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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4-0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码:2014-31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者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和股东出席情况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永太科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4年3月29日9:30在永太科技四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0人,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140,783,45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8.59%,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的规定。董事长王莺妹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全体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所有议案均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40,783,45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2、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40,783,45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3、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40,783,45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4、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140,783,45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5、审议通过了《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40,783,45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4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0,783,45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0,783,45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0,783,45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本次股东大会中独立董事宣读了2013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律师法律意见书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委派的李良琛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码:2014-32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4 年3 月29日上午11 时,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4 年3 月25日通过直接送达和传真方式发出,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莺妹女士主持,采用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经现场举手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首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于2014年3月18日完成认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4年3月20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4]第610068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截至2014年3月19日止新增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2014年3月26日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手续。根据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由240,300,000元增加至244,024,000元,并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
同意 9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修订后的《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特此公告。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3月3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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