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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4-0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组织架构图如上:

  (上接B38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内控制度具有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公司建立的内部控制制度贯穿于公司经营活动的各层面和各环节并有效实施。公司的法人治理、生产经营、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等活动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内外部风险得到了合理控制,公司的内部控制是有效的。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

  特此公告。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4年4月1日

    

      

  股票简称:一汽夏利 股票代码:000927 编号:2014-临013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3月3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选举张鸿儒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2、 聘任田聪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3、 经田聪明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金叙龙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此外:

  1、 林引先生因工作需要,已提出辞去我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副董事长及董事会下属委员会委员,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2、 王刚先生因工作需要,已提出辞去我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及董事会下属委员会委员、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3、 陈培玉先生因工作需要提出辞去我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4、 韩庭武先生因工作需要提出辞去我公司总会计师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林引先生、王刚先生、陈培玉先生、韩庭武先生辞的职报告自签署之日起生效。上述原董事、高管均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离任后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的事宜。

  本公司对林引先生、王刚先生、陈培玉先生、韩庭武先生在任职期间对本公司经营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4月1日

    

      

  股票简称:一汽夏利 股票代码:000927 编号:2014-临011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一汽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的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按照深交所《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7号―涉及财务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信息披露》的要求,通过查验一汽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并审阅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出具的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在内的财务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告,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历史沿革:一汽财务有限公司于1987年12月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原名为解放汽车工业财务公司,1993年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更名为中国第一汽车集团财务公司,1996年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更名为一汽财务有限公司。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内非银行金融机构。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033H22201000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220101010011200

  注册资本:112,880万元人民币,其中,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货币出资79,917.3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0.7984%,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货币出资24,546.9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1.746%,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货币出资7,240.8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4146%,长春一汽富晟集团有限公司,货币出资1,024万元,占注册资本的0.9072%,一汽新疆汽车公司,货币出资1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0.0886%,一汽青海汽车厂,货币出资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0.0443%,一汽贸易公司肇庆分公司,货币出资1万元,占注册资本的0.0009%

  法定代表人:滕铁骑

  公司注册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汽车产业开发区东风大街711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1、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

  2、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

  3、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

  4、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

  5、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

  6、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7、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

  8、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

  9、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

  10、从事同业拆借;

  11、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

  12、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

  13、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

  14、有价证券投资;

  15、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

  二、财务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风险管理环境

  财务公司已按照《一汽财务有限公司章程》中的规定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并对董事会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在风险管理中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公司治理结构健全,管理运作规范,建立了分工合理,职责明确、互相制衡、报告关系清晰的组织结构,为风险管理的有效性提供必要的前提条件。财务公司按照决策系统、执行系统、监督反馈系统互相制衡的原则设置了公司组织结构。

  组织架构图如下:

  ■

  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三会一层会议管理、工作计划管理、总经理信息渠道管理、总经理文秘、公司印章证照管理及收发文等行政事项的职能部门。负责公司战略管理、组织管理、流程管理等职能的部门。负责公司人力资源管理。

  财务管理部:负责财务管理、资金管理、偿付能力、统计、单证、税收政策、财务会计及资金管理信息系统相关工作。

  经营控制部:负责经营计划、预算与费用管理、经营控制与经营业绩评价。

  风控合规部:负责公司风险管理、合规管理、法律事务等职能。

  内审部:对公司经营管理活动进行独立稽核监督。

  资产管理部:负责投融资管理、资产配置相关工作。

  信息科技部:负责公司信息系统规划、建设与系统运行维护。

  结算部:负责账户管理、结算、清算、票据管理、银行头寸管理、结算系统管理。

  公司业务部:负责集团信贷业务规划、市场营销、产品开发、产品销售与服务等工作。

  国际业务部:负责国际业务研究、政策管理、产品规划、营销、代理结售汇业务、外汇市场信息咨询服务等工作。

  董事会:负责决策建立和维护财务公司健全有效的风险管理体系(包括风险管理的组织体系框架和政策体系框架)及基本原则;负责决策公司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合规风险、声誉风险等各类风险的可承受水平,决策财务公司可承受上述风险水平的依据和方法。

  监事会:负责监督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完善风险管理与内控体系;负责监督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履行风险管理与内控职责;负责对董事会、高级管理层疏于履行风险管理与内控职能的行为进行质询;负责要求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纠正其违反内控要求的行为,并根据规定程序实施问责。

  高级管理层: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风险管理相关组织机构,保证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的各项职责得到有效履行;负责制定公司风险管理政策、措施及方案并报董事会审批;负责监督和评价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及运行情况;负责建立公司授权体系;负责组织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培育良好的公司精神和风险管理文化。

  财务公司对于所面临的每一种主要风险,均建立一个由三条防线组成的风险防范体系。各业务部门是风险管理的第一道防线;风险管理部门是风险管理的第二道防线;内审部是风险管理的第三道防线。

  (二)风险的识别、评估与监测

  财务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分级授权管理制度。公司各部门间、各岗位间职责分工明确,各层级报告关系清晰,通过部门及岗位职责的合理设定,形成了部门间、岗位间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风险控制机制。公司各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在其职责范围内对本部门相关业务风险进行识别与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制定各自不同的风险控制制度、标准化操作流程及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

  财务公司开发完成了法人业务、消费信贷业务的信用评级模型及信用评分卡的建设工作,开展操作风险与内部控制自我评估,完成风险预警体系建设,提升风险识别与评估,监测与报告的效率、质量与技术水平。

  财务公司综合运用现场和非现场方式监控风险。在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方面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制度体系和管理体系。

  (三)控制活动

  1、结算及资金管理

  在结算及资金管理方面,财务公司根据各监管法规,制定了《现金出纳业务管理办法》、《代保管业务管理办法》、《代保管商业汇票业务实施细则》、《银行存款账户操作细则》、《集团成员单位其他账户管理办法及操作细则》、《集团成员单位结算账户管理办法》、《支付结算管理办法》、《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存款工作管理办法》、《反洗钱工作管理制度》等业务管理办法和操作流程,有效控制了业务风险。

  (1)资金集中管理和内部结算业务。财务公司根据成员单位申请,在双方签订《账户管理协议》后为成员单位开设结算账户以及各类存款账户,用以存放各成员单位资金。成员单位可通过公司网上结算平台提交划款指令实现资金划转,公司网上结算平台设定了严格的访问权限控制措施,并提供了及时详尽的对账服务,通过信息系统控制和健全的制度控制保障了成员单位的资金安全和结算的便利。

  (2)成员单位存款业务。公司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成员单位办理存款业务,相关政策严格按照银监局和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执行,充分保障成员单位资金的安全,维护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流动性管理。公司严格遵循《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资产负债管理,通过制定和实施严格的资金管理计划,保证了公司资金的安全性、效益性和流动性。

  (4)资金融通。公司流动性充裕,尚无对外融资需求;尚未开展同业拆借业务。

  2、信贷管理

  财务公司建立了职责分工明确、审贷分离、前后台相互监督制约的信贷管理体制。为有效控制信贷风险,公司高级管理曾下设立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在授权范围内对公司的信贷计划、综合授信、项目贷款等项目进行审查和审批;公司业务部负责贷前调查、贷后管理、贷款清收等工作;结算部门负责信贷资金发放。

  财务公司针对集团信贷业务特点制定了有关集团信贷客户授信业务、法人账户透支业务、票据业务、保证业务、委托贷款业务、资产风险分类等制度规章。

  财务公司的信贷业务对象的范围遵循《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根据银监会《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等监管法规的要求,对信贷资金的用途、收息情况、展期贷款、逾期贷款等进行监控,对信贷资产安全性和可回收性进行贷后检查,并根据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相关规定定期对信贷资产进行风险分类,按贷款损失的程度计提贷款损失准备。公司信贷资产质量良好,拨备覆盖充足。

  3、信息系统控制

  公司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完全对标商业银行的建设标准。截止目前已投入使用的系统有网上金融服务系统、影像柜面系统、信贷管理系统、票据管理系统、客户信息管理系统、资金结算系统、资金汇划系统、总账系统、运控系统、对账系统、1104系统、征信系统、授权系统、预算系统、费控系统、档案管理系统等。基本涵盖风险监测、风险分析、不良资产处置等风险管理环节,基本实现了全过程风险的信息采集、传递、分析系统的建设。

  制定了《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办法》、《信息科技项目外包管理办法》、《业务连续性管理办法》等 22 个制度及操作规程,以保障公司运营的 IT 支撑。对网络安全、系统设备管理与维护、灾备及应急处理、用户及权限管理、密钥管理、异常业务处理等做了详细的规定,对各部门各岗位的系统权限逐一进行了明确,系统各关键控制环节均设置多级审批以控制操作风险,系统管理人员与业务操作人员等不相容岗位权限严格分离。

  4、审计监督

  财务公司设立了独立的内部审计部门,建立了《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制度》,明确了内审部门在内部监督中的职责权限,规范了内部监督的程序、方法和要求。内审部门对公司操作风险与内部控制的合理性、健全性和有效性进行检查、评价,定期对操作风险与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稽核监督,并就操作风险与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并监督改进。公司信息沟通渠道通畅,各部门发现操作风险与内部控制的隐患和缺陷,均有便利的渠道向高级管理层、董事会、监事会报告。

  财务公司建立了完善的操作风险管理体系,定期开展操作风险与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检查、评价公司操作风险与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执行情况,查找流程缺陷及漏洞。

  财务公司建立操作风险与内部控制问题和缺陷的处理纠正机制,管理层须根据操作风险与内部控制的检查情况和评价结果,提出整改意见和纠正措施,并督促各机构落实。

  (四)风险管理总体评价

  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制度健全,执行有效。在资金管理方面公司较好地控制资金流转风险;在信贷业务方面公司建立了相应的信贷业务风险控制程序,有较为先进的风险管理技术,使整体风险控制在较低的水平。

  三、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经营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合并口径资产合计4,920,797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392,384万元;营业收入235,312万元,利润总额107,845万元,净利润80,440万元;吸收成员单位存款余额3,851,762万元。

  (二)管理情况

  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根据对财务公司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未发现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与财务报表相关的资金、信贷、稽核、信息管理等方面的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

  (三)监管指标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截至2013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的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规定要求:

  1、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10%:

  资本充足率=资本净额/(风险加权资产+市场风险资产×12.5)=12.61%

  2、拆入资金余额不得高于资本总额:

  (同业拆入+卖出回购款项)/资本总额= 0 %,不高于资本总额。

  3、投资比例不得高于资本总额70%:

  投资比例=67.59%。

  4、担保余额不得高于资本总额:

  担保余额/资本总额= 0 %,担保余额低于资本总额。

  5、自有固定资产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不得高于20%:

  自有固定资产与资本总额的比为0.12%。

  四、本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贷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本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2001.24万元,贷款余额为62000万元,2013年内累计贴现137153.87万元,累计支出利息及贴现息金额7098.23万元。本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未发生财务公司因现金头寸不足而延迟付款的情况。

  五、风险评估意见

  经过对财务公司截止2013年12月31日的情况所进行的分析与判断,本公司认为,财务公司严格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06〕第8号)规定经营,经营业绩良好,并做出如下评估结论:

  1、本公司未发现财务公司各资产负债比例指标不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要求;

  2、本公司未发现财务公司发生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或担保垫款、电脑系统严重故障、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

  3、本公司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可能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

  2011年3月23日,中国银监会正式批准财务公司与吉林银行联合筹建一汽汽车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汽车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注册资本金为10亿元人民币,其中财务公司出资6.6亿元,占股66%,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资3.4亿元,占股34%。汽车金融公司已于2012年1月18日开业。

  经评估,汽车金融公司有利于财务公司的多元化发展战略,便于其做强做大,对财务公司长远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本公司与财务公司及其他关联方、汽车经销商共同发起设立鑫安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十亿元。

  该公司于2011年8月3日,取得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筹建鑫安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保监发改[2011]1248号),批准筹建鑫安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6月8日,取得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鑫安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保监发改[2012]671号),批准公司开业。2012年6月15日取得营业执照,正式开业运营。2014年2月19日,中国保监会下发了《关于鑫安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同意鑫安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0亿元人民币。变更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

  经评估,鑫安汽车保险公司有利于财务公司的多元化发展战略,便于其做强做大,对财务公司长远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4、本公司发现财务公司存在“对单一股东发放贷款余额超过其注册资本金的50%或者该股东的出资额”的情况:

  财务公司对其股东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发放贷款10亿元,超过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对财务公司的出资额。

  本公司认为,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一家国内知名的汽车上市公司,其经营状况良好,偿债能力较强,还贷逾期风险极小,对财务公司和我公司资金安全造成影响的风险极小。

  5、根据财务公司已向本公司出具的承诺函,在本公司与其办理存款金融服务业务期间,财务公司将按要求按时提供相应报表;

  6、本公司未发现财务公司股东存在对财务公司逾期未偿负债的情况;

  7、本公司未发现财务公司发生过因违法违规受到银行业监管机构等部门给予责令整顿等监管措施和行政处罚的情况;

  8、本公司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其他可能对本公司存放资金带来安全隐患的事项。

  本公司认为,根据对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未发现财务公司与财务报表相关资金、信贷、投资、审计、信息管理等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财务公司运营正常,资金充裕,内控健全,公司资产质量非常好,资本充足率较高,拨备充足,与其开展存款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可控。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4月1日

    

      

  股票简称:一汽夏利 股票代码:000927 编号:2014-临010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一汽财务有限公司开展日常短期融资及存款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3月31日,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总经理向一汽财务有限公司进行日常短期融资的议案》和《关于在一汽财务有限公司进行日常存款业务的议案》。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的日常流动资金周转的需求,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公司利用一汽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的金融服务平台,由财务公司提供日常存款业务的金融服务,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管理水平及使用效率,董事会决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2014年度对财务公司进行日常短期融资业务行使决策权,累计支出利息及贴现息金额不超过1.5亿元,并授权总经理签署相关银行贷款文件,授权有效期一年;董事会决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2014年度对财务公司进行日常存款业务行使决策权,在财务公司存款的货币资金每日最高限额不超过5亿元,授权有效期为一年。

  2、构成关联交易

  鉴于本公司与财务公司受同一控制人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汽股份”)控制,且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滕铁骑担任财务公司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审批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由于本议案内容属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许宪平、金毅、吴绍明回避表决,该方案获得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就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4、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5、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1、关联方名称:一汽财务有限公司

  2、历史沿革:财务公司于1987年12月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原名为解放汽车工业财务公司,1993年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更名为中国第一汽车集团财务公司,1996年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更名为一汽财务有限公司。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滕铁骑

  4、成立日期:1987年12月22日

  5、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6、注册资本:112,880.00万元人民币

  7、注册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东风大街711号

  8、税务登记证号码:220106123998560

  9、经营范围:

  (1)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

  (2)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

  (3)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

  (4)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

  (5)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

  (6)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7)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

  (8)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

  (9)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

  (10)从事同业拆借;

  (11)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

  (12)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

  (13)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

  (14)有价证券投资;

  (15)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

  10、主要股东及出资情况

  注册资本:112,880万元人民币,其中,一汽股份货币出资79,917.3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0.7984%,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货币出资24,546.9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1.746%,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货币出资7,240.8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4146%,长春一汽富晟集团有限公司,货币出资1,024万元,占注册资本的0.9072%,一汽新疆汽车公司,货币出资1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0.0886%,一汽青海汽车厂,货币出资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0.0443%,一汽贸易公司肇庆分公司,货币出资1万元,占注册资本的0.0009%

  11、主营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单位:万元

  ■

  12、资本充足率

  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资本充足率为12.61%。

  13、关联关系介绍

  本公司与财务公司受同一控制人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控制,且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滕铁骑担任财务公司董事长

  三、关联交易情况

  (一)日常短期融资业务

  1、交易类型:日常短期融资、银行承兑汇票开立及贴现

  2、协议期限:一年

  3、交易金额:累计支出利息及贴现息金额不超过1.5亿元。

  4、交易定价

  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优惠的贷款利率和贴现利率,不高于公司在其他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和贴现利率。

  (二)日常存款业务

  1、交易类型:日常货币存款金融业务

  2、协议期限:一年

  3、交易金额:在财务公司存款的货币资金每日最高限额不超过5亿元。

  4、交易定价

  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将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利用财务公司的金融服务平台,由财务公司提供日常存款业务的金融服务,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管理水平及使用效率。

  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资金风险控制措施

  1、财务公司承诺确保资金管理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并将严格按照中国银监会颁布的财务公司风险监测指标规范运作,资产负债比例,流动性比例等主要监管指标应符合中国银监会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财务公司承诺定期向本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报告,并根据公司需要提供月度会计报表。

  3、财务公司承诺一旦发生可能危及公司存款安全的情形或其他可能对公司存放资金带来安全隐患的事项,将及时向本公司履行告知义务。同时,公司将立即调回所存款项。

  4、公司将不定期地全额或部分调出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以验证存款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六、2013年公司与财务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

  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3年度在财务公司存款的货币资金每日最高限额不超过5亿元,在财务公司累计支出利息及贴现息金额不超过1亿元。

  截止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在财务公司的结算账户上存款余额为2001.24万元,累计支出利息及贴现息金额7098.23万元。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公司根据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与财务公司开展的日常短期融资业务,双方以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合作共赢为合作原则,开展此项业务有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对于公司的经营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公司开展此项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关于授权公司总经理向一汽财务有限公司进行日常短期融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公司利用财务公司的金融服务平台,由财务公司提供日常存款业务的金融服务,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管理水平及使用效率,开展此项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关于在一汽财务有限公司进行日常存款业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提供的向财务公司进行日常短期融资的相关资料,我们对开展此项业务的交易对手方资质及运营情况,市场利率等情况进行了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向财务公司进行日常短期融资是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与财务公司开展的日常短期融资业务,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合作共赢为合作原则,开展此项业务有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对于公司的经营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公司开展此项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授权范围内向财务公司进行日常短期融资。

  根据公司提供的财务公司的相关材料,我们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经营状况以及公司开展业务的准备情况、风险防范等进行了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利用财务公司的金融服务平台,由财务公司提供日常存款业务的金融服务,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管理水平及使用效率,开展此项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授权范围内在财务公司进行日常存款业务。

  八、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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