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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4-0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023 证券简称:浙能电力 编号:2014-013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下属电厂脱硝、通流改造 拆除相关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3月27日,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下属电厂脱硝、通流改造拆除相关资产的议案》,现将该议案的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十二五”氮氧化物污染减排规划,公司陆续安排下属电厂开展机组脱硝改造工作,有效削减氮氧化物的排放总量,积极争取脱硝补贴电价;另一方面,通过实施通流改造,对设备进行技术升级,能够有效降低电厂煤耗,不仅节能降耗而且能大幅提高电厂经营效益。根据上述政府规划和公司发展需要,公司下属电厂部分机组将于2014年陆续实施脱硝和增效扩容改造,相应需要拆除并更换部分资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公司对相关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进行复核后,认为该等资产剩余可使用寿命为2013年度至2014年拆除时点,并以复核后的剩余寿命重新计算2013年度折旧。比原预计使用寿命多计提折旧193,513,071.82元,其中浙江浙能兰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65,974,562.82元、浙江浙能乐清发电有限责任公司48,458,217.14元、浙江浙能嘉华发电有限公司31,614,718.99元、浙江浙能北仑发电有限公司18,481,698.24、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28,983,874.63元。对无改造计划或已完成改造的同类资产,仍按该类别的折旧年限计提折旧。 特此公告。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00023 证券简称:浙能电力 编号:2014-014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4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薪酬考核办法>的议案》和《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13年度薪酬考核及2014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现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关薪酬情况具体公告如下: 一、不在公司领取报酬的董事、监事,公司不额外为其提供工资及福利;在公司领取报酬的非独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报酬由董事会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照公司薪酬考核办法予以确认;独立董事的报酬经公司201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每人每年人民币107,352.94元(税前)。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高级管理人员年薪和职工工资总额与公司经营和管理业绩挂钩。薪酬考核按年度进行,年度考核与经营责任制考核、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相结合来进行高级管理人员年薪和职工工资总额的最终考核。其中,公司总经理年薪基数及其考核由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副总经理的年薪基数由董事会确定。 三、2013年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含报告期内离任)从公司或股东单位领取的报酬为:
四、2014年度薪酬计划 根据公司《薪酬考核办法》,2014年公司总经理年薪按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进行预发,副总经理的年薪基数为66.27万元。 特此公告。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00023 证券简称:浙能电力 编号:2014-015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将本公司截至2013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以及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253号文核准,本公司发行1,072,092,605股A股股份换股吸收合并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南发电),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5.53元,共计发行股份1,072,092,605股,发行费用59,000,000.00元。换股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11月7日,该日收市后除本公司之外其他股东所持的东南发电股份转换为公司新增发行的A股股份。上述股本变更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3〕325号)。新增股份于2013年11月2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妥登记手续。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关于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交易的通知》(〔2013〕109号),本公司A股股票为9,105,432,605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其中608,177,015股于2013年12月19日起上市交易。 本公司该次发行系发行股份吸收合并,未募集货币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以及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本公司该次发行未募集货币资金,不存在募投项目,不涉及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本公司该次发行未募集货币资金,不存在募投项目,不涉及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四、发行股份吸收合并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一) 资产权属变更 本公司发行股份吸收合并东南发电,承继及承接东南发电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其下属子公司变更为本公司之子公司。东南发电的注销手续正在办理中。 (二) 资产账面价值变化情况
(三) 生产经营情况和效益贡献情况 假定东南发电未被吸收合并,按吸收合并前架构模拟编制的东南发电2013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营业收入为 8,529,672,348.83 元、营业利润为1,422,594,928.41元、利润总额为1,346,553,345.15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127,718,452.38元。 (四) 备考盈利预测实现情况 本公司已编制2013年度备考盈利预测表,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由其出具《审核报告》(天健审〔2013〕174号)。该预测系在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2012年度备考财务报表的基础上,以本公司对预测期间经营环境及经营计划等的最佳估计假设为前提编制,并视同吸收合并后的架构在2012-2013年度一直存在。备考盈利预测的实现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其他差异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四月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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