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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4-0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823 股票简称:超声电子 公告编号:2014-005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552号文) 核准,向社会公众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0652万股新股。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653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0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73,205,300元,扣除承销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23,229,671.85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49,975,628.15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验证,并出具“XYZH/2013GZA2083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和保荐机构广东证劵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三方约定的主要条款如下: 一、公司已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683463090316,截止_2014_年_3月_ 25 日,专户余额为人民币(大写)柒亿伍仟壹佰玖拾肆万零柒佰伍拾陆元伍角陆分($751940756.56元 )。该专户仅用于公司 电容式触摸屏产业化建设项目 和 高性能特种覆铜板技术改造项目 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 ($/ ),开户日期为 /_年 / 月_/ 日,期限 / 个月。公司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广东证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存单不得质押或设置其他权利限制。 二、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公司应当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三、广东证劵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广东证劵股份有限公司应当依据《深圳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应当配合广东证劵股份有限公司的调查与查询。广东证劵股份有限公司每季度对公司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审批制度,妥善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建立每笔募集资金使用的记账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审批单据、银行划款凭证、公司记账凭证等内容)。 四、公司授权广东证劵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 胡涛 、 林焕伟 可以随时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广东证劵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按月(每月_20_日之前)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广东证劵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公司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1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5%之间确定)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广东证劵股份有限公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广东证劵股份有限公司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广东证劵股份有限公司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向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广东证劵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对账单或向广东证劵股份有限公司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广东证劵股份有限公司调查专户情形的,公司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但公司应在终止本协议前另行确定募集资金专户,并督促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与公司及广东证劵股份有限公司另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九、本协议自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广东证劵股份有限公司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特此公告。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1日
证券代码:000823 股票简称:超声电子 公告编号:2014-006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3年度业绩快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公告所载2013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13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元
注:上述数据以公司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2013年度,公司各项业务发展平稳,财务状况良好。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543,250,119.35元,同比降低2.6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1,888,236.03元,同比降低29.55%。 报告期内,营业利润同比降低25.31%,主要原因是三大费用均比上一年度出现不同程度的增长,特别是汇兑损失增加导致财务费用大幅增长;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分别降低24.52%、29.55%,主要原因是营业利润同比下降;基本每股收益同比降低29.57%,主要原因是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本公司在前次业绩披露中未对下一期业绩进行预告。 本次业绩快报披露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降低24.52%,不存在与前次披露的业绩预告中预计的业绩差异的情况。 四、其他情况说明 本期业绩数据系未审计数据,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13年度报告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4月1日
证券代码:000823 股票简称:超声电子 公告编号:2014-007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增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4年1月1日-3月31日 2.预告的业绩:同向上升 3.业绩预告情况表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由于本报告期与上年同期相比,公司主要产品市场需求旺盛,订单增加,产品结构得以优化,有效地提高了产品综合毛利率,致使经营业绩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 四、其他情况说明 本期业绩预计数据由公司计财部初步估算得出,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中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4月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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