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相关规定,对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认真的自查论证后,确认本次交易的标的对象2013年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和净资产比例均未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即本次资产出售目前已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撤回<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申请》的议案,并授权经理层继续按照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内容,办理此次资产出售交易除中国证监会核准之外的其他事宜。2014年3月27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关于撤回<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申请》。 2014年3月2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向本公司下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2014】47号)文件,终止了对《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 2014年3月29日,公司经理层按照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要求,按照与本次交易对方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总公司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以及《补充协议》办理了本次资产出售及关联交易的各项手续。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总公司向本公司支付了本次交易转让价款,并与本公司共同签署了《股权转让确认书》。黑龙江省北大荒米业集团有限公司完成了股东变更的工商手续。 2014年3月30日,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黑龙江分所出具了《关于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向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总公司转让股权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至此,本次黑龙江省北大荒米业集团有限公司资产出售及关联交易完成。本公司不再拥有黑龙江省北大荒米业集团有限公司任何股权,其财务报表不再纳入本公司。 特此公告。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0一四年四月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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