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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403 股票简称:爱仕达 公告编号:2014-015 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搬迁奖励款全部余款的公告 2014-04-0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公司搬迁及补偿、奖励基本情况 2013年8月27日,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温岭总部厂区"退二进三"的议案》、《关于与温岭市城市新区建设办公室签署<温岭市产学研园区地块企业搬迁协议书>的议案》,同意对公司温岭总部厂区实施分步搬迁,先对公司总部东厂实施"退二进三"搬迁工作。根据搬迁协议,公司东厂搬迁可得到收储土地补偿费177,907,995元、地面建筑物及附属物补偿19,940,154元;土地经公开出让后,公司可获得按土地出让净收益的60%计算的搬迁奖励费。 相关内容详见2013年8月28日公司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温岭市城市新区建设办公室签署<温岭市产学研园区地块企业搬迁协议书>的公告》(2013-031 号)、《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温岭市城市新区建设办公室签署<温岭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的公告》(2013-032 号)、2013年11月1日的《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更正公告》(2013-042 号)。 二、搬迁奖励款金额及收到情况 (一)搬迁奖励款金额 根据经过温岭市人民政府审核确认的《2013年10月23日拍卖的CD050519/CD050530地块地价结算单》:公司温岭总部东厂搬迁地块土地出让净收益为308,416,121.03元;按照土地出让净收益的60%计算,公司温岭总部东厂搬迁应得的搬迁奖励款金额为:185,049,672.62元。 (二)搬迁奖励款收到情况 1、2014年3月24日,公司收到搬迁奖励款11,500万元。相关情况详见2014年3月25日公司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搬迁奖励款的公告》(2014-014号) 2、2014年3月31日,公司收到搬迁奖励款的全部余款70,049,672.62元。 至此,搬迁奖励款185,049,672.62元已全部收到;2013年9月18日,公司收到了收储土地补偿款177,907,995元、地面建筑物及附属物补偿款19,940,154元(相关情况见2013年9月23日公司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收到土地收储补偿款的公告》);截止本公告发布日,公司温岭总部东厂搬迁应得的搬迁补偿款及搬迁奖励款共计382,897,821.62元已全部到帐。 三、搬迁奖励款的会计处理及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一)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 号》及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在本次搬迁中所收到的土地收储补偿款、搬迁厂区内的地面建筑物及附属物补偿款和搬迁奖励款均计入专项应付款;属于对企业在搬迁和重建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损失、有关费用性支出、停工损失等进行补偿的,应自专项应付款转入递延收益后,再从递延收益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属于对搬迁后新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进行补偿的,应自专项应付款转入递延收益后,再从递延收益计入受益期间内当期营业外收入。企业取得的搬迁补偿款和搬迁奖励款扣除转入递延收益的金额后如有结余的,作为资本公积处理,由全体股东共享。 2013年10月31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东厂"退二进三"所得到的补偿款及奖励款的相关会计处理事项进行了审核,出具了《关于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搬迁补偿款的会计处理专项说明》,结论意见为: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公司可获得的政府搬迁补偿款(包括土地补偿费、地面建筑物及附属补偿、搬迁奖励费(搬迁腾空停产补偿)),在实际收到时作为专项应付款处理。其中,属于对企业在搬迁和重建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损失、有关费用性支出、停工损失及搬迁后拟新建资产进行补偿的,自专项应付款转入递延收益,企业取得的搬迁补偿款扣除转入递延收益的金额后如有结余的,作为资本公积处理,由全体股东共享。 (二)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1、对2014年公司业绩的影响 (1)公司收到的全部搬迁奖励款在收到时计入专项应付款;根据公司搬迁计划,预计2014年继续发生与搬迁相关的支出及费用,在此类费用发生的当期,对应补助金额转入营业外收入。由于相关费用与所结转营业外收入的金额相等,抵消后不影响公司当期经营业绩。 (2)根据公司新厂建造计划,预计2014年将有新建厂区的资本性支出,根据公司规划,公司目前厂区仍处于筹建期间,尚未达到资产的预计可使用状态。根据建造实际发生支出对应的补助金额转入递延收益,待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后,按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平均分摊至营业外收入。由于本期公司新厂区尚处于筹建期,该等支出不影响公司当期业绩。 (3)根据相关规定,与费用性支出相关的补偿计入营业外收入,相关费用性支出可税前抵扣,因此不产生所得税。 综上所述,公司温岭总部东厂"退二进三"所得搬迁奖励款对公司2014年度当期经营业绩没有影响。 2、对以后年度的影响 公司在本次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损失、有关费用性支出、迁建固定资产投资的构成和金额、搬迁补偿款和搬迁奖励款扣除转入递延收益的金额后的结余等事宜存在较多不确定因素;各年度可以确认的递延收益及最终转入资本公积金的数据须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的结果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经温岭市人民政府审核确认的《2013年10月23日拍卖的CD050519/CD050530地块地价结算单》 (二)银行进账单据 特此公告 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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