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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4-0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089 证券简称:新海宜 公告编号:2014-024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会议召开前3天,2014年3月29日以邮件方式临时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并于2014年4月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九人,实际出席董事九人,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由董事长张亦斌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新纳晶光电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易思博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最高限额为10,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担保期限为1年,担保形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关于控股子公司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刊登于2014年4月1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2014-025的公告。 2014年3月29日,易思博网络系统(深圳)有限公司、李红兵、毛真福、蓝红雨等四位股东提交了《关于提请增加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临时议案的函》,提请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089 证券简称:新海宜 公告编号:2014-025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易思博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易软技术”)根据经营需要,拟向银行申请最高限额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新纳晶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纳晶”)拟为前述授信额度提供最高限额为10,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期限一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担保事项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3月29日收到易思博网络系统(深圳)有限公司(持有公司6,756,779股)、李红兵(持有公司3,124,453股)、毛真福(持有公司2,208,095股)、蓝红雨(持有公司1,578,815股)等四位股东(合计持有公司13,668,142股,占公司总股数的3.09%)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临时议案的函》,提请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增加《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审议上述新纳晶为深圳易软技术提供担保事项。公司于2014年4月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苏州新纳晶光电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纳晶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易软技术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最高限额为10,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易思博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深圳软件园二号楼202A室; 法定代表人:毛真福; 成立时间:2007年3月9日; 注册资本:10,498万元;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销售和相关技术服务;系统集成;进出口业务。 深圳易软技术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详情可见公司于2013年5月2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报告书暨股份上市公告书摘要》内容)。 深圳易软技术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 单位:元
注:2013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苏州新纳晶光电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东路388号; 法定代表人:张亦斌; 成立时间:2008年4 月28 日; 注册资本:85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LED技术研发;LED外延片、芯片的生产、销售;安装,自由房屋的租赁;本企业生产所需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 新纳晶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90%的股权,苏州工业园区禾润嘉科技有限公司持有4.05%股权,苏州纳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2.7%股权,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2.5%股权,苏州工业园区融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0.75%股权。 新纳晶近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 单位:元
注:2013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四、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易软技术因业务运作需要,现需向银行申请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纳晶拟为深圳易软技术申请前述授信额度提供最高限额为10,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担保期限为1年,担保形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五、独立董事意见 深圳易软技术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在公司日常经营中占有相当比重的地位和贡献,且经营情况较为稳定,资产状况良好。本次担保事项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此次担保议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至2014年4月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获批准的对外担保累计总额为74,000万元人民币,1,321.80万元美金,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的68.39%。其中: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累计总额为57,000万元人民币,1,321.80万元美金;公司为参股子公司苏州市吴中区甪直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累计总额为17,000万元人民币。 2、目前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5,350.3万元人民币,1,100万元美金,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的43.39%。其中:公司实际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28,350.3万元人民币,1,100万元美金;公司实际为参股子公司苏州市吴中区甪直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17,000万元人民币。 3、本次新纳晶为深圳易软技术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因公司持有新纳晶90%的股权,所以公司在此项担保中实际承担的担保风险额度为人民币9,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的7.49%,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对外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获批准的对外担保累计总额为83,000万元人民币,1,321.80万元美金,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的75.88%。 4、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注:美金折算汇率为2014年3月31日外管局中间价6.1521。 七、备查文件 1、关于提请增加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临时议案的函; 2、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089 证券简称:新海宜 公告编号:2014-026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3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的 公告暨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 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4年3月20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14年4月11日(星期五)在苏州工业园区泾茂路168号新海宜科技园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会议事项详见2014年3月22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刊登披露的《关于召开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14年3月29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易思博网络系统(深圳)有限公司、李红兵、毛真福、蓝红雨等四位股东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临时议案的函》,提议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增加提案《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见附件一。 截止本公告发布日,易思博网络系统(深圳)有限公司(持有公司6,756,779股)、李红兵(持有公司3,124,453股)、毛真福(持有公司2,208,095股)、蓝红雨(持有公司1,578,815股)等四位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3,668,1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9%。易思博网络系统(深圳)有限公司、李红兵、毛真福、蓝红雨等四位股东联合提出的增加2013年度股东大会提案的申请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该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于2014年4月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新增提案作为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第八项议案。 除增加上述一个临时提案外,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其他事项不变。现将召开2013 年度股东大会具体事项重新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此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合规。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日期和时间:2014年04月11日下午15:00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5、股权登记日:2014年04月08日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4年04月0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泾茂路168号新海宜科技园公司A栋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易思博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8、《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审议事项内容详见本公司刊登于2014年3月22日《证券时报》上的《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易思博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刊登于2014年4月1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及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议案附件。 三、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书面信函的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传真或书面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2、会议登记时间:2014年04月09日, 9:00-12:00、14:00-17:00。 3、会议登记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泾茂路168号新海宜科技园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其他 1、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泾茂路168号新海宜科技园 联系人:方舒 邮编:215021 联系电话:0512-67606666-8638 传真:0512-67260021 2、会议议费 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五、备查文件 1、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4、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一日 附件一: 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 随着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易思博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易软技术”)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对流动资金需求不断加大。为了保证生产经营所必需的经营流动资金,满足其业务运作的需要,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新纳晶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纳晶”)拟为深圳易软技术申请前述授信额度提供最高限额为10,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担保期限为1年,担保形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新纳晶本次对深圳易软技术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影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请股东大会审议。 易思博网络系统(深圳)有限公司 李红兵 毛真福 蓝红雨 2014年3月29日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4年04月11日召开的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备注: 1、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提示; 2、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提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受托人参与表决应填列委托人的相关持股资料; 4、股东填列的股份数不得超过截止2014年04月0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登记的股份数,表决方为有效,否则表决无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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