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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报观察 期待“投资诉讼费”终结“中国式维权” 2014-04-0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杨丽花
证券时报记者 杨丽花 近日,上海华荣律师事务所几个律师正在筹划一只合伙制的小基金,打算一边帮助投资者维权,一边赚投资者的钱。 该基金计划以律师作为一般合伙人,其他投资人作为有限合伙人,专门投资于维权诉讼。当投资者想维权又不愿意掏钱的时候,该基金就可以根据案件难易程度、胜诉概率以及能为投资者最终挽回损失的金额等做出判断,是否要以诉讼费的形式进行投资。如果胜诉,按约定比例支付给该基金收益;如果败诉,则权当损失了诉讼费(根据规定,如果中途撤诉,诉讼费返回一半;一旦宣判败诉,则诉讼费就完全打水漂)。 从某种角度来看,这一业务类似于风险投资,业内称之为“投资诉讼费”,在美国、澳大利亚等国早有成熟的模式。 实际上,该模式在国内也很可能有较为广阔的市场前景。一方面因为国内资本市场不成熟,投资者需要用法律手段维权的案件很多;另一方面,当投资者权益遭到侵害,特别是严重受损导致倾家荡产时,投资者通常不愿意为挽回损失再多掏一分钱。比如眼下的超日债案件,律师们表现积极,但多数投资者却宁愿选择“一哭二闹”的方式,以期解决问题。因为投资者如果选择打官司,律师费和诉讼费都要投资人自掏腰包,一旦官司打输,对于已经蒙受损失的投资者来说,额外的费用支出无异于伤口撒盐。因此,在类似于超日债的案件中,“投资诉讼费”的出现将有助于维权者统一意见,实现集体诉讼。 去年,中国证监会在上海设立投资者保护的公益性专门金融机构——中证投资者发展中心,注册资金30亿,主要职责就是帮助投资者维权,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等损害投资者行为进行约束等。那么,这个公益组织能否与前述维权律师、风险投资基金等联合起来,以市场化运作的方式来帮助投资者维权? 我们完全可以期待,当利益受到侵害的投资者可以轻易地通过法律途径文明维权时,具有“中国特色”的维权方式将走向终结。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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